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1274章血族就全靠您照顾了

      “对不起沈大仙。”

    出门以后,索菲亚便开始道歉。

    沈欢摆了摆手,“这不怪你,你也没有需要道歉的地方。”

    “可要不是因为我——”

    “好了,真的不怪你,我这人虽然小心眼,但该明白的事理还是能明白的。”沈欢语气有些无奈,如果索菲亚是一个蛮横的大小姐,那解决起来会相当容易,什么冷酷的话他都能够说得出来,可现在索菲亚的行为是一点也挑不出来毛病。

    是个人都喜欢装逼,即便低调也不可能在所有领域内低调。

    沈欢也很喜欢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但被人侍奉的话就免了,现在索菲亚的态度就像是一个丫鬟,一出事儿不管因为什么都先说自己错了。

    这么搞着搞着,反而沈欢开始觉得不自在了。

    “可是——”

    “别可是了!”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这件事情说到底,只能怪那个雷星色胆太大,把主意打在了不该打的主儿上。”

    要不是因为这里是花旗,就刚刚雷星那个行为,可以说是必死无疑。

    当然,除了沈欢嘴上说的那个原因,他心中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谁让自己的媳妇长得那么漂亮呢?

    “距离大拍的时间还有三天,你爷爷准备什么时候开始服用永生之酒?”沈欢开口问道。

    “永生之酒的发效时间也是三天,我回去说一下的话,爷爷准备一下,应该今天就会服用。”

    “是这样么。”沈欢沉思了一会儿,“那就今天吧,做完这件事情以后,我正好参加拍卖会,等拍到我想要的东西以后,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沈欢并不怎么喜欢帝国城,理由很简单,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华丽都比不上家乡的温暖,他对于帝国城和华夏的主要感受,就像是燕京对于长乐。

    或许那里有很多地方都比不上这里,但家就是家,它有着一切繁华都无法取代的东西。

    沈欢一直很喜欢春节,只不过现在再过春节的话,他一定会先感叹一下时间飞逝,不过距离春节似乎也不远了。

    索菲亚也看出来了,沈欢并不喜欢帝国城,甚至连来花旗都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可看林妙诗的样子,也表现出对帝国城的向往,似乎只是单纯的来这里陪沈欢,所以她一直想不通,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能够迫使沈欢去做并不是很愿意的事情。

    就好像是……沈欢来帝国城实际上对某种事物的妥协。

    大仙是华夏的说法,现今不算是什么好词,但是对于索菲亚来说,这是她所知华夏文化中,最能够形容沈欢强大的词语了。

    比沈大仙还要强大,难道是大大仙?反正以索菲亚的脑容量她是想不出,比沈欢更为强大的存在。

    关于皇族她不是没有想过,只是在她的眼中,皇族还没有他们血族强大,沈欢想要干掉皇族,也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

    也不知道是不是碰巧了,这一次回到古堡后,见到的第一人依旧是路易斯,不过这一次路易斯却没有之前那般猖狂了,见到沈欢也是连忙打招呼,用华夏的话来说就是——像极了一个一脸谄媚的狗腿子。

    对于这种人沈欢保持着自己本有的态度,一概不理。

    这个路易斯的脸皮倒是很厚,大清早见沈欢出去,就勇当先锋,要带他去万帕尔拍卖行,不过却吃了闭门羹。

    现在看这情况,这路易斯应该是故意掐点等着呢。

    “沈大仙,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为了满足您的口味,我特地请了一位粤菜师父,他是我认识的厨师当中,华夏菜做的最好的。”

    和索菲亚一样,他学着称呼沈欢为沈大仙。

    沈欢视若无睹,直接朝着大殿走去。

    看着路易斯吃瘪的样子,索菲亚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

    如同德鲁伊猜测的那样,经过上次的事情以后,血族高层对待索菲亚的态度可谓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说话那是一个比一个好听,俨然有种把索菲亚当成下一任领导人的感觉。

    和索菲亚预想中的一样,德鲁伊选择今天服用永生之酒。

    血族也不是傻子,关于永生之酒可解诅咒的说法,他们也是从古籍中找到的,古籍正不正确也不是绝对的,毕竟在他们血族当中,只有那位着笔写下这段文字的祖先成功脱离了诅咒。

    永生之酒是一种略显粘稠的无色液体,晶莹透亮,可以闻到酒味但是不大,更多的是一种令人舒适的香气,就像是放了很长时间的老酒。

    不过光从外表来看是看不出什么的,沈欢也没太仔细观察。

    德鲁伊拿出这种酒的时候给沈欢分了一些,沈欢直接装进了玉瓶子里的,这样的分量足够他去化验永生之酒中,到底有什么成分,从而找出解救宋可馨的办法了,。

    “沈大仙,我服用下这永生之酒以后,我们血族就全靠你照顾了。”德鲁伊的语气十分凝重,按照他原本的想法,除了沈欢以外还会雇佣不少的高手,不过他最终还是放弃了。

    毕竟雇佣来的人,是没办法保证一定按照合约走的,信誉的人有,但这是一个善变的世界,谁都说不准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如果那些雇佣过来的人倒戈相向,那玩笑可就开大了。

    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敢冒险让沈欢生气。

    毕竟人家已经答应会保护血族,自己要再请一些闲杂人等过来,那不是摆明了不相信人家的实力么。

    “放心吧,我不答应是不答应,但答应别人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沈欢不是一个喜欢食言的人,况且在他看来守护血族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倒不是沈欢自大,而是按照索菲亚的说法,狼人那边最强大的存在也就和德鲁伊差不多,而德鲁伊按照道修境界的划分,也不过是逐日境初期的高手罢了。

    这样的人——沈欢随随便便打他十几二十个还是没有问题的。

    德鲁伊慎重的点了点头,直接当着沈欢的面将杯中的永生之酒一饮而尽。

    喝下酒水没多久,德鲁伊的脸色便开始泛红,显然是永生之酒起到了作用,大概一个小时以后,德鲁伊大吼一声,化为一只巨大的蝙蝠,倒挂在房梁之上,用翅膀将全身包裹了起来。

    自此血族众人的心情全都陷入了紧张状态,可等到明月高悬,也没见一个狼人出现。

    “难道他们不打算今天进攻?”

    “嗷呜——呜呜——”

    路易斯话刚出口,古堡之外便传来阵阵的狼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