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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3节

      休息室里的人晃晃悠悠地走了出来,打眼就看见一件大红t恤,清景抬起手臂挥了挥,正要迎上去打招呼,整个身子忽然僵住了。

    对面的人虽然穿着他熟悉的衣服,可那面容、身形、步态都已经跟他记忆里完全不同,身上处处泛着死尸的青灰色,黑红的血一层层凝在身上,脸上都是撞击栏杆造成的印子,五官已经烂掉了,伤口翻开露出暗红的腐肉。

    “小王……”他倒退了两步,不敢置信地盯着眼前的人。肩头的沈老师此时才重新开口,声音清清淡淡的,却很能镇定人心:“生老病死都是天道轮回,世间有兴便有衰,这座小千世界怕是在你离开后便陷入末法之劫了,劫数下之众生难存,你要有心理准备。”

    末法之劫……就是之前他们去过的那两个世界那样,人类濒临灭绝,最后把自己改造成妖族才能繁衍下去的世界?

    这怎么行!解放以后的妖怪都不可以化形,更不会同意人类变成妖怪的,那到时候人类就要灭亡了啊!

    对面的丧尸却不会给他那么长时间考虑哲学问题。它一直被困在这里,已经许久没见到可吃的东西,虽然清景身上清清淡淡地没什么味道,可能活动、没有腐尸味,就已经合乎了他食谱的标准。

    他摇摇晃晃朝着对面看起来毫无反抗之力的食物扑去,同时发出刺耳的嘶吼,双手在空中挥舞着,试图用身体扣住这个活生生的人类。

    丧尸的速度比人类慢得多,力气却非常大,轻易的便把那个红衣身影按住,张开腐烂的巨口咬向他看起来柔软嫩滑的脖颈。这一口确确实实地咬到了肉上,可是他连铁条都能拉弯的牙齿却没能扎进肉里,反而是自己身上“噗”地响了一声,除了咬着人的头颅外,身体其他部分都不受控制地倒了下去。

    清景把他的头从脖子上摘下,捧在手心里抹了一下眼皮,颤抖着低声说道:“这种……这种怪物叫丧尸,小王以前也爱看这种丧尸小说,他肯定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变成这个样子……”

    他把那具尸体提进了休息室,拼成人体的形状放在床上,拿床单给他蒙上脸,隔着床单摸着他的脖子道别:“你一直跟我自称王叔叔,其实你那么年轻,我都够当你太爷爷了。不过今天就叫一声你爱听的吧,小王叔叔……再见。”

    沈屏山默默看着这一切,直到两人离开蟒蛇馆才开口问道:“末法之劫虽然对你没什么危害,可这世界已经没法提供灵气修行了,你要不要离开?”

    清景眼带乞求看着他,问道:“咱们能在这里多留些日子吗?小千世界遭遇末法之劫,肯定也是个很好的题材,咱们司以前没拍过吧?别的节目可能也没拍到过……”

    大鹦鹉呼啦啦飞到他脸上,双翅张开把他的脸整个围住,毛绒绒的肚皮整个贴到他嘴上,用下巴蹭着他的额头,温柔地说道:“你想留就留下吧,这里毕竟是你重……获自由,踏道途的地方,意义不同。有我陪着你,自然不会有别的问题。”

    从蟒蛇馆出来,清景已经没有了刚回到家的那种兴奋感,却多了一种本不该出现在妖怪身上的责任心。这些丧尸活着时都是他的衣食父母,现在他们遭遇了劫难,他这个靠着纳税人和参观游客的钱过着不事生产生活的黄金蟒也该反过来做点什么。

    至少是给他们一个安宁的长眠,也还这座动物园一个清静。

    还有那些不知在哪的幸存者。他们有可能曾在各地动物园里买票看过他;曾经从宠物店里买下他回家饲养;曾经送偷偷钻进快递包裹里的他到各个省市旅游;曾经在降妖的道士们追捕他的时候保护他、把他送进派出所;曾把他的天敌道士当成非法倒卖珍惜动物的罪犯拘起来……

