第一百七十三章 大街球
如果用两个词形容街球的话,恐怕这两个词是最合适的——
自由和个性。
这不仅是形容街球,同时也是在形容打街球那些人的风格。
规则?
那是用来打破的,只有最华丽的动作,最赏心悦目的表演才是打街球的那些人要的。想象力、创造力就像是打街球的氧气一样,大胆、疯狂更是每个细胞中都必须要存在的元素。
在美国,你打街球,你不能给观众带来视觉感官冲击,你不具有观赏性和娱乐性,那观众甚至根本就不会看你的表演。
两人对垒。
你把球砸到对方头上,弹回到手里;你把球从对方胯下穿过,羞辱对方;你直接把球扔向篮板,待对方扭头看的时候,却发现球已经弹回......对方越气愤,这对垒就越好看。
来吧,气愤吧,越气愤越好。
要的就是这些。
华丽丽的战吧。
激起你的气愤,让你怒火中烧,我再打败你。
只有这样才能让所有来看你比赛的人不虚此行,只有这样才能一下子让现场激情澎湃,只有这样观众们才会为你惊声尖叫。
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街球对决!
拉夫阿尔斯通和泰隆埃文斯都是打街球的个中高手。
他们各种让人看不到球影的运球,就是连nba球星都办不到的事情。
当然,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个街球高手的特点都是不一样的,同样,阿尔斯通和泰隆埃文斯的特点也是完全不同。
阿尔斯通更崇尚的是自己对于篮球最本能的灵感,他每天刻苦的训练,不是为了刻板的把今天训练的东西展露出来,而是为了在球场上纯粹即兴的将脑海中某一刻灵光一现的动作使出来,不管是他的‘偷天换日’,还是‘瞒天过海’,还是他的招牌的跳步运球,还是各种无解的转身,那都是他即兴的在当天的比赛中发明出来的。
面对不同程度的防守,面对不同的人,这些动作浑然天成一般的就从手中变了出来。
球迷们看到这样的动作会无比惊喜,会一个比一个叫的大声。他使出这样的动作,也会更加大胆和疯狂。
这就是他的本能,这就是他赤裸裸的喜欢打街球的原罪。
而泰隆埃文斯崇尚的则是无所不能,因为他在篮球场上能打五个位置,所以他控球,他传球,他扣篮,他自己砸板助攻自己扣篮,你个子高,没关系,我可以虐你,扣你,玩你。你小个子,控球出色,也没关系,我照样可以虐你,过你,玩你。
我会把球绕过你的脖子过你;我会用我的转身让你分不清我的下一步动作过你;我会突然将球消失在你的视线中过你;我会告诉你,我要过你,但过掉你之后,我再等等你,然后再过你,并告诉你,过你、虐你就是我生命中的意义。
只要我在球场上,我就是掌握你命运的人。
......
不同性格的人拥有不同的特点,所以这可能也就是为什么泰隆埃文斯不去打nba的原因之一。
也所以不同特点的人,面对相同的状况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
就拿现在来说——
泰隆埃文斯面对背着手防守的本杰明大爷,他非常讶异,这是在防守吗?
他突然一个加速,冲进了内线,然后顺势来了扣篮。
嗯?成功了?泰隆埃文斯都不敢相信自己这么轻松的就完成了进攻,他急忙回头,发现本杰明大爷连动都没动。
这个时候,他突然郁闷了。
本杰明大爷这根本就是不防守嘛!
他很搞不懂本杰明大爷为什么不防守,他不放守,那自己做运球转身,各种繁复的运球动作还有什么意义?
这个时候,如果是阿尔斯通的话,碰到这个状况,可能会该过你的时候照样过你,该得分的时候照样得分。
但是泰隆埃文斯就不同了。
他有些抓狂,挠着自己的头皮,对本杰明大爷说,“你倒是防守啊,你不防守,这比赛怎么打?拿出你最厉害的防守嘛。”
本杰明大爷微微一笑,然后也不理泰隆埃文斯,直接跑到了一侧的三分线外。
他知道,交换球权,该自己和吴越进攻了。
吴越持球准备进攻。
他对本杰明大爷的表现很满意,其实这场比赛在吴越看来,与其说是跟两个街球王在打比赛,不如说是在做一道‘解答题’,而且是一道过程并不复杂的解答题。
吴越之所以让本杰明大爷消极防守,甚至是不防守,就是看准了泰隆埃文斯的特点,泰隆埃文斯是那种,你越抢,你越防守,他就会打的越起劲的人,你不抢,甚至不防守,他可能就会觉得索然无味,觉得说,靠,我做这么多动作,你不放守我,那做这些多动作还有什么意义?
