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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失窃

      经历这场午夜惊魂,我再也没有睡意,睁着眼睛到天亮。

    第二天我们便四处出击寻找布鲁斯的下落,但布鲁斯仿佛人间蒸发一样,我们找遍了他所有可能藏身的地方,忙活了大半天依然毫无头绪。

    这正是我们最担心的地方,丫要是明刀明枪的跟我们干仗我们一点儿都不怕,就怕他这样东躲xi zàng的躲着我们,要知道吸血鬼是拥有快速繁衍能力的!只要被吸血鬼咬了的人便会成为吸血鬼的奴隶,而且还能像得了狂犬病那样四处咬人扩大感染源,布鲁斯只要放开胃口吃三天丫能拉出一个万人团来。

    下午,陈四海火急火燎的把我们找回来,递给我一张报纸,我低头一看,上面的标题是《市医院血库昨夜失窃,百余袋血浆不翼而飞!》

    “这是那吸血小子干的?”我问道。

    “没错,但不知道他偷这么多血浆干什么。”陈四海皱着眉头说道:“但不管他想干什么,我们必须阻止他,你们今天晚上就到医院蹲点去。”

    “不是吧?全市这么多医院呢!谁知道丫去偷哪家!?”我抗议道,“而且丫说不定就是想存点干粮跟咱打持久战呢,咱们买方便面不也是成箱成箱的买吗?你今天买了明天肯定不会再去超市吧?”

    “这你就不懂了,那些血应该不是拿回去吃的,”一旁的葛定真说,“血族对食物的品质要求非常高,不仅要求食物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有时候甚至会去调查食物的家族有没有遗传病史,因为他们的力量来自血液,不洁的血液很可能污染他们的力量甚至要他们的命。”

    “妈的小样儿还挑嘴!”杜非骂道。

    葛定真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最近几十年,因为人类对环境的破坏和自身的堕落,血族已经很难找到合适的食物来源了,现在血族的力量退化的非常快,人类要是再不保护他们恐怕血族就要灭绝了……”

    “老头你说话注意立场啊,”我对葛定真忧国忧民的嘴脸不以为然,“照你那意思咱们还得挑几个德才兼备文武双全无不良嗜好有硕士文凭的高素质人才天天放血养丫们不成?”

    “你这人怎么这么爱抬杠呢?我就感慨一下你们人类对生态平衡的破坏都不行?你们这样讳疾忌医迟早……”

    “行了行了,”我赶紧打断他,“咱还是说正事儿吧,全市这么多医院咱们人手不足怎么蹲点?”

    “有办法,”陈四海说道:“我已经让王胖子监视全市所有医院的保安系统了,让孙守财开车带你们在市区里巡逻,王胖子有发现会立刻通知你们,然后开车赶过去。”

    “这能成吗?”

    “绝对没问题,孙守财这么多年一直保持市区飙车最高记录,丫走二环线绕市区一圈才十三分钟!你当他二环十三郎的名号是假的?”

    听到这儿我不禁肃然起敬,二环线是本市地形最复杂、车流量最大的一条主干线,同时又是连接本市所有道路的枢纽,所以几乎是从早堵到晚,一般人开车走一趟二环要一个多小时,还得在不堵车的情况下,由此可知孙守财的厉害——有他在,我们几乎可以在十分钟内到达这座城市的任何角落。

    “行了,你们先回去睡觉,晚上干活。”陈四海挥手打发我们。

    临走的时候我又想起一件事,扭头询问葛定真。

    知道布鲁斯是吸血鬼后,我一直有个疑问:他怎么就没咬赵奕希呢?咬了她就能干净利落的控制她,怎么看都比那什么爱情咒靠谱。

    带着这个问题,我请教了葛定真,老头一副诲人不倦的样子给我解释:“血族律法规定只有同类才可以结婚,被吸血鬼咬过的人是吸血鬼的食物,准确的说是食物渣,血族是不承认他们是同类的。”

    “不是还可以通过‘初拥’来把赵奕希改造成血族吗?”我问道。

    “你《暮光之城》看多了吧?”老头一脸不屑,“初拥可以制造血族不假,但必须得到血族亲王首肯,在对方心甘情愿的情况下交换血液才能完成,另外,初拥制造出的血族从本质上讲是共享血脉,两人的关系是兄妹或者姐弟,结婚属于标准的**,生出来的孩子容易脑残。”

    “还有,”老头笑得一脸猥琐,“贵族嘛,就爱整点浪漫的调调,用强那就落了下乘,爱情咒虽然麻烦点,但人家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

    我:“……”

    晚上,孙守财开出租车拉着我们满市乱转,一边开车一边骂陈四海耽误他挣钱,我也有一搭没一搭的应和着,一直折腾到凌晨一点,我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我一接,只听王胖子急促的吼道:“城东医院!快去!”

    “坐稳!”孙守财一个大撒把出租车原地转身180度,一踩油门狂飙而去。

    中环十三郎果然名不虚传,五分钟就一路飚到城东医院,我们刚下车,就看见一个黑影背着一个大包鬼鬼祟祟的从医院后门钻出来,我大乐,这小子逃不了了!

    我们藏身在绿化带里,守株待兔等着丫走过来,眼看那小子越走越近,我们全都屏气凝神不敢稍动,就等着他再靠近一点我们便伺机发难将他一举拿下。

    “铃铃~!”我那破手机好死不死偏偏这时响了,那小子一愣,反应过来扔下包就跑,克里丝立刻追了出去,我们也紧随其后,我一边跑一边咬牙切齿的把坏了我们好事儿的手机关掉,甩开大步就追过去。

    医院附近的楼较高,那小子爬高蹿低的本事使不出来,只能闷头顺着马路跑,没几步克里丝便追了上去,一个扫堂腿把丫扫倒,身后的葫芦娃合身扑上,把那黑影死死按住。

    我气喘吁吁的追上来,踹了丫两脚解气,笑道:“把丫绑了!”

    就在这时,杜非的手机响了,杜非听了一句就把手机递给我,里面又是王胖子的声音:“上当啦!那小子在中心医院!”

    “什么?那你是谁?”我把地上那小子的头抬起来,这小子长了一张奇形怪状的猪腰子脸,看上去又长又凹,就像被人一拳把脸打瘪了似的,不过我绝对没见过,长这样的任谁见了都能过目不忘。

    没想到这小子却认识我,看到我像见了救星一样:“凯哥救命啊!”

    “你是谁?”我问道。

    “我……我是耗子”猪腰子脸哭道,“凯哥求你救我啊!”

    我想起来了,上次来酒吧捣乱的麦子的弟弟,我之所以不认识他是因为上次见丫时丫包的像个木乃伊,我没见过他的真面目。

    杜非在他脖子上仔细看了一下,“他被那小子咬了,现在已经是布鲁斯的奴隶了。”

    我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我们中了调虎离山之计!我破口大骂:“葛老头净胡说!说好的品质要求呢?”打死我都不信这孙子符合血族的食品安全标准。

    “到底怎么回事?”我强压住怒火问道。

    耗子畏惧的回答:“自从……自从那次酒吧的事儿以后,我大哥就一直想报仇,但一直没找到机会……今天早上天还没亮,就有个外国人找到我大哥,两个人单独谈了一会儿,我大哥就对那人马首是瞻了……他们还一起密谋对付你们,我觉得奇怪,就偷偷去看那外国人,可没想到他在吸血……”耗子的脸上浮现出惊恐之sè,“那小子不是人!是吸血鬼!我哥被他控制了,他发现我后就把我给咬了,又逼我来这里偷东西,其余的我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