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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5节

      “知道。”霍兴华说完,将土豆捡起放到篮子里。一手提着篮子,一手提着锄头出了菜地。

    沈禾瞧瞧自己的小勾锄,默默的跟着从后院出来。男人到厨房拿盆打了水,一个个土豆洗了干净,将盆放在了案板上。

    肖亚娟将三合面下了锅,转身过来切土豆。瞅瞅他俩调侃:“我该谢你俩谁啊?”

    沈禾拿着脸盆打水,哗啦啦的水声和着她清甜的声音传来:“谢霍兴华吧!我什么都没轮上干。”

    女孩转身走了,霍兴华也端盆去洗漱。端着满盆的清水,他下意识的跟着女孩的脚步。快到篱笆边了又退回来。

    是追求不是强求,不可给人造成负担,让人厌烦就失去初衷了。

    男人利索的洗漱完,看饭还未好,顺手将自己换下的衣服也揉了两把。下地的衣服,也就沾了些汗渍和灰土,连肥皂都不用打,清水里投两遍也就干净了。

    手里的裤子拧干还未来得及挂,院儿外传来沈禾的惊呼:“干嘛,你放开我,我……”

    第6章 鸡蛋

    霍兴华手里拧干的裤子重又被他扔进水里,男人抬腿就往外跑。院外,吴卫国和沈禾拉拉扯扯的一幕让他理智全无,一瞬间火冒三丈,伸手拽开吴卫国的胳膊,抬脚就将他踹倒在地。

    吴卫国还没爬起,他的腿接踵而至,“非礼勿视,非礼勿动,你老子没教过你是不。仗着自己力气大欺负女孩子,天生欠削的玩意。老子今儿揍死你,看你还动手动脚……”

    小伙子嘴上骂着,脚下不闲,一脚脚踹的结实。踹的吴卫国在地上根本起不来,来回翻滚着想躲开那带给他疼痛的长腿。

    可惜,那腿好似长了眼睛,无论他滚到哪儿,它都会紧跟着准确无误的踹过来。

    “我错了,我错了,别打了,我再也不敢了。”

    这个平日里,因为在革委会上班而趾高气昂的男人,怂嚢的涕泪横流。再不复那副眼睛长在头顶上的高傲模样。

    青天白日的,没有遮掩沈禾不敢使用异能。本来也是一肚子的火气,随着男人一脚脚的踹过去,那火气好似被清风吹跑了一般。

    外面的动静惊动了吃瓜群众,很快好多人出来,对着这一幕指指点点。挨过他揍的李卫东看的直咧嘴,他可是知道那腿上有多大力气的。一脚能踹断碗口粗细的树,要是使全力,他那肋骨都得断了。

    心里的恐惧让他连拉架的心都没有,默默的站在篱笆旁,还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

    沈禾不喜欢被围观,看人越聚越多,伸手拉住霍兴华:“算了,给他个教训就行了。”

    霍兴华收住了脚,狠狠的瞪着他,“这回饶了你,再敢他妈的跑来欺负人,老子揍死你。”

    吴卫国疼的蜷缩成了一团,身上好似散架。上次没占到便宜,反倒是一瞬间近距离的接触让他心驰神遥。这几天鼻翼间好似还能闻到女孩特有的幽香。

    心痒痒的猫爪一般,实在按捺不住,这才趁着周末来找。她不就是想回城嘛,只要让自己一亲芳泽,自己想办法让她回城也不是不可以。

    没想到小手都没拉到,就招惹了这尊杀神。

    他从地上爬起来,动动手脚发现都没事。咬牙切齿的指着霍兴华“你敢打我,你等着,等着老子怎么教训你。”

    他说完看霍兴华抬手,吓得转身就跑。“你给老子等着,老子整不死你……”嘴里放着狠话,他却连头都没敢回。

    小丑走了,大家也都散了。霍兴华磨着牙眯着眼:“我等着,看你怎么整我。”

    肖亚娟适时的喊人吃饭,很快人群散去。隔壁的王丹凤望着霍兴华魁梧的背影满眼崇拜。双手握拳放于颌下,一脸的花痴相。

    不愧是书中的男主,真是帅呆了酷毙了。看似鲁莽实则很有分寸,即教训了人也没给自己惹麻烦。他出身好,就是革委会的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人都走没了,她犹自呆呆的站着。被她老娘出来一巴掌呼到后脑勺:“看啥看,赶快回家吃饭。最近这是咋了,一天的不干正事,就知道偷奸耍滑……”

    又被打了,原主妈这爱动手的毛病真讨厌,这么大的闺女了,衣服没一件儿新的,干活儿挣工分倒少不了她。四年,还有四年就会彻底开放,到时候姑奶奶才不在这土里刨食儿呢。女孩默不作声,暗暗的在心里发泄不满。

