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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

      一个女人被杀,这并不是严重到非要fbi不可的案子,但是谁让瑞德跟瑞文是刚到波特兰呢,大家的眼睛都盯着他们呢。

    而安托斯这个姓氏,却让门罗抖了抖。

    “怎么了?”尼克问。

    “不……不,没什么……我是说,我得赶紧回去!”门罗像是受惊了的兔子,吓得一跳,就冲出了警局。

    也许这真的没什么。

    但是,当瑞德跟瑞文看到了犯罪现场的时候,一切就跟“没什么”这个词毫无关系了。

    安托斯太太死的样子很可怕。

    她是被撕碎了喉咙而死的,而且,她的肝脏跟心脏都没了,像是被野兽掏走了一样。

    伤口更是七零八落的恐怖,那些绝不是利器能够造成的伤痕,而这个……难道真的是野兽作案?

    安托斯太太的手紧紧抓住一把刀,可她根本来不及动手就被撕碎了喉咙,死得凄惨无比。

    尼克站在一旁看着,他虽然走过去检查了伤口,而他的搭档——那个黑人警探也在一旁做了分析,但是这并不足够寻找到犯罪嫌疑人。

    “没事的……没事的……”旁边有人安慰小安托斯——斯蒂文-安托斯在一边哽咽着,像是遭受了很大的痛苦。

    但是,瑞德从他身边路过的时候,却感受不到他哭声中的悲伤。

    而瑞文,跟着瑞德走过去,警员们围好的警戒区外走了一圈之后,才掀起警戒线走到安托斯太太的尸体旁边。

    对于追踪野兽,可以说是印第安土着人的专业本领了。

    瑞文走过去,在安托斯太太身边蹲下,先是看了看她的尸体,再戴上手套,伸手翻了翻她被撕碎的脖子。

    根据伤口的破碎程度,他能断定这并不是用利器弄伤之后再制造的假象——这跟血液流通有关,如果是死了之后再做出来的假象,伤口上的血绝不是这样的可怕,包括皮肤跟肌肉,这些脂肪组织,如果是造假的话,很容易就会看得出来,所以,这伤口是活着的时候弄出来的。

    但是,犯罪嫌疑人对尸体的脂肪跟肌肉都不感兴趣,他对心脏与肝脏有着偏好。

    ☆、第129章 野兽

    一百二十九

    查看了伤口,转头又看了看安托斯夫人被挖走心脏跟肝脏的腹腔跟胸腔,这两个地方是被分别撕开的,用的也不是利器而是……瑞文皱了皱眉——是用爪子做的,而这爪子……他再看看自己的手——这爪子绝对比他的爪子要大。

    比狼的爪子大的爪子有什么?

    实际上很多动物在爪子都比狼的爪子大,但是也不代表所有的都这样,比如幼生期的西伯利亚虎——东北虎——它们的爪子可没有成年的狼爪子大,但是一旦它们长大了,那一巴掌可能就会拍死一头狼,所以,这都是需要做对比的。

    他站起来,围着尸体转了一圈,再回头,看到旁边的一连串脚印——脚印实在是太聪明了,对吧?

    “有什么看法?”尼克-布克哈特走过来,问。

    “动手的不是人类,伤口没有利器的痕迹,就算是用道具——就算是金刚狼也不行,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这边的脚印——”瑞文指了指地上的脚印,而瑞德跟着走了过来,他也看到了这里的古怪。

    “理论上来说,脚印是走过来的,从房子那里到尸体发现的地方,正常情况下,如果远远地看到自己母亲躺在地上,那么基本上会奔跑过来——即使不是奔跑,也不可能走路走得这么悠闲,要知道,我们每个人走路的姿势都能表现出这个人当时的心情。”瑞德笑了笑,不再继续说下去了。

    关于这个安托斯夫人是怎么死的,事情还需要好好研究。

    而就在瑞德说完这些的时候,斯蒂文-安托斯的脸,竟然变了!

    尼克-布克哈特凝滞了大概有两秒。

    而看见斯蒂文-安托斯变脸的瑞文跟瑞德,也有点心存疑惑——但是好在这个小安托斯好像是不知道自己的真正面目被人看见了。

    但是,那个尼克的搭档,汉克-格里芬,他却发现了问题的不对。

    在他们回到车里的时候,格里芬没有马上开车,反而直接锁了车门。

    “汉克!”尼克吓了一跳。

    “尼克!我看到了他们两个——他们两个在看到那个斯蒂文-安托斯的时候愣了——然后我回头,就看到你也在发愣!你发愣是因为你看到了文森怪,而他们发愣呢?”汉克显然对那种会变脸的人类很熟悉,但是似乎尼克-布克哈特更熟悉?

    瑞文皱了皱眉,没有说话。

    瑞德看着他们两个,也没有接下去话茬。

    但是,尼克却有点儿担心。

    他转头看着他们,用一种特别认真的表情看着他们,问:“你们是格林?”

