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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车厢里播放着一首英文歌,歌者有着悦耳的声线,配合着吉他欢快的旋律,低低地吟唱着。

    “,

    you,

    you……”

    **

    freya工作室。

    欧力正改稿改的崩溃,看到和温锦言一起到来的阮清歌,心中的嫉妒一并化成了恼怒,冲她凶道:“你怎么这么久才过来?”

    “不好意思,我家离这里有点远。”阮清歌解释着,加快脚步走了过去。

    温锦言向来不搀和旗下设计师们的创作过程,回到总监办公室构思新款。等他走出办公室,已经是凌晨两点了。

    阮清歌和欧力趴在桌上睡着了。温锦言脱下风衣,披在阮清歌的身上,抱起她时,视线扫过设计稿上的那条礼服裙。一字领,七分袖,纱裙下摆,裙摆上点缀着翠绿、古铜、猩红色的宝石。画面清秀灵动,那曼丽流畅的线条像是有生命般绽放在纸上。

    真正的艺术最难能可贵的不是后天的努力,而是那与生俱来的天分和独特的领悟力。

    温锦言忍不住感叹,如果没有那场车祸的话,她现在应该到了和他平起平坐的地位,不,应该是需要他仰望的位置。

    旁人只会用世俗的眼光来看待这个经历坎坷的女人。唯有他自己明白,他是用了此生全部的运气才捡到了这个宝。

    **

    初秋的暖阳透过落地窗,洒下了一室明媚。

    阮清歌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感觉到自己好像躺在一团棉花上,全身轻飘飘的,像是要飞到天上去。

    太、太、太……舒服了!

    阮清歌忍不住往左打滚一圈,再往右打滚一圈,这床,舒服得她想嗷嗷尖叫。

    “我不是说了吗?在上面怎么滚都很舒服。”

    温锦言带着笑意的嗓音清冽醇厚,像是丝丝动听的小提琴。

    阮清歌被跟鬼魅一样冒出来的温锦言吓到了,一时忘了把身子回收回来,砰的一声,脸跟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

    “嘶——”她疼得倒吸了口气,却装作若无其事地爬了起来。

    温锦言轻轻揉着她的额头,好笑地说:“嘿,阮清歌,我发现你挺会装的,明明很疼。”

    “彼此彼此。”阮清歌没好气地呛了回去。

    洗漱完毕后,阮清歌拄着盲杖,寻着一股焦味来到了厨房。“锦言,怎么呢?”阮清歌有点担心。

    “我想做三明治。不小心把蛋煎糊了。”温锦言闷闷地把煎成炭烧的荷包蛋扔到垃圾桶。

    阮清歌扬起唇角,“让我来吧。”这样的一个生活白痴,她根本就没指望他可以做出像样的早餐。

    阮清歌按下电磁炉的开关。闻到了锅里冒出的油烟味,她将碗里的蛋液慢慢地倒入锅内。左手握着平底锅的手柄,右手拿着铲子耐心等待着。

    逆着清晨的光线,她的身影柔和成一道剪影,细腻得一旁的温公子忍不住想要拥抱她。

    闻到飘出来的蛋香味,阮清歌漂亮地给煎蛋翻了个身。突然,一双结实有力的手臂从背后环住了她的腰身,灼热的鼻息全喷在她的脖颈上。

    那清冽的,男人的,属于他的气息完完全全包围了她。

    阮清歌全身顿时僵住了,心脏陡然间像是漏掉了好几拍,呼吸一下子被打乱了。“锦,锦言——”阮清歌有些结巴,不,她简直变成个哑巴,根本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这种意乱情迷的感觉让她无所适从,却又无法自拔地迷恋着。她觉得一定是哪里出了差错,她明明喜欢宁南星不喜欢温锦言,可是为什么被宁南星抱着的时候她心平如水,而一与温锦言近距离接触她就小鹿乱撞?

    “嗯?”温锦言的音质本就低沉,再略微降个调,便是诱惑力十足的慵懒与性感。

    “……锦言,快放开我。”阮清歌扭了扭身体,有点不自在。

    “不放!”温锦言收紧手臂的力量,明显还没玩够的语气。

    阮清歌哑然失笑,这样的一个大男人有时却跟七岁小孩一样胡搅蛮缠,于是放柔了声音,哄道:“好啦,放手啦。”

    “我、不、放!”温锦言却是越搂越紧。

    阮清歌无奈地呼出一口气,扔下铲子,默了默,突然拔高音量,训斥着:“温锦言,你难道没闻到烧焦的味道吗?”

