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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

      “榆阳重镇的狼烟,还能代表什么?”邱磊越说越怒,声音越发显得狠历起来,道:“辽兵之前就是小股部队骚扰,后来大军出现,雁北、于府重镇已经失守,榆阳再失守,只怕雁门关就要直接被围困了。可我们呢,关中一共才不到三万守军,只能龟缩,不敢迎敌!耶律老匹夫,光前锋就派了五万大军!”邱磊一说到痛心处,双目圆睁,面庞都狰狞变形起来。

    显然不能给予来犯之敌迎头痛击,让这位火爆主儿怒不可遏。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更何况今日左大将军挂帅点兵,不日即将北上。”程凛算算日子,今天是征北大元帅正式祭旗北上之日。

    “每次都是人家打上门来才应战,有什么意思?哼!老子要是有兵权,直接杀到辽狗后方,闹他个天翻地覆,打他个屁股开花,保证他们老实!”邱磊看着三十多岁,已到而立之年,经年累月在边关处镇守,皮肤粗糙,小麦色皮肤,岁月如刀,在脸上留了痕迹,皱纹早生,沧桑感十足。就是这位爷说得再豪情,也没掩饰住藏在骨子里的流氓味儿。

    “石头哥说的对!这就好像俺们村里二流子都上咱哥们家里调戏丫头来了,那是爹爹阿娘、叔叔婶婶都不能忍的事儿啊!咱得去他家后宅里,摸他家小娘们鼓鼓囊囊胸/脯/子几把,把本儿赚回来才成!”阿牛闻言,嘿嘿坏笑着附和。

    说得好有道理……程凛简直想给流氓大兵跪了,您老说得真对,就是咱能追求高点吗?

    “你敢吗?别到时候真给你机会去敌后,你倒熊儿了!”牛卉闭着嘴憋了这么久,闻言没忍住,“嘲讽”起来。激将法,并非只有你黑羽军会用。熊逼孩子假装没听见傻大个的混蛋比喻,直接对上黑甲头头。

    邱磊,人称石头将军,从六品翊卫,并非真将军,“官称”而已。被称为石头,一方面因为他名字中磊字为三石组成;另一面,脾气臭得像茅坑里的石头,连牛家军都有所耳闻。这人能打,敢拼,脾气臭,老兵油,又痞又流氓,黑羽军荣获流氓部队的称号,其中,又馊又坏的主意儿都一半都出自他手。牛卉出来之前,老爹心疼他,暗中把有用的资料都找先生誊抄了一份给他。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牛老爹对自家孩子操练的再狠,该疼的时候疼得比谁都邪乎。

    “将军不好了,前方出现了一队辽狗,瞧着有三四百人!”突然一黑甲军士从队前折了过来,事出紧急,探马发现了情况,赶紧回报。

    “对方什么状态?是来,是去?”军情重要,黑甲头头没理牛卉挑衅,直接问自家探马。

    “回将军,看着好像是打草谷的辽狗汇合,要往北走!”那人突然脸涨得通红,低吼道:“他们tm就不是人,将军,咱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吧!屯田的几个庄子,都……”那人眼圈一红,哽咽起来,男子汉大丈夫竟要流泪!他尚未出口的话,不言自明……

    辽兵在四散打草谷,榆阳只是烽烟起,大概只是军情示警。估计榆阳目前无碍,可辽兵就在眼前,黑羽军何曾退过?自己人自己知道,一般黑羽军能以一战四,此处离雁门关不远,只要到时候有人接应,全歼对方都不在话下。眨眼间,黑甲头头分析已毕,低声打发探马回城报信。

    “兄弟们,辽狗杀戮我亲人,该如何?”深吸一口气,邱磊雁翎刀北指,高声恨恨问道。

    “杀!”

    “辽狗侵我江山,该如何?”

    “杀!”

    “这群混蛋,就在咱们眼前,该何如?”

    “杀!杀!杀!”

    百余黑甲骑士,雁翎刀高举,杀声震天!空气当中,诡异般的似乎飘来了血腥味道,这是……常年经历真正杀戮,浸透到骨子里的铁血杀气!

    程凛被流氓大兵们的震天杀意震撼到,感染到,心中热血沸腾,杀意激荡,潜伏在心中的杀戮猛兽舔着唇,锋牙锃亮,利爪待出。

    “将军,那队辽人见咱们人少,正过来!”又一探马来报,这人脸上同样愤怒难忍。

    “列队,杀!晚上回去加餐!辽狗人头换酒!”石头将军催马,带队跑了起来。

    “人头换酒!杀!杀!杀!”好词,人头换酒,程凛、牛卉与曾博彦之前何曾听过这等豪情壮语,洒脱至极,又直抒胸意,不由自主,跟着喊了起来。

    铁血,当纵横战场,杀戮,实为守护一方安宁!

