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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7节

      “就是那种,本身是好人,结果被鬼附身,干了坏事,然后呢,那个鬼又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另一个人又去干坏事,那种。”

    万烽火叹气:“木代,我们生意做的不小,但是从来也没什么麻烦,为什么?”

    木代以右手为原点,整个身体往斜上挪了三十度,就跟钟表走位似的:“为什么?”

    “因为我们合法做生意,规规矩矩帮人探听消息找人,请注意,找人,不是找鬼!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便成人,新社*会没有鬼,只有人!”

    没有就没有呗,至于这么慷慨激昂铿锵有力吗?

    木代没好气:“哦,那我没事了。”

    万烽火语气一转:“不过……”

    他压低声音:“不过,你如果真的感兴趣,可以跟我一个朋友聊一聊。”

    木代贴在墙上翻白眼:“你不是不信这个吗。”

    “哎呀,这就跟过年要说恭喜发财,送机不要说一路顺风要说一路平安一样,都是习惯嘛,你到底要不要跟我那个朋友聊聊?”

    “免费的?”

    “免费。”

    木代的唇角露出笑容来,她半空中腿一盘跳到床上,还在床垫子上颠了两颠:“你说吧。”

    ***

    万烽火的朋友叫神棍。

    其实之前他也跟木代提起过,就是喜欢研究怪力乱神,坚决不用手机,后来还是期期艾艾勉勉强强用了的那个。

    木代觉得叫人家神棍不太好,像是暗讽别人招摇撞骗,但是怎么追问都问不到他的名字,万烽火被她追的急了,说:他就是这样的,他也记不住我的名字。

    木代不信:“那他叫你什么?”

    万烽火沉默了一下,这一沉默真是有天长地久那么久:“小万万。”

    木代发出了很是鄙夷的声音:噫……

    两个半大老头子了,还打情骂俏一样称呼“小万万”,真是为老不尊,她鸡皮疙瘩起了一胳膊。

    万烽火说:“我知道你想什么,他就是这样的,到时候他也会这样叫你的。”

    木代嗤之以鼻:“我才不干呢,我就叫木代。”

    万烽火以更加不屑的口气回复她:“等你跟他打过交道之后,再来跟我说吧。”

    挂了电话之后,万烽火小小的追忆了一下往事。

    其实神棍一开始不叫他小万万的,他叫他小烽烽。

    但是后来有一天,神棍忽然郑重其事通知他:他不能叫小烽烽了,因为自己交了一个好朋友,那个人比万烽火可重要多了,小峰峰的名字要让给他。

    当时,万烽火耸了耸肩,意思是随便,无所谓,反正哪一个都不是自己喜欢的,无非从一个难听的称呼换成另一个难听的称呼而已。

    但是事后一想,真是酸溜溜的:凭什么啊,凭什么我就不能叫小烽烽啊。

    ***

    木代和神棍的第一次沟通,以鸡同鸭讲结束,神棍说:“小口袋我跟你讲哦,你如果要问我什么问题,要拿出切实的事情来,时间、地点、人物、不寻常的地方,这是做研究的科学态度,像你这样张口就问什么原本是好人,被附身干了坏事,这叫什么问题嘛!”

    木代强调:“我叫木代!”

    “我不管你是哪种口袋,总之问题不是瞎问的,要基于事实,问出要点,你准备好了再来问我。我现在很忙,要写书,你以后再打给我。”

    还要写书?木代顿生敬畏之心:果然有学问的人都是任性狷介而又不羁的。

    木代把面对万烽火时的豪情壮志抛到了九霄云外,很是狗腿地想:小口袋这个名字,好像也蛮好听的嘛。

    ***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一万三朝霍子红告半天假,说:“我曹兄在斜对面的饭馆找了份工作,头天上马,我得去架架势。”

    果然游手好闲不是长久之计,出来的日子久了,还是得考虑生计的,丽江的饭馆酒吧多,随时招工,随时走人,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霍子红说:“那是得去看看的,看看有什么帮得上的。”

    一万三点头如捣蒜,三两下喝完碗里的粥:“那我先过去了,他第一天上班,可能事情还挺多。”

    他一阵风样旋远。

    木代愤愤不平:“饭馆打工,又不是皇帝登基,能有多少事?一万三摆明了逃避工作。”

    霍子红笑笑:“那个曹严华是你朋友,木代,你中午过去吃个饭,也给人捧捧场。”

    这就是她的红姨,温婉和气地挑不出错,贴钱给骗子一万三,对远道而来满嘴跑火车的曹严华也是周周到到。

    红姨怎么会是坏人呢?

    木代咬着筷子头:“红姨,那个李坦啊,就是我跟你提的那个李坦啊……”

    霍子红从碟子里拿了个煮鸡蛋,在桌角轻轻磕破,然后在桌面上碾啊碾的把蛋壳揉碎:“嗯?”