    少女时期的阮清歌,曾经无数次幻想着她以后的男朋友。或许是温文尔雅那一款,也许走内敛沉稳路线,也许为人幽默风趣。

    她从未想过,最后上手的会是这一款的男人。他的才华令她倾慕不已,可他身上的某些糟点令她哭笑不得。

    不过,如果好好改造的话,好像,也不赖嘛。

    ☆、第35章 霸王上弓

    经过阮清歌修改的设计稿再次被王妍希的经纪人毙了,原因是太过繁琐,不够大气。

    吃完早饭后,阮清歌再次回到freya工作室,与欧力商讨对策。

    “阮清歌,你那些宝石就是累赘,统统撤掉!”欧力按捺着心中的烦闷,继续批评,“还有,你用的马来色丁和蕾丝网太小家子气了,还是听我的,用真丝!”

    阮清歌在这一点上不肯做出让步,“黑色的真丝太沉闷了,体现不出细节。”

    “黑色是经典色,不知道吗?而且黑色是我最擅长的颜色。”欧力也不肯让步。

    结果就是,两人陷入了长久的僵持。

    下午五点,阮清歌做了第六遍的细节修改,走过去,对欧力真诚地说:“欧力,我们必须放下成见,否则今晚我们还要在这熬夜。”

    欧力点点头后才想起她看不见,回道:“好吧。”

    “我把领子改成了半高领,背部采用镂空,面料换成你想要的真丝,只是我觉得还是不够好。你想想看要怎么修改。”阮清歌征询着他的意见。

    “要想做出图中的效果,真丝不行,还是马来色丁和蕾丝网吧。只是用黑色的话还不行——”欧力抬起头,彼时夕阳西沉,暖黄的光线正斜斜地映在阮清歌的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模糊的金色。

    “金粉色。对,用这个颜色!”欧力拿过她手上的设计稿,“再把七分袖改成复古中袖。衣服上的珍珠全换成跟裙身一样的亮片。这次保证一定ok。”

    欧力边在电脑上作效果图,边指导着阮清歌:“我知道你因为看不见,所以更想在衣服上加些亮点。可是,有时候并不是细节越多越好,太多的元素反而会喧宾夺主。一件有设计感的衣服只需要突出一个重点,而这条裙子的重点便是它的线条。”

    “我明白了总监为什么要我跟你好好学。他应该是想通过你来纠正我的这点毛病。欧力,谢谢你的指教。”阮清歌拿着盲文笔,在硬纸上飞快地写着,把这次的启发记了下来。

    欧力见她这般谦虚好学,眼神往右上方飘了飘,一脸别扭地说:“其实你也不是一无是处。你比那些实习生强多了。”

    阮清歌一愣,随即扬起了唇角。

    两人忙到了晚上八点,才顺利收工。欧力请她去附近的一家餐厅吃海鲜面,自己就点了一份蔬菜沙拉。

    “你吃这么一点能饱吗?”阮清歌关切地问。经过了这两天激烈的磨合,她已经把欧力当成了朋友。

    “什么叫这么一点?这里已经有117个卡路里!”欧力一向严格控制自己的身材,吃了半份沙拉后,打探着,“听说你和总监在交往,是吗?”

    阮清歌放下筷子,迟疑地点了点头。

    “你喜欢他吗?你对他了解多少?你知道吗,整个工作室的人都在背地里说你利用总监对你的喜欢往上爬,甚至想爬上温家少奶奶的位置?”欧力望着她,严肃地发问。

    阮清歌咬着下唇,一言不发。

    她喜欢温锦言吗?