    什么是格林?

    瑞文不知道,瑞德也不知道。他们的人生中可没有“格林”这个说法,唯独瑞德,他觉得对于格林——格林兄弟,可能他有一丁点儿的发言权。

    于是,他说:“格林,格林兄弟,德国人,他们经过采集民间传说合作写成了《德国儿童与家庭童话集》,但是实际上,童话的真实性还是有待考证的,毕竟很多民间传说都是有原型的,而我认为,格林童话的原型也是当时真正发生过的事情,但是这些事情并不是今天仍旧有记录的事件,我认为,在格林兄弟作为德国语言奠基者的情况下,我们不可能查找出来真正的属于当时的真实,除非现在有当时的手稿可供研究——”

    “嘿,哥们儿,我觉得他真的是个天才!”格里芬对着布克哈特调侃。

    而这句话,并非虚言。

    “是的,我们有手稿。”尼克小心翼翼地回答,“但是,你们得告诉我为什么你们能够看得到那个文森——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我是说……他长得……不太像我以前见过的文森。”

    “文森?怪物?”瑞文皱着眉,“说真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能看到,但是我觉得我跟你完全不同,瑞德跟你也不一样。”

    但是,不管怎么说,先看看那个小安托斯是什么怪绝对是很必要的。

    而能看得懂德语的人就是那个门罗了。

    尼克敲开了门罗的家门,把他从屋子里拽出来的时候,门罗表现得都要哭了。他裹紧了自己的外套,看了瑞文一眼之后就缩在一边瑟瑟发抖。

    “嘿!门罗,你到底怎么了!”尼克一点儿不信这个跟他看似过吃人妖怪跟龙的狼人是个胆小鬼。

    “我怎么了……我怎么了?!啊哈尼克,你竟然敢问我怎么了!我怎么了呢?你说我能怎么了?!”他嘟囔着,又缩了缩,把直奔两米的身高缩成一米七,“我怎么知道你从哪儿搞回来一个真正的野兽——狼王!狼神!狼什么的真正的能完全狼化的狼人!”

    这句话,让所有人都惊讶了——包括瑞德还有瑞文。

    “哇哦!”瑞文叫了一声。

    “呃……哇哦?”瑞德也跟着叫了一声。

    唯独尼克,他傻了——包括汉克,他也傻了。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尼克,这可不是好事,只要有他在,就算是文森,也不应该在这里闹事,这不可能——就好像你之间遇到的那些怪物,包括格林猎人,他们都该对能完全兽化的狼人——或者其他什么兽-人做到完全的恭敬,这是最基本的,所以如果现在有文森的案子,你最好让他……还有他男朋友去做,就算你是格林也一样!”

    “等等等!”瑞文打断了门罗的话,“谁来给我解释解释什么叫格林,什么叫文森,什么叫……完全兽化?”

    于是,之前算是给尼克这个半吊子的格林科普的门罗开始了给瑞文跟瑞德科普的苦逼之路。

    这条路真是太痛苦了。谁乐意一次次给人看自己的变身状态呢?

    门罗只能把自己的脸再一次变成狼人的脸,带着一脸的胡茬子开始讲解:“格林,就是一种猎人,这种猎人是中世纪开始专门猎杀那些人群中的坏蛋的人,有很多人很坏,坏到他们会宁可把自己的灵魂贡献给魔鬼,而魔鬼给他们能力,让他们变成怪物——这就是文森的由来,文森在很多传说中都有出现,比如大灰狼与小红帽,比如那十二个白天鹅跟公主,比如女巫,比如……很多怪物就是了,而我也就是一个文森——虽然很久之前是卖灵魂的,但现在只是遗传,遗传懂吗,我是个和平主义者,我喜欢普拉提、大提琴还有素食!”

    好吧,这是一个喜欢普拉提、大提琴,还有素食的狼人。

    “格林能看见文森,能认出文森,还能轻易杀掉文森。”门罗继续解释,“而文森是卖灵魂的,但是在遥远的很古老的国度里有一种更可怕的怪物——他们不被称为怪物,他们被称为是神的一种,他们会跟人类结合,然后生出有神血统的孩子,这些孩子散落在世界各地,一旦他们的神的血脉觉醒的话,他们就会变成那些神的模样——你知道埃及?埃及就有文森,但是同样的,埃及的猫神,就是太阳神,他们就是那些神跟人的后代。

    “除此之外,很多地区都有神跟人结合生出孩子来的传说——如果能完全兽化,那么恭喜,你是神的后代,的那是如果不能的话,很遗憾,你是文森,可是如果你连控制都控制不了自己的话,太凄惨了,你就是真正的被诅咒的怪物——比如传说中的吸血鬼啊狼人啊……当然了,在波特兰可没有他们!”