    一天的收割,今儿不敢再冒险将割倒的麦子放地里,白天就全都拉回了谷场。

    晚上下工有些晚,路上已经看到天空圆圆的月亮。沈禾累的浑身都疼,尤其是蹲了一天的腿,又麻又酸又困,说不出的难受。下午后半晌,她简直是跪在地里干活儿。

    右手握拳,轻轻的捶打四肢。一旁的肖亚娟提着镰刀也是蔫头耷脑的,“累死了,回家还得做饭,真想就这么躺下一觉睡死过去。”

    她话音未落,肚子不合时宜的咕噜一声。没等沈禾开口,她已经自嘲:“嗐,这就开始抗议了。”女孩说着话拍拍自己肚子“别叫唤,等一下就喂你。”

    沈禾被她逗的呵呵笑起来,伸手挽住她的臂弯:“我帮你一起做,晚上熬粥吧,辣椒土豆还有,就着吃就行。很简单的。”

    肖亚娟和李卫东一组,男人负责生火挑水。女人只需做饭,比那些洗衣做饭带孩子,还得挑水生火的农村家庭妇女更省事。她很利索的添水,舀了小米和玉米糁淘洗干净,等锅开倒入大火熬煮。

    一天的用水,早晨已经挑好。霍兴华洗漱后照旧挑着水桶出了门,棚子里的肖亚娟转头瞅了一眼,回头跟好姐妹耳语。

    “苗苗,霍兴华对你真是够好的了。而且他个人条件也挺好的,你到底为什么不喜欢他啊?就咱们这地方,包括周边几个知青点,我就没见哪个男人能对女人这么体贴的。”

    沈禾摇摇头:“你不懂。”

    重来一世,我只想安安静静的独自绽放。世事变化,风云莫测。至亲夫妻也许眨眼就反目成仇,饿急了眼一个饼子就能让他抛弃你。亲姐妹能为了欲望持刀相向。我累了。若是不能患难,那日常的生活又何须相伴?柴米油盐我自能应对。不用担负另外一人甚至一家的喜怒哀乐,生活也许会更惬意。

    肖亚娟摇头笑笑,自己还真是不懂。若有个男人如此对她,天涯海角她都愿意相随。

    霍兴华挑着担子走在熟悉的小路上,兜里的手电没开。半年了,每日两担四桶水。够她饮用洗漱所需。

    月光如水般倾泻与大地,蒙蒙的白好似轻纱。沈禾以前很喜欢坐在院子里眺望星空,清丽的面容被晕染地柔和万分,像一个迷蒙美好的梦。

    从第一眼在公社看到她起,他就已经深陷梦中不可自拔。不必拥有,没想过强求。我只是希望你快乐,这泉水能带给你愉悦,那么我愿每天将它送到你的面前。

    二里多地,下雨后有些湿滑。在这微微冒泡的清泉旁停下,他熟练的拿着水瓢蹲下舀水。

    泉流不大,之前从地表涌出后,就顺着草地随意蔓延。后来他用石头在下方砌成个小水池,泉水顺着河道流入小池,满后有豁口溢出。这样看着干净,也方便取用。

    将水桶装满,在路边摘了两片大大的蓖麻叶子,一桶一片放在上面,这样可以防止走路时将水溅出。

    身上负重,脚下依旧轻快。踏着月色很快靠近屯子。

    “霍兴华,你回来了。我在这儿等你半天了。”

    望着说话的女孩,霍兴华想了一下才记起她是谁——队长家的大闺女王丹凤。我跟你好像连话都没说过,你等我干嘛?

    望了一眼很快移开目光,男人越过她径直朝前。还得挑一担,得抓紧时间。

    看他居然理都没理自己径直走了,王丹凤呆了一瞬赶快跑着去追。“别走啊!我有东西给你……”

    衣摆被人拽住,无奈停住了脚步,霍兴华转身之际脸已经沉了下来。“放、开。”一字一顿,咬牙切齿。

    王丹凤被他的态度小小的惊了一下,随即扬起灿烂的笑脸,献宝般从兜里掏出个东西递给他。

    “看这是什么,我特意给你留的鸡蛋。”这玩意都是我奶留着换盐的,为了讨你欢心我可是下血本了。

    这年代农村妥妥的奢侈品,霍兴华看都没看一眼。趁她放开自己之际,挑着水桶抬腿就走。

    “哎……”

    “别跟着我,再跟着小心我揍你。”

    男人挥舞着拳头,她不禁想起早上的那一幕了。心肝颤了一下,站在当地没敢动。

    退后几步靠着墙角呆站,摩挲着偷来的鸡蛋满是沮丧。她跟原主一样都没机会读书,想玩诗词浪漫一把都不行。

    霍兴华很快挑着空水桶出来,她紧张的站直了身体,可惜人家看都没看她,径直又去了二里外的泉眼。

    眼睛直溜溜的盯着男人的背影,她开始回想书中的情节。原文中,他此时已经坐了牢。而如今事情发生了变化,她该用什么办法才好?

