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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468节

      “小璃,咱们中秋不如去泗水城吧,你和谙儿也能夫妻团聚。”

    文氏替青璃夹了几筷子素菜,让她一样吃一些,荤素搭配才好。文氏用筷子挑了两下米,突然开口道。

    这个提议青璃正准备饭后和婆婆文氏透露一下,没想到文氏先提出来,青璃顺水推舟,假装乖巧地点点头,“娘,咱们今年要和北地的将士一起过节吗?”

    “这个……看谙儿的安排。”

    文氏略微思索了一下,她当年有青云之志,可惜身为女儿身,无法参加科举。嫁给淳于老将军之后,这个心思就淡了,如今也没了那种情怀,她考虑的是会不会给儿子淳于谙添麻烦。

    “娘,我会派人给夫君送信的。”

    无论是多么独立的女子,嫁人后不是从夫就是从子,考虑的永远是他们的感受,这个时代正是如此。淳于谙要是知道她们到泗水城去过中秋,高兴还来不及,不过事先通知一下也好。

    晚膳结束之后,青璃和文氏照例在院子里散步,正赶上夕阳西下,天边还有一点光的余韵,府上假山流水,秋风吹过,泛黄的枯叶萧萧落下,在过不久,这里的树木花草成了光秃秃的一片,平阳整个冬日都被一片纯白色笼罩。

    “小璃,你和谙儿还没有圆房吧?”

    文氏走在前面,回过头轻笑一声,见青璃瞬间呆呆的表情,越发觉得可爱,她轻轻地掐了一下青璃的俏脸,以前做梦都想有个知冷知热的女儿,结果生出来的清一色是小子,好不容易等到大儿子成亲,娶进门可心的小媳妇。

    “娘,这……还没。”

    青璃倒不是害羞,就是没想到文氏突然这么说,她一点心理准备没有,拿不准婆婆是个什么意思。

    “恩,娘就是问问你,你现在还小,等到及笄之后吧,虽说咱们大周女子十三岁嫁人也不是新鲜事,但那都是日子过不下去,急需卖女儿的,年纪小,骨盆未长开,生产那就是进了鬼门关。”

    这样的话文氏早就想说,她是真心疼爱青璃,可和大儿子淳于谙一向没什么话说,她也不好私底下交代,只能劝劝青璃,千万不要由了他胡闹。

    “娘,我知道的,夫君也是这个意思。”

    青璃用手绞着帕子,垂下头,故作羞涩,心里被感动溢满。看看自己的婆婆,再看那些大户人家的主母,恨不得媳妇早日开枝散叶,就是个生产工具,有的还要把莺莺燕燕塞进儿子的房里监视。

    “你们心中有谱就好,毕竟我这个做娘的是过来人。”

    婆媳两个人走进亭子里,有丫鬟立刻上来两个坐垫,文氏拍了拍青璃的手,示意她坐在自己的身边,二人喝着茶水,看着夕阳下的景色,闲聊。

    文氏的状态和一个月之前有很大不同,现在吃了药,虽然身子虚弱,但是已经不咳血了,饭量也比以前增大不少,每天都能找到事做,日子比在京都多彩。

    “谙儿小时候还是个粉团一样的小奶娃,那会儿喜欢哭闹,丫鬟婆子拿他没辙,只能一批一批地换。”

    文氏托着腮,眸子里温柔地能滴出水来,回忆当年,她的脸上带着微笑,“一晃,这么多年,他长大变了一番模样,而我也成了老婆子。”

    “娘才不老呢。”

    青璃拉着文氏的手撒娇,每次问淳于谙以前他是不是哭闹过,那魔头都会立刻炸毛,然后紧绷着脸反问她,记不记得一岁以前的事。他那意思,自从一岁以后,再也没有哭过。

    “傻丫头,娘真的老了。”

    美人迟暮,总有这么一天,心境也和当年不同。当年她饱读诗书,高门嫡女,看似柔和,内里却是个孤傲的性子,多年之后,早就不似从前的锋利。

    文氏总觉得自己看人的眼光很准,自从第一次见到青璃,就情不自禁的喜欢,或许这就是世人口中常说的缘分。几年之后,青璃终究进了自家的门,嫁给儿子淳于谙。

    “娘,您看您的头发,没有一根白发,脸上也没有皱纹,您说您老了,让别人怎么活啊!”

