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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来人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打开瓷瓶,将瓷瓶中的液体倒在四具尸体上。

    不多一会儿,尸体发出“滋滋”的声音,来人捂着鼻子倒退两步,只见一股带着浓郁焦臭味的白烟腾空而起,在空气中迅速弥漫开来。

    “这味道!真是死人都被臭醒来了!”来人看着已经连身上的黑衣,一同化为一滩清水的四具尸体,一脸嫌弃的以手在鼻翼挥舞着,自言自语道:“幸好我用迷药将赵姬母子迷晕了,不然他们俩非得臭醒来不可,果然系统出品,必属坑品来着……”

    原本来人正是白仲本人。

    为了最快从咸阳赶到邯郸,白仲不得不花费积分和系统兑换了一次性任意门——可以让使用者任意出现在任何地方,并且在一次使用范围之内包去包返,以免你找不到回家路的大门。

    而正是靠着任意门的帮助,白仲才能在黑衣人都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如鬼魅般出现在两名黑衣人面前,一剑杀死两名黑衣人。

    只是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原本应该是五、六岁小豆丁的她,此时已然是一个身材高挑,外表看上去至少有十七、八岁的美少女。

    乔装救人不留姓名不求回报,自然不是白仲的性格。只是,这一回她却没办法要求回报,因为解释不了一个五、六岁的小豆丁,是怎么在一夜之间,飞越千里从咸阳来到邯郸的。因此,在被迫无奈之下,白仲只得再用积分兑换了一张变装卡——最便宜的那种变装卡,只能换成系统早已设定好的固定形象,且有效时间为三十分钟的那种。

    既然变幻了形象,白仲自然也就懒得再蒙面和假扮男人——至于如果有人和自己现在用得这张脸长得像什么的,那就算他倒霉好了。

    说实话,如果单纯从个人爱好上来说,白仲更倾向于和自己关系好的成峤当上太子,但是成峤当上太子就意味着夏太后得势,华阳夫人失势;华阳夫人失势又会影响自己未来的前程,所以在百般无奈之下,白仲只好花掉自己存了好几年才攒下来的积分,换了这么多逆天的东西来救嬴政。

    既然都来了,哪能放着一个秦始皇在面前不围观呢?就算不围观,起码也要拍几张照做留念嘛!秦始皇睡觉的样子啊,世界上有几个人能看见呢?不知道有没有流口水说梦话呢。

    尚且不知自己在不久之后,就要成天对着嬴政那一张小嫩脸,两人同吃同睡不算,连澡都会一起洗过好多回的白仲,重新将油灯点燃,然后举着油灯向榻上看去。

    耶?谁来告诉他,为什么嬴政正瞪着两只大眼睛看着自己?

    系统系统!你给我出来!说好的“系统出品,必属精品”呢?我刚才不是在房间里撒了一把迷药,保证赵姬母子一觉到天亮的吗?

    [你自己看嬴政的手喽。]系统非常不负责任的甩了一句。

    白仲好奇的向嬴政的手看去,然后……mb!系统你在逗我吗?他的手在被子下来,你让我看什么?看毛线啊!我的眼睛连夜视功能都没有,更不用说透视功能了。

    看不到手,白仲只好将注意力放到嬴政的脸上。

    不知光线不好,还是营养不良,今年八岁的嬴政长得既不俊美也不可爱,看着又干又黄又瘦,身上也没有什么未来始皇帝的王霸之气,唯一的优点就是一双因为恐惧、仇视等情绪,而变得异常明亮的丹凤眼,看上去特别漂亮。

    言情小说诚,不欺我。

    我总算知道言情小说里,那种相貌平平,但眼睛特别好看的主角,是怎么苏倒一大片男人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定要严严肃肃的声明,政哥的颜自然是极好的……不过现在黑灯瞎火外加营养不良,所以小白看错了……才会看成相貌平平……

    喜欢成峤小包子,还不如攒着感情喜欢子婴小包子……

    子婴小包子是政哥和白仲把屎把尿拉扯长大的……正是因为带子婴小包子培养了不少育儿经验,他们俩才没有把未来的二世带到沟里去……

    ☆、初见

    就在白仲打量嬴政之时,嬴政也在偷偷的打量着白仲。

    因为认床,又因为要返秦而太过于兴奋,嬴政这几天晚上都睡得极浅,所以早在黑夜人撬开门闩之时,他就已经从睡梦中惊醒,只是在人小力弱的情况下,嬴政无力反抗,只能偷偷握住他藏在枕头下的小刀,等着黑衣人过来之时和他们拼了。

