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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那传闻说,雷切尔伯爵虽然明面上执掌着佣兵公会,是一位手握大权堪比国王的男人,但实际上,佣兵公会并非他所有。他虽然掌控着一切财富的钥匙,却只是一个看门人。

    他名义上效忠国王,实际上却在侍奉着另外的主人。

    国王陛下也知道这件事,他虽然想方设法派出过许多密探,始终未能摸清那位主人的身份。有人推测雷切尔伯爵的主人是北地最大的贵族格雷厄姆侯爵,但这只是闲人毫无根据的瞎猜,毕竟如果真的是他,国王陛下没道理查不出来。

    就连国王陛下都查不出来的事,靠着爱丽丝临时抱佛脚做的这点功课,实在不足以猜到雷切尔伯爵“主人”的真实身份,爱丽丝认为那位“主人”一定是个非常特别的人物,不过像这样的猜测毫无意义,一点价值都没有。

    管他呢,反正她只是想要珠冠,如果能见到雷切尔伯爵的“主人”,说不定事情还会迎来新的转机。

    虽然雷切尔伯爵说要让她去见他的主人,却没人过来押送爱丽丝。爱丽丝也不着急,吃过晚饭之后觉得格外困倦,很快窝在稻草上睡着了。

    就在她睡着的这段时间,雷切尔伯爵的侍卫们来开了地牢的门锁,给她换了个地方。

    这事儿说起来也够丢人的,雷切尔伯爵手下的侍卫们有些怕她,也担心路上有闪失,所以给她的晚饭里下了些能让人昏睡的迷药,这才放心大胆地把她送走。于是等爱丽丝睡醒,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发现这里已经不是地牢,自己正睡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

    这床真是舒服,爱丽丝还从来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床。这种体验让她觉得挺新鲜,滚了两下,一时半会不想起来。

    她跟着师父那会儿,经常能以低廉的价格蹭到旅店的高级套房住。不过那些旅店平常的房客不过是些佣兵,至多也就是些失去主人潦倒了的骑士,所谓“高级套房”也不过就是房间大一点,更何况罗姆可没有什么尊老爱幼的观念,就算住高级套房,爱丽丝睡得也是外间给跟班住的床,并不比一般客房的床强多少。

    之前在黑暗的地方待了三天,虽然这间卧室里的光线实际上非常昏暗,爱丽丝还是花了一点时间适应。她在床上蹭了又蹭,花了好长时间才坐起来。

    她先按照通常的习惯把自己从上到下检查了一遍,很好,没有受伤。甚至那把匕首也被放在床头柜上,没有被拿走。不过她之前穿着的破衣烂衫已经被人剥去,换上了一件白棉布晨衣。她的身上并没有锁链之类的东西,倒是显得很自由。不过这个房间也没有窗子,只有一扇门。

    难不成这里也是一间地牢?

    这大概不太可能,毕竟没人会在地牢里放这么舒服的大床。

    爱丽丝走到门口,推一推门。

    门没锁,一推就开了。门口等着个女仆打扮的姑娘,见她出来,向她行个礼。

    爱丽丝开口问她:

    “雷切尔伯爵呢?”问完,又停了一停,“还有,我的衣服呢?”

    “伯爵把您送来之后就回去了。”那女仆这样回答,“您的衣服已经破了,扔在洗衣房那里……您还要吗?”

    爱丽丝一怔,摇摇头:

    “如果有得换,就不要了。”

    那件衣服买来的时候就是二手破烂货,她穿着它参加了三次伯爵的宴会,打了一场架,又在地牢的稻草堆里滚了几天,大概早就没法穿了。

    女仆点头:

    “主人会在早餐之后与你见面,请您不要着急,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替您拿早餐、取换的衣服来。”

    女仆说完话就走了,看起来并不打算限制她的自由。爱丽丝站在门口往走廊里看看,目之所及没看见一扇窗户。这里若不是一座完全没建窗户的大宅,就仍是什么地方的地下室。大概整座建筑只有一个出口,笃定了她跑不掉,所以也不用找人看着。

    当然,爱丽丝也不想跑。她已经撑到了这时候,若是现在再逃走,未免过于亏本。无论如何,总要先见了雷切尔的“主人”再说。

    按照女仆的说法,再加上她自己的判断,爱丽丝意识到她现在已经不在雷切尔大宅了。

    她退回到屋里来,这间卧室除了没有窗子以外,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旁边摆着个梳妆台,上面有些女人常用的化妆品,爱丽丝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干脆爬回到床上滚了两圈,等着女仆送早餐过来。