    他能在东土舒舒服服地生活这么久,都是这些人类在保护他、照顾他,所以这个世界陷入末法之劫的时候,他绝不可能一走了之。

    他一路走、一路想着过去美好的时光,手中的飞剑却从不迟疑,无情地收割着那些丧尸的生命。他舍不得破坏这座自己生活多年的动物园,几乎不施展剑气群攻,就像普通人类那样一剑一个地清扫出了从蟒蛇馆到鹿苑的通道。

    鹿苑是半开放的,围栏低,但丧尸不会蹦跳,有不少想闯进围栏吃鹿的被绊倒了,头下脚上挂在围栏上,因为身体没有了胁调能力,再也挣扎不起来。这样的丧尸更容易收拾,清景出剑越来越熟练,一剑分出数朵剑花,能同时割掉五六个不同位置的丧尸的头颅。

    但是清扫到中途的时候,他忽然感觉某处有什么不对,长剑抖开击杀丧尸的同时回了下头,正好看到一只羊驼两手撑着围栏,一条后腿骑在栏杆上,四条腿同时打着哆嗦,从那边特别无辜地望着他。

    ☆、第29章

    看到人类已经发现了自己,那只羊驼抖得更厉害了,本来就像生了八字眉的脸愁苦地挤成一团。两只颤巍巍地按在栏杆上的前蹄打了个滑,整个身子就从栏杆上往前拍去。

    羊驼的脖子又细又长,要是真让它这么倒栽葱栽下去肯定要摔断脖子的。清景迈步走到它身边,在它的头扎到花砖拼出来的洞里之前揪住了脖子和背相连的那点地方的皮,稍稍用力拎起它来好好撂到了地上。

    羊驼缩了缩脖子,湿漉漉地大眼眨啊眨地,看样子真是吓坏了。清景被它萌得不要不要的,从地上找着袋游客落下的胡萝卜,掏出一根有点蔫但还不坏的递到羊驼面前哄它:“胡萝卜,吃吧,挺健康的。”

    小羊驼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发现他没有杀羊的意思,才小心翼翼地张开嘴,一口叼了扭过头大嚼特嚼。清景又连喂了几根,那只羊驼终于放开胆子,就着他的手吃完了一整袋,然后轻轻叫了一声:“谢谢。”

    谢谢?

    会说话?

    这让等着听羊驼萌萌叫声的蛇精情何以堪哪!原生态的普通羊驼才是萌物,妖精他根本不希得救好么!现在的妖怪也是不像话,一点都不懂得低调,刚刚末世就大胆地把本来的身份露出来了。幸专他也是同道妖怪,万一是个捉妖的道士呢?

    打完僵尸就顺便把羊驼收啦!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他地盘上的妖怪,修为又比他低得多,做前辈的怎么也得罩着点。

    清景提剑清理了鹿苑里的僵尸,回头看到羊驼还缩在地上发着抖呢,真是体会到了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板起脸来盘问它:“你哪年成的精,现在什么修为,怎么进的g市动物园?这里都是丧尸,你在动物园白吃了这么长时间青饲料和胡萝卜,怎么不知道管管?”

    羊驼战战兢兢地缩成一团,恨不能把脑袋也埋到肚子底下。清景也实在拿它没办法,过去在驼头上摸了一把,揪着他的毛把它拉起来,说道:“跟着我走吧。这儿的丧尸虽然清干净了,可以后也不会有饲养员和游客来喂你了,外面才可能有活路。”

    沈老师张开翅膀在他眼前晃了晃,提醒道:“它能开灵智,就说明现在天道给了这个小世界的动物一条新的生路,是好是坏都由它去闯吧,外面还有许多丧尸等着你去铲锄,不要在这儿浪费时间了。”

