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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9节

      语毕,银星就看见面前突然之间就多出了一枚子弹,刚刚还没有,一转眼就出现了,随后这枚子弹如同被操控了似的钻入了他的脑子里,形神俱灭,当场死亡。

    直到十来分钟后,银星杀手组织的那个大胡子走进来后,才发现了银星死亡的现场,顿时吃惊不已。

    而在中国某一处庄园内,黑暗里,一个穿着华服的男子放下了手里的电话,对身边一个老叟说道:“吴伯,又让你杀人了,真是不好意思。”

    身边的老头,穿着黑色的唐装,头发稀少而且都白了,人看起来很慈祥,此时却微微一笑说道:“没关系,只要少爷愿意,我可以出手杀任何人,那么少爷想要让端木森继续活着?还是需要我现在就出手杀了他?”

    黑暗中的男子却邪邪地一笑说道:“不,还不急,我很期待他见到我时候的表情,毕竟,我和他这么多年没见了。”

    第一百九十一章,佛魂

    江苏,金坛市,隔了大半年再一次来到这里,上一次来是和茅山开战,这一次来却是为茅山捧场,心里不由得感叹了一句,却道世事无常,命数这东西还真是说不清楚。

    在金坛市落脚后,两天后再上茅山,此时的金坛市,以及句容市里基本上都是灵异人士,就连不少普通人都看出来最近金坛市的外来人数越来越多,而且不少都带着刀剑之类的兵器。

    有些灵异人士和我不同,他们将自己的武器看做是自己炫耀的资本,所以动不动会拿出来亮亮相。

    茅山这一次召开的道门大会,没有邀请国字号第五组,本来传统道门就和国字号第五组不对盘,所以金坛市和句容市基本上看不见国字号第五组的踪迹。

    米洛克和罗切特留在宾馆里,两个人虽然对中国的风土人情很感兴趣,但是这个当口,龙蛇混杂,他们也不愿多露面。

    我则出门去了金坛市的殡仪馆,见见老馆长,上次一别,至今这个热情的馆长我还记得。可是进了殡仪馆,接待我的人却是一个中年男子,秃顶,大约45岁,长相有一些怪,一只眼睛是瞎的,对我说话的口气也不是很客气。

    “老馆长今年6月的时候提前退休回老家去了,这里由我负责,你是有业务要办呢?还是要谈合作?要是都没有的话,那就请回,殡仪馆不是旅游的地方,别没事就往殡仪馆跑。”

    我被他当头一顿老训,也不动气,便开口问了一句:“最近经常有人往你们殡仪馆跑?”

    对面的新馆长点点头道:“哼,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最近我们金坛市多了不少和你一样奇奇怪怪的人,都喜欢往我们的殡仪馆走,还真把这里当旅游景点了吗?别惹了一身晦气,再带回去点不干净的东西,好了好了,你有事吧?没事就走。”

    我被莫名其妙地轰出了殡仪馆,不过这个新馆长说的话,让我多少有一些在意。

    返回了市里的宾馆,看见路上都是一些行色匆匆的男子,饭馆,小酒铺子,甚至是市里的网吧,茶室里都坐着不少人,这些人的背后都带着灵觉,有几个身上还带着兵器,神色之间也很警觉。

    茅山道门大会还有两天才开,但是如今金坛市和句容市,两个市里都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直待道门大会召开的一天,一定会风云变幻。

    不过老话说的好,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一定有争斗。

    我才转过三条街,就听见对面斜前方的一个茶室里传来了争吵的声音,走进去一看,却见到一个男子被打趴在地上,脸上流血,不过却好像是站不起来的样子,四周围着一群灵异人士,应该是一些小门派之人的争斗。

    “下一次罩子放亮点,敢偷到你大爷我的头上,真是找死了!”