    青璃鼓着脸,故作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更加取悦了文氏,她拉着青璃的手,笑出声,“你这个机灵鬼是在邀功啊,娘怎么没白头发,自从喝了你给调制的汤药,石榴梳头每次都是一惊一乍的。”

    文氏重病,头发一夜之间花白了大半,有一段日子她甚至不敢照镜子,慢慢地,人也跟着抑郁起来。

    青璃是真心心疼婆婆,这么多年,夫君,儿子都不在身边,一个女子独守空房,整日忧心,如今到了能过好日子的时候,身体却不行了。她从空间里找到首乌等几样药材,压成汁水,让文氏用这个洗头,又用黑芝麻等食疗,很快便有了效果。

    “贫嘴!”

    文氏怜爱地掐了下青璃的鼻头,婆媳畅聊,直到夕阳西下,天已经半黑了,这才各自回到自己的院子。

    于嬷嬷和麦芽二人铺好了床帐,又打来热水,服侍青璃沐浴,好不容易回到府邸,她想好好睡上一觉,最近在溧水城总是感觉体力透支。

    八月十二日一早,早膳之后,府上几个管事的婆子到花厅回事,青璃交代府上下人做棉衣等琐事,自家不怕花银子,找一家口碑不错的绣坊,请人上门,给每一个人量体裁衣,到时候她这边会给出图纸,一切照图纸上做。布料库房里堆积太多,大家自行选择,到时候绣坊出人工就好。

    青璃对下人格外大方,布料都是打劫来的,很多是泗水城里的存货,空间里还有大量库存,她就转移一部分到家里的库房,一些结实用挡风的棉麻布不错,正适合做棉衣。

    “少夫人,咱们一人一套棉衣就够穿了,旧年也有剩下来的,两套是不是有点……”

    冯婆子欲言又止,主家仁慈,但是他们也没有什么大贡献,总是特别被照顾,心里不安。

    “是啊,少夫人,咱们够穿,就是那车夫小厮,多做上一套,出门在外不容易。”

    几个婆子纷纷表示一套棉衣就够用,可青璃还是坚持给众人做两套,在吃穿用度上,她不会亏待下人,也是为了府上的脸面。再者这个时候的棉衣,穿上一年,里面的棉絮打团,就不保暖了,平阳城冬日阴冷,万一染上风寒,喝汤药也要花上一笔银子。

    不只棉衣给众人做上两套加厚的,被褥也要重新置办,目前这些下人已经经过考核,都是老实本分,干活勤快的。

    能有两套新衣裳,还可以自己去选择布料,婆子们喜气洋洋,着急回去传递消息。青璃很快处理好府上的事务,打发她们下去。

    婆婆文氏在早膳之后出府闲逛,来平阳这么久,文氏偶尔出去一趟,今天正巧在平阳城北边有大集市,她也想学学平常百姓家去赶集,买一些瓜果菜蔬,布衣出行,乐此不疲。

    青璃一个人在府上,闲的无聊,她之前说找王三胖子谈谈酿酒作坊的事,得到回话,这几天正是酿制金桂酒的最佳时间,要等忙完这段才能过来拜访。

    “小姐,您是不是有什么忘记的?奴婢去拿。”

    青璃刚走出门口,她停住,有些不自在地摸摸脸颊。那种遮面的布巾戴习惯了,突然站在眼光之下,不太舒服。

    “无事,走吧。”