于是,在面对本杰明大爷的时候,泰隆埃文斯指定会很沉闷。
他难道会在如同雕塑一般站立的本杰明大爷前方做出繁杂的动作?以展示自己多厉害?显然那样的行为很奇怪。
当然,他可以传球给阿尔斯通,让阿尔斯通来做动作,过吴越,戏耍吴越。
可是,阿尔斯通傻吗?不傻,本杰明大爷都不防守,放着那么轻松的得分机会,你不得分,传给我干嘛。
这样的话,就算泰隆埃文斯真的觉得比赛胜利重要,用最简单的过人,不,相当于练习三步上篮一样的手段得到分数,他心情肯定也会相当郁闷。
而在自己一方进攻的时候,因为相对于阿尔斯通和泰隆埃文斯,自己有身高体重的优势,加上自己臂展长,就只用背身单打的方式也能得到不少分,就算泰隆埃文斯或者阿尔斯通会补防过来,不是正好有本杰明大爷在三分线外空出来了吗?
本杰明大爷很准,所以投进的话,就是一下子得到2分了。
最坏的情况,防守本杰明大爷的人不过来补防,那么他们一分,自己一分,这样下去会是他们先拿到11分,但是在第9分的时候,自己是可以尝试三分投篮,拼一下的。
这是最坏的情况,以他们两个人的性格来说,不会不过来补防,而且假如泰隆埃文斯防守本杰明大爷,他更应该会过来补防,因为他进攻面对本杰明大爷的时候,已经非常沉闷也非常无聊了。
更何况他们两个还都想打败吴越......
另外一点,之所以让本杰明大爷‘防守’泰隆埃文斯,是因为泰隆埃文斯的三分不准。
跟诸多街球手一样,他们的投篮命中率并不高,三分也会更差一些,但是因为阿尔斯通一直想打nba,所以这几年一直有练3分球,所以不能让本杰明防守阿尔斯通。但是泰隆埃文斯就不一样了,他知道他自己的三分不准,肯定不会乱尝试,就算他一分一分的得分觉得很烦躁,想尝试三分,他投进最好,但是假如他投不进,那就相当于给了自己和本杰明大爷主动权。
很复杂,也很简单。
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来,就算一下子看不出来,打几个回合也就看出来。
......
“噢,本杰明大爷背手根本不防泰隆埃文斯?”
“就这样放泰隆埃文斯得分吗?”
“本杰明大爷是在打比赛吗?迈不动脚步?”
“这样比,吴越和本杰明大爷怎么可能赢呢?”
球迷们看到本杰明大爷像是树桩一样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根本就是等着泰隆埃文斯从自己面前过去得分,他们惊呆了,这是在站岗?还是在防守?
他们犹如丈二的和尚一样摸不着头脑。
球场上。
吴越持球进攻,面对的是阿尔斯通的防守。
按照原来的策略,他背身一点一点的打着阿尔斯通。
阿尔斯通进攻的时候,有花样繁多的手段,但是防守吴越这样一个身高体重,包括臂展都优于自己的人,他只能咬咬牙,死死的顶着吴越的腰。
可是,没用,吴越已经离篮筐越来越近了。
“我来补!”泰隆埃文斯放弃防守本杰明大爷直接挥着手臂补防了过来。
“来的好。”吴越没想到第一个回合泰隆埃文斯就过来补防了,他又在原地牵制了一会儿两个人,然后一个击地传球,传给了外线的本杰明大爷。
本杰明大爷已经在三分线外原地不动的站了好长时间了,他就是在等待着吴越的传球。
啪。
球到。
本杰明大爷接过球,像刚才的三分比赛一样,将球扛到了右肩,然后全身用力,将球朝着篮筐扔了出去。
唰。
球进。
2:1。
“yes。”本杰明大爷学着年轻人一样振臂喊了起来,然后扬起头,朝天哼了一声,看你们还小看我老人家了不。
“干的漂亮。”吴越笑着迎上来,跟本杰明大爷击掌道。
“那是。”这时,本杰明大爷已经有些明白吴越的策略了,于是问道,“还有,刚才我背手防守的动作是不是很威武?”
“嗯嗯嗯,威武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