    有人一边喊着一边往地上这男人的身上踹了一脚,说话间,四周的人也纷纷开始拳脚相加,往此人身上招呼。

    我看在眼里,听这意思,应该是偷东西不成被抓了个现行,我没理睬正准备继续往前走,却见到地上之人忽然从地上暴起,往前猛冲,低着头估计是鲜血迷了眼睛,差一点撞在我的身上,我让开后他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从其怀里滚出一串佛珠,围上来的人继续围攻这小偷,刚刚骂人的家伙从地上捡起佛珠,在日头低下看了看笑着说道:“哈哈,居然还是一串藏区少有的人骨嘎巴拉,这玩意儿你镇的住吗?而且价值不菲,肯定是你小子偷的,我拿走了,算是你刚刚偷我东西的一点赔偿!”

    所谓的嘎巴拉,是骨头串成的佛珠,分成两种,一种是人骨嘎巴拉,藏区有几串价值天价的人骨嘎巴拉,用的是法王死后的骨头制成,佛性太强,普通人镇不住,戴了反而招灾。另一种是兽骨嘎巴拉,是一些身有佛性的野兽骨头制成,很多普通人爱好者,都玩的是兽骨的。

    这东西,价值确实不菲,而且此时我眼前这一串,放在日头低下的时候用肉眼就能隐约看见一丝丝光芒流转,佛性极强,却是天价之物。

    为何会在一个小偷身上呢?

    再说地上一言不发挨打的小偷看见自己的佛串被拿走后,忽然暴怒,从地上弹了起来,一把抓住了拿着嘎巴拉之人的手臂,狠狠一咬,对方吃痛,手上的嘎巴拉掉落在地上,小偷将佛串捡了起来,藏于怀中,被咬之人顿时大怒,一声爆喝,照顾自己四周的朋友兄弟,对地上的小偷又是一顿猛打,鲜血流了一地,眼看就要闹出人命,四周的普通市民也都纷纷探出头来瞧个究竟。

    “敢他妈的咬老子,弄死他,将那串嘎巴拉给老子抢过来!”

    这几个灵异人士一点都不避讳普通人,显然再这么下去,要闹出大事情。

    我往前跨了一步,走到人群后面,身上气息一震,将面前之人震飞出去数米,被我震退的几个家伙顿时吃惊不已,转头看向我,带头被咬之人皱着眉头对我说道:“阁下什么意思?”

    我看了地上的小偷一眼,他已经气若游丝,意识不清,迷迷糊糊间抬头看向我,却说不出话来。

    “得饶人处且饶人,偷了你东西,略施薄惩就行了,犯不着杀人。而且,那串嘎巴拉也不是你的,你这是当街明抢。今天这事情,在我看来就到此为止吧。”

    我说的在理,对面倒是蛮狠起来,被咬的家伙双眼一睁,竟然光天化日之下从腰间拔出了一柄砍刀,身上灵觉更是微微一动,有了要出手的意思。

    “我再说一次,今天此事到此为止,要是再不收敛,我端木森就废了你们的灵觉!”

    我故意自报家门,为的是威吓对方,因为我也不想当着一群普通人的面出手,这里可没有国字号第五组来帮我收拾残局。

    一听见我说自己是端木森,对面几个家伙脸色都是大变,被咬的家伙更是脸色急转,收起砍刀拱了拱手道:“阁下可是轩辕家族家主,端木森?”

    我点点头,身上气息再次一爆,平地掀起一阵大风,吹的四周树木,晾晒的衣服,竹竿全都剧烈震动!

    几人脸色再变,被咬的家伙立刻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喊道:“既然是端木家主为这小偷说情,那我们肯定给您这个面子,兄弟们我们走!”

    几个家伙快速退走,我则回头看着地上的小偷,他怔怔地望着我,只道了一句:“谢谢……”

    之后就昏迷了过去,我将他扛到了医院里,检查后这家伙倒只是皮外伤,流血多是因为这家伙身上的一处小的血管瘤被打爆了,目前没事。

    我付了医药费,正要走,却看见他昏迷之后,手上的嘎巴拉掉在了地上,上面还沾着血迹,好心之下伸出手替他捡起来,可是我一握住这串嘎巴拉,眼前顿时被一片金芒覆盖,接着有声音传入了我的脑海之中,似乎是有人说话,是一个庄严的声音,隐约间带着无上的佛力。

    “九世成佛,苦修渡海,受常人不能受之苦,修常人不能修之法,方可成就无上佛体……”

    声音不断地在我脑海中徘徊,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外面的天空已经昏暗下来了,我看看墙上的钟,我这一晕,竟然过去了足足大半天!

