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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264节

      不过这也正常的很,不是自家的血脉,不过是个带过来的拖油瓶,这般对待倒也正常,所以他们一看到杜婆子这般,虽然都面露同情之色,但同情归同情,谁也都没有阻止。

    只是等杜婆子怒气冲冲的走到柴房门口的时候,便发现房间里早就已经没人了,一摸床铺,冰的厉害,显然很长时间都没人。

    “死丫头,贱胚子,腿脚倒是跑的快,最好别回来,不然一定打死她。”杜婆子自然不会想到那个任她打骂不还手的人,已经换了芯子,早就已经走了,而且都没打算再回来。

    只以为阿瑶是偷了东西,害怕的躲了起来,当即便骂开。

    倒是叶氏,听着杜婆子的话,知道女儿躲了起来,心里也松了一口气,不过很快就有了些埋怨。

    瑶娘也真是的,即便是再怎么饿?也不能偷家里的东西啊?况且即便是一时躲起来又能如何?躲得过初一,也躲不过十五,等回来,岂不是要挨更重的打。

    叶氏轻叹了一口气。

    “真是扫把星,败家婆娘,都是你养的好女儿,居然学人做贼,果然是贱胚子,一天不打都不行……”

    杜婆子现在可是积了一肚子的火气,出来一看到叶氏,养着扫把便打了过去。

    叶氏慌忙躲避,杜大河虽然心里也有点埋怨,不过他对叶氏是有感情的,赶忙过来拦阻,“娘。”

    只是他这一插手,杜婆子虽然因怕伤到儿子停了手,不过心里却也越发的厌恶叶氏了,就是这个狐媚子勾的儿子的心神都没了,处处向着她。

    “我觉得东西未必是瑶娘偷得,毕竟即便是要偷吃,也不能偷那么多啊!”其中一个邻居在知道阿瑶不见了,忍不住低声嘀咕说道。

    瑶娘才多大,不到十岁,即便是偷吃,也不能一下偷吃这么多,十几颗鸡蛋,两条腌肉还有四五个黄面馍馍还有一些米。

    怕还是招了贼,说不得被瑶娘恰好碰到,一起被带走了。

    毕竟瑶娘虽然瘦瘦弱弱,但生的真的不错,若是卖了,也能得四、五两银子,尽够杜家人两三年的嚼头了。

    想到这里,邻居忽然打了个冷颤。

    她的脑子里忽然升起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与其说瑶娘被人偷走了,说不得是杜家人偷摸的把瑶娘给卖了,毕竟杜婆子不喜瑶娘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情,甚至骂瑶娘的时候,也好几次说过,要把她给卖掉……

    越想邻居越觉得有理。

    尤其是,一日两日三日,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瑶娘再也没回来,邻居越发觉得自己想的是对的,虽然没有任何的证据表明,但她却私下里把这个想法悄悄的和自己关系不错的妇人说了。

    都知道杜婆子的性情,日常也没少见到杜婆子苛待瑶娘。

    因此,相信的人很多。

    一来二去,杜家村便也传遍,都知道杜婆子不喜儿媳妇带来的拖油瓶,偷摸的把人给卖了。

    等到杜家人知道的时候,全村都传遍了,而且说的有鼻子有眼,竟还有人说亲眼见到了杜婆子半夜偷摸把人给卖了,杜婆子虽然极力的解释,但介于她以往的做为,就是她家里人都不肯信,更遑论外人了。

    叶氏更是哭的不能自己,几次跪地祈求杜婆子把女儿还给她,有两次还被邻居看到,更是坐实了杜婆子卖了阿瑶的事情。

    因太生气的缘故,杜婆子生生的把自己气出病来,在床上躺了小半个月,这才慢慢的缓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恩,下章这个故事就完结了。

    第289章 拖油瓶

    阿瑶是不知道杜家发生的事事非非, 她这次的任务,就只是离开杜家这个带给她无穷无尽痛苦的地方,去哪儿都好, 反正不要再回来了, 平安静好的活着就好。

    这个任务对阿瑶来说,简直是再简单不过。

    不过离开了杜家,阿瑶也没打算回路家,路家因为先前要供路父这个读书人, 因而家境很是一般, 路父是属于那种,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若非他考上了秀才,免了家里的赋税, 这日子怕是更过不下去了。

    这也就是别人说的,穷秀才穷秀才的缘故。

    五年前,

    路祖父和路祖母既然已经同意叶氏把她带走,那就是不要她了, 且即便是回到路家又如何?

