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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48章 孙驼子

      李寻欢凝声道:“阿飞虽然年轻,但剑法已经是当世一流,收发由心。他若是想要将刺出去的剑停下来,并不难。”

    “而能够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再将剑刺进去三分,不让阿飞法决,需要极为高妙的暗器功夫。”

    说到这里,,李寻欢停了下来,李君逢却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们两人曾经交手过,李寻欢知道李君逢的暗器功夫天下无双。而在龙啸云死后,李君逢便从假山后走了出来,这种种迹象结合,李寻欢又如何会猜不到。

    最开始的时候,只不过是事情太过突然,一时没来得及反应罢了。

    李君逢耸了耸肩,笑道道:“老李你的眼光果然狠毒,怎么?今次约我出来,是想要为你的兄弟报仇?”

    既无金绳,也无玉锁。

    李君逢做事只凭本心,想做什么便去做,并不在乎所谓的世俗拘束。这世上能够约束李君逢的人,或许就只有无痕公子。

    他把龙啸云杀了,里面或许有几分是为了李寻欢,但更多的还是自己想要去做。

    至于李寻欢,这家伙太过看重所谓的兄弟情谊。如今知道是他杀了龙啸云,李寻欢无论做什么他都能接受。

    当然,李寻欢若真是敢对他出手,那李君逢也不敢保证至此之后江湖是否还会有“小李飞刀”这一武林神话。

    李寻欢喟然一叹道:“我知道阿飞和君逢兄的情谊,若非为了我,你们又何必会冒这么大的风险出现在兴云庄之中,我又怎能怪你们。”

    “只是,以后就再也没有人会照顾她了。”

    她,自然就是林诗音。

    若说起来,林诗音对李寻欢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在今日夜里,林诗音被李君逢使用摄魂术晕了过去。

    林诗音虽看起来柔柔弱弱,但在精神上却远比李君逢相信的坚毅得多,被摄魂后竟然提前了不少时间醒过来。

    因为摄魂术的关系,林诗音并没有关于李君逢的记忆。

    醒来后,林诗音心绪不宁,她相信李寻欢绝非梅花盗,比世上任何一个人都相信。于是,她就一个人偷偷的去将李寻欢救了出来。

    而后来,一番阴差阳错之下,竟然就目睹了龙啸云被杀,晕了过去。

    李君逢冷笑道:“嘿,李寻欢,现在外面天下人都说你是一等一的英雄豪杰,却是连自己的感情都不敢面对,当真是个懦夫。”

    李寻欢沉默,只是喝着酒,只觉得杯中的酒很苦。

    “妈的,怎么我又成居委会大妈了。”李君逢骂了一句,旋即道:“梅花牌你可还在手中?”

    李寻欢从怀里将牌子摸了出来,放到桌子上。

    “我这一次会发动大力气救你,很大原因为了这块牌子,这块牌子的意义你可知道。”李君逢说道。

    李寻欢点了点头道:“知道。”

    他原本只以为李君逢的无痕门不过是个无名无姓的小门派,加不加入都无所谓。可却没想到,这个门派在短短的时间中,却成了天下闻名的庞然大物。

    李寻欢并不想加入任何势力,只想做一个无萍浪子。却没有料到,牌子还来得及退还回去,就被诬陷为了梅花盗。

    而如今,李君逢花了大力气将他救出来,这一份人情欠下,以后怕想要退出无痕门怕也不容易了。

    “既然知道,那就最好。明日会有人来接引你进入门派,告诉你应有的责任和权利,希望你能好好遵守。”

    说罢,李君逢拿起酒壶,掂量了一番,里面还有一大半。

    “你请我喝酒,可喝酒却是人、景、酒,三者缺一不可。如今纵有美景,美酒,你想的却实在太多,以后有缘再聚吧。”

    李君逢拿起酒壶便离开了,他已经看出李寻欢今日请他喝酒的缘由,是想要将事情摊开,不至于李君逢和阿飞为了这件事而后悔内疚。

    李寻欢总是不愿意去伤害别人。

    林诗音,大概就是唯一一个列外。

    可他却不知,龙啸云与李君逢而言,实在算不得什么,死了的龙啸云更是不比一颗尘埃来的更重。

    李寻欢看着李君逢离开的身影,心头一疼:“百年的女儿红啊!好不容易才在酒窖中找到的,这混账家伙,竟然就连整壶酒都拿走了。”

    ……

    次日,天寒,小雪。

    兴云庄的后墙外,有条小小的衡堂。起风时,这里尘土飞扬,下雨时泥泞没足,高墙挡住了日光,衡堂里几乎终年见不到阳光。

    可在这样的地方,却还有个鸡毛小店,前面买些粗粝的饮食,后面又三五间简陋的客房。

    店主人唤做孙驼子,个残废的侏儒,在这里已经住了十四年的时间。

    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他每日只是在这里等着那些卑贱的过客,用低微的代价换取食宿。

    “又下雪了,看来今天又没有什么生意。”

    孙驼子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喃喃的说道。

    今天外面还在下雪,冷风刮的人彻骨生寒,很少有人愿意在这样的天气中行走。

    他在考虑着,是否要闭门打烊,然后在烧一炉子的柴火,一边取暖,一边喝酒,这样也惬意得很。

    可是,这样的鬼天气,却偏偏还真的就来了一个客人,来了一个平日里绝不会出现的客人。

    之所以说是绝不会出现,是因为这位客人很年轻,很英俊,穿的也如同王孙公子一般,和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

    这位客人点了一叠小酒小菜,打了一斤烧刀子。不仅酒量大的惊人,出手也大方得很。

    李君逢坐在凳子上,喝着粗劣的烧刀子,这倒是他第一次喝这么便宜,这么“粗糙”的酒。

    这味道的确浓烈的很,好像是有一团火在喉咙里烧。

    “孙二先生为一代高手,却隐居此地十四载,清苦无比,当真是一诺千金,为当今武林楷模。”李君逢喝了一口酒,忽的说道。

    孙驼子脸色一变,旋即挠了挠脑袋,讪笑着说道:“这位公子说笑了,驼子就一个开小店的,怎么就成了高手。我要是高手,怎么还会待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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