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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四百四十三章 坟冢初现

      在沙漠上找了处空地,瞎子李布置了一个圆形的阵法,分为五个角落。每个角落都插着一枚小黄旗。接着,他让千宇,凌芸,叶知秋各往每个小黄旗上滴血。

    他自己也咬破手指,往五个小旗子上滴了血。

    “你们各找个位置坐下,听我号令。”

    “这是什么阵法?”柳依依在一旁看的好奇。

    “看起来好神秘。”叶知慧也很疑惑。

    瞎子李坐下后,道:“我也不清楚,古籍上要求这么做,我只是照做而已。”

    瞎子李,凌芸,叶知秋,千宇各占一个角落,还剩一个角。瞎子李拿出一个木藤缠绕而成的小人,用这个角落的小黄旗插在小人身上。

    “希望可以成功。各位把神珠释放出来!”

    瞎子李说完后,先释放出自己的虚空神珠,紫色的神珠光华大作,威力惊人。

    柳依依与叶知慧看的呆了。

    接着,水蓝色的圣蓝神珠,火红色的烈焰神珠,银色的天雷神珠以及淡绿色的御风神珠一起出现了,五颗神珠各自显露出锋芒。

    “集结!”

    瞎子李低喝一声,五人所在角落的小旗子显露出血色光芒,互相连接,最终在阵法中央形成一道血芒,注入五颗神珠之中。

    “轰!”

    下一刻,一道混合了五种颜色的神芒冲天而起,冲散了云层,撕裂了空间,发出比烈日还要刺目的光芒!

    “五株齐现,剑冢归来!”

    瞎子李仰天大喝,与此同时,四人分别往神珠内注入元气。霎那间,冲入天穹的神芒越发璀璨,吸引了不少看热闹的修者。

    “加快速度!”

    若是因此吸引了一大批人,被他们打搅到阵法就不好了。瞎子李嘴唇微张,开始念叨巫族咒语,千宇听不懂瞎子李在说什么,听他的口吻,好像在启动非常古老的巫术。

    “快看!”

    柳依依忽然大叫一声,抬头看向天空,叶知慧也惊声道:“天空中……出现了一座坟冢!”

    在千米高空中,一排排墓碑冰冷地耸立着,那是万丈之大的一片墓地,残酷死寂的建筑,遍地散落的白骨。即便远远地看着,在烈日之下,依然让人感觉毛骨悚然,惊出一声冷汗。

    “吱!”

    在那一片充满死寂的墓园中,几只漆黑的残鸦缓缓飞去,它们叫声凄凉,悲惨至极,让人听了心生不安。

    一条羊肠小道出现了,弯弯曲曲,通向墓园的尽头,墓碑附近的古木参天耸立,却没有一片叶子,残败不堪,毫无生机可言。

    “这片墓园……在缓缓下沉!”柳依依更惊讶了,她第一次见到如此诡异的场面,墓园真的在向她们靠近!

    “成功了!”

    瞎子李的眼里露出狂热的神情,更加卖力地往阵法中输送元气,千宇等人也是吃惊不已,一座来历不明的坟冢,一排排骇人心魄的墓碑,尘封千年的土地,埋藏的是何人骸骨?

    “澎!”

    忽然之间,摆放着木藤小人的角落里发生了意外。木藤直接燃起,化为灰烬。随后,整个阵法出现了动荡,神芒大幅度减弱,坟冢也渐渐消失不见了。

    “怎么会这样?”瞎子李有些失望地看着坟冢,“阵法没错,难道是……神珠的数量还不够?”

    “古籍上记载,五颗神珠便可召唤剑冢,不应该出错……”瞎子李想不清楚,他还想再试一次,却察觉到有一大批人正在往此地靠近。

    “先走吧,有人来了。”

    瞎子李拐杖一点,一道虚空之门出现了,千宇,凌芸,柳依依一起回到了千月洞天。叶知秋与叶知慧往蛇族方向打道回府。

    还好他们没有把阵法安排在蛇族领地,不然肯定会有很多修者来蛇族找叶知秋麻烦。

    到了千月洞天,瞎子李开始思索自己的阵法到底是哪一块出了问题,他专门拿出古籍,一一比对。

    柳依依拉着凌芸在千月洞天乱逛,两人有说不完的话。主要是柳依依,什么鸡毛蒜皮的事也要分享给凌芸听,凌芸还不能不听,只能笑嘻嘻地假装很有兴趣。如此一来,柳依依的嘴就没停过,讲的全是她生活中的琐事,说白了就是一大堆废话。

    千宇听的无聊,没兴趣再听下去,便去找赵阳天。

    赵阳天的情绪仍然低落,见千宇来了,他给了千宇一壶酒,道:“徒儿,陪为师饮一壶。”

    千宇难得休息一会儿,便接过酒壶,开始饮酒。

    “徒儿,为师问你个问题。”赵阳天喝的满脸通红,显然已经醉了,“人之一生,为何要找伴侣?”

    “人生百年,若是孤身一人,难免寂寞。找一灵魂伴侣,不仅可以排解寂寞,还可共度余生。”千宇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赵阳天继续道:“徒儿,你觉得找伴侣是找自己喜欢的,还是喜欢自己的?”

    “找自己喜欢的,很可能失败。因为你喜欢的人不一定喜欢你。找喜欢自己的,你可以确定她一定喜欢你,会心甘情愿为你付出,但你不一定喜欢她。情之一字,最是难解。”千宇又想起了谭歆梦,心里的忧愁一下子就上来了。

    “猪头那么喜欢我,我却故意躲着她,我太自私了。”赵阳天自顾自地说道,独饮一大口。

    “徒儿,依你之见,若是遇上你喜欢的和喜欢你的,该如何做选择?”

    “我会选择我喜欢的。”

    “说说理由。”

    “喜欢会让人变得很卑微,我不想让别人因为喜欢我而变得卑微。”

    “可你选择你喜欢的,你不就成了那个卑微的人了吗?”

    “在一段感情中,我宁愿自己卑微一点,也不愿看到别人卑微的样子。”

    “徒儿,书上有个词非常适合你这种行为。”

    “什么词?”

    “学名叫牺牲式的自我感动,通俗一点就叫舔狗。”

    “舔狗是一种生物吗?”

    “应该算吧。”赵阳天想了想,“舔狗遇到喜欢的人,只会一味地为其付出,而不求任何回报。最后把自己感动的涕泗横流,却打不动喜欢之人的心。做舔狗没什么好下场的。”

    “希望我们都不要成为舔狗。”千宇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