    低头瞅瞅,这副身体长的挺好,只要稍加打扮也是靓妹一枚。穿上新裙子,抹上雪花膏,再用红纸涂抹嘴唇,保管变个模样。

    女孩呆滞的望着虚空,好似看到了这坚韧高大如山岳一般的大小伙子,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

    被脑补的大戏给喜的分不清东南西北,她双目无神咧嘴傻乐。活脱脱戏文里的傻妞。

    “在外头干啥呢,叫你两遍了都不应。不饿的话就别吃了。”

    孙腊月洪钟一般的喊声惊破了女孩的美梦,让她一瞬间回到了现实。顿时眼也聚焦了,也不傻笑了。对着这个爱唠叨爱动手的母亲恨的牙根痒痒。

    “别老动手,我都多大了,又不是几岁的娃娃。让人看见我还有什么面子?”

    “吆,屁大点儿的孩子也知道要面子?”

    “是谁说我大的该嫁人了,现在又说我是屁孩子,你这是自己干啥都行,我干啥都不行呗。”

    孙腊月回头望着闺女满目疑惑“这咋生了一场病,跟换了个人似的。以前多乖巧能干的孩子,如今干啥啥不行,顶嘴倒是一把好手。”

    女人的话成功让穿越的女孩闭上了嘴。小说里原主好像是挺沉默能干,和自己的性子大相径庭,他们不会发现什么了吧?

    第7章 赛虎

    忙碌了半个多月,麦子终于收割完。最后一天,明天将地里种上萝卜这种小日期的作物后,秋天还能收一波。

    下工时,大家的步伐都轻快不少。沈禾和肖亚娟相跟着亲切的唠闲话,忽的草丛中蹿出一条小狗。

    “汪……”

    小狗嚎叫着冲着俩女孩过来,很快到了面前。它身形不大,叫声也软绵绵的,应该是刚出生没多久。肖亚娟下意识的抬腿就踹,一脚将小狗踹的趴在了地上,可怜兮兮的“吱吱”叫唤。

    “好疼,好疼,我好饿,妈妈到底在哪儿?我好饿啊……”

    小家伙可怜兮兮的样子本就招人怜爱,沈禾能听懂它的语言,更是爱怜不已。如今粮食紧张,养狗的人家极少。它难道是野狗?看外形有些像狼,也许还是杂交也说不定。

    她蹲下去摸小狗,肖亚娟拉她一把:“别随便动,这家伙看着有些像狼,应该是狼狗。狼狗很凶的,小心被它咬。”

    “知道,我会小心。”跟好友说完,女孩转身望着小狗“你很饿吗?你妈妈去哪儿了,为什么不带着你?”

    小狗抬起头,一双漆黑的眸子纯净如山涧的清泉,“不知道,妈妈没回来。我好饿,叶子不好吃。”

    野外谋生,从来就不是容易的事儿。莫不是大狗出了事情,所以才撇下幼崽不顾?

    不管是什么了,沈禾决定先将狗狗带回去,不然它这么小这么弱,根本没有野外生存的能力。没人管的话,也许很快会饿死,或者被什么大型的动物当了晚餐。

    “我带你回家,给你吃的,你要乖乖的不许咬人。知道了嘛。”

    “嗷呜、”

    狗狗答应一声,乖乖的任女孩抱着。肖亚娟看她要养这条狗的样子,嘴唇张了几次到底没说什么。一路上有些愁眉苦脸。

    今儿该沈禾做饭,霍兴华已经换的跟她一组。他今儿在谷场干活,她们回来时他也刚进门。

    “吆,哪儿来的小狗啊?”

    “路上捡的。”沈禾将小狗放到地上“你乖乖等着,我去给你找吃的。”

    女孩说完风风火火的进了屋。霍兴华饶有兴致的蹲下逗小家伙。小时候跟着父母在部队长大,他很喜欢军犬,经常看他们怎么训练。

    男人拿着根豆角秧子凑到它鼻子前看它反应。软软的秧子来回的划过狗狗的鼻头,小家伙先是蔫蔫的不动,忽的猛的抬头,一口咬断了秧子。随后又趴在地上不动了,好似刚才的一击已经用尽了它全部的力气。

    霍兴华呵呵一笑,扔掉手中的东西拍拍手站起来“不错嘛,有点儿血性。”

    沈禾找了两块儿饼干出来,她手拿饼干喂狗的一幕让同住的几人看个正着。大家不约而同的露出不赞同的表情,这也太浪费了,拿饼干喂狗,那精贵东西人都吃不着,你居然拿来喂狗。

    白茉莉盯着她的眼神充满了愤怒,碍于霍兴华在才没吭声。倒是一向老实的刘德才犹豫着对沈禾开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