    左不过是换一个地方干活罢了。

    顶多不挨打,能吃饱, 若是原主的话,可能就觉得不挨打, 能吃饱, 就已经很好了, 但阿瑶不是原主。

    对她来说,这两者是没有什么差别的。

    倒不如自己一个人来的逍遥自在。

    虽说她如今是个不到十岁的小豆丁,也没有户籍路引, 不过这一切对阿瑶来说,完全就不是问题。如今大齐结束战乱不过三十余年,可以说各方面都处在一个百废待兴的时期,在某些方面,管束的也不是很严格,这已经足够阿瑶钻空子了。

    况且,

    目前对她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考虑这些,而是要有自保能力。

    所以,细致的考虑了一下,根据脑海里道听途说而来的那些模糊记忆,阿瑶从杜家村离开便朝着北面的秦岭山而去。

    秦岭山位于杜家村北面,约有二百余里的路程,若是要用脚走的话,寻常是要小半个月的时间,但如今时值冬天,一路都是雪,比较滑,更是难走。

    若阿瑶只是个一般的小女孩儿,一个人走到秦岭山,自然是有些难,但她不是啊!

    这一路上虽然难走一些,不过权当是游山玩水了,虽说她的身上除了一些吃食,连一文钱都没有,纯粹就是穷游,保持一个好心态就好。

    反正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

    况且,她的归元诀早在离开杜家的当天,便已经开始练起来,虽然说,她这具身体的资质虽然很一般,但胜在阿瑶的心性十分沉稳,对归元诀不要太过熟悉,再加上她如今身体的年纪不算大,九岁,正是习武的年岁。

    归元诀一二层,又只能算是打基础,所以练起来不要太简单。

    而在有了自保能力后,想要找些吃的,并不算是什么难事。

    一个月后,

    阿瑶十分顺利的到了秦岭山脚下。

    本来她先前的想法是要秦岭山上,找个山洞,过上一段时间,等归元诀练到第三次的时候再说。

    不过在到了地方,她又改了注意。

    因为在秦岭山脚下就有一个不大的小镇子,因挨着秦岭山,就叫秦岭镇,虽说是镇,但可能因为是在山脚下,地理位置相对偏僻,道路也不好走的缘故,颇有些与世隔绝的味道。

    而秦岭镇上的百姓,并不多,前后加起来一共也只有百十余户人家,倒是个很淳朴清净的地方,很适合怡情养身。

    遂,阿瑶便也决定在这里定居下来。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先开始的半个月,因为没钱的缘故,阿瑶确实也受了一点苦,但这种情况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很快就解决了。

    她如今是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没人认得她,也没人知道她的底细。

    所以,

    阿瑶很顺理成章的就把医术给捡了起来,再者秦岭镇上还真的没有一个像样的医馆,大家病了,要不就到几十里外的县城里去看大夫,要不就是镇上有一个赤脚大夫,可以拿些简单的药,再不然就自己扛过去。

    不过阿瑶因年纪小,说自己是大夫,众人先开始是不相信的,不过在阿瑶救了一个贪玩落水,已经没气的小孩后,她便得到了秦岭百姓的认可,渐渐的也开始有人找她看诊。

    阿瑶的医术绝对没的说,不是她吹牛,医术比她高明的,怕是没几个,因为懂得医术,她很快就在秦岭镇上安置下来。

    众人对她还颇为照顾。

    所以说,一个人会一技之长是有多么的重要。

    阿瑶躺在摇椅上,眯着眼睛,看着入冬以来难得的好天气,如是的想到。

    “师父,这些药材我已经炮制好,还请师父检查一番。”一个三十出头的中年男子抱着一个大大的箩筐走了进来,把箩筐放到不远处的木桌上,语气颇为恭敬的对阿瑶开口说道。

    阿瑶这才睁开双眼,从摇椅上起身,走到箩筐前,一一的翻开了一番,把不合格的挑选出来,道:“这些三七,上面的杂质清理的不是很干净,对它的药效就会有些影响,日后记得注意,还有这才月荒草,晾晒的时间有些长,还有一线草……”

