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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节﹝Woo18.νi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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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穿成七零美知青

    作者:朝露晨曦

    文案:

    三分钟催熟萝卜,五分钟催熟玉米、小麦、高粱。百年人参也就一年半载的功夫。回到七十年代的植物系大佬表示,在这物资紧缺的年代生活毫无压力。

    原想扎根在农村,结果一朝天翻地覆。韬光养晦的父亲重回工作岗位,母亲回了大学。俩哥哥从政从商,家庭一跃上了无数台阶。

    “宝贝,这些年苦了你了。恢复高考了,知青返城了,你快回来吧。”

    妈妈信中殷切呼唤,女孩心中踌躇不前。

    那个替我背锅的大傻瓜一日不回,我一日守在这里等他。他愿以生命护我安好,我亦以青春守他归来。

    内容标签:近水楼台 穿越时空 年代文

    主角:沈禾, ┃ 配角:《我的大脑连淘宝》接档文,欢迎收藏。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穿越时空的成长

    立意:不负最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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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回魂

    青山环抱,绿水潺潺。夕阳撒在水面,波光粼粼的仿若七彩的锦缎。几只喜鹊站在枝头,低头细致的梳理羽毛,忽又抬头叫几声。好似一场相亲大会。要时刻维持自己最美好的一面。

    不远处的柳溪屯,正是因这条大河而得名。河最宽处有十几米,夏季水量丰沛的时候深处可达六七米。

    昨天刚下过雨,河中央水流湍急。此时,碧波荡漾处,一条白嫩嫩的胳膊伸出水面,紧接着是脑袋。

    长发湿漉漉的四散开来,女孩伸手扒拉两下,随即胳膊滑动,顺着水流斜斜的往对岸划去。

    很快到了浅滩,女孩双脚着地,踉踉跄跄万分狼狈的朝岸边移动。双脚刚踏上草地,脑中一阵剧痛,她噗通朝前栽到,昏倒在岸边。

    脑中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女孩苦中作乐的想:幸好到岸边了才昏倒,这要是在水里就来这么一出,我今儿是死定了。

    晚霞映红了天空,女孩身上湿透的连衣裙紧贴着身体,勾勒出姣好的身材曲线,裙摆下的小腿粉雕玉琢形状完美。发丝被风吹向两旁,露出淡雅高洁的面容。

    脸颊光洁如玉、柳叶弯眉、睫毛挺翘、嘴唇有些苍白,更增楚楚动人之态。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天色很快暗了下来,屯里响起下工的钟声,社员们三三两两的结伴而回。

    知青点的几个女孩子拿着镰刀,边走边议论着今儿再次缺席的娇娇女——下乡快半年的沈禾。

    “今儿又没来,中午也没回来吃饭,你们说这大小姐不会真的跑去找吴卫国了吧?”

    白茉莉提着镰刀,不大的斗鸡眼闪烁着八卦的光。说完拿肩膀碰何丽萍一下“丽萍姐,这沈禾是不是为回城疯魔了?你说她不会真的送上门,让那塌鼻梁吴卫国给占便宜吧?”

    一旁的肖亚娟冷哼一声:“嘴里积点德,别拿那没影的事儿抹黑同学。女孩子的名声有多重要你不知道啊!要有人这么说你,看你还能不能笑出来。”

    “我……”

    白茉莉被怼的直翻白眼。她人长的和名字严重不符,皮肤粗黑,一双三角眼搭配好像时刻都在咧着的大嘴,活似画像里的三姑六婆。

    “我说啥了?你这么向着那个娇小姐,难不成她是你妹子啊?”

    肖亚娟回头怒瞪她,一旁年纪最大的何丽萍拉了她一把:“亚娟算了,茉莉就是嘴快,她没坏心的。”

    肖亚娟冷哼一声,指着白茉莉:“她没坏心?丽萍姐,你别每次都和稀泥,再这么下去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呢。”

    白茉莉闻言闭上了嘴,眼神开始闪烁。目光在她俩之间来回转转,“不知道你说什么。”女孩撂下一句模棱两可的场面话,率先朝前走。

    何丽萍也是一头雾水。亚娟这是啥意思,难道她不知不觉的中过茉莉什么圈套?

