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11节

      但是不知道李牧是从哪里来的胆子,竟然不走大路,而直接爬了好几座山来找自己。

    “这也不稀奇啊!要知道,昔日赵武灵王可是一个能想出不走函谷关,而是从秦国北边翻山攻秦的人。”

    “请不要涨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谢谢。”

    白仲朝天翻了一个白眼,同时暗恨自己怎么不穿越《三国演义》,要是穿越到《三国演义》开打之前,两员大将要先对阵一场的故事,别说是李牧了……就算是吕布加项羽,她也有信心斩了。

    “李牧此来,不过是为了粮草缁重而已……烧……白景,将所有的粮草缁重都抛入山中。”白仲飞快发下条条军令。

    想烧粮草……哼哼!我将粮草缁重全丢进山里,有本事烧粮草有本事你烧山啊……

    “点狼烟求援……什么?没粮烟?随便烧什么,哪怕烧一部份粮草,也给我烧起来……一定要让王翦将军看见,让他知道火烧眉毛了,快点派兵来援……”

    “我们?我们……我们要做一个好演员……”

    白仲站起来,挥了挥扇子,口气特别装逼的说道:“本侯这回要拿出本侯当年打秦皇陵副本时,蒙骗副本团长说‘我会打’的演技,来蒙骗住李牧……”

    当李牧到达秦军军营之外时,天色已黑,但秦军的军营里早已是火光冲天,将半边云霞染成了红色。

    “这白家小子在搞什么鬼?”李牧的副将司马尚,不解的开口说道:“莫非军营里走水了?”

    “我看不太像。”李牧摇了摇头,皱着眉头说道:“白仲好歹也是白起的儿子,近几年名声也不小,应该不至于这么没用,竟然会让军营走水。我看……”李牧指着军营里冲天而起的黑烟,“这是故意染起来的,他们是在给王翦报信,毕竟直接烧狼烟,可比派兵求援快多了。”

    就在李牧和司马尚疑惑不解之时,秦军营地两旁的山上忽然响起一声尖锐刺耳的喇叭声。

    接着,刚才还静得连鸟都没有一只的山中,出现了无数杆大旗,一时之间整个秦军营地变得彩旗飘飘、锣鼓喧天、尘土飞扬,仿佛是某个誓师大会的现场,但偏偏又看不清楚内中到底藏着多少人,惊得李牧和司马牧赶紧命人列阵守备。

    “真不愧是一代名将!啧啧啧……看这阵列的……”

    “将军这是因为您把人家吓坏了……”

    “叫兄弟们卖力点干活……对……马后面的树枝再弄大点……走起来再卖力点……”

    《三国演义》上有一个故事,张飞命人在马尾巴后拖上树枝,让树枝在地上扫来扫去,结果弄起很多烟土,搞得像是有很多人一样,硬是将曹操这样多疑的人给忽悠在了长坂桥前。

    不知道李牧会不会像曹操那样多疑?

    这个年代好像还不讲究“兵不厌诈”,大家打仗都很淳朴老实,李牧可千万别太老实,不管不顾的冲上来,那可就对不起你“战国四大名将”的称呼了。

    虽然吧,这一个位面大约不会有“战国四大名将”。

    很幸运的是,李牧智商还是有的,不是嫪毐那样的蠢货,会不管不顾的就冲上来。

    “下面的赵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本侯劝你们,放下武器,乖乖投降!”白仲拿着个大喇叭,冲着山下叫道。

    秦军还好,跟着长平侯也算是有点见识;赵军就不行了,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被喇叭弄出来的效果吓尿了。

    明明听着对方说话的声音是那么的云淡风清,一点扯着嗓子喊的感觉都没有,但是说话时的声效却好得出奇,如同就在自己耳边说话一般,每一个字都能让人听得清清楚楚。

    莫非……对方的将军是天人下凡吗?竟然有这样大的法力。

    感受到手下士兵的惊恐,李牧指着山上大叫一声,“白仲,你休要在这里胡言乱语搅乱军心,我们赵人是绝对不会投降的!”

    “你们赵人是绝对不会投降,还是不敢投降啊?”白仲轻笑一声,略带讽刺的笑声因为高音喇叭的威力,而清晰的在每一个赵兵耳边响起。

    “对了,对面的赵人可能不认识本侯,但是……本侯相信,你们是绝对认识本侯的爹的。”白仲念出了一个在赵国人心中与恶魔无异的名字的,“我爹叫白起。”

    其实白仲也不太清楚,自己把这件事说出来,依自家老爹拉仇恨的脸t程度,山下那群赵人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是被白起人屠的恶名吓住,不敢攻上山,还是大脑发热,不管不顾的冲上来。

    不过白仲转念又一想,自己的身份又不是什么秘密,就算自己不说,李牧他们也知道得清清楚楚,与其给机会让李牧他们说出来,还不如自己说出来。

    早死晚死都是要死的。

    果然,随着“白起”这个名字报出来,下方原本列阵整齐的赵军,立刻发出一阵喧哗,阵形变得有些乱,远远看去还有人似乎想要往上冲的样子。

    爹啊爹啊!就算不是亲爹!你看看你,死了都能造成这种效果,想想你也蛮拼的!给你儿子我,留下这么多敌人!

