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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你总算回来了!”肯特的眼睛亮闪闪的,“我等了你好几天!”

    “怎么啦?”看着肯特这么激动,爱丽丝反而更没精神,只想把这家伙一脚踢出去,再回到床上蒙头大睡。

    “还能有什么事!当然是比武大会啊!”

    听肯特这么说,爱丽丝才隐约想起,确实有这么一件事来着。她在罗奈德村里的这几天遇到的事情实在太多,让她把女公爵之前说起过的骑士比武大会给忘光了。

    不过肯特显然完全没忘,不仅没忘,而且在她不在城堡的这几天,估计一直都在保持着这种过度兴奋的状态。虽然十七岁的人本来就是很有激情,但爱丽丝也觉得他这样子有点吓人了。

    肯特可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吓人,他激动地拉住爱丽丝的手:

    “怎么样?要不要跟我组队!”

    第48章 加入队伍。

    爱丽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不要。”

    很明显, 肯特从来没想过自己居然会被拒绝,他现在看起来就像是被人当头泼了一桶冷水,直接愣在了当场。

    “可以让我休息会儿了吗?”爱丽丝问。

    肯特并没像爱丽丝期待的那样直接回去。他先是愣神,随后眼含热泪, 拉住爱丽丝的手拼命摇:

    “你怎么能这样!”

    爱丽丝觉得自己快要被他晃散架了。

    这家伙性格这么狂放, 爱丽丝简直难以想象他是侍童出身。按理说, 在城堡里当过侍童的人不都应该非常稳重吗?

    爱丽丝对城堡之中的侍童教育产生了些许怀疑。不过这会儿情势容不得她细想,她必须把自己的胳膊从肯特的魔爪中解救出来。

    爱丽丝掏出她当初从北地回王都的路上买的小刀。

    想不到这玩意居然还能派上用场, 她高高举起小刀,语气严肃地警告:

    “你再不撒手我就扎你了。”

    肯特悻悻地放了手,把头转到一边, 大声抱怨了一句:

    “你这个冷漠的女人。”

    虽然这样,他的脚可是一步也没有挪动。

    看着肯特完全没有走的意思, 爱丽丝叹了一口气, 问他:

    “所以说, 组队什么的, 到底是怎么回事?”

    肯特就等着爱丽丝问,只需要一个问题, 他就能从沮丧状态中满血复活, 眼睛重新变回亮晶晶:

    “前天吃晚饭的时候,殿下在餐桌上说了, 这一次的骑士比武大会和以往不一样,要三人组队才能参加, 说是为了加强骑士们的团结合作意识。”

    “所以呢?”

    “你, 我,还有菲洛老爷子,正好三个人。”

    爱丽丝非常怀疑地看着肯特:

    “菲洛老爷子同意和你组队?”

    “还没有。”肯特露出一个“被你发现了”的表情, “我想着先来找你,你同意之后,我们再一起去劝菲洛老爷子参加呀!”

    “我不想参加。”爱丽丝说,“好像现在有的事还不够我忙活似的。”

    爱丽丝说的是实话,罗奈德村那边的事情虽说暂时决定好了,实际上她还得经常回去查看情况。村子里的欠款没法在秋天的时候全部还清,或许那位商人到时还会有什么话要说。毕竟这笔钱是用村子里的土地做的抵押,爱丽丝可不想刚接手就出让土地。那准会让女公爵觉得她无能,或者至少不靠谱。

    除此以外,她是佣兵出身。罗姆师父告诉过她一万遍,荣耀这玩意对他们来说没用,至少远没有性命那么值钱。这教诲在爱丽丝脑海里深深地扎下了根,就算眼下她当上了骑士也改不了。总而言之,无论肯特怎么说,她也绝对不会去参加骑士比武大会这种需要冒生命危险,却又没有钱拿的活动。

    想不到肯特居然生气了,皱起眉头,脸憋得通红,半天才吐出这么句话:

    “你不应该说这种话,你可是个骑士,参加骑士比武大会是赢得荣誉的最佳机会。”

    “一个季度之前还是佣兵的骑士。”爱丽丝指出,“原谅我这种三个月之前还在为了钱卖命的人,对你们这些出身高贵的骑士老爷们以命相拼的荣誉游戏并没有什么兴趣。”

    “这不是游戏。”肯特的怒火肉眼可见地蹭蹭往上涨,“在没仗可打的时候,骑士比武大会可是我们这些人出人头地唯一的指望。而且。女公爵赏赐你村庄中的土地,我可是什么都没有。光靠着训练士兵的那点津贴,连去酒馆喝酒都不够,更别提买点好装备了,我必须要赢得骑士比武大会,拿到赏金买装备。”

    爱丽丝非常准确地抓住了重点:

    “赢了骑士比武大会有赏金?”

    “当然有,你在想什么。”肯特白了她一眼,“夺得冠军的组别会获得女公爵亲自授予的奖章和赏金。”

    赏金可比荣誉什么的有诱惑力得多,但爱丽丝舔了舔嘴唇,还是没有立即答应他,而是又问了一个问题:

    “说起来……你是贵族出身,为什么会没钱买装备?”

