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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6章奢侈

      两个人身上的衣服几乎都已经不成样子了,好在这里一带都是热带气候,白天倒也不冷,不过到了晚上,难免会受寒。

    宋楠荞白天会烧两堆的火,到了晚上就将火堆移开,将干草铺在火堆烧过的地方,晚上躺在上面,还有火堆的余温。

    这些技能,以前打死薛锋,他都不会想到的。

    宋楠荞别过脸来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怎么的,心里异常的烦躁。

    大概是因为两个人被困在岛上这么长时间,但始终没有救援船只经过,宋楠荞自然是心性不平。

    一开始还有些忍耐,自从昨天欧拉带着人上岛之后,一股邪火就一直压在心里,随时随地都想要喷发出来。

    但是看到薛锋的脸庞,最终还是忍下去了。

    算了,薛锋也是因为要救她,才和她一同流落到了这里来的。

    毕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说起来其实薛锋找到了薛良以后,完全可以带着人撤退的,毕竟宋楠荞和他们又没有什么关系,但是这个男人还是冒着危险来找她了,说到底,宋楠荞毕竟是欠人家的。

    可是被困荒岛,心中郁结再说难免。

    宋楠荞计算了一下路程,她和薛良是开着游艇出来的,后来在海上被人劫走,海盗船又不知道开出去多远,反正他们一路走来,是没有见到陆地的。

    而且诺顿带着一堆的货,也不会离陆地太近。

    所以如果真的出海,不知道要在海上漂多长时间。

    想到这里不禁有些着急。

    “你说,我们不会像鲁滨逊一样,在这个岛上一直生活几十年吧?”

    想想都觉得可怕,宋楠荞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薛锋却是在一旁忍不住笑了:“要是真的那样,等我们被救出去的时候,那我岂不是头发胡子一大把了?”

    宋楠荞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他。

    实在是想不明白这有什么好高兴的。

    薛锋顺着这个话题往下想,倒是觉得也挺好。

    两个人如果真的一直在这里待下去,那整个岛上就只有他和宋楠荞,如果她觉得闷了,他可以去树林里面抓两只小兔子过来给她玩。

    用草编成帽子给她遮阳,搓树皮做衣服,下雨天一起顶着巨大的叶子在海边看雨天……

    可能,可能……

    “没关系,你看张翠山和殷素素不是也在冰火岛上生活了很多年吗。”

    宋楠荞凉凉的看了他一眼。

    “呦,不简单,你还看金庸。”

    薛锋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小时候喜欢看,后来就不看了。”

    后来,就没有那么多时间看了,薛家像是压在他肩头的两顶大山,永远都有做不完的工作和处理不完的事物,看一些闲书,对于他来说都是奢侈。

    宋楠荞总算是有了些活气,眉眼之间都生动了些。

    “我小时候也看的。”

    别的姑娘在看言情的时候,她偏偏喜欢看武侠,可能是家庭环境使然,父亲倒也不拦着她,甚至还把她送去学武。

    可能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注定了她这一辈子要走的路了吧。

    她这边在胡思乱想,薛锋也在那边胡思乱想。

    张翠山和殷素素在冰火岛上生活那么多年,虽然一个是名门正派,一个是魔教妖女,两个人不照样在岛上拜了堂成了亲,最后还有了张无忌么。

    如果两个人真的在岛上困着出不去了,是不是,是不是也能……

    宋楠荞一眼扫了过来,就见他唇角带笑,似乎在想什么事情,不禁没好气道:“你瓜里瓜气的想些什么呢。”

    薛锋的嘴比脑子更快,张口就道:“张无忌……”

    宋楠荞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一眼又冷冷的斜了过去。

    之前两次的尴尬猛地冲上心头,薛锋立马闭嘴,眉头轻轻的皱了起来。

    他这个人真是……

    口无遮拦。

    宋楠荞看着噼啪作响的火堆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道:“你说的没错,从明天开始,我们开始做筏子。”

    薛锋啊了一声,抬眼看她。

    “然后准备淡水和干肉,总不能真的在岛上等死。”

    在岛上不会等死,但是时间长了,宋楠荞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她沉吟了一下,两个人的筏子不用扎的太大,但是淡水和食物是问题,他们没有容器,食物还好说,但是水就很麻烦了。

    海上阳光暴烈,淡水很容易蒸发不说,而且根本就没有放的地方。

    不过先把筏子扎好吧,走一步看一步。

    宋楠荞现在的想法和刚到岛上来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那个时候总觉得过不了多久就一定会有人来的,但是这都等了一个多星期了,除了欧拉,她连别的人都没有见过。

    心底难免心浮气躁,所以宁愿真的在海上漂一下拼一把,也不愿再在这里待下去了。

    如果真的死在大海上……那也是命,总比在岛上真的变成鲁滨逊的好。

    她这边在想着,薛锋却是惴惴不安,以为刚刚冒犯了她,所以宋楠荞定然是生气,一定要回到陆地上去。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宋楠荞果然是开始动手准备扎筏子的事情。

    他们没有什么工具,就将石头磨尖了,一点点把坚韧的藤条割开,薛锋一双没有干过活儿的大少爷的手顿时就磨出了血泡,直到晚上的时候宋楠荞才发现。

    他还真的是身娇肉贵啊。

    虽然嫌弃,但是看到他满手的血泡,还是有些于心不忍。

    于是摘下自己的耳钉磨尖了,将血泡一一挑破,她拿着他的手低下头的时候,缕缕的黑发从肩膀上滑落,被风一吹,就扑在了他的脸上。

    依旧是淡淡的花香。

    薛锋原本以为是她用的香水或者是洗发水的味道,但是两个人在岛上呆了这么长时间,宋楠荞不知道在海里洗过多少次的澡了,就算是再持久的香水,也该被洗掉了。

    现在依旧还有这种香气,那一定她本身带的了。

    “我今天在岸边见到一种海鸟,特别的大,明天我们去找找它的窝。”

    “做什么?”

    “这么大的鸟,鸟蛋也一定很大,可以用来做装水的器皿。”她低声道,“要不然我们就算是把筏子给扎好了,没有水也是没法出海的。”

    薛锋低低的应了一声。

    明明应该失落的,但是现在心里却是平静了下来。

    就好像一个犯了重罪的犯人,在审判未下来之前,总是有些惴惴不安,不知道哪一天就能掉了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