    “程某三人,今日与众位一起,同生共死!人头换酒,算程某一份!杀辽狗,换酒喝!”程凛来是为了带领流氓部队去捅北辽西夏菊花的,这么好的机会,必须崭露头角!若是前三炮没红,以后这群人就是定时炸/弹,再也不好驯服!

    军中什么人最让兵油子敬佩?兵王,杀人王,名将,无论怎么个称呼,够仗义,杀人多,肯撒银子,愿与兄弟们同生共死,足矣!

    “第一队,弓箭手,准备!其他人,三角阵,冲锋起!”辽兵已近,黑羽军起箭羽,乱箭纷纷,连瞄准都不用,对方人多,只要方向对,总能射中倒霉蛋的。

    俩轮箭羽,约有三四十辽兵中箭,掉到马下。哪知如此一来,更加激起辽兵凶性,嗷嗷怪叫着,弯刀挥舞,拨落箭羽,冲锋速度不减,越来越快。

    转眼间,短兵相接。

    骑兵对骑兵,流氓战强盗!

    ☆、54|18.6.26

    第五十四章百人斩,杀人歌!(二)

    骑兵对决!

    战马奔腾,黑羽军百余人成了三角冲锋阵,邱磊一马当先,充当箭头。他手中雁翎刀早已换成军用长/枪,整个黑羽军好似一支利箭,以点破面,撕破辽兵方阵。

    “杀!”程凛胸中一腔热血化作怒火喷洒,胯/下马撒欢似的跑起来,甚至在双方冲锋的一刹那,越过了邱磊,冲到了敌群中,错身而过瞬间,亮银枪翻飞,枪头在阳光映射下,熠熠发光。枪影纷纷,残影重重,血肉飞溅。罗家枪阴狠毒辣,走的快准路子,更兼之程凛力大,简直不坚不催,枪挑俩名辽兵,马速不减,又往前冲了几百米方才停住脚步。

    牛卉紧随其后,原本染血的白衣,变得暗红,又被新的血迹覆盖上,斑斑点点。

    一个照面,双方回首再次对垒。

    “好小子,有胆色!”邱磊低声赞道,俩个白衣少年够猛。程凛拨转马头之后,之间刚才双方交战处,七零八散抛下二十多具尸体,还有不少残肢断臂散落在地。

    战争,残酷!

    “辽人可恶!”牛卉拳头攥得发出嘎巴嘎巴脆响,只有真身处当中,才理解生命的脆弱,和平的可贵!

    “邱将军,可敢与程某一赌?”少年的声音清冷,瞳孔已经变成了最最危险的星芒状。越是危机中越冷静,程凛的大脑不光想着杀戮,更想要利用这次小规模骑兵对仗,作为自己扬名立威的垫脚石。若能顺便折服黑甲头头,为我所用,就更算是锦上添花。

    “赌?赌什么?”黑甲头头看看程凛,对他侧目,第一次上战场没吓得尿裤子,还敢提出赌来,这人……天生为战争而存在的吧。

    “人头换酒,自然比杀人!”程凛单手执枪,傲然道。骑乘技能c,加上马上战有罗家枪,步战有打狗棒法,天上六阳掌,天山折梅手,众多绝世武功在身,要再赢不了一个军营里成长起来的“将军”?程凛表示如果那样,还不如被系统君直接撸成白板算了,少来战场上丢人现眼!

    “好,本将赌了!输了的,请兄弟们喝酒!”邱磊豪气起,手一挥,第二轮冲锋起!

    与此同时,辽兵重新做了调整,方阵不再,冲锋中自动转变成了三角阵。俩支利箭狠狠撞在了一起,轻骑兵与轻骑兵的战斗,不再有撕裂阵型一说,有的……只是混战。

    流氓就是流氓,虽然总数上人少,看着劣势太大,可黑羽军的流氓大兵会营造局部优势,往往三五人围着一个落单辽兵,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可劲儿轮丫一个,麻利弄死他,就一哄而散,再抽冷子坑一个。聚聚散散,散散聚聚,油滑得和泥鳅一般。看似与寻常黑帮斗殴一般,可实际上人家配合默契,分工明确,举手投足间招招致命。他们都是从死人堆里打滚出来的主儿,好似群狼,只一出手,必要攻敌之要害。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躲。

    “烧香、点蜡、挖耳朵、捅后腰!”老曾家自成一派的四大斧招,来来回回使出来,曾小胖凭着力猛斧沉,连着干翻了好几个辽兵。这货抡着着开山斧,庞大的体型却灵活得只胖猴子,被小白马驮到战圈的各个场所,专门捡漏儿下手,打一枪换个地方,没个定性。

    牛卉先是和打草谷的辽兵战斗,后来又和黑羽军的战士打斗,现在再遇上人数多于己方三倍,精力充沛的辽兵,身体渐渐有些支持不住,全靠心中一口怒气支撑,手中枪越挥越慢,体力渐渐不支。目前他以一挡二,正和俩个辽兵打得难解难分。熊孩子心中暗恨,要是放到他状态全盛之时,就眼前这俩辽狗完全不是自己十合之将,早将他们弄死了。可事情没有如果?任你再强再猛,也扛不住时间推移体力流失。

    他个人实力太强,不多时已经弄伤弄残了好几位辽兵猛士,表现扎眼,早被辽人头领瞧在眼中。北辽军队之中,若没家世在,想爬到上层,唯有军功。辽人又拿什么论功行赏?人头来换。一句话,辽人头头基本没有酒囊饭袋之徒!