    她今年二十五,是最早下乡的知青。在知青点年纪最大,时间和现实磨平了心性,总抱着得过且过息事宁人的心态。其实,就算被占点儿便宜又怎么了,这肖亚娟就是太较真。

    知青点,最早回去的是霍兴华。小伙子今年整二十,一米八的大个子,国字脸浓眉大眼,乍一看给人印象十分方正。

    放下手里的扁担,先到屋里转了一圈。出来时眼神闪过疑惑担忧。站在院里踌躇一阵儿,他叹口气后拿上带勾的扁担去挑水。今儿他值日,负责厨房挑水、劈柴和烧火。

    从井里挑水把水缸灌满,天色已经快要黑透。男人放下水桶,开口问淘米的白茉莉:“沈禾还没回来吗?”

    “没有。”

    白茉莉暗暗翻个白眼,望着他眯起了眼睛,心里满是不甘。你怎么那么肤浅,那沈禾有什么好的。一个月下不了五天地,全靠父母接济过日子。娇小姐一个,不就长的漂亮些嘛,值得你这么捧着她?

    井水嫌不好,你专门跑一公里外去给她挑泉水。可惜,人家一心想着回城,根本不拿正眼瞧你。

    隔着窗户看到小水缸里的泉水,女孩觉得自己要心梗了。望着男子的背影满是愤恨。你怎么那么贱,喜欢你的你从不给个好脸色,不把你放在眼里的你倒一天天的倒贴。

    霍兴华到院里拿起竖在水缸旁的盖子,稳稳的将小水缸盖好。迈步出了院子。

    身后,茉莉扬声喊道:“今儿该你烧火。”肯定是去找沈禾,连自己分内事儿都顾不上了。

    霍兴华指指一旁洗脸的王建设:“兄弟,替我烧火吧。下回我还你。”

    王建设点点头:“没问题,咱这关系说啥还不还的。你有事尽管忙去。”

    过去拍了好兄弟一把,霍兴华拿着手电飞快的往院儿外走。出了屯子,他径直去了柳溪河。

    沈禾自视甚高,自来了屯子就没跟屯里的人来往过。这附近最有可能的也就是河边了。看花瓣随水飘零,她平时最喜欢的事情。

    霍兴华叹口气,脚下速度更快,简直堪称飞人。他父亲军旅出身,自小就拿他当自己的兵一样的训,酷暑严寒训练从不间断。

    高中毕业后,他知道他老子肯定安排他去当兵。结果,正值叛逆期的他提前报名下了乡。把他老子气的跺脚,让他以后都别回家。好好的当兵苗子,就这么浪费了。

    正常半小时的路程,他不到十分钟就到了岸边。暗夜里,河水哗哗流淌,风吹过树枝哗啦啦的响。

    “沈禾,沈禾,你在不在……”

    男子的声音在空旷的天地间回响,一切都挺正常。难道不在吗?那她会去哪儿呢?就算去公社,这个点也该回来了啊!她一个女孩子,在这里无亲无故的,这大晚上的不会出什么事儿吧?

    沿着岸边仔细的搜寻,他心里忐忑万分。隐隐的恐惧袭上心头,默默的祈祷着,千万别出事,千万别出事。

    中午回来没见她,自己就该早点儿找她的。她那么娇弱,自该被人好好珍惜呵护才是。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不适合你。

    沈禾,沈禾,你到底去哪儿了?我明天就给我妈写信,求她帮你找关系回城。你可千万别忍不住干傻事啊!

    心里越发焦躁,整个人好似燃起来了一般。一只兔子从草丛里掠过,他都懒得去追。

    忽然,手电的灯光下映照出了女孩的身影。他急的几步跳过来,蹲下伸手将女孩抱起来。让她的上半身靠着自己。

    “沈禾,沈禾,你怎么了……”

    拿手电仔细看看她的面容,接着伸手去探她鼻息。割麦子快又稳的手在轻轻的发颤,他紧张到呼吸都屏主了。

    感到女孩微弱的气息,他这才听到自己噗通噗通的心跳。一丝都不再耽搁,抱着她就飞快的往公社卫生院跑。

    “沈禾,沈禾,你挺住啊!我马上就送你去医院。”

    屯子离公社有十五六里,成年人不负重也得一个多俩小时,且如今的路都是土路,高低不平的不好走。天空无月无星,好似黑压压的海绵蓄满了水,随时都可能不堪重负掉落下来。

    把手电夹在脖子里,跑的太急,一路上摔倒好几次。膝盖被磕破了在隐隐的流血,他急的根本没顾上管,一心只想赶快将女孩送到医院。生怕晚一秒出现什么不可挽回的后果。

    不到一小时,他抱着女孩跑进了卫生院的大门。“救命啊,大夫救命……”

