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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2节

      胭脂没有理会她,她轻轻摆手,命她撤下去,柳眉仍旧蹙得紧紧:“也不知我何时才能下地,若再这般下去,想来我这处的伤还未好全,那处便又得发出病来。”

    “姑娘静下心来,俗话说心静则凉,姑娘便是太过急躁了。”茗兰道。

    胭脂闻言,不禁横了她一眼:“我哪里急躁了?”又道,“你快去看看世子爷回来不曾,若是回来了,便同他道我要被热出病来了!”

    这话哪里像个做奴婢说的?

    若说早几日茗兰必定没胆子去,世子爷每日那般多的正事需忙,哪里有闲情来搭理一个丫鬟?

    但相处下来这一段时日,她总算看出一点苗头,晓得这个胭脂格外不按常理出牌,在世子爷跟前更是娇气的很,偏世子爷每回做法都出乎她的意料,竟是格外的迁就于她。

    在她跟前伺候了近半月,几乎每日都能瞧见世子爷过来看她,世子爷一旦来了,她便识趣地告退出去,可即便人未在屋内看着,她亦能想象得出这胭脂是如何与世子爷相处的。

    茗兰心下说不出何种滋味,只晓得这胭脂定是祖上积了大德,这才能令世子爷事事迁就于她。她遵言出屋打探,回来时便道:“回是回来了,只眼下正在书房里,奴婢不敢近前搅扰。”

    胭脂往窗口望去一眼,见日头总算下了山,天色亦渐渐要暗了,烦躁一日的心这才松快不少。听了茗兰一言,心下亦是晓得分寸,便未再要求她去,只有些忧烦地耷拉了眼皮。

    茗兰见此,忙又上前道:“方才回来的路上,好似听见过个几日府上要去庄上避暑,想来同往年一般,去的人会不少……”

    胭脂一听,适才黯淡的眸子一下便亮了起来,咬住唇问她:“可是每年都要去的?老太太也要去?”她前世在府上待过四年,自然晓得老太太每年都要去庄上避暑,一去便是接近月余的光景,除开了老太太之外,还有一众小姐爷儿也跟着去,就连世子爷亦在车外护送着女眷,至于几个太太与老爷,则留在府上看家。

    “原就是老太太兴起的,自然是要去。”茗兰道,又是看了她一眼,“世子爷也要去呢……”

    她这话道出来别有深意,胭脂抬眸看了她一眼,佯作未听懂地道:“世子爷也去?我还当他不会去呢。”前世她不受主子器重,因此出府去庄上避暑这样的美差自然没有她在内,今世她在世子爷跟前伺候着,不知这回能否跟在他身边一道去?

    心里藏了这样一件事,晚饭时便没了胃口,草草吃下两口便让茗兰撤了下去。

    正要解衣由着茗兰替她擦一擦身子时,世子爷便过来了。

    胭脂赶忙拢起衣物,眼见世子爷身后还跟着一位女医,便知这又是来复查伤口来了。她巴不得早日好起来,因此对于来了大夫一事,自然是十分欢喜。

    女医复查伤口时,世子爷自然回避一下,待新又换了药包上,世子爷方才又进来。

    女医见他进来,便道:“伤口愈合的极好,大抵再过个五六日便可拆了绷带,届时就可沾水了,再将消除疤印的膏露抹上,持续抹个两三月,基本就可恢复如常了。”

    胭脂一听还有五六日便可沾水洗身子了便喜不自禁,不待世子爷开口再问,她便急急抢话道:“这几日伤口已经不疼了,那么可否下地走动?”

    “自是可以。”女医回道,“平日饭后走动走动无可无不可,唯独不能大幅度的动作,以免将基本愈合的伤口再次撕裂,情况便就不美了。”

    胭脂听了,自然点头道是。

    待女医离开后,胭脂先是看一眼世子爷,随即便对着茗兰道:“茗兰,快去将我今日的功课取来,世子爷要看呢……”

    世子爷哪里说要看了?

    茗兰见她这样没脸没皮的,面上神色却依旧不改,显然已是习以为常。转身走近小案上拿了一本字帖过来,送至世子爷手边,随后便识趣地退了下去。

    见她下去了,胭脂便抬眸看了世子爷一眼,观他准备在桌前坐下,便急着说道:“世子爷拿近些,奴婢也要看呢……”

    楼世煜行至榻前,还不待开口,手中字帖便被她一把夺了过去,看着她伸出芊芊玉手捂住上面歪歪扭扭的几行字,撅着嘴道:“奴婢许是这辈子也练不好了,白白浪费了世子爷的字帖。”

    小丫鬟语气懊恼又委屈,楼世煜暗笑一下,心道这字哪能是一日两日便练好的,他写了这近二十年才有这样的水平,更何况是一个大字不识的小丫鬟?