    “痴情!”木代盯着霍子红的脸,“他一直把李亚青的照片放钱包里,红姨你知道吗,李坦一直没结婚,他为了查李亚青的事经常告假,被单位给开除了,只好开了家小商店,生意也不好,那么早就长白头发了,背都佝偻了……”

    霍子红手上轻颤了一下,然后说:“哦。”

    木代没有漏过这个细节,心一横,决定再加点料:“我看着心里可难受了,你想啊,一个大男人,已经老了,一事无成,心心念念一桩二十年前的案子,这得多长情的一个人啊。他还跟我说……”

    她声情并茂的:“他还说,一定要查出凶手,不然死了之后,都没脸去地下见李亚青,还说,我这辈子,如果只能做一件事,那一定就是这件……”

    霍子红把筷子轻轻搁到桌面上,说:“头有点疼,我回房躺会,张叔,你收拾一下。”

    木代继续咬筷子头,眼睛滴溜溜的,霍子红走了之后,张叔说她:“小老板娘,你今天怪里怪气的。”

    ***

    近午饭的时候,木代去了曹严华打工的聚贤楼。

    这楼盘的是当地老房子,装修的古色古香,服务员也是一副短打,头戴毡帽,胳膊上还搭条白毛巾,见人先鞠躬:“客官,里面请。”

    曹严华头天上班,打工的热情显然旺盛,声音都比别人高八度,端着菜迈着翩翩步,一声“来咯”余音绕梁久久不绝。

    他一腔热情地引着木代上二楼:“木代妹妹,我跟你讲,临窗绝佳位置,俯瞰整个丽江,一般人都不让坐的,我跟其它服务员说了,给我师父留的……”

    说到这压低声音:“木代妹妹,你考虑考虑,收我为徒,这顿我请。”

    木代的回答是两个字:呵呵。

    曹严华显然深谙这两个字的弦外之意,但是毫不气馁,木代其实有点好奇:“你老想学武干嘛啊?”

    “梦想。”

    “方便你偷东西?”

    “那哪能呢,”曹严华很是严肃,“上次被抓进去蹲了十天,出来之后我已经彻头彻尾是个新人了,我现在劳动创造财富……”

    他再次压低声音:“木代妹妹,你如果不收我,我可能又会走上老路,你考虑考虑,就当为民除害。”

    真是挺有自知之明的,还知道自己是个“害”,木代在窗边坐下,随便点了几个菜:“一万三呢?”

    “没见着啊。”

    果然不出所料,木代咬牙切齿,托着腮看向窗外。

    的确居高临下风景绝佳,古城如画,换个角度别样韵味,民房群落瓦屋栉比,很多屋顶飞檐上都请了瓦猫,寓意食鬼的老虎,镇邪求吉。

    再往下看,是向外的通衢大道,并排走车不成问题……

    慢着,那是……

    黑色悍马并不稀奇,但是车顶横装狩猎灯,那是罗韧的车吧?

    开的很急,直驱而下。

    这是干嘛去呢?木代有些发愣。

    ***

    路上人多车多,没法开的快,罗韧一手紧攥方向盘,另一只手有轻微的颤栗。

    “郑伯,你别慌,”他声音尽量冷静,“慢慢说,聘婷她怎么不对劲了?”

    ☆、第2?章

    出事之后,聘婷一直留在小商河的家里,由郑伯照顾,每隔两天,会有专门聘请的医院护士过来,带她洗澡擦拭身体,每个季度检查一次身体健康。

    对郑伯和护士来说,都是轻省的差事,因为聘婷的疯不是那种张牙舞爪声嘶力竭型的,她安静到近乎呆滞,常常从早到晚都坐在地上,偶尔会伸出手,惧怕似的指着明明毫无任何污渍的地毯。

    郑伯说的“不对劲”,要追溯到好几天前的晚上。

    小商河由于地理位置因素,到了晚上特别安静,经常只能听到呼啸的风声,郑伯上了年纪,对风声早已习以为常,但对其它的异动极为警醒。

    那天睡到半夜,他一个激灵就醒了。

    有幽幽的歌声,细丝样在空寂的屋子里飘渺盘旋。

    聘婷在唱歌。

    聘婷从来都是个能歌善舞的姑娘,小时候跳过芭蕾舞,唱的也婉转好听,虽然半夜里来这么一出显得突兀,但可能是换了一种疯法吧。

    郑伯犹豫再三,还是决定过去看看。

    有了罗文淼的前车之鉴,谁也不知道聘婷会不会哪一天也不声不响地跑掉,所以她的房间一直是反锁的,但为了方便照看和递送东西,门的上半部分改成了类似栅栏模样。

    这也是为什么歌声听来那么清晰的原因,这房间不隔音。

    三更半夜,循着歌声而走,难免后背发凉,郑伯硬着头皮蹭到了门边,这才发现,聘婷不止是在唱歌。

    她还在跳舞。

    完全不同于她之前细柔曼妙的舞步,动作大开大合,姿势古朴怪异,像是围着什么东西,且歌且舞。

    罗韧问:“她唱的什么?”

    “来来回回,两字一顿,就八个字。”郑伯努力回忆,“她唱,端住、虚竹、飞兔还是匪徒来着、猪肉。”

    ……

    ***

    一连几天风平浪静,罗韧没有任何消息,如果这么一直沉寂下去,木代相信,没过多久她就会把诸如落马湖啊罗韧啊等等给抛到脑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