    门罗终于解释清楚了什么叫文森,而瑞文为什么可以完全的变成狼,更解释了温切斯特兄弟的事情。

    “但是,文森、怪物,这些一旦犯罪了,总有人会去搞定他们,所以正常人的世界里,根本不会碰触到它们——尼克会去接你们就是因为他害怕你们会被震碎三观——但是我觉得现在被碎掉三观的应该是尼克自己。”门罗喋喋不休地说着,越说越缩。

    这真不是门罗的问题。

    但是,对于瑞文来说,门罗就算是文森狼人,可他还是个很善于做狼人的和平主义狼人,这并不是什么坏事,至少对瑞文来说不算坏。

    而瑞德对此也很有兴趣。

    他们就在这样的喋喋不休里到了尼克的拖车里。

    尼克的拖车属于他的阿姨。他的阿姨是个更为厉害的格林,只不过她已经因为癌症而死了,但是她死前留给了尼克一辆拖车——拖车里全都是格林需要掌握的技能书还有装备,甚至包括药物。

    尼克打开车门,带着众人进去。

    车里的东西很多,光是书就有厚厚的十几本。

    “我见到的那个斯蒂文-安托斯是这样的……”尼克低下头迅速画了一幅画,的确,是安托斯变身之后的头部速写——一个硕大的头部,还有两个支在外面的獠牙,眼睛很小,鼻子很大,脖子上一圈鬃毛——就像是个狮子。

    “哦……哦!”门罗尖叫了一声,“是……是黑狮怪!”

    狮子怪他们接触过,但是黑狮怪可不是狮子怪。

    “黑狮怪?”尼克开始翻书。

    很快,他们就找到了黑狮怪的那一页。

    ——黑狮怪,狮子怪的近亲,但是他们比狮子怪要可怕千百倍。他们的颅骨坚硬,爪子巨大,嘴里的獠牙比野猪的獠牙更为实用尖锐,他们喜欢吃人,尤其是喜欢吃女人,在我抓住黑狮怪的时候,他已经杀死了一个女性格林,吃掉了她的肝脏。

    这是书里记载的内容。

    “肝脏……肝脏!难道……真的是儿子杀死了母亲?!”

    ☆、第130章 野兽

    一百三十

    尼克的书是他的祖先留给他的,或者说,是他的祖先留给他们家族的宝贵遗产,里面记录了文森的各种各样形态,从常见的松鼠人到老鼠人、狼人、熊人、蝙蝠人、女王蜂……每一个都有其独特的记载,而大部分的杀戮方式都有自己单独的特点。

    蝙蝠人真的跟蝙蝠一样能发出超声波,而超声波可以震碎人的耳膜、大脑、眼球,所以必须用特殊的机器来发出古怪的声音去震碎蝙蝠人的喉咙;熊人跟传说中的大脚野人怪很类似,他们捕猎人类取乐,只要有拳头跟斧头,他们就会死得很容易;女王蜂会跟真的蜂后一样让她的后代们去为她寻找食物、杀人、工作,而她们其实并不好战……各种各样的文森怪,这里不过是冰山一角。

    除了这些,还有个更为凶残的文森怪,当然,其中难免有些怪物相当恶心。

    而黑狮怪比普通的狮子怪要难缠好几倍。

    黑狮,黑鬃狮,就算是在狮群里,它们也总是做最凶猛而又阴险的那个,传说在非洲草原上,黑色鬃毛的狮子基本上都是食人狮,而狮子、狼、豹,这些野兽在吃人的时候也非常讲究,一个狮群里的王者,他们首先选择的食物,必然是猎物肚子里的肝脏与心脏——所以,人如果被野兽杀了,先被拿走了肝脏与心脏也是正常。

    但是,作案的到底是不是黑狮怪,或者说,作案的到底是不是死者的儿子?

    “老天啊老天啊你们又牵扯到了什么古怪的案子了!”门罗尖叫了起来,他根本就不能接受这种设定——儿子杀死了母亲?!

    这种说法就算门罗是个狼人他也不接受——绝不接受!

    门罗是一个道德感爆棚的狼人,虽然他很高很壮,打架很有本事,但是不代表他是个好战分子!

    他这个人就跟他穿着的毛衣一样——软绵绵、毛茸茸,带着一点点儿的扎手的毛茬儿,还有那些复古的图案,那些让人看着就特别的软,软得根本就想不到他会是狼人的衣着……老天,他怎么可能相信会有儿子杀死母亲!

    门罗相信有猫人会吃掉鼠人,有狼人会吃掉小红帽,有熊人会抓人类烤着吃,有食人魔会把人扔到锅里煮——就跟那个在林子里的小兄妹遇到的巫婆一样的食人魔,但是哪个孩子会吃了自己的母亲啊,这又不是在上演鬼屋惊魂夜!

    因为门罗的尖叫,这件事显然又陷入了一种奇怪的无法走出的暗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