    没错,他还有一动物园的丧尸要清呢,没空跟一只妖精在这浪费。清景顿时想起自己最该干的事,不再跟那头羊驼纠缠,拍了拍它的脑袋便提剑往来时的路走。

    鹿苑已经是最靠近后门的地方了,把这里清干净后再回到正门出去,整个动物园就彻底清静了。他打起精神带着沈老师杀出去,那只羊驼不知什么时候也跟了上来,紧跟在他们身后,一溜小跑地追在他们身后,还是完全没展现出什么有用的能力。

    也许这小羊驼也是刚开灵智不久吧。当初他运气好,遇到了那个会法术的厉害饲主,把他引到了修行路上,如今这只羊驼遇到他,说不定也是天道轮回,让他像那个人一样帮助别的妖精,也把它引上道途呢。清景刻意放慢了步伐,出剑的速度反而越越来越快,在前面清出一片安全的空场,让那头羊驼能安全跟着他出来。

    就这样一路走一路清到狮虎山,兽笼间的小路上忽然蹿出一只巨型白虎。清景脚下一顿,眼睁睁看着白虎口中吐出一道霹雳劈碎拦路的铁栅栏,黄玉似的眼睛冷冷朝他们这边瞥了一下,从栅栏间蹿向了相反方向。

    这难道也是妖怪?

    不应该啊!

    他们妖修最怕的就是天雷,就是开了灵智也不可能修行人修才会的天心五雷正法……他的目光下意识追着那头白虎延伸向远处,然后就看到了另一个本不该出现的异象——

    在他们头顶上,赫然飞着一只翅膀短小丰厚、头颈光秃秃的,还有两条大长腿的驼鸟。

    搞什么,一个动物园里竟然有这么多蹭吃混喝的妖怪,素质呢?

    他完全没发觉这句话把他自己也骂进去了。不过批评归批评,这种时候还能见到活物儿,特别是同类,总是件好事。他抱着关爱后辈的心情挥了挥手,招呼那只驼鸟:“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走?”

    驼鸟低头看了他一眼,飞落下来,蹭着他的头顶低空飞过,落下了一句特别招人恨的:“呵呵。”

    太贱了。清景气得脸都黑了,再也不看那只驼鸟,带着羊驼朝外面扫荡。快要走到动物园外时,那只驼鸟居然又飞了回来,一头扎到清景面前,很受惊很委屈地叫道:“人!人!人!”

    “一动物园的丧尸你又不是没见过,出去顶多是丧尸再多点呗,还能怎么样。刚才还美美的笑话我,现在觉着自己飞不出去又跑来求我们了?”清景一剑扫清整条路上的丧尸,随便教训了驼鸟两句,便也叫它跟羊驼一样纵在身后,跟着他闯出动物园。

    园门眼看就在眼前,大门口是一排人行铁栏,里面也挤了不少丧尸,有不少头下脚上地被铁栏卡住,情形和鹿苑差不多。出了园门不远的路边停了许多旅游大巴车,中间也夹着几辆小型汽车,清景挥剑指向车子,微笑着给沈老师讲自己的经验:“以前我看过点丧尸小说和电影,按照里面的流程,一会儿咱们出去就得找一辆车,越大越好,开着车子走那些丧尸就追不上来。然后咱们要去超市和饭店收集食材堆在车上……呃,再然后就边走边救人,到了人类建的生存基地就好了。”

    或许是因为这些目标,又或许是身边跟了两个同类,他在动物园里受的打击似乎好了些,嘴角重新见了笑容,眼里那种叫人心疼的阴影也散开了些。

    沈老师看到清景打起精神便觉着舒心,偏过头看着他的侧脸,专注地听他讲这些不知从哪儿东拼西凑来的经验。听到要蛇精说开车离开,他圆溜溜的小眼眯起来,脖子扬起来压到背上,用喙指了指远处的旅游大巴:“我们去乘那辆最大的车。”

    清景也看中了那辆车——小说里的主角们都是开大车的,当然是越大越好。而且长途汽车不许宠物上车,他以前都只能呆在车底下黑乎乎又震得要命的行李舱里,还从来没在车箱里坐过呢!现在这么大的车随便他坐,他可以从车头溜达到车尾都没人管了!

