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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往事,附上心头

      凭着稀疏的月光,林海丰瞧见月光下石亭旁,一道靓丽的身影正在抚琴。

    悠长动听的琴声响彻在这片天空,缠绕在林海丰耳畔。而这位抚琴的少女,显然是要将心中的犹豫与哀愁寄托在这琴声之中,随着风的律动而飘向远方。

    “沧月,许久未见,你的琴声依旧是如此动听。”林海丰不禁陷入了往日的回忆之中……

    忽然,一阵脚步声响起,转眼望去,就瞧见先前在武道精英会上的那位打扮平凡的青年,他点着一根烟,红点飘散着袅袅升起的白烟,缓缓朝着林海丰走来。

    “超级兵王?不,应该叫你小阎王才对。”那青年语气平淡,带着几分嬉笑。

    林海丰紧皱眉头,“你来了。”

    “刚才为什么没跟着我?”

    “应该我知道你还会来找我。”林海丰说,“你们这阵仗搞得真大,漂洋过海来到省会,是想搞事情么?”

    青年幽幽说道:“你知道我们为何前来。”

    林海丰摇摇头,“我不知道。或者说,就算我知道,我也会当做不知道。当初我决定退出,也希望你们能够尊重我的决定。”

    忽然,青年面带忧愁,“你知道么,大哥快不行了……”

    “什么?!”尽管先前林海丰信誓旦旦的声称不会再与他们有任何纠缠,但在听到这件事后,仍旧是十分着急。

    青年轻叹口气,“小阎王,回来吧,大哥于去年罹患重病,寻遍华夏各大名医,皆是束手无策,如今情况更是每况愈下。大哥说,他老人家百年之后,唯一能继承地狱门家业的,并胜任这个位置的,只有你了。”

    地狱门!听到这个名词,尘封于心底的往事再度附上心头……林海丰忽然间像是被施了定身术,一动也不动,两眼空洞地目视天空,今晚的星空相当好看,星罗棋布、万点繁星。悬挂在头顶上的所有的星星,都奇妙地聚在泉水里,映在深邃无底的水池里,它们在水面上乍明乍灭,闪烁跳跃。

    十七岁时,林海丰已经从老头子那学到了所有能学的东西,古武之术、医术……那时的他修得一身本领,暗劲更是达到了惊人的三重初层。出师那天,林海丰泣不成声,老头子却是一脚将他踹开。

    “滚滚滚,别跟个娘们似的掉眼泪,看着就心烦。”老头子嘴里叼着旱烟,躺在太师椅上晒太阳。

    林海丰一边泣不成声、泪流满面,一边喃喃道:“老头,我不是舍不得你,我只是想说,你欠我那三千块钱是不是不准备还我了……”

    那一天老头什么都没说,他只是给林海丰置办了一身新衣服:从小镇街头三十块买来的t恤和牛仔裤,以及一张破破烂烂的五十块钱。他一脚就将林海丰踹走了,什么也没嘱咐,也没有给林海丰指明出山后的方向。只是在林海丰临走之余,给了林海丰一句话:

    “行了,终于把你这个累赘甩走了,十年之后的今天,你回这里来找我,就当是报师恩情了。”

    林海丰没敢回去找父母,他起初选择干苦力谋生,搬水泥、搬砖、卸货……就这样浑浑噩噩地度过了一个月,林海丰终于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道曙光。那时林海丰饭量大,贪玩,也喜欢赌博,干苦力的那点钱不够他潇洒,包工头也时不时克扣他们这些临时工的工资。

    终于,有一天林海丰忍无可忍,将两百斤重的包工头按在地上蹂躏了一番,原以为事后会遭到他的报复,却不想路过的一位少女悄悄找上林海丰,说是要拉他一起下海。

    “下海?”林海丰搜寻着对于这个名词的记忆,旋即捂住胸口,恐惧道:“别啊小姐姐,我还是个小孩,怕被榨干。”

    少女嫣然一笑,打了林海丰一下:“哎呀,我说的不是这个!”说罢,便将整件事情娓娓道来。次日,林海丰便加入了雇佣性质的组织“地狱门”。那少女乃是地狱门的友情组织“花月楼”。

    这两个组织都有一个共同点,旗下成员都有极为高强的功夫与实力,组织提供平台及交易担保,旗下成员可以接收雇主提供的任务,完成后获得佣金。唯一的区别在于,地狱门全是汉子,花月楼全是妹子。

    林海丰进去一个月,便一举从默默无闻的新人提升至s级高手,他的成功率达到了惊人的100%,这是连掌门人都不曾达到的佳绩。那时的林海丰简直就是最佳劳模,一个月能接三四十单任务,有一次一天之内接了七个任务,破下雇佣界的记录。

    要知道寻常人入了地狱门,混个三五年至多也就达到a级高手的级别。s级高手非常稀少,相应的含金量也非常高。

    从此,林海丰多了个外号“小阎王”,这是因为时任掌门人江湖绰号是大阎王,而林海丰在地狱门之中实力仅次于大阎王,于是便有了这个绰号。可以说,这个尊称与林海丰相当贴切,在执行任务之时,林海丰素来雷厉风行,电光火石间便可击毙目标,战场上甚至没有一丝的痕迹。

    林海丰很享受这种快意恩仇的日子,他也与那位引荐他的少女,花月楼旗下高手——逐月珠联璧合,成了一对整日以秀恩爱为主业的情侣。逐月业务能力极强,与林海丰并列成为“肉包子侠侣”,这是因为他们都很喜欢吃肉包子这种便宜分量足的事物。

    林海丰非常享受这种生活,他在十八岁的年纪,便有了一切。那时的林海丰一个月至少能挣五万,除了基本开销外,其余的都寄给父母和老头子了。惹得老头子喜笑颜开。好景不长,有一回地狱门来了位金主,他提出的任务很有难度,也非常奇特——将一个包裹带到东洋。

    “这不是快递公司的事么?”林海丰大为不解,这种没有难度的任务他瞧不上眼。但逐月却接了下来,因为这个任务的佣金非常高,整整十万,并报销来回一切费用!

    那时林海丰认为其中必定有诈,毕竟送一趟东西实在算不上什么难事,不可能会有如此之高的佣金。但是既然已经接了,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正如林海丰所想,堪堪坐上飞机,就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