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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节

      作者有话要说:此章特意说明一下宋老三那边的情形,下面主要就写罗云初这边了。

    80、棉被买卖 ...

    “媳妇,家里现在有多少床棉被了?李记绣访说要一百张呢。”二郎甫一到家,洗过手,换了外衣后便抱起汤圆,在他嫩乎乎的脸蛋上吧唧地亲了一下。

    汤圆没反抗也反抗不了,睁着黑溜溜的眼睛直直地看着自家老爹。

    “真的啊?价钱如何?”罗云初在心里算了算,家里现在有一百零八张棉被了。知道他们赶着出货,莫老汉夫妇干起活来挺卖力的,每天都尽量多弹几张。有时忙得晚了,罗云初索性留他们下来吃过晚饭再回去。对此,夫妇两人是感激在心的,干起活来更精细了。

    “价钱每斤四十五文,五斤和十五斤的各要二十张,十斤的要六十张。其实我看呀,还是咱们的棉花好,新棉,又白又暖和。”二郎乐呵呵,今天李记绣访那管事仔细瞧过他们带去的棉被后,一翻讨价还价才确定这个价钱的。二郎也知道若自己开店零卖的话,肯定不止这个价。不过大宗买卖能卖四十五文已经不错了,他知足。

    “还差两床十五斤的棉被,你别皱眉,明个一早我就让莫大叔他们先弹出来。”

    四十五文一斤?三斤籽棉才出一斤皮棉,他们此次棉花的收成是五千斤,去籽后的皮棉也才是一千七百斤左右。古代的种植技术毕竟比不上现代,现代好些地方籽棉平均亩产三四百公斤,如今他们这地方能有五百斤的亩产量已经算是高产了,亏了上半年老天爷赏脸。

    这些天随着天气越冷,棉花价格又涨了,籽棉都卖到十文钱一斤,皮棉则是三十二文钱。现在他们都加工成棉被了,卖四十五文一斤也不算太占便宜,不过还是有赚头的。罗云初暗自乐呵。

    “这回多亏了小舅子帮忙了,要不,还真难牵上线呢。”媳妇的娘家能使得上力,二郎很高兴。

    阿德的能干,她一向是知道的,不过她嘴上也不好多说,“阿德那店装修得如何了?”

    那日他说了要开店后就风风火火地忙开了,昨天又赶来了一趟,把新打的契约拿来给她,照样是四成干股。当时她就推辞了,可人家阿德说了,姐弟俩,有钱一起赚,何必显得如此生分。而且有她小叔在,能免了许多后头的麻烦。她家小叔必然是看在她和姐夫的份上才帮忙的,他不好吃独食,如果她嫌银子烫手,可以把部分给她小叔。

    罗云初寻思着他说得也对,老三这份情她领了,待他成亲时,她送上一份厚礼罢。

    “今天回来的时候跟去看了下,已经差不多了,明儿一早阿德将之前的炉子啥的搬进去就能开张了。”

    “呵呵,手脚挺快的嘛,这才几天啊。”

    “唉,炭贱了啊。最初那段时间的价钱还行,能卖五六文一斤,接着便是四文,现在就只有三文钱一斤了。”大郎看着两三千斤的炭,叹道。

    “好在你早前听了二弟的话早早便卖了一批,若像赵大哥他们等到现在...”许氏摇摇头。上批炭卖了十两银子,听他说比不上去年。去年这时候她还没嫁入宋家,就不说什么了,今年仅是他一人之力能赚这个钱,她已经很高兴了。人嘛,要知足。

    “不止赵大哥,黄连生也一样,堆积了上万斤的炭,呵呵。”大郎道,他们比他更急呢。

    “哎,算了,一会给老二扛一千斤的炭过去。对了,去屋里拿二两银子给我,我一并给他送去。”先头二郎就交待好了,卖炭的钱他分多少,让他这做大哥的看着给就成,只是今年要给他留一千斤左右的炭。

    “老二家今年种棉花,似乎收成很好哇。”两家挨得近,有心的话,什么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对方的。

    “能有多好?棉花的产量本就不高,即便二郎伺候得好了,每亩也不过是多个三四成罢了。”大郎不以为然,在他看来,还是卖炭划算,费点力气,又不要啥投入,就是人累了点,收入还是可观的。