    不止是白仲头有些疼,下方的李牧也有些头疼,因为他觉得山上肯定埋伏,白起用兵最擅“奇”,白起的儿子就算不继承父亲的军事天赋,也不能蠢成这样吧?

    去年的时候,因为援韩和白仲交战过一场,那个时候对方可一点都不轻浮,比谁都要稳重来着。

    “传我军令,不得随意乱动,违令者斩。”李牧高声传令道。

    ☆、1676.15第一更么么哒

    司马尚凑上前,看着李牧问道:“李将军,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敌人早有埋伏,我们是否要撤退?”

    李牧抬起头,看着山上鼓乐齐天、喊杀不断、烟尘四起的场景,浓眉深深皱起,“奇怪?若是有埋伏……为何不见人呢?”

    旁边的一名偏将听见李牧的声音,立刻挥舞着手中的长剑,大声说道:“管他有什么,只管冲上去就是!冲上去,将白仲那小子抓下来,挖心剖肝以祭我赵国四十万子民。”

    “不可!万一有埋伏怎么办?白仲这小子虽然年轻,但到底是白起的儿子,素日又多闻他诡计多端,上次和将军也显得颇为老辣,这次怎么会犯这种错误?”司马尚出言说道。

    “不!我想,对方的确有可能是在故布疑阵。”李牧一摆手,开口说道:“秦人兵强,早就想和我一战沙场。而现在,我和王翦对战多日,这数日来面对王翦的挑战,我都是闭营不出……若是我,看见大敌肯定冲下来了,怎么可能待在山上呢?山上或有埋伏,但兵力不足也是一定的。”

    看着山下李牧的大军再次动了起来——分成左右两股,向山上进军。

    白仲默默的叹了一口气,人和人之间为什么伤害呢?珍惜地球珍惜和平不好吗?

    “准备……放箭!”白仲一摆手,开口说道。

    瞬间,满天的箭影向赵国军队射去。

    赵军的第一排士兵很快就倒了,但是赵军却完全没有受影响,而是拿着武器继续快速向前前行着,显出很高的战斗素质。

    只是赵军强,秦军的素质也不差,跟在白仲身边的秦军就是当年那三千新军,个个都是武装到牙齿,手中的装备也要远远高出赵军,论个人战斗力甚至还要胜上赵军许多。

    再加上虽然时间有些仓促,但白仲这个人比较阴险,竟然依山挖了很多猎户用的陷害,她还淬了毒,不但如此秦人的兵器和箭矢上也淬了毒。

    #淳朴的老秦人是什么东西?我是楚人,不管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是楚人!#

    #我是蛮夷我是自豪!墨守成矩该打倒!#

    #在秦朝掀起轰轰烈烈的生化战!#

    而且这种毒还不是那种立刻会让你死的毒,中毒之后只是会很疼,非常疼,十分疼,一般人根本忍受不住。

    满地都是因为疼痛

    当然,赵军是不了解这种毒的毒性的,所以白仲很好心的拉着高音喇叭说,“上天有好生之德,做为一个仁慈善良的侯爷,本侯不爱杀生,所以本侯特意给大家一条生路,只要大家能在受伤后,及时将伤处砍掉,就可以立解此毒。比如说,手疼砍手、脚疼砍脚之类的。”

    “要是头疼呢?”黑夫在旁边插了一句嘴道。

    “愚蠢!头掉了也不过碗大一个疤!砍掉呗!”白仲吹着口哨,一脸“你真蠢”的表情说道。

    黑夫摸着头想了半天,才开口说道:“头掉了……那不就死了?”

    实际上真正有胆子像白仲说的那样壁虎断尾的人并不多,但白仲的话却让站在后面,没有中毒,也不知道对方有用毒的士兵,全都知道对面那些卑鄙无耻的秦人竟然用了毒。

    而且看受伤兄弟那疼得满地打滚,哀嚎着“杀了我”的模样,赵人又惊又惧又愤怒,但冲刺的速度却不由慢了下来,打斗之时也变得有些缩手缩脚,害怕自己也遭此下场。

    人人皆有怕死之心,而比默默死去更可怕的,则是像现在一般生不如死。

    白仲是个大坏蛋,开战之前他特意命令手下不准抢人头,多伤人少杀人,一但对方中毒、受伤失去反抗能力,一律必须放过。

    下这条命令当然不是因为白仲心底善良萌萌哒,而是要制造更多的伤者,用这些伤者生不如死的惨状,来拖累以及影响赵国士兵的斗志。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请问赵国士兵的心里阴影面积是多大?