    爱丽丝曾经听说过,有些贵妇人就是这么吃早餐的。爱丽丝以前住过的旅店套房有时也有这类的服务,但她从来没享受过这些,都是早晨起来抹一把脸,就跑出去跟师父练武,练一圈儿之后,再回来狼吞虎咽地吃饭。这次难得能享受到这种待遇,她还有点小兴奋。

    没过一会儿,女仆就端着一个大银餐盘过来了,看这意思,确实是打算让她在床上吃的。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早饭必须要吃饱。这是爱丽丝当年跟罗姆在一起学到的第一课。这里提供的早餐比旅馆里一般提供的那种更讲究些,香肠和熏肉的品质更佳,还有蘑菇和蔬菜搭配,哪怕只是荷包蛋,也被一丝不苟地煮成完美的圆形,加上面包托底和美味的酱汁。

    爱丽丝把餐盘上的食物一扫而空,精神振作起来。女仆带来衣服给她换,虽然不像之前她参加女公爵晚宴时穿的衣服那么正式,却也是一套上流社会淑女才会穿的衣裙。

    穿上这么一套衣服,恐怕见过雷切尔的“主人”之后,不容易逃跑啊……

    爱丽丝心里这么想,嘴上倒是什么都没说。女仆将她带到一间会客厅,爱丽丝就在那里见到了雷切尔伯爵的“主人”。

    在爱丽丝的想象里,雷切尔伯爵的主人应当是一位看起来非常严肃的老者,怎么也没想过,那居然是一位比伯爵还要年轻的夫人。

    这位夫人相貌极为娇媚,皮肤如玉一般没有瑕疵,白得近乎透明,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阳光。她身上所穿的华服形制与一般贵妇的衣裙不同,更像是圣职者的圣袍,上面用金线绣着古怪的纹样,看起来并不仅仅是装饰,不知究竟有何用途。

    至于她头上戴着的饰品……爱丽丝绝对不会认错,那就是女公爵要求她找的那顶珠冠。

    要按照爱丽丝原本的想象,她总以为这东西应当是被端端正正摆在哪里的玻璃柜中做装饰,要么就是和其他珠宝一起藏在什么宝库里。怎么也没想到,这东西此时竟是被戴在一个女人的头上。

    当然,珠冠这东西本来就应该被戴在头上。可它原本的主人已经死了,雷切尔伯爵对着妻姐声明要留着这东西睹物思人,转眼却会把它送给别人。这样看来,雷切尔伯爵未免也太过分了一点。

    等等……

    看着眼前这位夫人,爱丽丝心中突然产生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想法:

    这珠冠原本的主人……真的死了吗?

    这位夫人的面容让爱丽丝感觉眼熟,当然,她与她还是第一次见面,不过爱丽丝敢打赌,自己从前一定是见过与她相貌相似的人。可那到底是谁呢?

    如果不是那顶珠冠,爱丽丝大概还没那么容易得出结论,不过这张面孔加上这顶珠冠,给爱丽丝提供了一个看似不太可能的答案:

    “您就是……菲利克斯女公爵的……妹妹?”

    第30章 地下祭司。

    奥莉薇·昆特, 现在的名字叫奥莉薇·雷切尔。

    她在这座没有窗户的建筑中已经生活了十多年。除了后面的花园以外,她不曾到过外面。花园非常小,围墙却足有三米高,站在里面只能见到一点阳光, 还有小小的一方天空。

    她每天在花园里待着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 最好别超过半小时。如果哪一天她停留的时间稍微长了一点, 女仆就会出言提醒:

    “您该回去了。”

    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奥莉薇总是一个人待着。其实她没有多少自己的时间, 但当她能自己掌控思绪的时候,她会想起她还是少女的时候。那时她住在王都郊外的别墅里,每天应付完了家庭教师, 就跑到外面去玩,在玫瑰园摘玫瑰, 还要小心刺儿扎手。她最喜欢的是社交季, 虽然当时她还没到社交的年龄, 但每当社交季时, 她那已经出嫁的姐姐西尔维都会从西菲利克斯回到王都来看她,还会送她各种各样好玩的礼物。

    奥莉薇最喜欢自己的大姐, 认为她又温柔, 长得又美。在家里时,父亲昆特伯爵也常念叨她, 说她运气好,嫁得好。菲利克斯公爵年纪不轻, 却也是个风度翩翩的男子。虽然之前结过一次婚, 但前妻已死又没留下孩子,也就不算什么缺点。

    虽然西尔维也没能生下孩子,但这对她来说反而是好事——按照西菲利克斯的风俗和法律, 公爵死后,她可以继承他的全部财产和头衔,成为西菲利克斯的女公爵,到时候她就会成为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女人,就连王后都不能与她相比。

