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01节

      第一百零三章

    夜色浓稠, 血色的火焰蔓延,像是要将天下间的一切都燃尽。

    李见微机械而麻木地挥动着手中长刀,他不记得有多少胡人死在他手下, 更不记得自己身边有多少人倒下。

    唯一支持他的信念便是, 他们坚持得越久,云州城的百姓便多一些逃命的时间,多一分活下去的机会。

    城门轰然倒塌,亲卫满脸是血, 不知是自己的,还是旁人的。他嘶声对李见微道:“殿下,我们守不住了, 走吧!”

    常厉率领的大军已然走远,百姓也连夜逃出,留在此处断后的,唯有李见微及其麾下。

    入眼俱是胡人,身着大魏盔甲的兵士几乎要被淹没其中,那都是雍州的儿郎。

    李见微悲怆笑道:“如今, 还有逃的必要么?”

    昔日他带着数万意气风发的雍州儿郎出征, 而今十不存一, 他还有何颜面回去见雍州的父老?!

    “殿下, 唯有您活着, 将来才有机会把胡人赶出大魏的土地, 为兄弟们报仇!若是死了,便什么都没有了!”亲卫高声对李见微道,一边砍下一个举刀挥来的胡人头颅。

    没错,他不能轻易去死,李见微翻身上马, 下令道:“所有人,后撤——”

    得了他的令,雍州兵士纷纷翻身上马,尽量向他身边汇集,在夜色的遮掩下,李见微带着残兵向云州郊外退去。

    另一边,刘邺冷嗤一声:“这常厉领军的本事不算差,就是胆小如鼠,如这等人只会打那顺风的仗,绝无可能反败为胜。”

    他点了自己长子,要他带兵去追逃离的李见微。

    胡人的马本就胜过李见微麾下,况且他们以少敌多,身上大都带了伤,鏖战之后精疲力尽,不用多久,便被敌人追上。

    眼看胡人的铁骑离自己等人越来越近,李见微生出些果然如此的绝望感。

    玄甲上是锈红的血迹,残破的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李见微率军停下,调转马头。

    他坚定下眼神,既然逃不掉,那不如像一个战士一样死去。

    天边出现一线灰白,冬日的风在旷野呼啸,仿佛魑魅在耳边低语。

    黎明,快要到了。

    可惜他们,应该看不见了。

    李见微在心中轻叹一声。

    到现在,他手下残兵不足千人,追击他们的胡人却是五倍有余;己方人困马乏,敌人却是未有受伤的匈奴精锐。

    李见微知道,他们逃不掉了。

    匈奴人仿佛猫捉老鼠一样,并不急着将他们赶尽杀绝,而是慢慢围攻而来。

    便在此时,一阵整齐的马蹄声自远处而来,红黑色的旗帜在风中飘扬,玄色的铠甲闪烁着煞人的冷光,一看便造价不菲,但这支军队中却是人人都有穿戴。

    李见微盯着旗帜,口中喃喃道:“镇北军...”

    常厉原就是镇北将军,不过统领六军之后,麾下便不执镇北军军.旗,而是执代表大魏皇室的朱红皇旗。那么眼前这支援兵,是...

    萧云深领着镇北军精锐,如一阵疾风席卷而来,眨眼之间便到了近前。

    “镇北军麾下,参将萧云深,前来驰援——”萧云深面容坚毅,腰间长刀应声出鞘。

    离开了萧明洲的羽翼庇护,他终于长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成为了足以让萧明洲骄傲的孩子。

    刘邺没想到,自己派长子去收割李见微的人头一事,竟然会出了意外。

    这本是再简单不过的差事,可以说,刘邺是故意让儿子得这个功劳。谁知带着五千余族中精锐前去追杀的长子,最后却铩羽而归。

    若非是左右拼死相护,他的长子便要死在那突然杀出来的镇北军参将手中。

    面色阴沉地在营帐中踱了两步,lk刘邺最终还是决定不去管萧云深带领的数千人。

    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攻下洛阳,一个李见微,跑了也就跑了。至于萧云深带领的数千人,对于整个战局,是不可能有太大影响的。

    刘邺下令急行军,而常厉所率军中,有人将行军路线泄露,因而不过几日,刘邺便追上了后撤的魏人大军。

    常厉避无可避,只能硬着头皮迎战,占据云州城之利尚且不能取胜,何况在这无遮无掩的原野之上。

    刘邺亲自上阵,与常厉短兵相接,最后亲手斩下他的首级。

    高举着血淋淋的头颅,刘邺高声道:“常厉已死,尔等还不快降!”

    回应他的是胡人此起彼伏的呼和声,麾下军心大振。与之相反,魏军这边失了主帅,群龙无首,几乎成了一盘散沙,兵败之势再无法挽回。

    此时,裴清渊站了出来,收拢士兵,硬生生从胡人的包围中撕开一道口子,领着众人向洛阳方向逃去。

    *

    裴清行尚在押送粮草的路上,便由从云州逃出来的百姓口中得知,大军已经撤出云州城。

    裴清行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云州,守不住了。

    虽然他也预想过这样的结果,但真的面临这般现实时,裴清行还是怔愣许久。

    “大人,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护送粮草的护卫满脸茫然地问道。

    云州的大军都已经离开了,他们还用护送粮草去云州吗?

