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40雄豪满座乳虎声(中)

      这人又叹了口气,说道:“天子流亡城外,此本朝未有之事,董卓带兵入京,亦本朝未有之事,……传国玺失,更是本朝未有之事啊!”

    在座的都是聪明人,这人的话说到这个地步,已不用他接着往下说了,却是诸人皆已明悉他的意思。

    此次天子被张让、段珪等裹挟出城时,天子用的六玺都没有带,等回来后,这六个玺找到了,但传国玺却不见了。

    天子共有七玺,其中六玺为日常所用,又被称为“天子六玺”,分别是封命诸侯王及官员用的皇帝行玺、赐诸侯王书用的皇帝之玺、发兵用的皇帝信玺、征召大臣用的天子行玺、策拜外国事务用的天子之玺和事天地鬼神用的天子信玺,除此六玺,又有传国玺。

    传国玺乃是先秦始皇帝命人所镌,玺面上刻有李斯所书之“受命於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是皇权天授、正统合法的信物,与“天子六玺”不同,这一方玺却是从来不用,供为镇国神宝的,打个比方,如把天子六玺比作是天子个人的象征,那么传国玺是就是国家正统的象征。

    秦末逐鹿,刘邦军霸上,秦王子婴跪奉此玺献於道上,秦亡,此玺遂归於汉。前汉末年,王莽篡权,时天子年幼,此玺藏於长乐宫太后处,王莽遣其弟来索,太后怒而詈之,掷玺於地,破其一角,王莽令工匠以黄金补之。后王莽兵败身死,校尉公宾得此玺,乃趋至宛,献给了更始帝。更始帝后为赤眉所杀,赤眉立刘盆子为主。刘盆子兵败宜阳,因又将此玺献与刘秀。

    遍观此玺从镌成到现在,辗转多人之手,而凡得之者,无不奉为奇珍,视为国之重宝,而前朝的高祖、本朝的光武,两人分为最终得到此玺之人,而最终也都各一统天下,为人中之龙。

    现而今,这个传承三个朝代、达数百年之久的传国玺却不见了。

    儒家讲天人感应,本朝士人又多信谶纬之说,难免会由之胡思乱想,想些“不该想之事”。

    这说话之人便是其一。

    荀贞猛然想起:“‘孟卓’,是了,张邈张孟卓,他是党人‘八厨’之一、袁绍五个奔走之友之一的东平张邈!”

    传国玺曾经丢失,后被孙坚在井中找到这件事,荀贞是知道的,因为前世就知此事,所以他对此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而目见座上诸人,包括袁绍、曹操、何顒在内,却皆似深为感触,各有不同的反应表现出来,或喟然而叹,或忧色满面,或抚案默然,或仰头沉思。

    如果追究责任,传国玺之失,袁绍难逃其责。

    要非袁绍攻杀北宫,导致宫城大乱,这传国玺怎么会丢失不见?

    可事到如今,在座诸人都是袁绍一党,均知袁绍当时攻打宫城实是万不得已:一则,何进被杀,不立刻反击的话,下一个死的就将会是袁绍,二则,何进的部曲吴匡、张璋等俱是武人,不如士人那么敬畏皇权,他们受何进恩德,故此一闻何进死,不等袁绍等反应,便马上攻打宫城,事情已经由他们开了端,袁绍、袁术等便是想退也退不掉,只能顺着这条道走到底了。

    袁绍抚案默然了片刻,摸了一把颔下黑须,面上从容,并无什么不安的窘态,微笑着说道:“诸君皆一时之杰也,缘何却对坐长叹,效妇人姿态?传国玺虽然暂失,却不代表以后就找不到,我已叫宫省中的侍从员吏细细在宫中寻找了,……”指了一指何顒、曹操座下之人,“也已请德瑜令城门戍军严密监搜出城吏民,也许过不了多久,这传国玺就能再现天日了。”

    荀贞顺着他手指看去,见坐在何顒、曹操座下的这人年与袁绍相仿,三四十岁,中等身材,方面长须,虽未着冠带印绶,只一身黑衣,头裹帻巾,然体格壮硕,阔面长须,英侠之余,另有文儒之气,却极是雄深雅健,眉转眼到处,精光四射,显然也非是寻常之辈。

    “德瑜”不是名,是此人的字。

    “德瑜”之字虽不如“孟卓”在后世那么响亮,可荀贞却一闻此字,即明了了此人姓名,——却是因为此人正是现任的城门校尉,荀贞傍晚入洛阳城时还曾想起过他,所以一闻其字,即知其名,这人便是袁绍的五个奔走之友中的另一个、袁绍的乡党汝南人伍琼伍德瑜。

    荀贞心道:“洛阳吏民蜂拥外逃,城门戍卒根本就无法一一搜检,袁绍此举,不过是在自慰其心罢了。”

    确如荀贞所料,袁绍的这般作为的确是只是为了求个心安,“亡羊补牢”罢了,而且袁绍本人的内心实际上也不如他外在表现的那样从容晏然,要不然,他断不会在荀贞、钟繇、戏志才、鲍信等刚到时没有问戏志才的姓名,也断不会没有给荀贞介绍在座的诸人都是何人,这些都是基本的礼仪,纵是乡野之人也知道的,况乎袁绍身为公族子弟、当世名人,又岂会不知?但他却没有这么做,唯一的解释是:他心怀忧思,思绪不定,以至竟把这点都给忘了。