    回到平阳之后,青璃立刻换上一身湖蓝色的丝绸月华裙,上身的衣摆出用银丝构成波浪的纹路,完全显示了她傲人的身段,

    面似芙蓉,冰肌玉骨,也不知道可以迷倒多少人。

    “还是拿个帷帽给我吧。”

    走了几步,怎么都觉得别扭,青璃停下来,招呼身后手脚麻利的麦芽。

    自从大周连续占领大秦的两座城池以后,平阳城的百姓们有了主心骨,也不在和从前一般恐慌,出门的百姓明显增多,因为现在和泗水城已经互通贸易,街上随处可见大秦人来贩售皮毛。

    打仗是两个国家的事情,和最底层的百姓们关系不大,大周百姓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依然和大秦人做生意。街道上随处可以见到巡逻的城北大军,百姓们很安全。

    街道上,两旁的铺子林立,因为战争关闭的一些皮毛铺子,如今找到了货源,纷纷开张,生意不错。附近几个城池的商人最先得到消息,也是一趟一趟地往平阳跑,马上天头就冷了,多拉几车货,赶在过年之前倒手,赚点日子过肥年。

    人来人往,青璃明显感觉到百姓们的精神面貌不一样,无论是老人小娃,嘴角带笑,出门做工的男人也是如沐春风一般,北地减产,丝毫没影响到百姓,除了神仙米的价格飞涨,以前的糙米粗面,反倒是比丰收年还便宜。

    这些银钱,都是青璃利用新粮种的差价贴补上的,如果粮价飞涨,百姓们吃不起口粮闹了饥荒,对北地稳定不利,也会扰乱城北大军的军心。

    这次回来,之所以这么努力,她想为北地百姓做一些事,这样也不枉到这个时代走一遭。

    边走边看,很快到了城门口,前面乱哄哄的,围拢很多人,于嬷嬷探出头张望了一会儿,缩回脑袋,正色道,“小姐,前面是城北大军征兵的地方。”

    路边站着不少百姓们看热闹,也有爹娘带着自家儿子来报名,还有的人带着铺盖卷儿,一身尘土,从远处特地赶来。

    往年征兵难,军队里又辛苦,谁家的爹娘也舍不得让娃过来遭罪,即便是他们有保家卫国的心思,依然迟疑。

    “征兵吗?那正好,咱们下去看看吧。”

    这倒是个热闹,青璃下了马车,于嬷嬷和麦芽跟在身后,三人来到城门口,守城的士兵眼尖,一眼认出青璃,激动地大喊,“少夫人,您从溧水城回来了?”

    “是啊,昨儿就回来了。”

    青璃对着士兵们招手,所有的士兵全部站起身,起立,对着青璃行礼,“少夫人!”

    对于他们来说,少夫人的地位与少将军一致,少将军是他们心中的英雄,勇猛无敌,保家卫国,而少夫人就是他们的心中柔软的一部分,他们的恩人和亲人,她为他们做得点点滴滴都铭记于心。

    可以说,如果没有少夫人支持,城北大军不会走到如今这个高度,征兵也不会如此顺利!

    往年,都是将士们各自出发征兵,有时候还要拜托官府衙门帮忙,今年他们只出去几个人,剩下的时候,在城门口设置了一个报名的分点,每天都有人过来排长队。

    “少夫人,您过来这边坐!”

    一个将士招手呼喊,那边正是主位,前面站着一排略显青涩的小伙子,破衣烂衫,头发和稻草一样,鞋子上破个洞,露出了大脚趾,估计是家里条件不好的。

    青璃点点头,让于嬷嬷和麦芽去车上取茶水和点心,她不客气地坐上了主位。来报名也不是人人都能录用,年龄,身体状况都要经过考核才行。

    “姓名。”

    青璃这边有一条长队伍,她低头,看到前面有一张纸,记录着一些基本情况,这些都要询问。

    “王山蛋。”

    前面走过来一个土里土气的小伙子,皮肤有些黑,人也瘦弱,看上去最多不过十五岁。

    “俺们家靠山,所以俺爹给俺起的名字,嘿嘿。”

    王山蛋没见过世面,还是第一次走出大山,今年秋收的时候,有人去收粮食,家里没打多少粮,都卖了,没银子,他听说出来参军以后家里全家都有保障,这才辞别家人,一路上带着着干硬的馒头,走了几天赶到平阳。

    面前这位夫人看着似乎很年轻,面前有轻纱隔着,不影响她的美貌,王山蛋头一次看到如此高贵的夫人,手脚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恩,年龄?”