    看着手上的嘎巴拉,又看了看病床上的小偷,我猛地探出手,放在了他的额头上,随后梦道之术开启,进入了他的梦境空间。

    为的不是去看他的记忆,而是我想要看一看隐藏在他梦境空间中的魂魄,我有一个猜测,一个高高从嘎巴拉里听见的声音的猜测。

    梦境空间内一片金芒灿灿,此人的梦境空间内竟然遍布佛光,浩大雄壮,佛光照耀吾身,却有暖洋洋的感觉,非常舒服,让人心生膜拜之情。

    光是看这梦境空间内的样子,就很是不凡,此人,一定来历非同凡响!

    往深处走,很快就看见这四周光芒的源头,在那无数记忆片段地环绕之间,我慢慢走过去,却看见一个人坐在记忆片段的中央,红色袈裟在身,宝相庄严,金色佛光环绕,我的眼前,是一尊佛,一尊真佛!

    此人的魂魄,居然是佛魂,这一幕一下子就验证了我的猜想。

    我心中惊讶,喃喃道:“九世成佛,苦修渡海,你原来是真佛降世,居然让我给救了,你我之间,倒是有缘。”

    却在我说话间,对面的佛魂,慢慢睁开了眼睛,双眼金芒爆射而出,面对我,平静地开口道:“施主,我苦等千年,终能与你一见了……”

    第一百九十二章,九世劫难,小贼邓然

    一声轻叹,双目如炬,三佛宝相。

    我看见眼前金色的真佛之魂,慢慢地变化,竟然又有两具佛光宝相生成,三相通体,看的我心中震惊。

    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偷,一次街头的偶遇,竟然让我见到了传说中的佛魂,而且面前的佛魂竟开口和我说话,让我啧啧称奇。

    “你说你已经等待我千年,此话何意?你认识我?”

    我盘膝坐下,开口问道。

    佛魂却不答话,只是笑,世间笑容有很多意思,或是冷笑,或是嘲笑,或是微笑,或是慈爱之笑。

    然而,我却不知眼前佛魂为何要笑,我正要再次开口问话,佛魂忽然伸手一指天空,梦境空间的空中竟然不断散开,露出一片山峰,我抬起头,远远眺望,竟看见那山峰被无边佛光环绕,比仙境更宏伟,胜过人间皇宫百倍,辽阔无比,让人心向往之。

    “这是,灵山?”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西天极乐世界,虽然知道眼前灵山不是真正存在的,可是心中的向往却无法抑制。甚至找过了我对混沌山和方诸山的期待,因为可以说西方两教主中,接引如来真佛,实力乃是保存的最好,也是最全的,同时至今为止,灵异圈里几乎没人去过西天极乐世界,因为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去。

    却在此时,我听见面前的佛魂,看着天空中的西天灵山,沉声说道:“我从那里来,千年时光,却无法回去。我在等一个人,他能助我重返灵山,此人,便是你。待我三相凝实,九世劫难渡尽,便与你同去灵山。”

    我将目光从空中收回,望着眼前的佛魂,疑惑地问道:“为何是我?”

    这个问题问出的同时,整个梦境空间却猛地一震,我被佛光缓缓推出梦境空间,最后却听见佛魂在我耳边低声说道:“因为,天下间,唯有你能取接引之血。”

    我浑身一震,清醒过来,慢慢睁开了眼睛,金色佛光缓缓收回了眼前小偷的身体内,我看着外面凡人的世界,低声叹息道:“佛门,却也不清净,空净大师成佛成魔还未有定数,如今,我又遇见了这神秘的佛魂,看见了灵山,听见了不该听见的话,取接引之血,难道是为了完成十圣献心吗?”

    就在这时候,小偷咳嗽了一声,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一醒过来后,立刻伸手去掏自己身上的嘎巴拉,看见在我手上后,咆哮着喊道:“将嘎巴拉还给我!”