    不过话说回来,城门戍卒无法一一搜检出城吏民也没关系,因为荀贞知道,这个传国玺如今还在宫中,只是不知在哪一个井中罢了。

    荀贞推测之,应是在宫省大乱时,为了保玺不失,不会流入臣民之手,所以被人丢入了井中,而这个人最后肯定是死在了乱中,於是导致再无人知晓此玺的下落了。

    荀贞是穿越来的人,来到这个时代十几快二十年了,虽然受这个时代的影响已经很深,可毕竟他是后世之人,对传国玺却是不像袁绍、曹操、张邈等生长於当代的这些人那么重视,因而也只是稍微推想了一下便就罢了,并没有针对此发表任何言论。

    何顒轻咳一声,转开了话题,说道:“本初所言甚是,传国玺只是暂失,早晚能够找回,我以为,这件事现在并不重要。”

    与袁绍、曹操、伍琼、何顒和疑似许攸之人等俱有不太拘束礼节的性格不同,张邈虽也是豪侠之士,年少时便以侠闻,振穷救急,倾家无爱,因得入“八厨”之列,但他在日常的坐卧行止上却是非常遵奉礼节的,只看他的起坐行止,不听他说话、不看他办事,恐怕任谁也不会想到他竟会是一位天下闻名的“大侠”,而只会以为他是一位遵礼守仪的儒士长者,——在座的这么多人中,一直保持正襟危坐姿态的只有两个人,一个荀贞,另一个便是张邈。

    此时听了何顒的话,张邈举目注之,缓声问道:“然以卿以为,现下何事为要?吾愿闻高见。”

    “我窃以为,当下之要,应是董卓。”何顒转对袁绍说道,“子远方才说得甚是,董卓自恃雄兵,目无尊上,实有不测之意,不但面詈诸公,现在宫省的守卫也被他夺了去,……本初,此事当重视,当早图之,不然,迟恐生变!”

    何顒这是重拾话头,荀贞、鲍信等来前,他们就正在讨论董卓。

    袁绍先不答何顒的话,而是举起手来,笑对仍立在屋中的鲍信压了压,说道:“允诚,不要站着了,且请归座。”

    鲍信刚才起座出席,也正是为了说董卓,现闻何顒亦提及董卓,当下便归入座中。

    等他入座,袁绍这才对何顒说道:“伯求,你所言之,我何尝不知!当初大将军招用董卓,我本就不愿,只是没办法,只得听之,……今大将军被害,董卓入京,事已至此,为之奈何?”

    袁绍的脸上虽看不出什么喜怒变化,但荀贞猜料,他现下的心情必是十分憋屈。

    谋划了这么多年,终於冒奇险,乃至不惜犯上攻宫,总算尽诛了诸宦,大功告成,可胜利刚刚到手,董卓这个武夫却居然就率兵闯入了京都,摆出一副要强夺胜利果实的架势,最要命的是,因为力不如人,这胜利的果实也许还真有可能会被董卓夺走,试问,袁绍怎不憋屈?

    谁也不怪,只怪早前的何进、袁绍看低了董卓。

    何顒说道:“董卓所恃者,无非其凉州兵士,要想图他,我以为,现今之计,当在召用强援。”顿了顿,转对荀贞,问道,“贞之,我还没来得及问你,卿今入洛,是单身来,还是携兵至?”

    荀贞答道:“我义从四千,此次皆从我至洛。”

    “现在何处?”

    “於上东门、中东门外驻扎。”

    何顒又问鲍信:“卿奉大将军令,归乡募兵,不知募兵几许?今归来,募来的兵士可有相从?”

    鲍信跽坐席上,按剑挺身,答道:“募得兵士千余,因急着归京,大部未待,从我来洛者有精骑百余,骑虽不多,然俱为我郡勇士,足一当百,现亦驻在城东。”

    何顒点了点头,又转过脸,看向袁绍,说道:“本初,有贞之四千虎士、允诚百余精骑,加上城中北军、西园、城门、虎贲、羽林、缇骑等诸部、署所存之兵马,以及吴匡、张璋等大将军余部,以我度之,应足能与董卓一较高下了。”

    袁绍迟疑说道:“董卓所部,湟中义从、匈奴、屠各、秦胡兵及凉州健士,皆百战精锐,不可轻视,又不知他究竟带来了多少部众人马,如猝与争锋,万一落败?”

    董卓掌军多年,部下的兵马与其说是汉军,不如说早就成了他的私兵,多年前讨击黄巾时他部下就已兵强马壮,这么多年过去,他又相继经历了多次击讨韩遂、边章等叛军的大战,收拢了不少俘虏,同时也又征募了不少凉州羌胡、壮士,粗略估计,他而今帐下的兵马至少数万,这次他来洛阳,非常注意部队数量的保密工作,一直到现在,别说荀贞,便是袁绍等也还没有搞清楚他到底带了多少人来,就不说他带着数万部众全来,即使只带了万人,就远非袁绍等人所能敌之的了。

    由是之故,虽然短短一天之内,董卓就摇身成为了袁绍当前最大的敌人,袁绍也很想快点把他赶出洛阳,可即使在又多了荀贞、鲍信两路人马的情况下,袁绍却仍忧虑重重,难下决断。

    曹操与袁绍打小相识,虽或不能说是总角之交,可却也是发小了,对袁绍十分了解,知他虽为人杰,却在有些时候会瞻前顾后,此时听了袁绍此话,针对袁绍所忧,说道:“天下精兵,北州首数凉、并,本初,如担忧董卓兵强,何不延揽丁原?”

    董卓的凉州兵,丁原的并州兵,这两支兵马早先一在北边的河内,一在西北的河东,乃是何进所倚仗之与宦官、士人争雄的最大两个筹码,现今何进身死,董卓入京,那么要想抗衡董卓,延揽丁原无疑是个极佳的办法。

    张邈插口问道:“孟德,如何延揽丁原?”

    曹操笑指荀贞,笑着说道:“欲延揽丁原,着落便在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