    他道:“万事都不可急于求成,若是不能坚持没有毅力,你最好现下就放弃。”

    没听到想要的回答,反而听到这样一句,胭脂见他面色平淡,又好似有些不悦,便赶忙解释道:“奴婢省得了,再不心急了。”

    楼世煜点头“嗯”一声,道:“你伤势未愈,在此之前最好别再动笔,若是真无趣了,便先学着多认几个字,待你能下地了,我再教你如何拿笔写字。”

    胭脂一听,面上不由便微微发热起来,她原来连拿笔的姿势都未拿对,怪不得自个写的扭七扭八的,真是还未学走便想着学跑,实在是失了自知之明。

    “世子爷说的对。”

    小丫鬟脸都要埋进胸里了,显然是被自己羞成这样。

    过了一瞬儿,她又抬起头来,带着希翼小声地问他一句:“世子爷过几日要去庄子上吗?去做甚呢?好不好玩……”

    “护送老太太过去避暑罢了。”楼世煜回,并未显出不悦,“常在深宅大院里待着,偶尔去一趟乡野之地,自是有些趣味的。”

    胭脂听了,一双眸子便更是发亮,她虽生在农家,可因着爹爹的缘故与村上妇人们的闲言碎语,便少出门。更没有同玩伴们在山间河边嬉戏戏耍过,这回之所以想去,一则是因着想陪在世子爷身边增进感情;二则便是也想出府透透气,避避暑。

    小丫鬟仰着小脸,巴巴地望着他,楼世煜如何会不明白,因道:“左右行程预定在本月中旬,那时节你也能下地走动了,若是想去便一道跟着去吧。”

    胭脂未想他答应的这样爽快,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也不说话,只对着他抿唇儿笑了一下。

    她在榻上养了半月,日日好汤好水的养着,短短十几日的功夫,原本尖细的下巴上已经生出不少肉,便是气色也跟着养好不少。楼世煜对上她水盈盈的眸子,心思一动,不由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捏住她生出不少软.肉的下巴。

    胭脂一怔,一时没敢乱动,微垂了眼睫看着近在咫尺的手掌。

    世子爷的手修长好看,骨节分明,指腹上好似有着薄薄的茧子,她便是屏住呼吸,都还可嗅到几丝笔墨味,晓得这是在写字时留下的,她不禁忆起世子爷专注练字时的神态,心房一下就漏跳了半拍,微阖上眼睛再不敢去看。

    就在她心下紧张含羞的时候,世子爷便收回了手。

    他一双漆黑的眼目自她的下巴一路往上看去,见她双颊微红,眼眸不由就是一动,待再往上看,便是一双含情水眸,额发被梳起,露出白皙柔嫩的额头,楼世煜将她整张小脸再次打量一回,这回出口的声音微有不悦:“日后还是蓄起额发为妙。”

    胭脂原本还微红着小脸,待听了他这一言,面上便微微发白,嗓音有些低涩地回道:“奴婢省得了,世子爷既不喜欢,奴婢照做就是……”

    楼世煜不想他这样随口一句话,便使得她多心,不愿瞧见她这般,因又道:“你还年小,容貌却已是惊人,学着遮掩起来于你没有坏处。”

    他这话的意思便是日后不用遮了,更没有嫌弃她的意思,胭脂心里反复分析了好几回,才确定他是这个意思。只要他不是厌恶自己的容貌,她便放心不少,心里亦是渐渐好受起来。

    ☆、第24章 二十四

    到了启程这一日,天色未亮胭脂便起来了,不为别的,便为了好生装扮一番。

    小屋内点了烛盏,黄蒙蒙的光打在面上,更衬她姿容娇俏。眼下.身边虽多了个茗兰在伺候,可每日穿衣打扮多还是她自个在亲力亲为,不是她信不过对方的手艺,而是她心下总觉着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因而除了梳头之外,修眉画眉皆是自己在做。

    她的首饰匣子里不缺那些个流光溢彩、晶莹水闪的物什,有些是主子赏赐下来的,有一些却是底下巴结她的丫鬟送给她的,因此七七八八虽然多,却都不算精致名贵之物,多是些做工劣质或生了瑕疵的才打赏给她。