    本来嬴政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关键时刻,一个黑色的身影竟然从天而降,挡在了自己面前,杀死了想要刺杀自己的黑衣人。

    一开始,嬴政还担心后面来的黑衣人,也是来刺杀自己的刺客,但是……观其气度不像啊。

    看着一手执着油灯的白仲,嬴政微微红了红脸。

    艳丽妩媚、凌厉坚毅,两个几乎完全相反的词,却在白仲身上完美的融于一体。

    这是嬴政第一次看见白仲。

    他第一次看见白仲,就觉得整个世界的光亮,都集中到她一人身上,耀眼夺目光彩四射。

    “你……你是谁?”嬴政从榻上爬起来,挡在赵姬面前,将手中的小刀对准白仲,双手紧紧握住刀柄,一脸警惕的看着白仲,开口问道。

    矮油!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是声音真不错!好可爱的声音啊!耳朵会怀孕好嘛!

    白仲挑了挑灯芯,使它更为明亮一些,再将油灯摆到两人之间,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以手托腮,笑容满面的看着嬴政说道:“你是秦政?”

    这一系列动作,若是旁人做来肯定十分粗鲁,但白仲做出来却极为好看,一举一动如行云流水,再加上潺潺山泉般空灵的声音,竟然奇迹的让嬴政忐忑不安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

    嬴政犹豫再三,终于还是放下了手中的小刀,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开口说道:“我……我叫赵政。”

    白仲微微一笑,声音温柔的说道:“你乃是嬴氏王族,大秦公孙,王族以国号为氏,你自当名为秦政。”

    “秦……政……”嬴政将“秦政”两个字,反复在嘴里念了几遍,忽然抬起头,冲着白仲展颜笑道:“秦政……那我以后叫秦政了……真好……我是秦国公孙,不再是赵国……呃……恩人救秦政母子一命,还请受秦政一拜。”

    嬴政说着,立刻从榻上爬起来,跑到白仲面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就想要磕头。

    “别别别!你可别跟我磕头!你可是秦始……秦国王子,我只是个普通人,你这样,我会折寿的!”白仲吓了一跳,立刻伸手扶住嬴政,一脸慌张的开口说道。

    虽然说自己对秦始皇的感觉就是马马虎虎,一般一般来着,但这种人能成大事者,放在小说里是主角,放在现实中是位面之子,总之是大气运在身的真命天子。

    随随便便让他们给自己下跪还磕头,万一人小福薄承受不住,影响了自己的运气怎么办?

    自从穿越之后,就变得有些迷信的白仲,如是想着。

    被白仲抓住两条胳膊,无法磕头的嬴政,不解的抬起头,目光凝视着白仲。

    且先不提眼前这人相貌姿容之艳丽,为嬴政生平不曾见过。

    就说她身上这一身的傲气……嬴政在赵国虽因质子身份,受尽赵人凌辱,但身份高贵的贵人也是见过不少的,无论是现在的赵王,还是被称为“四大公子”的平原君和信陵君,都没有她有气度。

    这种傲气……并不像赵国的那些王孙宗室一样,是因为自身的血统和地位而带来的骄傲,而是……平等,对众生的平等。

    这样一个人,又怎么会说出‘折寿’这种话?莫不是在嫌弃我?也不像……既然是平等,那么自然不会以身份的高低贵贱来看人了。

    见嬴政一直看着自己不放,白仲虽然人老皮厚,对秦始皇感觉也马马虎虎的,但也万万经不起千古一帝这样近距离的认真打量——这就像你不感冒奥巴马是一回事,但奥巴马要真拉着你说话,你的反应又是另一回事一般。

    更何况,两人距离拉近了之后,白仲发现嬴政其实也挺好看的。

    虽然一张脸还是挺黄瘦的,不过五官还算马马虎虎,眼睛够亮、鼻子够高、嘴唇也很有型,若是好好养养,养得红润光滑,再换上一套华服,也未尝不能成为一代男神。

    白仲就这样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两人大眼瞪小眼,互相瞪了老半天。

    最后还是丹凤眼不及桃花眼大,嬴政首先败下阵来。

    “秦政还未请教恩人尊姓大名?万望恩人能留下姓名,也好秦政来日相报。”嬴政一拱手,开口问道。

    听见嬴政这么一句,为弘扬社会善良风气,从来都施恩望回报的白仲,本能的开口说道:“我叫白……呃……小白……大家都管叫我小白……”

    “小白?”嬴政一愣,这个名字不但一听就是化名,而且还是超没诚意的化名。

    不待嬴政质疑,白仲又飞快为自己打补丁,“穷人嘛……哪像你们这些贵族一样,有名有姓还有氏的,我就叫小白……因为我皮肤特别白,所以大家都叫我小白……你看……我的皮肤是不是特别白?”