    “杀!”那辽人头领竟会汉语,一句杀字响起,手中双锤一摆,催马绕到牛卉身后近前,双锤高举,左一锤,右一锤,一锤砸人头,一锤砸马尾。

    牛卉忙乎眼前俩敌人尚显吃力,哪里还顾得上身后,之后脑后风声呼啸,暗道不好,正想低头试图躲过对方一击。

    “你敢!杀!”程凛刚才在场中游走,见哪个流氓大兵要中招,就杀过去解围。刚一回头,便看见傲娇少年马上就要被人用大锤砸死,古墓轻功起,长/枪戳地借力,充当了撑杆跳的长杆,一跃而起,随即伸手一提长/枪尾部,一脚凌空抽射。亮银枪化作一道极速闪电,瞬间贯穿了辽人头头的脑袋壳,枪势不减,先穿过一名辽兵胸腔,再穿过他身后倒霉蛋的腹部,扎到地上。

    后怕,牛卉身在其中尚不觉如何,露了雪白牙齿道谢,可程凛后怕不已,万一刚刚没有瞧见,一条鲜活生命就要在自己眼前逝去。曾小胖与牛卉俩人都是连番征战,体力只怕早已不支,程凛焦心,焦急,只恨自己不能化身万千,分分钟弄死这群辽狗杂碎!

    “哎呦,疼死哥哥我啦!”曾小胖喊声震天,大红书生衫早已破破烂烂,左臂赤膊,刚被一名辽兵用弯刀划伤,伤口狰狞,殷红鲜血汩汩冒出。他中刀之后,疼痛难耐,开山斧一松,当啷啷一声,掉落在地上。他身后另一名辽兵哈哈怪笑,举刀要砍,仿佛下一秒,曾小胖就要身首俩段,抛尸疆场。

    “胖小子,低头!”邱磊黑衣黑甲,斜刺里杀出,一声大喝,掌中枪当标枪,奋起全身气力,投掷出来。曾小胖闻言,身体不由自主低了下来,那标枪擦着他头皮而过,正中举刀辽兵胸膛。杀人者,当有被杀的觉悟!

    “啊啊啊!杀!杀!杀!”程凛在这个时空当中,遇上的第一个朋友是曾小胖,虽然这人没事就喜欢作死,可他待自己真心实意,实实在在。谁都能死,胖哥哥不该死!

    沙场中,程凛脑海之中,杀人歌歌词涌现,不觉中,唱出口,银枪挥舞,催马前行如闲庭信步,马行不快,一步一停。程凛黑化,辽狗们,你们统统给我去死吧!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

    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

    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

    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

    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

    君不见,

    竖儒蜂起壮士死,神州从此夸仁义。

    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

    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

    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

    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

    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

    千里杀仇人,愿费十周星。

    专诛田光俦,与结冥冥情。

    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回。

    神倦唯思睡,战号蓦然吹。

    西门别母去,母悲儿不悲。

    身许汗青事,男儿长不归。

    杀斗天地间,惨烈惊阴庭。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

    男儿行,当暴戾。

    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

    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一步一歌,一歌杀一人,程凛犹如死神,踏着优雅步伐,骄傲得如同将军阅兵,出手有如神助,所行处,唯留尸首一片。

    辽人惊恐,长官被杀,又遇上个喜欢唱歌的杀人狂!

    歌声清冷,杀意随着歌声越来越浓,越来越升腾,杀人狂身上散发着阴森寒意,杀气凛然,仿佛只要一靠近他,身体就会被冻僵,被杀气震慑得动也不动。辽兵从先前的奋不顾身,义无反顾的往前冲,到后来被杀得怕了,手脚动不了的等在那里被砍,到最后,不知有谁突然醒悟,用辽语喊了句“快跑”,剩下的四五十名辽兵才纷纷醒悟过来,丢盔卸甲,哭喊着掉头就跑。

    整个战场,流氓大兵们看得呆了,看得痴了,跟着程凛歌声,低声浅唱:“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

    一传二,二传三,三而百!黑羽军,杀人狂,不留情!

    这歌有魔力,触动了每个流氓大兵的内心,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老子也要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曾小胖捂着胳膊,瞪大了眼睛,恨恨喊道。他刚死里逃生,只觉活着真好,胸中暴虐之气,唯有杀人方能发散出来,抽出老曾家独家雁翎刀,高呼一声:“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