    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喜欢。

    又好像……不止那么一点点。

    “我为了总监才来到freya,我非常喜欢他。可是只要你们真心相爱,我会祝福你们。江乔跟了总监三年,像个女汉子又扛又搬还全国跑,向日葵似的只望着总监。她对总监的爱只会在我之上。可当别人说你利用总监的同情心去引诱他,江乔还去反驳,说你从小到大都不是那样的人。”欧力顿了顿,语重心长地又说,“阮清歌,如果不是真的爱总监的话,放过他吧。因为有人比你更值得他的付出。”

    半响,阮清歌终于开口了,带着份愧疚,真心实意地保证着:“我会对总监很好很好的。”

    “那你知道他感冒了吗?”欧力回想起上午看到温锦言时,他的眼角带着不正常的潮红,双唇苍白而干裂,应该是发烧了,而且烧得还不轻。

    “……我,我看不见。”阮清歌有种深深的无力感。

    欧力继续责问:“那难道你没有听到他的咳嗽声吗?”

    “我——”阮清歌哑口无言。其实她听到了,还不止一次,可是她并没有放在心上。懊恼、自责、愧疚……种种情绪积压在心中,胸腔涨得快要爆炸了。她匆匆站了起来,和欧力告别后,给温锦言打了通电话。

    “清歌,忙完了吗?我这就过去送你回家。”电话那端的声音干哑乏力,还伴随着几声压抑的咳嗽声。

    阮清歌突然就心疼得不得了,“锦言,你不舒服就好好休息,我过去找你。”

    她在小区保安人员的带路下,来到了公寓门口。温锦言给她开了门,仍强力撑着虚弱的身体,笑笑地说:“我没事。”

    阮清歌抬起手,摸到他滚烫的额头,“傻瓜,都烧成这样,还叫没事!走,去医院!”她拽着他的手腕,往外走去。

    温锦言脸色骤变,连忙抱住门框,扯着嗓子嚷道:“我才不去医院!”

    阮清歌有点无语了,跟哄儿子似的温声软语地哄着他:“乖啦,去打一针就好啦。”

    “我,我最害怕打针。”温锦言一脸惧怕、哆哆嗦嗦地回道。

    阮清歌:“…………”

    她去药店买药,回来时又摸索到厨房煮了些开水,磨磨蹭蹭到了晚上十点,温锦言才吃下药,卧床休息。

    “怎么突然就病了?”阮清歌一边解开他睡衣的纽扣,一边问。

    “你的睡相太美,我坐在地板上欣赏到天亮。”他看着她手上的动作,不禁心猿意马起来,难不成阮清歌想霸王硬上弓?他现在全身乏力,就算想反抗也喊不出救命。

    况且,他一点都不想反抗。

    阮清歌脸上一烫,突然想起一件事,询问着:“锦言,你愿意——”

    “我愿意!”温锦言打断她的话,没羞没躁地保证着,“清歌,虽然我病了,但是我完全可以的!”虽然他全身软绵绵的,但是某个地方一定可以硬起来。他坚信!

    “太好了。”阮清歌拿着蘸了酒精的棉花球给他擦拭着身体,继续说,“我想带妈和承光去泡温泉,只是男女要分开。所以,锦言,到时承光就拜托你照顾了。”

    “啊……好,没问题。”温锦言在心中暗骂自己思想龌蹉。什么时候禁欲系的他竟成了色急攻心的饿狼了?

    “快点睡吧。”阮清歌扣好他的睡衣,给他盖好被子,细致地掖了又掖,柔声说,“明天醒来就全好了。”

    阮清歌站起来,正要在黑暗中摸索着去洗手间,手腕突然被扣住了。

    “你给我唱催眠曲吧。就是上次给承光唱的那首。”温锦言低声地央求着,在阮清歌听来,甚至有点撒娇的味儿。

    阮清歌忍不住扬起唇角,轻轻地拍着他身上的空调被,唱起了苏城的童谣:“一绣一只船,船在江心里航,绣了个姜太公,手持钓鱼竿……锦言,睡了吗?”

    她足足找了十分钟,才找到洗手间的正确位置。用随身携带的毛巾擦了下身体,走出去时,不小心绊到了地上的小凳子,头重重地磕到了门上。温温热热的液体顺着额角流了下来。阮清歌不用去摸也知道,那是血。

    这十年来,她已经小心、小心、再小心,却总是磕磕碰碰的把自己弄的一身伤。等那股强烈的晕眩感过去后,她从包里找出创口贴,自己摸索着贴了上去。

    拾掇清楚后,阮清歌回到了主卧。

    温锦言似乎在做甜蜜的梦,说梦话的语气带着满满的欢喜:“以后不许做对不起你的事。眼里看到的是你,心里想的也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