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037章 她到底哪里好?

      诸游连忙低下头,“我、我我怎么了……”

    权子墨冷笑,“如果我没记错,那双皮鞋,是你爸奖励你的礼物吧?你从小就是个窝囊废,干啥啥不成,吃啥啥不剩。你爸天天说自己生了个废物,还不如去生一块叉烧。那是你头一次做出了点成绩,你爸夸奖了你奖励你的礼物。就是睡觉,你都舍不得把那破皮鞋给脱下来。我没说错吧?”

    诸游耷拉着脑袋,哼唧了一声不说话。

    扯了扯嘴角,权子墨觉得好笑的不行,“你说咱们仨,怎么就折在那林妹妹的手里边了?”

    不就是个林妹妹么,以前让他们仨把最重要的物件连眼皮不眨就给了她不说,现在还让他们仨都跟疯了一样。

    二愣子暂且不提,好歹他也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花花公子啊,叶特助那更是个冷血的动物。

    “真不知道那林妹妹有什么好的,值得咱们这样儿。”

    “她很好。”诸游抬起头,认真的看着权子墨,“林轩,值得我们为她这样。”

    “是啊……”权子墨看着自己的手心,喃喃的自语,“为了咱们仨,林轩连命都不要了。”

    诸游心尖儿,抖了一下。

    不疼,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

    那天送走了承枢之后,晶晶回家之后其实问过他。

    林轩到底哪里好了?到底她哪里值得他们这样对她。

    一个承枢,一个子墨,还有一个他,怎么都为了林轩疯魔疯癫了呢?

    可明明他们对林轩又不是男女之情的爱。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可能……是因为那小丫头咬着嘴唇,抱着瘦小的肩膀,义无反顾的冲了进去,那个画面,让他们想忘也忘不掉,就那么被刻在了心尖儿上,然后他们也不知道怎么了,就鬼迷心窍的把林轩放在心尖儿上了吧。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他们并不喜欢林轩。甚至,还有点讨厌林轩。

    承欢自然不必说,她是承枢的宝贝妹妹,更是叶家唯一的小公主。

    没有人会不喜欢她。

    他们干什么,都会带上承欢。因为不带承欢,也不成啊!那丫头最会告状了,承枢也最心疼她。

    而且承欢那丫头的确性格特别讨喜,她嘴巴甜,会撒娇,还很懂事儿。

    不像林轩,只会脆生生的叫着哥哥哥哥,跟在他们屁股后边。一点都不如承欢懂事儿,不管什么时候,她都要跟在他们身后。根本不分场合地点。连男厕所,都要追着他们一块进去。

    简直啊,让人烦透了。

    林豹是商贾之家,林轩也不在大院儿住。他们平时基本上没什么机会碰面。他也忘记了,第一次见到林轩是在什么宴会上,反正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宴会,出席的都是江南省的豪门世家,名流显贵。

    他跟承枢子墨是从小一块儿玩大的,这种场合他们自然是抱团,根本不屑去搭理别人。唐棣因为是私生子的身份,这种场合,他没资格出席。承欢那时候还小呢,连路都走不稳。肯定不会让她出席这种场合。

    说实话那场合,忒沉闷了。

    大人们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推杯换盏之间,就又决定了风向哪里吹。

    小孩子,也被大人当成了联络感情的工具。

    不是他不要脸,这的确是事实。

    他们仨,那绝对是所有家族都要巴结的对象。

    所以当林轩软黏黏的叫着哥哥贴上来的时候,他们的第一个反应是厌恶,第二反应就是躲。

    可林轩太有毅力了,他们跑到哪儿,她都能找上来。

    也不说别的,就是一声声哥哥,又脆又甜,甜的能蜜死个人。

    从那之后,林轩就总喜欢往大院儿里跑。鼻涕虫似得黏在他们身上。连最冷静的承枢,都给林轩黏的差点发火儿。可想而知,那时候林轩有多讨人厌。

    唐棣是子墨不知道跟哪儿认识的朋友,唐家也不在大院儿里住,林轩自然也没机会认识唐棣。

    有时候诸游不禁在想,如果从一开始唐棣就跟他们一起认识了林轩,林轩……会不会就不会爱上唐棣了?

    因为,他们对林轩那么好,掏心窝子的对林轩好,也没见林轩爱上他们三个里边的哪一个么。

    在林轩心里边,他们再好,也只是她的哥哥。嗯,蛮纯洁的哥哥。跟现在子墨嘴巴里的好哥哥,绝对是两个意思。

    林轩越是粘着他们,他们就越是讨厌她。

    觉得她比盛夏里的蚊子还要让人头疼,让人想一巴掌拍死。

    哥哥,哥哥,这么天天的叫着。

    连大院儿里站岗的小哨兵都忍不住调笑了,问林轩是不是以后要嫁给这三家的哪一家。不然,她怎么这么喜欢往大院儿钻。

    叶小夫人、诸小夫人、权小夫人。

    小哨兵每天挑着来称呼林轩。

    当然,承枢用了点手腕,让那嘴欠的小哨兵去鸟不拉屎的地方站岗了。

    其实啊,到现在他们也没能搞清楚,当年林轩怎么就看上他们三个人了?

    明明那场合里的小崽子多的要死,可她就独独盯上了他们。

    要是……林轩真能入了他们三家的其中一家,也比入了唐家好。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飞花入唐家。

    这是他们三个人心头最深的伤疤。

    为什么会把林轩放在心尖儿上了呢?

