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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99节

      小宁完全是看心情,心情好的时候

    没来由的喊一声妈妈,心情不好的时候怎么都不喊。

    所以她喊出来的妈妈简直就成了意外惊喜,次次都像是礼物一样,逗得顾音音开心极了。

    见顾音音开心,沈国安和沈玉清以及傅老先生,便私下经常教宁宁喊妈妈,这样一来搞得宁宁妈妈喊的越来越熟练,其他人却基本不怎么喊。

    她喊妈妈的频率越来越高,等到六七个月之后,一看见顾音音,便甜甜的笑起来喊道“妈妈!”

    那小奶音真是让人魂都被勾走了,这个时候顾音音也已经开始回到医院上班了,但每天上班的时候总是想着宁宁,牵挂的不得了。

    因为顾音音和沈国安都要上班,便请了人在家带宁宁,傅老先生尤其宠爱宁宁寸步不离,宁宁古玲精怪越长越可爱,家里总是充斥着她的笑声。

    宁宁十个月的时候就学会了走路,傅老先生年纪大了,总想着让宁宁能早些走路,可顾音音直接跟他科普过如何育儿。

    从前那种老思想已经过时了,现在养育孩子都讲究顺其自然,强行让孩子提前走路对孩子的骨骼发育是有影响的。

    傅老先生并不是顽固不化的人,顾音音跟他说过两次他也就记下了,并没有强迫宁宁提前走路。

    可谁知道,宁宁到了九个月之后就开始顽强的抓着东西自己站起来,没站一会儿就要扶着东西走路。

    等到她十个月的时候,有一天忽然把手里的东西一扔,摇摇晃晃的开始自己走路!

    家里的人都震惊了,可孩子愿意走路,你想拦也是拦不住的。

    宁宁就这样冲破了家里人的阻碍,直接学会了走路,成为了附近孩子圈的传奇。

    她越长越可爱,跟小时候那个皱巴巴的婴儿完全不一样了,不像姐姐那般白嫩水润,但眼睛大大的跟葡萄似的,头发又黑又亮,吃的胖嘟嘟的腮帮子圆滚滚,无论走到哪里,都让人想捏捏他的脸蛋。

    原本蒋芸的几个孩子不太经常来顾音音这里,但自从有了宁宁之后,他们经常往姑姑这里跑,这让沈玉清都有些吃味。

    可一看到妹妹这么可爱,沈玉清也顾不得其他了,她也超级喜欢自己的妹妹呀!

    沈玉清十三岁这年,傅宁一岁,家里和和美美,

    顾音音和沈国安一边上班,一边照顾她们。

    沈国安和顾音音做了非常多的慈善项目,但赚来的钱却源源不断,日子无比滋润。

    沈国安的公司所囊括的产业非常非常的多,如今他引进了许多国外的产品到国内,另外开始进军房地产行业,公司旗下还收购了几家日化品牌,所生产的一些日化产品,家喻户晓,质量奇好。

    就连红星村的人很多都会昂首挺胸地跟其他村里的人炫耀“现在你们用的飞猫洗衣粉,那可是我们村沈国安公司开发的!想当年我跟沈国安那都是一起光屁股长大的兄弟!”

    “你也喜欢用这肥皂,这个肥皂是滨城那家公司生产的,公司老板叫沈国安,是我们红星村的人,当年他还没发家的时候还跟我们一起下地干活呢!”

    这些人炫耀来炫耀去,但真正跟沈国安有血缘关系的人,却什么都不敢说。

    比如沈国安的两个弟弟,沈国伟和沈国昌都自认为当初对不起沈国安,加上吃过亏,自然不敢招惹沈国安。

    偶尔他们也动过念头,再去找一找沈国安,毕竟大哥混的这么好,随便拔一根毛也够他们吃的了,可不知道为啥,他们的亲娘李爱莲像是变了个人一样!

    一旦他们流露出想去找大哥的念头,李爱莲就会立即阻止他们“你大哥也不容易,他能混到现在是靠他自己的本事,咱们也别去找他了!你想过好日子就靠自己混!自己没本事,也别想太多!”

    这样的李爱莲跟以前简直是大变样,让人惊诧!