    随后竟然想从床上爬起来,不过身子虚弱,没能坐起来,整个人就倒下去了。我将嘎巴拉抛到他的身上,他立刻紧紧抓住。

    外面的护士听见声音后走了进来,我挥挥手说道:“你先出去,这里没事,我和朋友说几句话。”

    护士点点头,看了我们一眼后走出了病房。

    “是我救了你。”

    我如实说道,眼睛却在观察面前的小偷,年纪应该和我相仿,或许比我大一两岁,长耳,宽额,浓眉,很有佛缘的一张脸,只是眉宇之间却还有一份年轻人的英气,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身上的气质有一些像我当初刚刚认识的小骗子。

    应该是在江湖山摸爬滚打很多年后沉淀下来的气质,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不断为了生存而拼搏的人。

    “谢谢。医药费我付不起,要是需要我做什么事情,我能办到的,一定会报答你的。”

    他倒是很老实地说出了自己的现状。

    我摇摇头,翘起腿,冷眼望着他说道:“你知道你手上的是什么东西吗?这么名贵的嘎巴拉,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他很警惕地看着我,慢慢将嘎巴拉塞进了衣服里,然后说道:“我,我捡来的,不是我偷的,我偷东西只是为了生存,其他的违法的事情我都没干过!”

    他大概是误会我是警察或者是国字号第五组的人,以为我正在审问他,我笑了笑说道:“不用解释,我不是来审问你,只是好奇而已。你叫什么名字?”

    他低下头,片刻后回答道:“我叫,邓然。是江苏人士,谢谢你救了我,但是我不能在这里久留,先告辞了。”

    他说话间就要拔掉自己身上的输液管,跳下床,我没有阻拦只是开口问道:“你为什么要偷东西?”

    他一怔,低下头紧握着拳头,似乎被我问到了痛楚,不甘地说道:“为,为了生存!我说过了!”

    我摇摇头道:“你身体内藏有佛魂,你本身就是真佛转世,要受九世劫难,渡无边苦海,才能返回灵山西方极乐世界。我虽不知道你的佛魂到底是哪位真佛,不过能修出三佛宝相,可见身份很不一般。这样的佛魂在身,你是不可能违背佛门清规,做出偷窃之事。你这一次要偷的不是钱财,也不是食物,而是前往茅山道门大会的邀请函,对吗?”

    听见我的话,邓然双眸露出震惊之色,回过头来吃惊地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笑着说道:“很简单,因为你若是要偷钱财,也不会对灵异人士下手,而是对普通人家下手即可,你若是想要头宝贝,也不会对那些小门派的混混出手,所以这些人身上唯一值得你偷的,只有茅山道门大会的邀请函。只是我不明白,为何你要偷邀请函?你为何要去参加茅山道门大会?”

    我站起身子,回头看着他,他站在大门口,眼帘低垂缓缓开口道:“我,要见一个人,要见一个能够帮我完成九世劫难的人。嘎巴拉内的佛音告诉我,唯有此人有资格收我为徒,传我无上佛法,这一次,他一定会去参加道门大会中,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只要他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就能认出他来!”

    我一顿,这话说的倒是很玄乎,不过天下间能够收邓然为徒的高僧,在我看来,为数真不多,而会来参加道门大会的佛门高僧,符合这个资格的,只有一人,便是空净大师。

    难道,我面前的邓然,要找的师傅,是空净大师吗?

    “你虽然有佛魂在身,但是你修为太低,别说是偷邀请函,别人连理都不会理你。这样吧,你跟着我一起去茅山,我带你参加道门大会。”

    我的话让邓然浑身巨震,吃惊地看着我喃喃地说道:“你愿意带我去参加道门大会?”

    我点点头,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我叫端木森,初次见面,多多关照。”

    邓然看着我的笑容,即便是很久之后,我俩并肩踏入灵山之中的时候,他也会不时地想起当时初次见面的场景。

    我却也不知,多年后,为取十圣献心之血,我会和身边这个连偷东西都会被抓的小贼邓然,一起走进了西天极乐世界,面对满天神佛。

    只是,在此时此刻,我不过是一个还不成熟的逆天者,而他却是一个倔强的小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