    肯特看着爱丽丝的眼神,明白如果他不说清楚,她是不会同意与他组队的。

    “唉,你不懂。”他叹了一口气,“贵族和贵族之间差别可大了。我家里虽说是贵族,传下来的东西也就只有那么点。一个带封地的封号给了我大哥,一套全身铠甲给了我二哥。轮到我本来应该去圣殿当圣职者,但我从小就讨厌圣殿祭司们的那副德行,干脆求他们送我到这儿来当侍童。好不容易混上个骑士,总算能扬眉吐气了,口袋里却还是什么都没有。总之像我们这样的人,小的时候过得比你们当佣兵的要容易一点,不至于缺吃少穿,家里也能给找个地方当侍童,不过实际上也不比你宽裕。”

    “对不起,我刚才不该说那种话。”

    “也没必要道歉啦。”肯特摆摆手,“总而言之,你肯不肯跟我组队?”

    “你为什么一定要找我?”爱丽丝心里其实早就被他说动,却不肯松口,“你好歹也是贵族出身的骑士,那些人不会瞧不起你。城堡里几十个骑士,你怎么就盯准了我?”

    “你以为这事儿只跟出身有关?”

    肯特露出看白痴一样的表情看着她:

    “城堡中的骑士里只有我们三个是女公爵派,别人都各有其他的派别,不可能愿意和我们组队。总之,对殿下来说,只要最后的优胜者是云霰城堡的骑士,她都不会在其他领主面前失了面子,不过如果最终是我们三人获胜,她肯定会特别高兴。”

    赢得骑士比武大会能让女公爵高兴。

    爱丽丝可从来没从这个角度想过。不过肯特说得显然没错。女公爵肯定希望忠于自己的骑士是整个西菲利克斯领武力最强的。

    爱丽丝也不打算再折腾肯特玩,痛痛快快地点了头:

    “好,那我参加。”

    肯特松了一口气:

    “早知道你是连这种事都想不到的笨蛋,我就早点给你分析局势了。”

    爱丽丝笑笑,没把肯特的这种说法放在心上,只是问他:

    “你觉得咱们能赢吗?”

    就看肯特对骑士比武大会的这痴迷劲儿,爱丽丝不在城堡的这几天,肯特没去找菲洛老骑士,也绝对不可能闲着,一定早已经有了计划。

    “我都已经想好了。”肯特兴致勃勃,“骑士比武大会的基础项目一共有三样,射箭、斗剑、和马上比武。从前是三项各选出一位胜者,但现在既然是组队比赛,就要看组中每个人获胜的场次,最后计分。虽然对胜利的判定与原先的方式有点差别,但只要我们组的成员在三场比试中都能夺得冠军,另外两个人又不特别拖后腿,就相当于能在整场大会中获得胜利。”

    肯特的计划似乎太过理想化,无论怎么看都不靠谱。爱丽丝用不是很信任的眼神看着肯特:

    “就这?”

    爱丽丝的眼神让肯特有点受伤:

    “你别这么看我,我可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爱丽丝将双手抱在胸前,等着听肯特说他的深思熟虑。肯特清了清嗓子:

    “你也见识过我的射箭技术了,感觉怎么样?”

    爱丽丝曾经跟他去过一次射箭场,知道他例无虚发,在射箭方面很有造诣。

    “虽然我没那么懂,不过能看得出来,你在这方面确实非常厉害。”

    肯特勾起嘴角,得意地露出个微笑:

    “不是我自夸,至少现在的云霰城堡里没人能胜过我,至于西菲利克斯其他地方的乡下骑士就更别提了。你别看菲洛老爷子那副样子,他可是马上比武的专家,当年在王都赢过马上比武大会的。你是佣兵出身,剑术一定不会差。只要我们三个人组队。保证其他的骑士没有一个人能赢过我们。”

    肯特自信满满,爱丽丝却觉得一切不可能像他想象得那么轻松,还是决定先给他泼点冷水:

    “你想得倒是挺好,不过也得菲洛骑士答应跟你组队才行,菲洛骑士年纪不轻了,说不定根本不想再全副武装进行什么马上比武。”

    肯特的表情一下子就变得可怜起来:

    “菲洛老爷子人很好的呀,如果是爱丽丝求他帮忙加入的话,他肯定不会不同意的。”

    所以肯特迟迟不去请菲洛骑士,而是要等爱丽丝回来再去的原因在这里——他觉得爱丽丝比菲洛骑士好说话。或者,他觉得让爱丽丝这个女孩子去求菲洛骑士,他答应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你想让我去找菲洛骑士,邀请他参加组队?”

    肯特迅速点头,用期盼的眼神看着爱丽丝。

    明明这家伙谈起云霰城堡内的政治倾轧来,能说得头头是道,偏偏这种时候像个小孩一样。爱丽丝叹了口气:

    “好吧,晚饭之后我和你一起去找菲洛骑士,现在先让我歇歇好吗?”