    老二和老三的确没什么大出息,老二靠着媳妇刘文秀,日子稍微好了一点,但老三身体坏了,腰疼的干不了重活,娶了两个媳妇都要分开了,家里的日子几乎都靠着李爱莲。

    宝妮读了四年级也就辍学了,而铁栓本身就不爱读书,既然李爱莲带着铁栓在滨城受了一次苦之后,彻底掐灭了让铁栓读书的念头,反正是老老实实的,看着铁栓干活,想让他也长成大爹那样顶天立地的男人!

    三房日子过得苦,如今家家户户都好转起来,李爱莲却依旧扣扣搜搜的,谁让她家里没有挣钱的人呢!

    这铁栓在不好将来也是要娶媳妇的,要是不攒点钱当彩礼

    ,可怎么办呢?

    难不成一辈子打光棍?李爱莲心里还是心疼铁栓的。

    在李爱莲的张罗下,沈美娟也嫁人了,这次嫁的是个二婚头,其实人不错,老实能干,头一个媳妇得病死了,对沈美娟也很是不错。

    可是每天心里不平衡,她一想到大哥大嫂在滨城混的这么好,她却要嫁给一个乡下的二婚头,就愤愤不平,每次回娘家都抱怨几句。

    “娘,大哥大嫂混这么好,再咋说咱都是亲的,他们咋能真的对咱们不管不问?我可听说他们是著名的慈善家,能捐钱给别人咋就不能捐钱给咱们呢?我这心里头总不得劲!”

    她想买辆新自行车都买不起,可大哥大嫂却开着轿车,住着大别墅,凭啥呀!

    李爱莲叹气一声,眼睛空洞“别说了,以前你偷吃好东西的时候,你大嫂吃的啥?还有那次咱们打你大嫂,你都不记得了?他们被咱们赶出家门的时候,你也不记得了?他们的荣华富贵都跟咱们无关,人家的好日子是人家挣出来的,你过得不好是你自己蠢!”

    沈美娟古怪的看着她娘,她觉得她娘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不管怎么说,她都不甘心过现在这样的日子,别说她了,就是同村那些跟她大哥讲过话的人,都巴不得沾点她大哥的光呢、沈美娟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思想,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的确,有这种思想的人可不止沈美娟一个。

    这会儿马红梅悄悄地回来了,她先前已经嫁人生子,对铁栓和宝妮不管不问,可后来就听说了,沈国安和顾音音竟然到了大城市成了大富豪!

    这马红梅心里非常不是滋味,当初自己离婚顾音音功不可没,她一直心有怨恨,虽然说对前夫没有什么留恋的感觉了,可她偶尔想起来铁栓和宝妮还是难受。

    凭啥顾音音带走了她的孩子进城享福,自己的俩孩子却在乡下孤苦伶仃呢?

    马红梅悄悄地喊走铁栓和宝妮到村口找了个角落说话。

    铁栓对她爱搭不理的,冷着脸说“你来干啥?”

    宝妮则是委屈的拉着她的袖子说道“娘,你终于来了,你有钱给我买件新衣服吗?奶奶说要攒钱给哥哥娶媳妇用的,我这袖子都烂了,奶奶都不肯给我

    买新的,别的小孩都笑我!”

    她现在正是十来岁爱美的年纪,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难免会觉得丢脸。

    马红梅艰难的看着宝妮说道“娘的日子也不好过,你那边的弟弟也正等着用钱呢。”

    铁栓冷笑一声,宝妮却觉得委屈“娘为啥你会没钱?大爹大娘都是咋挣得钱呀?我听他们说大爹大娘,在城里又生了一个小女孩,日子好的很,一个月给买一对金手镯,我都没带过金手镯呢,我只想要一件新衣裳,我不想穿袖子破了的衣裳!”

    关于顾音音和沈国安的事情,有些是蒋云跟她娘家打电话时无意中聊天说到的,有些则是余芳跟老家的人联系时偶然谈及的,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夸张。

    马红梅听到宝妮的话,心里一凉。

    “你大娘又生了个女孩,一个月一对金手镯?”

    我滴个娘啊,那是人过的日子吗?那简直是神仙日子!

    马红梅想想自己的小儿子,也是紧紧巴巴的,鸡蛋都不敢多吃,瞬间心里就不平衡了!

    她安慰了一会儿两个孩子,心情沉重的往回走,路上竟然遇到了沈美娟。

    沈美娟瞧见她就哼了一声,毕竟是自己三哥曾经的媳妇儿,她看了就觉得不爽!