    说着便把不足的地方告诉了他。

    男子也十分虚心的受教,甚至还拿着笔,记了下来。

    说实话,眼前的场景,一个三十出头的男子,叫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女孩儿做师父,还态度颇恭敬的样子,真是有那么点小搞笑。

    这男子叫田峰,就是秦岭镇的那个赤脚大夫,虽说他只是懂得一些医理的皮毛,但因为他是镇上唯一懂得医术的,所以先前养家糊口不是问题,甚至过得还很是不错。

    不过在阿瑶来到这里后,并且展现了自己不错的医术后,到他这里看病拿药的人就少了。

    再然后,他就彻底失业了。

    没了来源,田峰自是不甘心,甚至还想要把阿瑶赶出秦岭镇,不过还没等他开始行动,便被阿瑶的一句,“你要跟着我学习医术吗?”

    给打消了所有的念头。

    他也是见过阿瑶的医术,自是知道她年纪虽然小,不过却比他强得多,一看就知道打小就开始学习,说不得家里还是杏林世家,如今愿意教他医术,他自然没有不愿意的。

    要知道,这年头,讲究一个子承父业,往往一门手艺,就是传承立家的根本,就像是田峰,他就是继承了父亲的衣钵,成了赤脚大夫。

    所以,对阿瑶愿意教他,刚知道的时候,他还很吃惊来着,再三的确认,在确定阿瑶不是开玩笑后,干脆利落的叩头拜师。

    因太过突然,还吓了阿瑶一跳呢。

    不过很快她就坦然接受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冬去春又来。

    四年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阿瑶也已经十三岁,身量比起她刚来秦岭镇时,那瘦瘦弱弱的样子,已经是大变样了,不管是身量还是五官也都开始渐渐的长开,有了诗中所说的‘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的模样。

    “师祖,您回来了。”

    阿瑶背着药篓走进杏林堂,迎面便有一个和他年岁差不多的男孩儿迎了过来,他叫田七,是阿瑶的便宜徒弟,田峰的儿子,恩……就辈分上来说,他是阿瑶的徒孙,叫一声师祖,不为过。

    田七先是拱手行礼,而后又帮着要卸掉了背上的药篓,翻了翻药篓,开口说:“……看来师祖这次进山,收获颇丰,”语气一顿,忽然变得吃惊起来,“呀!师祖,你还找到了回春藤,这东西可难找了,而且多数都还长在悬崖峭壁上,难采的很,这么多呢。”

    回春藤弯弯曲曲,需要攀爬着才能成活,长成的回春藤有成年人大拇指粗细,呈褐黄色,经过炮制,研磨成分,对风寒是有奇效,秦岭镇地处偏北,冬日格外冷,得风寒的不在少数,每年也不乏因得风寒而去世的。

    “偶然发现罢了。”阿瑶淡淡的开口说道。

    她如今的归元诀已经顺利的进入到第五层,飞檐走壁已经不是问题,对其他人来说,或许回春藤确实不好采,但对她来说却很是简单。

    其实阿瑶也有教田七功夫来着,当然不是归元诀,而是一些简单的拳脚功夫,不算多高明,不过也能强身健体,练的好,对付三五个大汉不是问题。

    不过想如同阿瑶这般,飞檐走壁,是不可能的。

    “师祖,这些药材可以交给我来炮制吗?”田七眼巴巴的开口问。其实早两年,他就开始炮制药材了,这一年来,家里医馆所用的药材,多半都是他炮制的,只是像是回春藤这种难得,他还没炮制过,有些心痒,只是回春藤难得,炮制也难,一个不好,就废了。

    阿瑶点点头:“可以。这本来就是你的工作不是吗?”

    “谢谢师祖。”田七高兴的喊道,抱着药篓,十分高兴的去了后院。

    阿瑶看他的模样,忍不住摇了摇头。

    田七在医学上很是有几分天赋,都比他老子田峰强得多,本来她一年前归元诀刚进入第五层的时候,她就想要离开秦岭镇来着,虽说她在秦岭镇生活的不错,但可没打算一直都留在这里,自是要到外面去看看大千世界才行,或许有一天,她老了,走不动了,她会考虑回来,在秦岭镇养老。

    只是眼下她却已经在秦岭呆烦了,不过看着田七,她难得起了一些爱才之心,舍不得埋没了他的天赋,这才决定多留一年。

    一年的时间,他能学多少算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