    他一路清光了堵在门口的丧尸,到了大巴车门口,就像拉机甲舱门一样暴力开门,回头叫两只小妖赶紧跟着他上车。结果这一回头才发现,两只小妖怪根本还落得远远地呢,就在那堆已经被他杀了的丧尸堆里磨磨蹭蹭,细看来嘴上竟都沾满了脏兮兮的腐肉和黑血。

    羊驼的毛长,还能遮着点儿,那只驼鸟的动作他这边却都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它利用自己尖利的喙不停啄开他砍掉的丧尸头,尖嘴在裂口里搅一搅就出来,嘴边沾满了红白相间的恶心东西,两枚喙间夹着一块亮晶晶的东西,一仰头就咽进了那条长长的脖子。

    那是……

    沈老师蹭了蹭他的脸颊,把他的注意力从那些脏兮兮血淋淋的东西上引开,耐心解释道:“那东西里面蕴含着很混乱的灵气,不适合修士吞吐,却能衍生出另一种利用灵气的方式。你看那两只小妖吃了晶石之后,身上的气息有所增强吧?末法之劫也不是真的要摧毁天地,只是会有很多条大道崩解,灵气也会染上末法劫数气息,以后这个小千世界就再也没有人能飞升了。”

    清景似懂非懂地听着这解释,倒也不再管羊驼和驼鸟,只是看到这一地狼藉血腥心里还有点悲凉。这些本来都是活生生的人类,那天可能正高高兴兴地带着家人出来旅游,却经历天地异变,沦为了没有智慧的丧尸。即便死后尸体都不得安宁,现在又被妖兽挖出脑中晶核吃……

    沈老师一口啄上他的耳垂,叼着摇晃了几下,严肃地教训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就是每个世界不同的进化方法!你以前生活的世界已经不在了,那些丧尸都是尸体化成的怪物,和生前的人类毫无关系,别在不该心软的地方软弱。”

    “嗯,我知道了。”清景拼命揉着发红的耳垂,委屈地说:“您不啄我我也知道,您说的话哪句我没记着过?”金刚鹦鹉的啄力可是随便开松子核桃都无压力的,哪怕不用力也很疼啊。

    “记着就好。下次再有什么饲养员叔叔还是警察叔叔的出来,该下手就利落地下手,不许再让它们咬你了!那些血肉里都带有末法气息,万一咬透了你那层蛇皮,就算你金丹妖体扛得住,皮肉也要受些苦楚的。”

    “不会了,别人我也认不出来了。小王那是因为分开时间短,他穿的衣服我又认识嘛……”

    直到羊驼和驼鸟捡完了晶石回来,两人还倚在车门讨论小王的影响。那只驼鸟倒是不见外,长腿一迈就跳上了车,哑哑地叫了一声:“谁开车?”

    羊驼还是副战战兢兢吓到的样子,离他们几米外就不敢过去了,四个蹄子恨不能并到一起,小声问道:“是要上车吗?”

    虽然相处不久,清景还是发觉了,它们吃完人脑中晶核之后不仅身上流动的灵气有所增加,而且目光也更灵动,似乎灵智也有所提高。

    果然是进化了吗?和末法之前不同,不需要几百万年自然选择,只要吃块晶石就能进化,这是什么黑科技呢?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于是不动声色地记下这个疑点,带着沈老师钻进车里。等羊驼也上了车,他便拉上车门问道:“我不会开,有谁看过怎么开车的?”