    可马红梅拉住沈美娟说道“美娟,你别急着躲我,我跟你商量个事儿!”

    沈美娟迟疑了一下,跟马红梅在村口聊了起来。

    又是一年七夕节,傅宁小朋友的一周岁生日到了。

    顾音音白天和家人一起给宁宁过了生日,热热闹闹的在酒店吃了个饭,全家还去拍了个照片,此外又举办了一场抓周活动。

    傅宁嗖嗖嗖爬过去,直接抓住一本书,有模有样的看了起来。

    因为她抓的是书,大家都非常高兴,觉得她将来肯定可以跟哥哥还有妈妈一样优秀!

    沈国安和顾音音心中都有些遗憾,因为沈明康已经整整消失了两年多了。

    虽然心里知道沈明康现在应该安然无恙,在某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默默的为国家而奋斗,可他们这些家人也是真的很想念他。

    沈玉清都忍不住问“爸妈,哥哥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呀?”

    她现在跟着小宁一起都是喊爸妈,也不喊爹娘了。

    顾音音心

    中有些难受,但怀里抱着宁宁,总算有些安慰。

    “也许很快就回来了吧!”

    其实顾音音都不抱希望,她是听说过那些秘密工程的,短则几年,多则十几年,也不知道等沈明康回来之后,都多大年纪了,长成了什么模样!

    他们大家都是真的很想沈明康。

    提到沈明康,傅老先生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早知道就应该劝着他点,这样的事情是牺牲了自己的人生啊!我们这样的家庭,孩子根本就不应该再受苦,所有的苦大人都受了!没想到还要把孩子赔进去!”

    是啊,无论是傅老先生还是沈国安和顾音音,都已经对国家奉献了很多了!

    原本想着让孩子们的人生顺遂坦荡一些,可没有想到沈明康比他们任何一个人奉献的都更要多!

    想到哥哥,沈玉清忍不住就红了眼圈,偷偷的抹眼泪。

    而此时千里之外,某个大山深处,蜿蜒的山脉之下,有一处巨大的地下室,里头建有房屋,学校,商店,操场,各种实验室。

    这里面仿佛与世隔绝,自成一个独特的小世界。

    沈明康初到来的时候,曾经非常震撼过,他感叹于在世界上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竟然有这么多人心甘情愿的在为国家的科技而奋斗。

    这些人抛弃自己的家庭,忘却曾经的背景,舍弃一切生活上的便利与幸福,聚集在这片并不宽阔的地下室内。

    他们日复一日的做着实验,研究着学术,除了运送物资的人,其他人甚至一年都出不去一次。

    沈明康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出去,他只知道一旦来了就要来得有价值,他的青春和热血必须换来有用的东西!

    只是人都是血肉之躯,有感情有牵绊的。

    有时候实在是累了,疲惫了,他也会写信,写给他的父母,妹妹,太爷爷,写给那个温柔善良的女孩。

    他想起了曾经徐小雅站在他的寝室楼下等他的场景,想起来她系着红色丝巾,微微羞涩的样子。

    一转眼两年多过去了,他又长高了,个子挺拔,虽然虚岁才十九,可身上那种沉稳气度却让他显得内敛静默。

    他终于勇敢的面对了自己的心事,在最深最冷的夜,他爬起来在纸上诉说自己的感情。

    “徐小雅,如果再见,希望你已经能够幸福。我的人生和青春都交付给了国家,但我记忆里最美好的片刻,永远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他从不期待徐小雅可以等她,因为就连他自己都无法给出任何承诺。

    如果跟着他必然要吃苦,那么还不如从未开始过。

    七月下旬一场冷雨使得山里早早的降温了,为了保证身体健康,沈明康六点半起床开始跑步,他会跑步四十分钟,然后再打篮球半小时。

    无论什么时候强健的体魄才是生活的根本。

    就在沈明康跑步进入末尾的时候,速度越来越慢,因为年轻的女子也慢慢的跑了过来。

    她身上穿着休闲的运动服,唇角是微微羞涩的笑容。

    在这个秘密基地里,就数她跟沈明康年纪最小。

    沈明康长相清俊没有读书人的死板和迂腐,做起学术来却一板一眼,非常严谨,因此才会小小年纪就被选拔到这里来。

    而她呢,是著名的红二代,祖辈是曾经为了国家浴血奋战过的,她醉心于科研,知道这次活动之后主动请缨,跟随伯伯来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