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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31节

      人和畜生,常常是住在一个屋里的。驴的尿气臭气,熏满全屋。当然,绝大多数的人家,是连驴都没有的。

    各户人家屋旁边,堆满垃圾和粪堆。不时有光屁股小孩争着抢着,你推我挤,在垃圾里挑捡着粪往背上的框里装。

    罗家村来往的百姓,也都是和王家村的一样,黄臭的烂牙,蓬头垢面,油垢有一钱多厚,瘦骨伶仃,浑身异味。

    不时还能听到文盲而黑皱若猴的女人,叉着腰在唾沫横飞地骂大街。

    长工来了。拉着驴车走了。

    驴车一路经过了许多个村子。以王云城所见。都和罗家村,王家村差不了。

    王云城在心里苦笑:穿越,穿越。穿到广大农村的几率和穿到富贵朱门的几率比,到底哪个高?

    赶了不知道多久的路,从清晨到了接近黄昏,驴车终于慢慢到了县城了。

    城墙就是两人高的土墩子。

    那个一直很傲慢的长工,很肉疼又陪着笑地给城门的差役塞了一点钱,这是叫进城费。

    等驴车拉到一个小巷的时候,趁着长工去买酒喝,王云城滚下了车。

    然而她缩在墙角,茫然地打量着眼前的一切。

    说是县城,其实也就是一个土黄色的世界。

    来来往往的人也都是瘦的,脸也都黄蜡蜡的,只是口角比村里干净了一点,脸上也稍有点肉,身上的衣服比较完整。

    摆摊的人吆喝起来的声音杂错。有时候还能看到被许多人围着的汤饼摊。

    街边店铺里如药铺食铺里,偶尔探出一张红润的脸,一张鄙夷而自傲的脸,穿着一身绸衣的掌柜,自得地看着来往的瘦行人。

    王云城走在街上。街上女人很少,小孩也很少。大都是低着头的,或是上了年纪的老妪。

    行人看见王云城,都是闪避的。态度就和避开乞丐是一样的。

    还有些穿长袍的人看见一个蓬头垢面的女童竟然走在街上,嘟囔了几句:“败风坏俗。”

    县城的话,王云城也听不大懂。虽赖了小花的记忆,她能听和说王家村的话。可是县城里口音,就又变了一变。

    王云城觉得县城和农村比较像得地方,就是沟渠了。

    她在大街上走累的时候,偶尔会被偏僻的臭水沟里的恶臭和白骨吓一跳。那是溺死的腐烂女婴的尸骸。

    为了不爆发瘟疫,定时有义庄的人过来拉走这些幼小的骸骨。

    看来无论是县城还是村里,沟渠里溺死的女婴尸骸都是时代特色。

    在县城的大街上踌躇了很久。在人们鄙夷的眼光里忍了许久,王云城只弄清楚几件事:

    第一:县城里无论是哪家正经生意,都是不收女人的。女人做工的地方,只有城西的一条巷子――站街的妓/女站着呢。

    第二:她想离开县城,要得到路引。上皇认为认为乡里人应该在二十里范围内活动。一个人要走出一百里的范围,必须要有“路引”。

    走到哪,就需要哪里的路引。

    没有路引,就是流民。而流民会受到打八十板子的处罚。

    而路引需要向县衙申请,而申请路引还得交一笔钱,叫“路引钱”。“路引钱”又叫买路钱,首先得证明你有户籍,并且身家清白,然后还要花一钱银子!

    王云城拉着那个小贩问话的时候,那个小贩听她这个乡下口音,一双小眼睛就不断地在她脸上警惕的打量。

    一个来历不明的流民,还是个女的,最奇怪的是这个女的虽然乡下口音,却还口齿伶俐,条理清晰。

    这年头,这种来历不明又有疑点的流民,在哪都会被当贼一样防着。

    王云城在小贩的警惕里,不由落荒而逃。

    她身上没有分文,绝望地在人来人往的客栈门口,呆望着。就和几个在客栈边拉着人们裤脚恳求的真正乞儿没啥两样。

    她看到来往住客栈的人,手里都捏着一张纸,叫做店历。

    客栈也不是随便就能住的。

    凡住店客栈,都必须备有官府署发的“店历”,店历要记录住宿人的详细情况,随时以备访察。

    一个严防死守的世界。

    王云城失魂落魄地走了。黄昏来临。行人开始稀少。

    她想趁天黑前,赶紧找个过夜的地府。哪怕是找个猪圈,只要是能过夜的地方也行啊!

    要知道这时候的人因为营养不够,大都有夜盲症。

    王小花也不例外。在王家村的时候,天一黑,就是成了瞎子。

    所以王家村一到夜里,基本上都是没人出门的。

    在她到处找过夜的地方的时候,她突然发现自己身后已经悄悄跟上了几个人。

    但是等她发现的时候已经迟了。她压根敌不过几个壮汉。

    眼前一黑,一个麻袋把她套走了。

    这又是这个时代的特色之一――无处不在的人贩子。

    一个到处充满人贩子和盗匪的世界。女人和小孩,只要有条件,通常是不轻易出门的。

    昏昏沉沉里,她似乎听到有一个发音奇怪的悦耳女声在她的脑海里叹息:可怜……人间……真是可怕。

    ……被人贩子的药熏得半昏迷中的她,隐隐约约想:大约是饿出来的错觉罢。不过,这句话倒很对。人间的确是可怕。

    醒来的时候,是第二天清晨。

    王云城发现自己竟然是在躺在荒野的草丛里。人贩子不见踪影。

    难道有人救了她?