    每当念叨完西尔维,昆特伯爵总要把小奥莉薇抱起来放在自己的大腿上:

    “我的小公主奥莉薇,将来一定也能找一个最好的丈夫。”

    父亲这么说,奥莉薇也就相信了。不过现在想来,那时候她父亲确实有资格这么说。他在宫廷里领着差使,是国王陛下的宠臣。许多老牌贵族都想要与他攀上亲戚。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愁嫁。

    不过像菲利克斯公爵那么完美的鳏夫也没那么好找,况且奥莉薇生得太美了,等她到了该出嫁的年纪,昆特伯爵怎么也不舍得把她嫁给一个老头子。他挑来选去,最终决定让北地的克劳德·雷切尔伯爵做她的丈夫。雷切尔虽然只是伯爵,但他的领地广袤富庶,北部政局稳定,战争较少。像昆特家这样的新贵,虽然在国王陛下面前很得重视,论起家底来着实比不上那些已经积累了十数代的老牌贵族,总之无论怎样看,这人都是个结婚的好对象。

    奥莉薇第一次见他,是在王都的一场舞会上。那时候他也才十九岁,刚刚死了父亲,还在服丧,即使来参加舞会也穿着黑衣服,一身黑衣衬得面颊像一朵粉白玫瑰花儿,与她一样好看。奥莉薇一见他就喜欢上了。

    从当时来看,如果非要说这门亲事有什么美中不足,那就是雷切尔家一直都信仰异教的神明,直到归顺之后才改信光明神。不过昆特伯爵对信仰这东西抱有朴素的实用主义观点,认为无所谓信不信,只要别人都认为你信就行了。雷切尔伯爵自从到王都来之后,一直表现得对光明神很热心,经常出入圣殿,在昆特伯爵看来,这也就够了。

    两方面一拍即合,这场婚事决定得很迅速,四月份见了面,八月份就准备结婚了。远在菲利克斯的西尔维听说这桩婚事定下来之后,叫首饰匠打造了一顶极为华美的珠冠,送给妹妹做结婚礼物。

    奥莉薇就是戴着这顶珠冠结的婚,那时候她十七岁,雷切尔伯爵十九岁,两个都是花一样的年纪,都年轻,长得都好,都惹人艳羡。他们的那场婚礼,是王都那一年间最大的盛事。过去好久,还有人津津乐道。

    在王都举行过婚礼,奥莉薇就跟着克劳德·雷切尔前往北地。

    婚礼之前,奥莉薇的母亲曾跟她说过女人结婚之后必定要经历的那些事儿。刚结婚前后那几天都是一团忙乱,没做那事也属正常,奥莉薇没怎么在意。可是等跟着他回到北地的雷切尔大宅,一切都安顿妥当,他还是没有碰过她。

    虽说如此,他却对她关怀得无微不至。那时正是秋天,克劳德·雷切尔乘着马车带她去看北地的红叶,对她极尽温柔。无论何时,他总是陪在她身边,奥莉薇也就安下心来,认为他是在体贴她的年轻,这才没有在这方面着急。

    除了那件事以外,他待她极好,不仅时常带她去玩,还特意派人从南方运来北地不常见的食材,让厨子制作她的家乡菜,变着法儿地讨她欢心。

    但当她在北地经过第二个冬天的时候,一切就有点变了。

    他先是不许她出门,开始找的借口也很恰当:北地冬天太冷,她是从南边来的,怕冻坏了她。去年她去玩过雪之后确实有些咳嗽,就听信了他的话。可是后来春天来了,他还是不许她出门,顶多同意她到花园里逛逛。

    她跟他吵了一架,说是吵架,实际上只是她单方面地发泄不满。克劳德·雷切尔伯爵默默地听着,一言不发。不过在这件事发生之后,她就出不了卧室了,卧室门口总有两个身强力壮的女佣看管,但凡她想要离开房间,就会有一人紧紧跟在她身后,另一人立即去找伯爵,只要他一来,必然连哄带骗半强制地把她送回到屋子里。

    他把她关在大宅里,对外说她身体不好。

    她没法向人求救,雷切尔大宅中的每个人都是他的仆从,整个北地联盟的贵族都是他的同盟。克劳德·雷切尔允许她给家里写信,不过她写的每一封信都要经过他的审查,有时候他看着不满意,会干脆要求她写下他口述的文字。他对她那么了解,信上的用词和语气都是她平常爱用的,谁都看不出来一点纰漏。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奥莉薇终于崩溃了。

    她哭着跪在克劳德面前,问他为什么要娶她,为什么要把她关起来,为什么不碰她。她一直在哭,克劳德就只在她对面静静地看,由着她哭,脸上的表情一点都没有变。

    他的态度实在太冷静,哭到最后,就连奥莉薇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崩溃像是一场笑话,但她还是问出了一直没敢问的问题:

    “你到底有没有哪怕一点喜欢我?”