    记忆太久远了,如果不是前天他媳妇儿问起来,他自个儿都快忘了。

    “子墨,你还记得吧?”

    “记得什么?”

    “林轩吓得都尿裤子了,却还是一头扎了进去——”

    权子墨一抬手,不忍心的闭了闭眼睛,示意他不要再说了。

    那画面,是仅次于色妞儿蹲在停车场抱着膝盖嚎啕大哭第二位的,他这辈子想要忘记的画面。

    承枢再冷静再稳重,但年他也不过是个半大的少年。

    少年心性,男孩子么,本来就喜欢恶作剧,顽皮的不得了。

    承枢还好,反正他跟诸游凑在一块儿,那绝对能让整个大院儿翻了天。

    照例又是林轩来粘着他们的一天,他们仨是真的烦不胜烦,连承枢都主动说了,要给林轩点苦头吃吃,不然那小丫头记不住疼,以后还会过来烦他们。承枢牵头,他跟诸游早就想这么干了。于是一拍即合。

    他们仨把林轩骗到了大院儿的后山,对,就是老叶家、老权家,还有老诸家祠堂所在的那个后山。

    也是林轩不见了之后,他们在石头上找见林轩的那个后山。

    这么些年,走走来来,就不知道是哪家的祠堂给空下了。

    林轩小姑娘怕鬼,怕黑。

    他们三个坏小子故意把林轩骗去了后山,说要跟林轩玩捉迷藏,让林轩来捉他们。如果林轩能抓到他们其中的一个,那他们以后就不躲着林轩,绝对带着她一块玩。

    地点就在那个被废弃的祠堂,他们不能出祠堂,就躲在那祠堂里。

    明明害怕都发抖了,但林轩那个小笨蛋,还是满口答应了下来。认真的不行,许诺一定会把他们三个全部给找出来。

    因为,她想跟他们一起玩儿,想让他们带着她一起玩儿。

    然后……也没什么了。

    把林轩一个人扔在后山的废弃祠堂里,他们仨就回大院儿了。

    说来也是天道好轮回,他从小就不学好,小小年纪就学大人抽烟,还感觉自己倍儿帅,倍儿酷。

    秋天的山上,有多干燥?

    一个没有完全踩灭的烟头,都能燎了整座山。

    当他们走到半道儿,还没有走回大院儿的时候,身后,就开始冒烟儿了。

    叶特助不愧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男人,他当时就知道,后山起火,是因为他的那个烟屁股。如果真把整座山燎了,他们仨谁都得脱一层皮。毕竟……各家的祠堂,那可都是在后山的!

    最重要的……

    那是小笨蛋还在后山的祠堂里傻兮兮的跟他们玩捉迷藏!

    虽然很讨厌那个跟屁虫,但他们也不想让林轩受伤。

    他们仨疯了一样转身就往后山跑。

    然后——

    他们仨就看到了这辈子都无法忘记,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的画面。

    已经从祠堂里跑出来的林轩,哭的已经随时会昏厥过去了。

    她就站在那已经被猩红的火焰全部覆盖的祠堂门口,一边嘶声裂肺的哭,一边……当时林轩说了什么?

    那小笨蛋是不是说她以后再也不会来烦他们了,要他们快点出来?

    那小笨蛋是不是一直在跟他们道歉?明明,她什么都没做错,是他们在捉弄她,错的,是他们。

    真是个小笨蛋呐……

    还以为他们在遵守游戏规则,不为了被她抓住,所以还藏在那已经被火焰吞噬的祠堂里。

    简直……笨的让人心疼。

    还不等他们把林轩给叫回来,那小笨蛋双手抱着瘦小的肩膀,义无反顾的冲进了那祠堂里,冲进了那已经被火焰吞噬的,沾着火焰的木头簌簌向下掉,浓烟四起的祠堂。

    她,是怕他们真的被烧死吧?

    心尖儿,狠狠的抽搐的疼了一下。

    不尖锐,却持续不断的钝痛。

    权子墨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声音前所未有的沙哑,“那是我第一次见承枢发那么大的火儿。”

    “可不是咋地?”诸游忍不住笑出声来,“不但是承枢第一次发那么大的火气,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骂脏话。”

    “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动手打了女人——不对,是小女人。”

    “不怪承枢,我当时也想揍林轩。妈的,咱仨都快把命搭上,才把她从那火焰里扯了出来。”

    “林轩那么一头漂亮的长头发都给火星儿燎成了短发,小脸儿黑漆漆的,可只有一双大眼睛明亮的不行。”

    诸游补充,“白色的连衣裙也破破烂烂,小皮鞋也不知道掉在哪儿了,光着的脚丫子都给烫烂了,后背,也给掉下来的木头砸到,那么一大块皮肤,全给烧秃噜皮儿了。”

    那被尘封了太多年,已经有些褪色的记忆,重新鲜活了起来。

    猩红的火舌子,也露出了它原本有的猩红颜色。

    权子墨又想到了什么,乐呵呵的补充,“好好的公主裙,愣是给烧燎成了性感的抹胸超短裙。”

    “对对对!”诸游连连点头,“可咱仨的模样也好不到哪儿去,一样的……好笑。”

    好笑么?

    当时啊,他们一点都不觉得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