    还是,回洛阳?

    裴清行看着天际,灰白的天空上云层积聚,仿佛沉沉地压在人心上。冬日的旷野上已经见不到一丝绿,矮树上的叶子落尽,只有光秃秃的枝干支棱向天空。

    “我们去豫州。”裴清行这样说道。

    豫州,裴清黎所在的豫州,未曾在胡人的进攻路线上。

    因为那一车车粮食,随着裴清行一路前行,身边聚集了越来越多各处躲避兵灾而来的百姓。

    这些原本要供给常厉大军的粮草,救活了上万百姓。

    东海郡中,裴蓁蓁亲手为王洵系上白色的披风,后退一步,仔细地端详着他。

    在她记忆里,无论春秋,他总是披着厚厚的狐裘,脸色苍白得几乎透明。不过,哪怕他连一把轻弓都拉不开,仍然是这世上最强大的人之一。

    裴蓁蓁从没有见过他身着盔甲的模样,今日总算见到了。

    “怎么?看呆了?”王洵含着笑问她。

    他微微低下头,裴蓁蓁整个人都笼在了他的影子中。

    “是看腻了。”裴蓁蓁没好气地道。

    “真的?”王洵又凑近了一点。

    两个人的脸几乎都要挨在一处,裴蓁蓁能感受到他温热的鼻息喷洒在自己耳侧。

    她垂下眼睫,躲开王洵的目光:“早点回来。”

    “会的。”王洵心中一软,随后轻声答道。

    裴蓁蓁仰起头,与他对视一刻,踮起脚轻轻吻在他唇上。

    王洵怔愣一瞬,待他回过神,裴蓁蓁已经退后一步,认真地看着他:“王洵,你要记得,我在这里,等你回来。还有你阿爹阿娘,阿瑶,我们都在等着你。”

    所以你一定要平安回来。

    “好。”王洵温柔地笑着。

    胡人不久就要打到洛阳城下,前世攻破洛阳城,胡人大肆庆贺,行屠城之举,为了阻止这一切,王洵必须亲自去。

    而裴蓁蓁需要留在并州,坐镇后方,防着别的势力趁王洵不在算计闹事。

    这是他们到了并州后第一次分开。

    裴蓁蓁陪着王洵走到静园外,门口,桓露穿着一身利落的白衣,正指挥着人将准备好的药材等搬上马车。

    此次大军开拨,桓露也要前去。

    她同褚月明学的便是外伤包扎等,虽时日尚短,在战场上,也足够用了。

    桓家男儿大都还留在洛阳,桓露也不知此时他们可有离开,最重要的是,她担心桓陵。

    她同桓陵本就最为亲近,桓陵如今又在禁军之中,绝不可能离开洛阳,因而桓露铁了心要随王洵一同出征,谁也拦不住。

    时辰已经到了,王洵看着裴蓁蓁,忽地一句话也说不出。

    “阿露...”王瑶书站在桓露身边,见她终于空下来,轻轻唤了一句。

    桓露当然知道她的担心,对她扬起一个笑,同当日如出一辙的干净明媚:“阿瑶,你放心便是,我是去救人,不会上战场。”

    王瑶书知道自己阻止不了她,更知道自己不能阻止她,便只能拉着她的手反复叮嘱:“阿露,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一定要活下来。已经有太多的人死去了,我不想再看见任何人离开。”

    桓露鼻尖一酸,几乎就要落下泪来:“我知道...阿瑶,我知道...”

    便是再不舍,终究要分别了。

    王洵揉了揉双眼通红的王瑶书的头,对裴蓁蓁一笑,翻身上了照夜玉狮子,披风在身后扬起一个完美的弧度,姿态潇洒。

    “走了。”他说。

    马鞭扬起,照夜玉狮子撒开四蹄向前奔去,桓露的马车也紧随其后动了起来。

    “七哥!阿露!”

    王瑶书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她向来麻木的脸上少有出现这样明显的悲伤。

    她追马车后,扬声道:“你们一定要回来,你们一定要平安回来!”

    “我们——我们,在这里等着你们!”

    深冬的天气,泪痕很快干在面上,王瑶书的体力很快耗尽,她不得不停下追逐的脚步,眼见着王洵和桓露向镇北军大营去。

    王瑶书大声嚎啕,好像要将从前十多年缺失的情绪都一口气哭足。

    裴蓁蓁和侍女追上了她,没有说任何安慰的话,裴蓁蓁只是给了她一个怀抱。

    王瑶书在裴蓁蓁怀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而裴蓁蓁抬起头,看见桓露从马车中探出头,对上她的眼神,挥了挥手。

    裴蓁蓁回她一笑。

    这一次,他们都会好好的,他们都会活下来,裴蓁蓁坚信这一点。

    第一百零四章

    昭明五年春, 刘邺领胡人大军兵临洛阳城下,匈奴的白虎旗在风中招展飘扬,那是许多魏人一生也无法忘却的梦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