    她想了又想,还是觉得只有一个可能:那几个贩子大约是仔细打量后嫌弃她太丑太瘦,随手扔在了荒野。

    坐在草丛里,王云城看着所谓绝对无工业污染的古代澄澈的蓝天,忽然眼眶一热,流下泪来。

    然后她骂了自己一句:“哭个屁,想想沟渠里的女婴尸骨!你个怂货好歹还活着!”

    她不觉得自己这种活惯大都市的人,能在豺狼遍地的古代荒地里活下来,她在农村活下来,都已经勉强了。

    得趁天黑,赶紧到有人的地方去。

    王云城随便挑了个方向,踩着已经露出了大半脚板的草鞋,仔细趴在地上看了一会,才一瘸一拐地向某个有车辙的方向跟过去了。

    ☆、第40章 白玉为堂金作马(一)

    孔家是累世公卿,书香贵族,圣人族裔。

    代代优容,任凭天下如何改朝换代,也总是倒不了儒门圣人的牌坊。

    既然倒不了圣人的牌坊,那孔家的荣华富贵,也自然是借着圣门族裔而世代维持下去了。

    无数世家随着朝代涨落而消亡,哪怕是王谢子弟,也早已埋没在故纸堆里,成为了历史。而比王谢还要更古老的孔家,却依旧钟鸣鼎食。

    每一个朝代,天底下借新朝而新兴起的那些家族,都仰慕孔家“千年不倒”的世家名号,争先恐后要与孔家攀关系,借此攀得一点至圣先师的荣光。

    而这一朝代自然也不例外。孔家心安理得地受着新朝对“圣人子孙”的优容,照样封爵受庙。

    孔家的当家人孔祥泽,时常静和的微笑着,对子孙说:“三代养吃,五代养穿,而高贵的气度,非十代不能出。”

    孔淑秀就觉得这话是很对的。

    孔家的女子按贞静淑雅来排辈,孔淑秀就恰好是孔家的淑字辈里的长房嫡次女,家族排行第六。人称孔六娘。

    这天春风微微地吹,草静静得绿,水波悠悠地荡,鸭在春江暖水里抖着羽毛。

    正是三月好时节。

    孔淑秀听说去年冬季一过,家里新买了一批仆人。

    只是孔家这样的世家,外面的这批仆人是只能做些最低等的杂役活,稍稍好一点,也就是伺候那些中等的家生婢女们。

    是的,没错,伺候家生婢女们。

    孔家的家生婢女们也大多是穿金戴银,学风弄雅,除了伺候主子们,别的一概不沾手。她们不伺候主子的时候,回到各自的房内,还会有专门的小丫头给她们端茶倒水。

    不过孔淑秀并不关心这些个婢女的事,因为阳春的三月诗会马上就要在孔家开始了。她全心扑在准备诗会上。

    到时候,众贵女云集,谈风论雅,她作为圣人门第,千年世家的嫡女,自然在这样的场合,排面堪比皇家女眷。

    三月,早梅竟然还有留着的。夹杂着满树桃花,春景堪赏。

    一群花似也的贵族女眷都被娇美的丫头簇拥着,进来了孔家的“拙园”。

    说是一个园,实则亭台楼阁,水榭歌台,都一应俱全。

    一进去,就见亭台楼阁,都隐隐约约在漫天盛开的桃花里。

    桃花成林间,更是含笑迎出了孔家六娘。

    孔家六娘穿着撒花烟罗衫,百花曳地裙,梳着灵蛇鬓。执着一束桃花枝,含笑从桃花林里转了出来。

    皓腕凝霜雪,玉一样的手捻着花枝,唇不点而红,眉眼鲜润而清逸仙气。整个人好像一尊羊脂玉像。

    虽然她穿着的衣服样式并不如何华贵,但却好像浑身发光。

    自视甚高的各家娘子一时都自惭形,似乎被她逼人的容光所摄,不敢直视。

    其中陈家的三娘子为人热情,踌躇片刻,才敢上前笑道:“圣人族裔,的确是不同凡俗,我这个睁眼瞎,活了这十几年,今个这一次才算知道什么叫仙气。”

    孔六娘走过来,含笑温和又不失矜持地说:“三娘子过奖了。这都是祖宗荫庇,哪里是我能拿来做脸面的。”

    说着招呼众人:“各位姐姐妹妹,且随我孔六去前面的亭中,那里是个赏花的好地方。我已叫家人备好温酒小菜,笔墨琴瑟,就待众贵客落座。”

    接着,在和煦的春风里,众娘子吟诗作对,吟诗作对,赏花吃酒,自不必提。

    吃了几蛊清香的温酒,一点香甜的点心,吹着舒爽而带着桂花香的风,众人都有了一些醉意。

    陶七娘一向是个娇憨直爽的性子,她喝得有一点多,雪肤上带着一点晕红,笑道:“淑秀姊姊,你家的点心真是又别致又甜软不腻,这盘红而剔透的是什么?”

    孔六娘笑道:“这是红薯做的。”

    众人听了,都惊奇。陶七娘道:“啊!红薯,红薯不是农户才……”

    与陶七交好的陈三娘赶紧暗暗踩了她一脚,叫她闭嘴了。

    孔六娘却似乎不以为意,笑道:“所谓有教无类。食物也是一样的。食物本无贵贱之分,端看怎么吃,什么人吃。红薯本就有补中和血、益气生津、宽肠胃的用途,是养生之物。何况这红薯也是别有吃法的。这一盘点心叫做红玉膏。是取红薯肉里,最嫩最甜的一点,蒸起来的。这巴掌大的一小碟,就要不知多少斤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