    胭脂抿一抿唇,这些个她全都不爱,她才不愿捡别人用过的亦或是剩下的来戴。

    数日前世子爷才叮嘱了她,道是不爱她显露美貌,兼之自个如今还年小,容貌又生得格外娇艳,平日里装扮简单朴实都有人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眼下若是再戴这些物什,只怕就要被人戳脊梁骨骂了。

    胭脂想一想,还是伸手拿起自个惯常戴的几朵素绢花,捡了朵最红的别在发上,对着菱花镜左右照一照后,眼睛便定在了眉心的那颗红痣上。

    她是晓得的,世子夫人眉心也有这样一颗红痣,前世她不知晓,还是今世初入府时自老太太嘴里得知,前后再一想,便也能猜透世子爷头一回见她为何露出那一副神色,想来就是因着眉心这颗红痣罢了。

    自昨儿晚上便欢喜地睡不着觉的人,今日早早起来了就开始打扮,这时间竟没了声响,茗兰不由心下奇怪,伸长了脖子看过去。

    见她正对着镜子发愣,茗兰便停下手中的活计,朝她走了过去,轻轻唤她:“姑娘,今日还需赶路,快些收拾罢。”

    胭脂早在听见她的脚步声时便回神过来,闻言,不免有些懊恼地抬起手,葱白的食指对着眉心处的那一点红狠狠擦了擦,道:“有什么法子将这颗痣去了吗?”

    显然是未意料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茗兰愣了一愣,随后反应过来才看着镜子里的她道:“这颗痣好看得紧,姑娘擦了它作甚?”

    她这却是实话,这胭脂生得肤若白雪,眸子湿亮,一张小口更是海棠凝露一般艳红诱人,本已是姿色出众了,恰巧眉心又生出一点红痣,但凡见了她的都要道这是锦上添花,又如何要将它擦去?

    “我现下看见它就烦……”胭脂没头没脑来这样一句。

    茗兰心下疑惑,嘴上却劝她若是当真不爱瞧见,便贴上额贴就是。

    听了她这一言,胭脂方想起来,忆起自个有好些花形的额贴,撕下一张只得指甲盖儿大小的额贴让茗兰帮她贴上。待茗兰帮她贴上了,这才凑近镜子去瞧,却是一个桃花额贴,粉艳的一朵小桃花贴在白皙的额间,倒也好看得紧。

    恼人的红痣再瞧不见了,又听了茗兰称赞的话,适才不快的情绪也跟着烟消云散了。自菱花镜前站起来,换上昨儿晚上便摆在床头的衣裙,对着镜子照了照,方偏头问茗兰:“可还看得?”

    她身上着的是件新衣,前两日才缝制出来的,料子亦是往日不曾穿过的好料子,又滑又凉穿在身上觉不出半点分量,就好似没穿一样。

    这样名贵的料子按理她一个做丫鬟的自然不会有,还是一月前自己替世子爷挨了一剑,老太太念她忠心,这才破例赏了她几匹好缎子。

    前段时日一直养在榻上,眼下好容易下了地,今儿又要出门,她便是忌讳的再多,可姑娘家爱美的天性却是难改,料子这样精美好看,除了这一身外还做了好几身放着轮流穿,只把茗兰心疼得不行。

    道她如今还在长身子,做得多了只怕到时还未穿几次就要穿不得了,胭脂当时听了,仍旧没有犹豫,一口气做了好几身新衣出来。

    她正对着镜子照,边上茗兰亦是在瞧她,见她小小年纪便已是曲线玲珑,藕荷衫子底下两团鼓鼓的圆肉已是不容忽视,偏上回给她量身裁衣时,问她可要放个一两指的宽度她还不肯,现下好了,穿在身上紧紧绷绷的,好似动作一大就能给撑破一般。

    茗兰暗地里皱眉,嘴上却顺着她回了话。

    又想府上哪个敢这般穿法,便是小姐奶奶们都没有过,就怕落下个不庄重的名声,偏这一个胭脂处处与别个不同,也不知她今日这一身出去了,被旁的院里的主子瞧见了又该生出怎样的风.波来。

    胭脂一见她神情,便知这是对自个不满。她撇一撇红唇,满不在乎地自己束腰,镜子里现出个前.凸.后.翘的玲珑曲线,才算满意的离开。

    此番跟着去庄上,并非一日两日就能回来,因此她便带了几身换洗衣物,并每月的月钱与几样值钱的首饰装进包袱里,其余就再无他物。

    待她将自己收拾妥当,来至世子爷房前时,却被告知世子爷早已起身出房了,兴许是去了老太太的融春堂。

    胭脂心里一凉,有些不安地回到小屋等待,不晓得世子爷可会将她忘了,别她这处收拾好了包袱等着跟着他去,结果人家不吭不响的就走了,那才要被人笑话呢,日后还如何在正和院混了!