    许氏欲言又止,终于还是叹了口气,回房拿银子。依她看,老二一家子今年挣的钱不比自家少,保不准是自家的一两倍呢。

    “媳妇,我回来了。”声音由远而近。

    罗云初一听,忙抱着汤圆出来。才出房门,二郎已到客厅,“怎么样了?”她的口气里难掩焦急。

    今天一大早李记绣纺便派了马车来拉这一百张棉被,二郎跟着去结账。从他一出门,罗云初就坐立不安,虽说她知道阿德会帮衬着,但没见人回来她的心就总提着。

    二郎见了她,笑而不语,拥着她和儿子进了房,又仔细把房门关好,才从怀里掏出四个十两的银元宝,“全在这了。”

    “怎么才四十两?”不是说好了四十五两的么,难道李记绣纺临时变卦了?

    二郎不好意思地笑笑,扭捏地从怀里掏出一支别致的金步摇递给她,“媳妇,这给你。”

    罗云初惊讶地看了他一眼,这木头,也懂浪漫了?

    或许是她的目光让他觉得不自在,黝黑的脸有点发烫。

    罗云初忍住笑,嗔了他一下,“呆子,还不帮我带上?”

    二郎迎上她含笑的眼睛,心情顿时飞扬起来,疼媳妇有啥不好意思的?他伸出有力的大手,将那金步摇别进她柔顺浓密的发髻里。

    “媳妇,你真好看。”二郎看着十分颜色的媳妇,忍不住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大白天的,你发哪门子的疯?”罗云初害羞了,脸热热的,但嘴角的笑意藏也藏不住,眉眼弯弯的。

    “呵呵。”被骂了,二郎还一副乐呵呵的样子。双手紧紧地抱住自家媳妇玲珑有致的腰身,低声呢喃。

    罗云初这才知道这支别致的金步摇有一两重,是他许久之前便看上的。这大半年来,靠着打零工打猎等攒了一些私房钱,对了,还有昨天他大哥给的二两卖炭的银子,总共五两银子,全用在这上头了。可是还是不够,于是趁着今天卖棉被,垫了五两银子进去才把这支金步摇拿了回来。

    原来少的五两银子全用在这了,罗云初暗忖。

    其实罗云初也分不清她对二郎这个丈夫的感情,一开始的确有认命的成分。其实她这人,说好听点是随遇而安,说难听点,就是懒。甫一穿到这个陌生的年代就得知要嫁人时,她想过要逃,但她这一逃,境遇指不定比呆在原地更惨。士农工商,嫁人后仍然为农,排第二。若逃了,命不好运气不好,被拐被捉被发卖,为奴为仆为妓!就是被人随意打杀的命了。这个完全有可能,想到这个后果,她便断了出逃这个想法。

    成亲后才发现,其实她这个丈夫人还挺可以的。懂得疼人,尽管是用他的方式来疼;能听得进媳妇的意见,有危险时肯挡在媳妇前面。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即便搁在现代,二郎这种男人也不是随手一抓便是一大把的。而她也相信,即便哪天穷到只剩下一碗粥,二郎也会愿意分她半碗。有这样的男人当丈夫,她很知足。遂她便渐渐定下心来,和他好好过日子。但不可否认,一开始饭团这个儿子给他老子加了不少分。现在嘛,娃都和人家生了,难道还想不和人家人家过一辈子啊。

    夫妻俩人说了一会子话,就听到外头饭团回来的声音。

    “出去吧,天色晚了,该煮饭了。”罗云初起身,将那四十两银子收好,现在家里大宗的银子有两百一十六两。而她自己的私房钱也有近百两了。她觉得这样的日子才有奔头啊,让人心生温暖。

    “对了,家里还有六百来斤棉花,估摸着再过四五天就能弹好了。”大概还能出七八十张棉被吧。

    “嗯,柳掌柜认识的人多,不乏大户人家的管事,我想让他帮我们问问,你看怎么样?”二郎突然问。

    “不错,这法子好。”又多了一条买卖渠道。

    “爹,娘,你们在哪?”饭团在外面喊了几声都没见人应,稚嫩的声音透着一股惊慌。

    “来了来了,都在房间里头呢。”罗云初抱着汤圆打开房门。

    “娘,爹回来了?”饭团抱住罗云初的腿,往里望去。

    “是啊,你爹给你买了冬瓜糖,问他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