    青璃抬头看了一眼,继续按照纸上的程序追问。

    “俺十五岁,符合要求,少夫人,您别看俺瘦,俺有把子力气,在家两亩地都是俺在种。”

    王山蛋抓抓头,生怕因为瘦弱被淘汰掉,他家里穷,能吃上饱饭都不错了,一年有大半年吃不饱,怎么能胖的起来。

    “你为什么要来应征入伍,是为了保家卫国吗?”

    青璃放下手边纸,开始认真审视面前这个小伙子,这个问题,不在上面,是她自己即兴提问,也是好奇这些人的真正想法。

    “是为了能吃饱饭,能让家里的姐姐妹妹吃饱,嫁个好人家!”

    提到这个问题,王山蛋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这是属于一个穷苦人的愿望,这是他追求的目标。对于山里的百姓们来说,战争远远没有吃饱重要,人活着,也无非就是衣食住行。

    周围有来入伍的人传来哄笑声,心里想着这傻小子真是山里出来的,没见过世面,说话也实诚,毫不避讳,至少也要敷衍一下,说说自己的爱国情怀吧。

    青璃抬起手,微微下压,众人这才严肃起来,止住笑声。王山蛋还不明白自己哪里说错,一副呆愣愣地啥样,不明所以。

    “你家里,有多困难呢?”

    “俺家只有两亩山地,出产少,爹爹早年打猎,被野猪顶死了,家里有娘,姐姐,妹妹和一个弟弟,俺是长子。”

    王山蛋说了一下自家的条件,他吃的比较多,家里人都让着他,有时候姐姐也会偷偷省下口粮,给他吃,他姐姐今年十六岁,长得和十一二的丫头一般瘦小,面黄肌瘦,他家穷,担子重,根本没人上门提亲。

    听说参加了城北大军,就有送温暖小分队来探望,至少过年有一顿肉吃,他死死求他娘,最后他说,来这边能吃饱,他娘这才放心他离开。

    “少夫人,俺一定能上战场杀敌的!”

    王山蛋眼里带着渴望,他走了这么远路来,就是为了加入进来,万一城北大军不要他,他连回去的盘缠都没有,一路上只能饿着,回去之后,两手空空,觉得对不起家里人。

    “你们有谁和王山蛋一样想法的?别怕,站出来,站到我这边来。”

    青璃站起身,对着下面的士兵大声道,“我不是说他的想法有什么错误,这是最普遍的,我就想问下你们真实的想法。”“如果你们可以吃饱穿暖,能照顾家人,有谁愿意到战场上厮杀,建功立业,有吗?”

    “有谁的梦想就是作为大丈夫,有一番作为的,或者是保家卫国,为了我们大周百姓永远生活在平静,安逸的环境中,甘愿默默无闻地做一名士兵?”

    青璃一脸严肃,她在发问。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没想过,此刻,众人沉默了,大家都在埋头思索。

    一个军队,必须要有凝聚力,为了吃饱穿暖的人,不是说意志不坚定,其实不太适合做士兵厮杀,后期还要培养,而且青璃觉得没必要夹杂这些东西。

    “少夫人,作为男子汉大丈夫,我想建功立业,成为好士兵,以后也要当将军!”

    一个高大的汉子站出来,面带坚毅之色,他家里虽然不富裕,却是能吃饱饭,来参军,就是想走另一条路。文有文举,武有武举,上战场厮杀,也是一条路,不需要门第,只需要付出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