    墨香与凝香都留在府上,更别说茗兰了,自是也只能待在府上。

    她一见这胭脂回来后便一副焦急不安的模样,晓得这定是未碰见人才这般,嘴上由不得宽慰一句:“左右时辰还早,往年每回去庄上都得用了早饭才去,兴许没个多久就有人来邀姑娘了亦未可知。”

    胭脂点点头,心下虽也这般想着,可到底还是有些子焦急不安,她不过一个小丫鬟,世子爷便是早前答应过她,可若是一不小心将她忘了,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儿。

    再过一会儿,茗兰便送了早饭进来,胭脂心里有事儿,便只吃了小半碗的粥。正拿帕子擦着嘴巴,门边便有小丫鬟匆匆跑近前,气喘吁吁道:“胭脂姑娘,方才全儿小哥来了,喊你快些去二门上呢!”

    胭脂这才松一口气,紧蹙的眉头也舒展不少,对着茗兰道了别便匆匆离开。

    老太太范氏自是登上头一辆马车,胭脂到时,府上一众小姐奶奶们都已坐进了车厢,唯独世子爷才从老太太马车前说话回来,她抱着包袱立在原地,见他走近前了便屈膝朝他行礼。

    楼世煜看了她一眼,觉出她今日穿着略有不同,往日一直都穿的绿衫绿裙,今日则是一身粉衣碧裙,小丫鬟见了他便垂着脑袋,因此并未看清她的脸,只看见一截白藕似的纤弱脖颈,曲线既优美又尽显女子独有的柔弱之美。

    紧挨着老太太的马车后停着一辆黑帷马车,便是世子爷乘坐的。待世子爷上去后,胭脂才小心地跟着他坐进去,全儿与福儿仍旧坐在车外。胭脂照旧坐在车窗底下,还未坐稳车身便是一阵晃动,待马儿跑起来了这才又稍稳一些。

    不久后,耳边传来开启大门的嘎吱声,便晓得这是出了府,七八辆马车行驶在道上,车外又有数十名护卫护送,动静大的两旁行人都驻足观看,低声碎语起来。

    待马车行至京郊,窗外便有阵阵凉风吹进来,夹杂着青草花香的自然味道,胭脂正襟危坐许久,到了这时候才忍不住挪挪臀儿,掀起一角窗帘欣赏起这京郊一路的风光。

    到底是皇城脚下,即便是京郊,也不是旁的城郊可比的。

    一路上虽没了鳞次栉比的楼阁房宇,却也是隔个几步路便可看见房顶上正炊烟袅袅的人家,胭脂望着远处高耸巍峨的大山,便问:“世子爷,咱们是要去山上吗?”

    小丫鬟声音又脆又嫩,忽然在安静的车厢内响起,楼世煜循声望过去,便对上一双水盈盈的眸子,正欲收回视线,谁想晃眼却瞧见她额上多了一物,竟是贴了一朵形状极小的桃花形额贴,衬得一张小脸越发的粉面桃腮。

    只额贴再好看,都没有那颗天生的红痣好看。

    楼世煜默了一会儿,才摇头道:“便在山底下。”

    胭脂“嗯”了一声,她自然晓得答案,不过是瞧见车厢内太过安静了,这才没话找话说。

    哪个会将庄子建在山上去?

    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同他独处,胭脂自然不愿意就这般白白浪费掉,因而过了一瞬儿又道:“奴婢家里的山比这还要高还要大,景致更是美的很,只爹爹管得严,从来不许我出屋子呢……”

    小丫鬟说起话来没头没脑的,楼世煜许是渐渐习惯她这般的说话方式,又听她语气渐渐低弱下去,不禁随口一问:“为何?”

    胭脂心里微喜,面上却仍是蹙着眉毛道:“爹爹不准我做农事,原是要将我养大了送进李乡绅家中伺候的,后来小弟出生了,这才将我用麻袋蒙了拖到镇上卖了的……”

    话音一落,车厢里便又是一阵安静。

    楼世煜微微皱了眉,他是侯府世子,可谓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从未体尝穷苦人家的日子。府上奴才婢子众多,他便是猜也能猜得出来这些人当中不是被亲人卖的,便是被贩子拐了再卖的。

    眼下这小丫鬟突然与他诉起身世之苦,他非但不觉着她话多恼人,反倒还生出了几丝心疼,隐隐影响着他此刻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