    一个攻击不怎么猛烈,一个却是依山力守,一时之间场面竟然焦炙起来。

    赵牧见势不可为,竟然下令绕过白仲所守之山,冲进秦国大营开始放火。

    火光冲天,连绵的营帐烧了起来,不多时已经化为一团乌有。

    “幸好幸好……幸好我已经将大部分粮草都丢进山里了……”

    白仲摸着心口,叹了一口气道。

    真得是丢!时间太紧了,所以直接让人往山里一丢就完事了,希望等会找起来不要太麻烦。

    烧完秦军营地,李牧此来目的虽已经达到,但看着山上的白仲,他估算了一下王翦大军赶来的赶时间,准备再次发动一波攻击——没办法,白起之子这个身份实在是太拉仇恨了,若能得白仲项上人头,必能让赵军士气大增。

    只可惜,烧完秦国大营的李牧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因为后方有探子来报,有大将领着大军从后方杀来,马声蹄蹄、烟尘漫漫,不知人数多少。

    “哎!可惜了!”李牧感叹一声,一挥手说道:“撤!”

    这一撤,李牧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很快,李牧就因为秦国的离间计而被诛杀,司马尚也因为此事而被闲置。

    而保住了大部队粮草的白仲,则终于不用再守粮草,而是能加入前锋大军之中。

    用白仲的话来说,本侯终于凭着自己精湛的演技,混进了大秦精英团里。

    是的,最后所谓的王翦援军也是假的。

    是白景蹲在大路上,等军营火起,李牧以为粮草已经被烧光,战斗意识已经不怎么强烈之时,才杀出来。

    若是早了,李牧没达到目的不会走;若是晚了,就准备给白仲收尸了。

    当然,白仲手下士兵的勇猛和难缠,也是让李牧撤走的原因之一。

    不过三个月之后,秦国数路大军齐围邯郸城下。

    邯郸城高池深,攻打不易,且赵国民风彪悍,人人成军,又因为长平之战的缘故,宁可战死也不愿意投降秦国,一时之间战势陷入了白热化的僵局之中。

    还是那句老话,堡垒总是从内部攻破的,有郭开这种小人在,赵国再卖力也没有用。

    “父王,这是何意?”已经四岁的阿宝,看着正往墨迹未干的秦王王书上盖印的嬴政,歪着脖子好奇的问道:“他们不是说郭开是坏人吗?不是要灭赵国吗?为什么还要让郭开假赵王呢?”

    阿宝虽然聪明,但到底不过四岁,对于这种政治里弯弯绕绕却是看不太明白。

    “呵呵……阿宝,父王跟你说喔……”嬴政将阿宝抱进怀里,让他坐在自己的膝盖上,耐着性子用小孩子能理解的语气,跟他说什么叫“不怕神对手,就怕猪队友”、“郭开就是赵王的猪队友”,又说“邯郸易守难攻,若是强攻,杀敌一千自伤八百,秦军自己也不好受”、“不若让赵人内部先乱起来”之类的东西。

    嬴政只有阿宝一个儿子,虽然儿子长得不是特别像他,但怎么说是心爱媳妇生的心爱长子,又是大秦的太子,嬴政对阿宝自然也是心肝宝贝得不得了,一点都不介意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给儿子上政治课。

    “父王,那是不是说……和外面的敌人比起来,朝廷内部的奸臣,才是最可怕的?”阿宝奶声奶气的询问道。

    “乖儿砸真聪明!来!父王亲一下!”嬴政抱着阿宝“啵”了一口。

    和嬴政设想的差不多,随着这封王书昭告天下,且不得山东几国的愤怒和赵国百姓的沉默。

    已经把持邯郸的郭开那是眉开眼笑,直接派将赵王迁关了起来,又将原来是倡妓的太后也一并关了起来。

    前者关起来之后,便不闻不问;后者关起来,却是好生伺候。

    为啥?因为倡妓太后是郭开准备送给嬴政的礼物。

    要知道,这倡妓太后虽然已经生子,但保养得当,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的模样,且有胡人血统,长得迷人妖异,颇有异域风情不说,最重要的还是一手从倡家学来的床上功夫……没有这手床上功夫,倡妓太后又怎么能迷得先头的赵王,先是立她为太后,又是废长立幼呢?

    除了倡妓太后之外,听说过秦王对后宫女色不怎么喜好传闻的郭开,另外还送上了一个男色,叫韩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