    白仲这么一说,嬴政对她的话到是信了几分,彼时华夏姓氏还不像后世那样普及,姓氏名是贵族的专用物,底层平民大多有名无姓,叫“小白”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不过……说话就好好说话,为什么说话要这么近呢?

    看着几乎快跟自己面面相贴的白仲,嬴政的脸再次红了红。

    他闻到白仲身上传来一种好闻的香味,一种气味淡淡的甜甜的,让人一闻就觉着全身轻飘飘,舒服得快要飞起来的香味。

    “喂?说话啊!白不白啊?”白仲说着,将脸往嬴政眼前凑了凑,声音带着几分娇俏的说道。

    “白……真白……”嬴政深吸一口气,用跟蚊子般大小的声音,结结巴巴说着。

    不但白,而且看着十分光滑,两人距离这么近,嬴政也没有在白仲如刚剥的鸡蛋的脸上,找到一丝一毫的瑕疵。

    要是能摸上一摸,该有多好啊?

    嬴政有些自卑的看了看自己的手,瘦小稚嫩却已经是伤痕累累,完全不像一双孩童的手。

    “哎呀!你的手受伤了!”白仲猛得惊呼一声,她终于知道系统为什么让自己看嬴政的手了。

    ——————————关于秦政的脑洞——————————

    n年后,始皇退位,二世立,武安君白仲献造纸之术

    嬴政:卧槽!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在朕在位的时候献上来?

    白仲:你不是叫秦政(勤政)嘛……我把造纸术献上来,你怎么跟人吹嘘说你一天批一百二十斤竹简,怎么让史官在历史书上写你人如其名,勤于政事啊?

    嬴政: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还是想问,这个原因其实是假的吧?

    白仲:……

    嬴政:一百二十斤啊!天天一百二十斤啊!修长城的搬砖工,遇见刮风下雨还能休息,我可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要搬一百二十斤,你就不怕累坏你老公我?

    白仲:不怕!你又不是我生的!

    嬴政:看!说实话了吧!你根本不心疼我!哼

    二世:妈妈么么哒,妈妈最心疼儿子了~妈妈对儿子最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有人说政哥太萌太可爱了,一点也不像嬴政……我想说……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的看到一代帝王的成长史啊……如何从一个又软又萌的小正太,一步步黑化成史书上的霸道帝王……

    这是一个小俩口共同进步、共同成长,然后彼此相依相伴,又互相追逐,最后齐心协办打倒大boss的甜文!

    嬴政:不是我的错,都是世界的错!

    作者:陛下,您又中二了!

    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亦不废申侯之女子为骆适者,以和西戎。

    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

    这是《史记》上的原文,证明王族以国号为氏是可以的。。

    ☆、日常

    白仲一把抓住嬴政的手,只见对方瘦小干枯的手上,竟然有几道被刀划伤的痕迹,而且连血都没有止,一看就是刚刚划伤的。

    “没……没事……小伤而已……”嬴政害羞的抽了抽手,没想到又被一股力量拉了回去,然后被白仲紧紧的握在手心里,“只是刚才拿着刀子……有些紧张,所以不小心就……没事的……我都习惯了。”

    嬴政只觉自己手心里生出一种柔若无骨的感觉,好像抓着一团云,又像摸着一块最上等的丝绸,温温热热的舒服得不得了。

    女孩子的手,是不是都这样柔软了?可是好儿的手,就没有这么软和好摸,而且……恩人看着应该是习武之人,可手上为什么连个茧子都没有长呢?

    尚且不知道有一种东西有护手霜的嬴政,皱着小眉毛苦苦思索着。

    “这怎么能习惯呢?你可是要当秦始……秦国公孙的人,土豪中的神壕,神壕中的战斗机……我是说……你天生就是执笔掌天下者,一双手就该白白嫩嫩的……不应该这样的……”白仲小心的在嬴政的伤口上吹了吹,开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