    羊驼已经缩到后排椅子上了,沈老师这小身板儿连方向盘还把不住呢,肯定也开不了。驼鸟却主动跳到车座上,嘎嘎笑了几声:“大家都不会,那就我来试试吧。我在肯尼亚国家公园看见游客开过,应该是这么……”

    别说这么那么,根本是怎么都不行。

    他的腿只能向前弯,坐在椅子上够不着油门和刹车,翅膀覆在方向盘上也攥不紧,根本没有开车条件。更重要的是这车本来就是下了人的空车,已经锁上了,清景虽然能用蛮力开车门,却不能靠蛮力点着火,也不会电影里那种用电线直接打火的技术,四只妖白白坐在车里,对怎么让它动还是一筹莫展。

    “这样吧。”关键时刻还是得看沈老师的,“把你的飞剑扔到车下,靠神识操纵它托起车身,让轮胎只离地一线,像正常驾车那样行进。这样可以锻炼你神识的精度,等真气消耗殆尽再以灵石补充,坚持练下去,真气与神识都会有长进的。”

    这么干似乎傻了点儿,不过……也只能如此了。

    清景乖乖地召出飞剑扔下去,神识控制着它变成合适大小,贴在车底盘正中央位置,精心控制它抬起车子,顺着马路中央的车行道低空飞了出去。

    驾驶的位置没人跟驼鸟抢,羊驼早就窝在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清景则躺到了车子最后排的四人座,用神识观查路况操控飞剑路线;而沈老师就趴在他胸口那团绣花盘龙上,红通通的小脑袋几乎和那身张扬艳丽的大红仙衣融为一体,一动不动地,把自己温热的胸膛贴在他跳动缓慢的心口上。

    车子开出去没多远,清景的神识就扫到了路旁一家私人开的小超市。它连忙指挥飞剑落下,抬手摸了摸沈老师的背,像是怕惊醒他似的,格外轻柔地叫道:“沈老师,我们到超市了,现在得进去拿点吃的东西。”

    胸口的热源动了动。清景低头看去,正对上沈老师那双黑漉漉的小眼睛。鹦鹉那副侧面波浪状的喙从正面角度看来像是正在微笑似的,色采浓丽的身体在大红仙衣的衬托下又热烈又喜气,美貌值简直刷出了新高度。

    突然觉着沈老师一定比他最喜欢的天竺鼠还要好吃了,这可怎么忍!

    ☆、第30章

    清景把车停到路边,提剑先扫清了路边和超市收银台后的丧尸,才把两只小妖放下来,让它们跟自己进去拿吃的。他其实也是头一次进超市这样禁止宠物入内的公共场所,看见什么都新鲜,提着小购物篮站在门口架子前,就已经看得不知往哪儿放眼睛好了。

    这个外国饼干肯定好吃!这个包装上写了老北京特产,必须尝尝!还这种粉粉的酒,看起来也是甜滋滋的,喝一点应该没问题。别的颜色的酒可能也挺好喝呢,自己喝不了的话也可以拿给那些救下来的幸存者,反正酒精也能当粮食——啤酒肚不都是这么喝出来的嘛?

    清景一点也不吝惜百宝囊,把看得上眼的东西都装了进去。把一进门的食品架拿空了之后,他又朝后面扫荡,什么饼干、糖果、巧克力、鱿鱼丝、牛肉干之类的都不放过。超市里侧贴着墙边还有一堆特卖的农家土鸡蛋,这个不仅香,吃起来还特别省力,把壳磕开之后往嘴里一倒就好了,咽的时候非常顺滑,根本不用拿牙齿咬着用力吞!

