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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太、太巧了

      闺房内……

    林妙诗面带疑惑,不知道沈欢为什么会提出去故宫的要求。

    “没错。”沈欢点了点头,说道:“你的病刚好,所以我决定带你到故宫散散心。”

    “你不是还要上课吗?”

    “不去了。”

    “哦。”林妙诗应了一声,指了下桌面上的文案,“可是我没空。”

    沈欢将文案推到一旁,假装不快道:“不是说过不用再管公司的事儿了吗!”

    “哦。”林妙诗关掉软件,打开了企鹅视频。

    “你干什么?”

    “看韩剧。”

    沈欢无奈道:“你就不能跟我出去走一走吗?”

    “没时间。”

    “那我找其他人去!”沈欢用起了激将法,可林妙诗根本不为所动。

    他咬了咬牙,豁出去了,“听说凤仙好像没什么事儿做,她帮了我这么大忙,就请她去玩吧!”

    林妙诗不为所动,似乎是嫌沈欢唠叨,还把耳机给带了上去。

    “……”

    沈欢很想霸道总裁附体,但也只是想想罢了,最终只能无奈道:“那我一个人去吧,记住,我交给你的功法别再练了,知道吗?”

    林妙诗的注意力似乎已经完全集中到了韩剧上,目不转睛的看着显示屏,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那我走了。”

    等到沈欢落寞的离开后,林妙诗立马取下耳机,拨通了林逸轩的号码,“来我这里一趟。”

    堂姐有令,林逸轩不敢有任何耽搁,连忙跑了过来,“姐,找我什么事儿?还有我刚刚来的时候,碰到沈欢了,看他脸色有些失落,你们……吵架了?”

    “其实夫妻都是床头吵床尾合,我爸妈就这样,你和——”

    “闭嘴!”

    听林妙诗这么一喝,林逸轩连忙闭嘴,还用食指在嘴巴上打了叉。

    林妙诗指了指床上的那些衣服,问道:“哪件好看?”

    “我姐穿什么都好看。”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林逸轩绝对不放过任何一个拍马屁的机会。

    林妙诗冷冰冰的瞪了他一眼,“我问哪件最好看!”

    “这件黑色木耳边的a字裙不错,神秘不失优雅。”林逸轩瞬间化身为时尚达人,“白衣黑领的蕾丝上衣也可以,给人的感觉很甜美,虽然沈欢长得老相,但年纪跟我差不多,应该会喜欢这种装扮。”

    “呃……”林逸轩又摇了摇头,“要不再把丝袜和高跟鞋穿上,沈欢好像对这两样东西挺感兴趣的,每次他和你在一起的时候,都会偷偷——”

    “好了,你可以出去了。”

    “收到!”林逸轩没二话转身就走。

    林妙诗则是拉窗帘、锁门,确定万无一失以后,才走到里间换上了林逸轩帮她挑的那些衣服。

    “真的好看吗?”林妙诗脸上带着迟疑,她早已习惯了一身黑的打扮,“就这样吧,他和逸轩的年纪差不多,应该会喜欢吧?”

    说完,林妙诗挎上包包,便走向了停车的地方。

    没能邀请到佳人,沈欢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到故宫里大吸特吸的兴致也降低不少。

    沈欢走出林家以后,发现一道倩影站在不远处,竟然是恢复女装的李凤仙。

    这次她的穿着,没有向之前那么夸张,白色的公主裙,过膝袜搭配着白色高跟鞋。

    刘海盖住了她眉宇间的英气,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可爱的小公主。

    看到沈欢后,李凤仙身体变得僵直无比,“好、好巧啊!”

    这样的开场白让沈欢忍不住笑了起来,都蹲到人家大门口了,这已经不是巧不巧的事好嘛。

    沈欢也没戳破,笑道:“是啊,好巧。”

    “你、你要出去吗?”李凤仙很想表现的冷静一些,但她越是这么想,心里就越紧张,白皙的脸蛋上满是红晕,看上去就好像是夕阳的余晖洒在了脸上。

    沈欢点了点头,“是啊,出去走走。”

    “太、太巧了,我也要出去。”李凤仙深吸了口气,“你去哪?”

    “故宫。”

    “我也是去故宫,真、真的好巧。”似乎除了巧字,她好像已经找不到其他的借口。

    看着李凤仙眼中那满怀期望的神情,沈欢无奈笑道:“那就一起去吧!”

    “真的吗?!”李凤仙先是一阵兴奋,但马上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连忙低头道:“我是说,这真是太好了。”

    “我不会开车,所以咱们打出租吧。”

    李凤仙连忙将手中的钥匙捂住,“好、好巧,我也没有开车。”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拿出手机叫好出租车以后,“走吧。”

    “好!”李凤仙机械式的点了点头,可能是穿不惯高跟鞋的原因,她刚一转身便失去了平衡,猛地朝前栽去。

    “没事吧?”沈欢眼疾手快,将她拉住。

    李凤仙连忙把手抽了回去,“没、没事——啊!”

    因为退的太快,话都没说完,就被自己绊到,险些又要倒地。

    “我、我没事!”李凤仙以一个蹲马步的姿势站稳后,心里大松了口气。

    不知是不是天公作美,这时候高好有一阵清风吹过,还正好刮起了她的公主长裙。

    白色的,嗯,安全裤……

    李凤仙确实不怎么习惯穿高跟鞋,走起路来像是个不倒翁,还偏偏要强的不让沈欢帮忙。

    最后出租车来了,这种滑稽的走路姿态才得以停止。

    故宫的名号不用多提,只要是华夏人都知道。

    “你、你能不能扶我一下。”在进城门的时候,李凤仙终于撑不住了,“只需要把手伸出来就好了。”

    说是搀扶,倒不如是搭手,可能是出于害羞心理,她也不敢贴得太紧,走路虽然不至于东倒西歪,但姿势仍旧有些僵硬。

    两人的速度很慢,走了半天才过检票口。

    沈欢的目的不是旅游,按照路线太和殿里的那块“建极绥猷”是首选。

    可是他还没走过广场,就在金水桥上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妙诗?她怎么来了?

    “妙诗,你怎么来了?”沈欢走近后,开口问道。

    李凤仙也礼貌性的打招呼,“林小姐,你好。”

    林妙诗打量了两人一眼,“突然想来走走,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沈欢干笑两声,“你在等人?”

    “没。”

    “那你站这儿是……”

    “走累了。”林妙诗虽然是在和沈欢说话,但目光却紧盯着李凤仙不放。

    同样身为女人的李凤仙,很直观的感受到了她眼中的敌意。

    女人也同样好斗,只不过没有男性表现那么直观。

    李凤仙先是被吓得低头,但紧接着竟然主动挽住了沈欢的手臂。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添什么乱啊!

    “凤、凤仙第一次穿高跟鞋,有点脚疼所以我——”

    不等沈欢把话说完,林妙诗猛地朝前踏了两步,高跟鞋和地面碰撞发出阵阵清脆的响声。

    完了,这次妙诗好像真的生气了!

    谁知想象中的暴力手段并没出现,林妙诗反而挽住了他另一只手臂,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我的脚也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