    克劳德蹲坐下来,用手指抹去奥莉薇脸上的眼泪,吻了她的嘴唇:

    “我喜欢你,一直都喜欢。”

    即使是说这样的话,他的面孔仍然是冷漠的,他端详着她,像在端详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并不带多少感情。

    奥莉薇发现,即使是这样,她好像也没法违抗他。他冷静得像一块冰,迷人得像一条蝮蛇。她喜欢他,也恨他,她试过拒绝他的要求,可他总是有办法让她对他俯首帖耳。有时候他觉得她表现好,会给她一吻作为奖励,但他绝对不碰她,她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他们结婚的第三年,他把她送到了这里。

    奥莉薇从前曾经听说过,北地的贵族们信奉着与光明神完全不同的神明。在归顺了国王陛下之后,他们拆毁了异教神明的神殿,建立起与王都一样的光明圣殿,宣布改信光明神。但她可从来不知道,也许本来就不会有外人知道,他们在地下修建了一座新的神殿,在秘密神殿中仍旧供奉旧的神明。

    旧神殿中有一位女祭司,跟随神殿一同搬入地下。奥莉薇被带到她的面前,跟随她学习成为女祭司所必须知道的事情。在这里,许多事情有了答案,奥莉薇明白了他们想要她做的事——女祭司的年龄已经非常老,等她死后,奥莉薇会成为她的接任者。

    按照教规,要成为女祭司的女人,在仪式之前必须是处女。

    北地贵族信奉的神明被称作大母神,在北地的教义中,她被称作万神之母,万物之母。北地的贵族们认为光明神亦是她的孩子。他们同样敬畏光明神,但并不认为光明神有统治北地的能力——北地的阳光总是比别的地方黯淡一些,足以证明光明神对这里控制不足。

    大母神是比光明神更加古老的神明,这也就意味着,与其他神明相比,她显得更加原始和残暴。侍奉光明神的祭司只需要领会教义、主持仪式,通过这些为神明服务;但大母神的女祭司要向神明奉献一切,将己身的身躯当做祭坛和贡品,当做可供大母神驻留的容器。

    在女祭司的接任仪式上,奥莉薇站在棚顶绘有月亮和群星的大厅里,穿着新制的祭司礼袍,用金杯饮下红色的液体,那是用前任祭司的血和致幻的草药加上酒调配而成的。大母神的意志通过血液进入她的身体,用致幻的迷药控制她的精神,使她成为了神明意志的容器。在饮下血酒之时,克劳德·雷切尔就站在她的对面。

    他一直在看着她,显得目眩神迷,如醉如狂。他的眼睛里燃着火焰,这眼神如此陌生,她从来没见过。在这一刻,不需要言语,她知道他是爱她的。

    他爱得究竟是谁呢?她没有余裕去思考这样的问题,女祭司的血通过她的胃传递到她的全身,草药起了作用,奥莉薇感到眼前一阵模糊,开始分不清自己与大母神之间的界限。

    他抱住了她,吻她。对她说,女祭司是大母神停留在人间的容器,每位女祭司都要有一个指定的仆从,而她的仆人就是他。他是她的孩子,也是她的伴侣,她的仆从;他会为她播下种子,让她能够成为母亲;他会把自己拥有的一切都献给她,满足她的所有愿望,永远不会欺骗她,他会爱她一直到他死。

    他是她的仆从,也是她的狱卒。只要他活着一天,她就永远不可能离开。

    第31章 取得珠冠。

    在爱丽丝过去听过的所有人类与神明的故事之中, 这是最疯狂的一个。

    她没法去评价这故事中的人,他们都像是失去了理智。但爱丽丝也知道,狂信徒从来就不是什么有理智的存在。她想了想,挑出一个重要的问题来问她:

    “您现在是谁?是大母神, 还是奥莉薇?”

    “我是奥莉薇, 也是大母神。”眼前的女人这样回答, 她的眼神与爱丽丝日常所见的女人迥异,“十多年过去, 我们已经融为了一体,无法单独分离。直到这具躯壳老死为止,我们一直都会是一体。”

    她的声音非常敦厚, 与奥莉薇美丽的面容并不特别协调,爱丽丝明白那声音出自大母神。尽管她一向无所畏惧, 但直面神明的冲击还是让她的身体止不住颤抖。这不是出自恐惧, 只是人类在面对前所未见的崇高之物时的必然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