    总算说通了爱丽丝,肯特大大地松了口气,总算放过了她,回自己房间去了。爱丽丝重新把自己扔回到床上,却没法像刚才那么心无旁骛地休息了。

    菲洛骑士年纪已经不轻,但也还没有老到举不动长矛挥不动剑的地步。他是在女公爵当年出嫁时,跟着女公爵从王都到西菲利克斯来的,是彻头彻尾的女公爵党。他对女公爵极为忠诚,女公爵似乎也将他视为兄长,当做一个可以倚靠的人。

    之前爱丽丝被封为骑士的时候,也只有他和肯特到场。在这方面爱丽丝倒是心怀感激的,不过爱丽丝还没有和他说过话,不清楚他脾气秉性究竟是怎样。不过肯特既然这么认真,一定还是觉得有机会把他争取过来,让他加入组队。

    肯特似乎对自己制定的计划充满信心,爱丽丝却不像他那么乐观。云霰城堡中的骑士们大多正值盛年,无论经验还是体能都处在巅峰,绝对不是可以小看的对手。菲洛骑士和肯特的情况究竟怎么样爱丽丝不太了解,但爱丽丝自己虽然很擅长近战,却从来没有试过在马上用长矛比武,射箭之类也是刚刚接触,怎么想都觉得会拖后腿。

    就算他们能顺利地把菲洛骑士拉过来加入,但像这样一支队伍,真的有可能获胜吗?

    第49章 菲洛骑士。

    在云霰城堡里, 菲洛骑士是个非常特殊的人。

    他出身于王都一个高贵的家庭,据说他的父亲与女公爵的父亲昆特伯爵是好友,在女公爵出嫁时,他以骑士的身份陪伴她来到了西菲利克斯, 从未离开她身边。按说他为西菲利克斯领效力多年, 本应得到领地作为报偿, 但西菲利克斯领的情况复杂,女公爵刚刚获得公爵之位时地位不很稳固, 为了避免落人口舌,并未将合适的领地分配给他,而是分给了出身于西菲利克斯的其他男爵和骑士。他对此也毫无怨言, 只是依靠津贴生活。有传闻称,他虽然并未继承家里的爵位, 但在王都仍有可观的财产收入, 可以保障他生活无忧。

    西菲利克斯领实际上是个很排外的地方, 这里的骑士们不喜欢外地出身的人。当年跟随女公爵来此的骑士不止菲洛一人, 但他们都陆续离去,只有菲洛骑士留下来。女公爵对他极为倚重, 曾多次称他为“我的兄长”。而菲洛骑士也以其高超武艺和无与伦比的人格, 获得了本地骑士们的敬重,在云霰城堡给自己赢得了一席之地。

    当然, 在女公爵有能力赐予他恰当的领地时,她特意为他挑选了一处上佳的男爵领地, 但菲洛骑士谢绝了。据传, 他在辞谢女公爵时是这么说的:

    “殿下要将男爵领地赐予我,封我做男爵,我当然非常高兴。但我要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我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嗣, 我的侄子们都非常富有,没必要大老远跑到菲利克斯来继承我的遗产和头衔。我所需的不过是一日三餐,一间小房子,不用生太多木炭就可以温暖我怕受寒的腿。当初我辞别王都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做您的剑和盾,守卫您的名誉和安全。我已经离开了故土,就让我以骑士的身份,一直陪在老朋友的身边吧,不要再让我再与您离别一次了。”

    其实女公爵当时赐他男爵领地,除了答谢他的忠心服务以外还另有他意。当时西菲利克斯公爵已经过世数年,女公爵身为寡妇,与未婚的菲洛骑士经常相处,难免有可顾虑之处,她想要封菲洛骑士为男爵,其实也是为了与他稍微保持距离,以免传出不体面的绯闻。然而菲洛骑士却说出这样的话。这让女公爵无论如何也不忍心再要求他离开,只能同意他的请求,收回了成命。转而在云霰城堡外面的村子里赐予他一栋舒适的房屋,让他可以不必像年轻的骑士们那样,住在条件艰苦的兵营里。

    他在云霰城堡生活了差不多三十年,从年轻一直到年老,这里流传着许多有关于他的传说。以前曾经有一段时间,大贵族们之间的关系特别紧张,导致不同派系的骑士们之间也剑拔弩张,时不时就会为一点小事拔剑决斗。但菲洛骑士不会接受挑衅,即使别人叫他胆小鬼他也不在乎。他这辈子只决斗过一次,那人为了挑衅,污蔑女公爵与他有染。于是菲洛骑士把手套扔到他脸上,拔剑出鞘,不出三招就杀了他,然后抓住死人的脚拖着尸体扔到了河里。他做完这些事一共用了不到二十分钟,脸上的表情一点没变过。从那以后,再没人敢叫他胆小鬼,也没人敢挑衅他了。

    如果单只是听说有关菲洛骑士的传闻,未免会觉得这个人得有点不真实,但只要看见他本人,所有的那些疑惑就会全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