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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2章 圈养明星(6)

      没有娱乐公司和经纪人,初筝做什么都不方便。

    【主线任务:请在十个小时内,寻找一位经纪人,所需经费由系统提供,花的越多越好哦!】

    初筝:“……”

    生个娃都要十个月。

    你让我十个小时去找个经纪人,认真的吗?

    你当经纪人是菜市场的大白菜,等着我论斤买?

    【小姐姐经纪人不需要生呢。】王者号语气欢快,并日常鼓励自家小姐姐:【小姐姐加油,你可以的!】

    我不可以!!

    王者号加油打气完就匿了。

    留下初筝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

    有名气的经纪人,都签有公司。

    哪里有那么好找……

    初筝看看自己的拳头。

    突然有底气多了。

    -

    一个好的经纪人,可以给自己省下很多麻烦。

    因此不能随便乱抓壮丁。

    原主好歹是混这个圈子,记忆中有不少经纪人的信息。

    不过初筝过滤一遍后……发现自己都不喜欢。

    给自己找经纪人,当然要找个自己喜欢的。

    不然整天放在面前膈应吗?

    她又没有自虐的毛病。

    初筝在网上搜了搜。

    跳出来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个好看。”

    初筝看着页面上的资料。

    资料上是个女人,不像其他经纪人那样,穿着职业装,刻板的形象。

    这个女人一袭黑白相间长裙,烈焰红唇,气场强大,拍得跟广告片似的。

    这个好!

    就她了!

    -

    兰灵忙得焦头烂额,手机响个不停,在忙碌的环境下,铃声显得刺耳又尖锐。

    她抓起手机,看都没看是谁,划开放在耳边,一边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敲着。

    “你好。”

    兰灵的声音都是干净利索,带着一股子凌厉感。

    电话那端是个好听的女声,不过就是声线没什么起伏。

    兰灵听完对方的话,停下敲键盘的手,撑着桌面。

    “你说,你要找我当经纪人?”

    “是的。”

    “你知道我是谁吗?”兰灵指尖敲了敲桌面,忙碌的节奏忽然放缓下来。

    “兰灵。”电话那段顿了顿,然后就没然后了。

    “这位小姐,我建议你多看下我的资料,我现在很忙,稍后我会联系你好吗?”

    兰灵挂断电话。

    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好不容易忙完这边的事,她重重的松口气。

    “兰姐,我们先走了。”

    “嗯,路上小心。”

    “兰姐再见。”

    兰灵踩着高跟鞋,走出大门,脚上十厘米的高跟鞋,穿得她脚疼。

    兰灵索性脱了,拎在手里,准备叫个车回去。

    刚走下去,一辆红得骚气骚气的超跑停在她面前。

    兰灵:“……”

    兰灵往车里看去,一姑娘帅气的坐在车里。

    宽大的墨镜,几乎挡住她大半张脸。

    “迟小姐。”兰灵认识她。

    毕竟是当红的小花旦,没有交集也脸熟。

    “兰灵小姐,我之前给你打过电话。”初筝时间很赶,十个小时的时间,这种任务完不成可没有翻倍,时间一到就倒带。

    毫无人性!

    体验极差!

    兰灵微微诧异:“那个电话是你打的?”

    “你想上头条吗?”初筝认真的问兰灵。

    兰灵多聪明的人。

    提点一下就知道。

    这里有不少记者,谁知道记者拍下来会编排些什么东西。

    兰灵视线扫过四周,又看一眼骚气得过分的超跑,拉开车门上去。

    “迟小姐,为何想我当你经纪人。”

    兰灵也不是什么拐弯抹角的人,上车后就问出自己的疑问。

    “……”你长得比那些歪瓜裂枣好看。

    初筝没把的‘你好看’三个字理由说出来。

    “你有本事。”

    “有本事的经纪人多了。”兰灵撩了下头发:“迟小姐这个理由很不走心。”

    初筝:“……”

    我明明很走心的!

    哪里不走心了?

    我可是想了好几秒呢!

    “迟小姐和东方娱乐刚解约,迟小姐找上我,证明你还没有找到下家,但是以迟小姐现在的热度,很多娱乐公司抢着要的。”

    大牌的娱乐公司里,有金牌经纪人。

    给她安排一个厉害的经纪人,几乎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兰灵是谁?

    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公司。

    虽然不少公司都想挖她,可她不需要。

    兰灵的背景谁也说不清楚,但是她的资源向来是好的。

    不过兰灵也不轻易带艺人。

    “我不喜欢规矩。”她才是规矩,凭什么要去听别人的!

    兰灵礼貌的笑一下:“迟小姐,如果你不能给我一个更好的理由,那么请迟小姐停车吧。”

    初筝礼貌的回:“兰灵小姐,这经纪人你是当定了。”

    兰灵:“???”

    兰灵被初筝‘劫持’到她现在住的酒店。

    真的是劫持。

    兰灵拎着高跟鞋,站在门口,说生气也谈不上,说不生气又有点生气。

    大概是自己纵横娱乐圈这么多年,还没遇上这样的艺人。

    哪有逼着别人当自己经纪人的?

    你说她要是个男的,她还能觉得,是看上了她的美貌。

    可她是个女孩子。

    为什么就非得是她?

    初筝将一份合同放在她面前:“看一下。”

    兰灵:“……”

    合同都准备好了!

    “迟小姐……”

    “今天你不签,恐怕不能离开这里。”初筝坐在对面,翘着二郎腿,摆着大佬的姿势,气定神闲的瞧着她。

    我再去找个经纪人,时间都来不及了。

    被迫倒带是不可能的!

    所以不签也得签!

    【……】小姐姐找个经纪人,找出了霸道总裁逼迫小娇妻签卖身契的架势,它也是服气的。

    兰灵:“……”

    日了狗!

    “迟小姐这是非法囚禁,犯法的你知道吗?”

    初筝:“哦。”

    毫不在意。

    兰灵:“……”

    圈子里没说这小花旦是个这样的性子啊?

    不是说挺好相处的吗?

    这特么的上海滩来的大佬架势,是那个挺好相处的小花旦?!

    开什么玩笑!

    兰灵叉着腰,扔掉手里的高跟鞋,拿起合同。

    合同只有几页纸。

    兰灵很快就看完。

    整个合同几乎是胡编乱造……用这么形容没什么毛病。

    唯独薪资看着令人很是心动。

    可是结合上下文,更像是胡编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