    公社卫生院拢共仨大夫,其中一个有事请了假,李院长回了家。只剩下个半吊子黄海燕。女孩今年二十岁,只上过半年不到的培训班,帮着接生还有点儿理论,这要处理昏迷的病人,她是一点儿招都没有。

    如今看病都需要介绍信,不过人命关天,手续和押金都可以事后补上。把病人安排进病房,女医生仔细检查了一下,一头雾水的开口。

    “心跳呼吸稍微有些慢,可也在正常范围。她这昏迷真无法判断是什么引起的,你看……要不转县医院吧。”

    霍兴华歪着脖子,眼眸里满是担忧。听说公社卫生院也就李老大夫还可以,他今儿不在,这可怎么办?县城还在五十公里外,这大黑天的,走路去得走到什么时候。

    没等他开口呢,女大夫也自觉失言:“这大晚上的根本没法去,要不就在这观察一晚再说。病人的生命体征尚且平稳,也许很快就能醒来也说不定。”

    霍兴华面如寒霜:“你这大夫给人治病全凭天意是吧!一句不知道就算完了,你这样的当大夫简直就是草菅人命。你到底是怎么当上大夫的……”

    这边厢焦急得等救命,你倒是一问三不知,要你这样的大夫有何用。

    黄海燕被男人怼的满脸通红。为人民服务,她也想的好不。可站到了医学的大门口,她才知道这里面有多浩瀚,她才学不到两年,怎么可能知道那么多。

    霍兴华望着病床上女孩煞白的脸,强迫自己冷静。很快转头开口:“对不起,我太着急,言语冲动了。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找一根绳子,非常感谢。”

    “找绳子干嘛?”

    “把手电绑到身上。”

    哦!女孩恍然大悟,来的路上他居然用脖子夹着就过来了,导致现在脖子都在微微的侧着。

    如今居然想连夜送女孩去县医院,这男人毅力好强,对这女孩真好。其实她如今又没生命危险,完全可以等天亮了再说。

    不过,这话她不敢再说。这男人年纪不大,可身上的气势好强。对着他让人有无形的压迫感。

    “好,我帮你找绳子。”

    女大夫转身出了病房。霍兴华凝视着床上的女孩,缓缓在床前蹲下,右手将她脸颊的头发掖到耳后。声音放的极轻,好似怕惊动她的美梦。

    “别害怕,我马上送你去县医院,你肯定会没事的。”

    作者有话要说:  接档文《弃妇的逆袭》欢迎收藏。

    一朝穿越古代,单身贵族张瑾居然变成了架空版的秦香莲。夫君科考经年未归,公婆担忧儿子,居然说她们母女克夫克父。妯娌小姑子没一个好相与的。她那便宜夫君科考得中后娶了尚书家的千金,她堂堂正妻沦为妾室,自己惨死也就罢了,还连累女儿成了庶出,被那心狠的正室嫁给了一个家暴的武夫为妻,没多久也死了。

    草,想我张瑾也算女强人一个。岂能任你们如此欺负。

    先把和离书弄到手,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玻璃、暖壶、闹钟一样样这时代没有的物品横空出世,还愁小日子不风声水起嘛。

    那个谁,我就是随手给你用了点儿青霉素,真的称不上救命大恩,你别跟着我了。你乃公爵之家,咱俩门第悬殊,姑奶奶绝不自讨苦吃。

    皇上生病您找我干嘛,我有药可我不会辩证啊。什么,太医院的太医听我使唤?

    第2章 唏嘘

    女大夫的绳子没找来,床上的沈禾先恢复了意识。闭着眼睛慢慢梳理脑中混乱的记忆。

    她叫沈禾,末世里觉醒了植物异能,父母兄长死后带着八岁的妹妹相依为命。直到被相依为命的小妹妹一刀扎入腹腔,她才明白,多年的维护养育就换来这么个白眼狼。

    十年以上异能者的结晶可以移植给无异能者,我受够了你的施舍,看够了你们的冷眼。我要做强者,我要做强者。

    眼前好像还能看到妹妹疯魔一般猩红的眼眸。她根本无心追究是谁给她灌输了这荒谬的理论。心里的泪早已流尽,她临死一根藤蔓结束了白眼狼的性命。从此我们姐妹两不相欠,黄泉陌路,再不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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