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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快穿]_分节阅读_130

      哭哭
    第67章作为暴君之子的我作威作福6
    天子寝宫
    月上枝头,正值夜凉如水,昏惑的烛火寂静燃烧,影影绰绰盘踞在高耸屋檐,有鬼影幢幢恶虎狰狞之感,宫殿角落点着沁人心脾的龙涎香。明黄色的纱帐内,尊贵的天子已然阖上双目,随伺之人恭敬退下,皆安分守在殿外不敢惊扰。
    谁料随着天边一道惊雷乍现,雷雨声阵阵难平,本安然熟睡的天子,竟遇上了一缕神魂出窍,再次无端端化为了原形,出现在了荒郊野外。
    没了灵泉滋养,离开灵泉愈久,他的灵力越虚弱。外面瓢泼大雨,它冷冷地躲在洞穴内,就这样睡了一夜。直到有人的脚步声,踩着咔嚓作响的枝叶,出现在洞穴外。
    “找到了,一只纯种白狐,毛发胜雪三分白。”
    “剥了它的皮,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洞外兴奋贪婪的讨论声,令他眼神渐渐变了。
    翌日大早,雨过天晴,空气中微微湿润,正好适合一大伙人出郊踏青围猎。包括魏小侯爷和盛小世子在内,全京城有名有姓的贵权贵子弟都来了,骑马拉弓有说有笑,引来路边无数小娘子的目光。
    “秦骁怎么来了?”魏小侯爷压低了声音,从喉中发出不满的怒吼。
    “我邀请的他,他就答应了。”卫小王爷有些尴尬,纨绔派不学无术,名门子弟派作风清正,两方人马都有些互看不顺眼,他这个人比较尴尬,介于两派之间,常常有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他们昨天还吹了牛逼,说自己可以射箭百步穿杨呢,说等回来自己身上要挂一群大雁、兔子和鹿,炫耀自己丰硕的战果。现在遇到真的神箭手,怕是得丢脸了。
    “唉……”盛宝筝长长地叹了口气,学院的武术课上,无论是射箭还是骑术,原主基本都翘课去了。导致他现如今骑着一匹性格温顺的小母马,拿着一个华而不实的金弓,想到昨天吹的牛逼,一时间颇有些骑虎难下。
    不过他还是很淡定,面子工程谁不会啊,他小手挥挥,招来了自己那武艺高强的随身侍卫,嘴巴凑了过去,叽叽咕咕交代了几句。
    大意是如此,到时候看见猎物了,为了该死的胜负欲,大家都会奋起直追,你就趁机浑水摸鱼,打晕一只兔子,往上边插上我的箭。我在这里拉弓引弦,假装是我射中的。
    总而言之就是要作弊。
    那侍卫是跟随盛国公浴血奋战、上阵杀敌退下来的,曾经也是个汉子,现如今陪在盛宝筝身边,就只能做这些小打小闹的事了,真令人唏嘘。
    好在他帮助原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一听这话,高冷的侍卫眼角眉梢都毫无波澜,拱手抱拳一番,拿了盛宝筝箭筒里几根金灿灿的箭矢,就悄无声息地退下了,潜伏于树梢之上。
    他的动静没有惊扰任何人,但是秦骁骑着白马,跨着银鞍,敏锐地感受到了风变了。
    好在很快树丛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不知是小动物的声音,还是猎猎作响的风声,一个富家子弟指着丛林高声道:“那里有动静。”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大家立马策马狂奔。
    盛宝筝慢吞吞地扯起缰绳,拿着小金弓,缀在最后边。
    重在参与,重在参与。
    “是一只稀有的白狐!”眺望之后,众人惊喜地发现,“跑得还挺快。”
    “太好了,我只好缺了件暖和的围脖,这只白狐我势在必行,谁也别和我抢啊!”
    “李长乡,你口气挺大啊,凭什么让你啊,秦小将军还没出手呢,你技不如人就乖乖认输。”秦骁的追随者一听就不爽了,表示你算个鸟啊。
    秦骁果然从背后掏出一只箭,他的气质凌然,无形之中透出对这只猎物的占有之心。瞄准目标后,他射出了一箭。
    盛宝筝也假模假样地射了一箭,两支箭同样没入了树丛中。卫小王爷一个点头,自有下人们去刨丛林。
    有人高声道:“恭喜盛世子猎得白狐一只。”那下人抱着一只奄奄一息的白狐走了过来,白狐身上的毛发沾着泥,早已动弹不得,但他身上的金箭确实代表是盛宝筝的手笔。
    众人哗然,一时间很是羡慕,唏嘘不已:
    “盛世子真厉害,不仅卖书强,连狩猎都有一手。”
    没想到自己失手了,秦小将军眉头皱得像是能夹死一只苍蝇,他不服输,非要倔强地进去查看情况。他身下的马蹄在泥土上来回踩了几下,马驹如此,似乎显示出了主人的焦躁。
    盛宝筝也受宠若惊,有些没反应过来,他眼神瞥向自家侍卫,却得到了一个摇头,意思不是他的手笔,是盛宝筝真的走狗屎运,射箭射中了。
    少年的眼睛登时像月亮一样弯了起来,忍不住道:“哇它好可爱,快点抱过来,让本世子瞧瞧。呀,它的伤口还在流血……”
    魏紫延劝他:“阿筝你别抱,那狐狸好脏的,真想抱着玩,等下人洗干净你再抱。”
    “没事,我不嫌脏。”盛宝筝不以为意地道,从仆子手中接过了那只瘦弱的小狐狸,看它毛发纯净,心中更加喜爱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