    沈老师也相当有生活情调,看到他拿了鸡蛋,不知想出什么菜谱来,就让他去水果区把什么鳄梨、柠檬、百香果都装起来,自己拎着筐去里头弄调味酱。驼鸟正好就在旁边蔬菜区挑挑捡捡,看他过来挑水果,就叼了一些还不算太干太烂的绿叶菜扔到地上的筐里,拿爪子轻轻推到他面前。

    这种草一样的东西有什么好吃的!清景很看不上这种当了妖怪、消化系统都进化了还不痛快吃肉的行为,到熟食展示柜那边拿了几包真空包装的酱肉,撕开一包扔给驼鸟,让它尝尝什么叫妖怪该吃的美味。

    包装一打开,浓烈的香气立刻充满了蛇精自己的鼻子,他吞了口口水,勉强板着脸教训道:“你也是成了精的,得拿人类的标准要求自己,天天吃草成什么样子?尝尝人类吃的东西。”

    看在吃的面子上,驼鸟什么都没说,把包装袋扔到地下用爪子踩住,从撕开的口子里叼出来一块肉仰头吞了下去。羊驼默默地凑过去跟着叼了一块,咬着肉跑到门口没人的地方回味。

    它趴在门口反刍时,不远处小巷里走来了三个衣服破破烂烂,身上也沾了不少黑红血迹的男人,藏在一排空车后面小心观察着它。其中一人身后还有两条高大的黑背,前爪在地上不停挠着,口中发出低低的“呜呜”声,要不是主人按着,就要扑上去咬羊驼了。

    三人眼看着它慢悠悠地进了超市,直起身来低声商量。领头的是个留着平头的高大男子,首先开口道:“那里面肯定有很强大的异能者。咱们这一路上都没遇到丧尸,应该就是这只异兽的主人做的。”

    黑贝的主人问道:“李哥的意思,咱们就放弃这个超市了?”

    “不行!”倚在车上的小个子年轻人说道:“这是附近最大的超市了,其他的便利店都被搜刮得差不多,只有这里因为丧尸多还没人来过。他们胃口怎么大也搬不空整个超市,总能留下点吃的。再说咱们三个都是异能者,一般的队伍都愿意要,要是能加入这么强大的队伍,活下去的希望就更大了。”

    李哥舔了舔干裂的唇,紧张地点了下头:“好,不管怎么说,先去试试。”

    三人警惕地戒备周围,一同踏进了那座超市。超市入口的架子和展示柜里的东西几乎被掏了个干干净净,连一般人不会拿的喉糖和口香糖之类都没剩下,里面的架子也空了几排,一个身材高挑、长发及腰的男人正趴在冷栋柜上掏东西。

    现在离末世开始并不远,这边的电力还维持了一阵才断掉,所以冰柜里的冰虽然都化了,东西却还没坏掉。清景从柜里翻出了一包速冻肠粉,惊喜地拿给沈老师看:“沈老师,就是这东西,小王那次给我吃的就是这个!冰柜里还有叉烧包和烧麦,我觉得都能好吃,咱们拿回去蒸一蒸就能吃啦!”

    沈老师倒不像他似的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模样,拍拍翅膀落到冰柜上,对着柜里扇出一股足够将里面的东西重新冻住的极寒之风,霸气地说道:“把冰柜直接拿走吧,你百宝囊里还有地方吗?”

    清景把神识伸进百宝囊探了探,沮丧地说道:“不多了,要搁进去肯定得把我玫瑰花压了。”

    “没事,那就搁车里,我还能经常给它补充冷气,吃时拿着也方便。”

    两妖偎在一起喁喁而谈,外面三个人类听得心思千回百转。

    那个人是在和鹦鹉说话?那只鹦鹉是像他们的狼犬一样的变异兽?这家伙穿得跟结婚的似的,手和脸都干干净净,一点都看不出是在末世打过滚的人,难道就是靠这两只变异兽保护?

    三人对望了一眼,首领压低声音说道:“他可能就一个人,那更好办了,没人受得了只跟变异兽呆在一块儿,他肯定愿意加入我们。”

    三人又商量了一会儿怎么取得清景的好感,刚直起腰来打算过去,眼前就堵了一台漆成大红色的冷柜,吓得他们倒退了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