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慕韶华这么同妻子说时,方巧巧几乎笑傻了,丈夫一脸肃色叫她不要笑话神灵,才敛起笑意,更是喜他。
“快到家了。”
方巧巧点点头,这里的事无论有没结果,早点回去的好。不知道阿月在家乖不乖,两个儿子她还放心,就是迷迷糊糊的女儿实在教人担心。
进了东村,因河流还在远处,回家先看看,免得旁人说他们得了富贵忘了本。
巷子狭小,马车不能入内。慕韶华和方巧巧步行进去,正是午后,耕种的人基本没回来。到了自家门前,见旁边胖婶家的门还开着,敲敲门,就见个小姑娘的脑袋探出。
方巧巧一见,笑道:“翠蝉。”
翠蝉歪歪脑袋,满眸亮色:“董叔,巧姨。”这走了半年的人突然回来,十分稀奇,左右瞧瞧,“阿月呢?长青哥哥长善哥哥呢?”
四人自小就为邻,平日玩在一块,感情好着。尤其是阿月,心里惦记得很。
方巧巧笑笑,让下人拿了一包果子给她:“阿月不得空回来,也想着翠蝉呢,托我拿了好些玩意儿给你。”
翠蝉听见有好玩的,倒没太欣喜,笑道:“阿月真好,只是如今拿,我还是得带去京城。”
慕韶华问道:“翠蝉要去京城玩么?”
翠蝉摇摇头:“叔叔家在京城开了个铺子,缺人,叫爹娘过去帮忙。过几天就走,爹娘如今正在外头卖粮食呢。”
两人恍然,往里看看,院子里果真也收拾出几堆东西。不由对视笑笑,这老邻居也来京城,于他们而言,实在是件高兴事。和翠蝉说了会话,两人才回自己家里。
一进门,半年没人住,门口都结了蜘蛛网。院子里原本就长了野草,但有修剪瞧着干净,现在却是长的参差不齐,分外难看。巧巧心急,走在前头,才走了三步,就见一条小蛇迅速蜿蜒从杂草钻过,吓的她惊叫。
慕韶华忙将她拉回身边,下人已提棍上来捶打两边开道。
方巧巧步子已停,拉住了丈夫:“我不进去了。”
慕韶华偏头看她:“巧巧……”触景生情,生的还是悲情,他隐约明白。也不再往前,“去河边。”
方巧巧点头:“不是不想对着这里生了悲意,而是因为我们已离开这里,寻了新的家,再回头也没任何意义,倒不如将日后的路走好,走顺。”
慕韶华也是定定点头,这个道理他懂,妻子能懂,他也更是放心。
方巧巧去买了香烛,先和丈夫去祭拜了凤娘,将坟头的草除的干干净净:“大郎,今晚我们去请个可靠的村里人,让他常来这里清理。京城毕竟太远,就怕哪年赶不回来祭拜。”
“巧巧想的周到,去拜托村口的何叔吧,他为人老实勤恳,我们给多些银子。”
“嗯。”
祭拜完,两人才往河边去。
河流宽敞,两边浅可见底,中间却深过腰间。方巧巧蹲在河边,伸手捞水,虽是酷暑,但因是活水,并不温热,凉凉浸手。
慕韶华在旁紧张问道:“可有什么感觉?”
方巧巧笑道:“肯定没的,大郎忘了我在这都洗了十年衣服,要有,也不用等到现在。我们往上游看看去。”
慕韶华暗叹,和她一起往上走。
河道弯长,走了半个时辰,再往前,就得乘船去了。无功而返,颇为失落。从上游下来,远远就见个胖妇人往这边过来。
“真是你们啊,我还以为翠蝉那丫头骗我。”
人还没到跟前,那大嗓门就带着笑意飘来。两人心情顿时好了许多,迎面向胖婶走去。邻人见面,说了好些话,这才有归乡之感。
胖婶为人豪爽,一定要两人去她家里用晚饭,丝毫没有因他们衣着光鲜而有生疏。往回走时,才想起事来,笑道:“瞧我这记性,来找你们,是要送样东西。”边说边从怀里拿了个白玉坠儿递给巧巧,“当年小董送你来我家,我替你换衣裳时落下的。后来忘了,也不知扔哪去了。这几日收拾屋里见着,正想一起拿去京城给你,可巧你们竟来了。”
方巧巧细看,见是个梅花坠儿,笑笑:“胖婶,这不是我的。”要是胖婶拿的是什么镶着钻石的项链,那是她的无疑。就从这玉坠款式来看,也不是出自现代。
胖婶笑着塞到她手里“我是不识字,但脑袋灵光着,不会记错的,就是从你身上掉的”。方巧巧正想推回,却见那玉忽然发黑,手上的乌黑迅速往那白玉里钻,看的她愣神。
慕韶华不明所以,从她手中拿起,仔细看,无瑕美玉,做工很是精细。
这玉一离手,那原本已被吸食干净的黑色蓦地重新蔓延,吓的方巧巧从他手里抢了回来,再看,黑色又回到白玉里面。她挽袖看着,肤色如雪,哪里见得到半点黑色。而那玉,也成了一块墨玉。
慕韶华苦笑:“巧巧……”
方巧巧捏着玉问他:“这玉是白是黑?”
胖婶扑哧笑道:“巧巧还是跟往日那样,迷迷糊糊的,这当然是白玉,你眼睛可是不好使?可要找大夫瞧瞧。”
白的?方巧巧眨眨眼,看着那黑不见底的玉,这莫名出现的东西,似乎有十分神奇的作用。凝视自己的手,在背阴处也不会隐没不见……也就是说,只要保护好这玉,就能留下来?心头悬了许久的石头,重重放下。伸手就将丈夫抱住,差点喜极而泣:“我不用走了,我不用走了。”
众目睽睽之下,慕韶华当即面红耳赤,可听她说着“不用走了”,已明白了什么,也是欢喜,轻轻拍她的背安抚:“不用走了,不用走了。”他们已是夫妻,那些目光就当做没看见吧。
只要她不走就好,其他再也无妨。
同胖婶一家三口吃过晚饭,方巧巧帮忙收拾完,说要同慕韶华去拜见乡里,也不许下人跟着。慕韶华想着她是有事要同自己说,拿了灯笼就和她出去了。
乡村夜色十分漆黑,门前也少有人点灯,更不会有人高悬灯盏。灯笼的光火微弱,两人也走的缓慢。
方巧巧抱着慕韶华的胳膊,小心走着,等走出巷子后头没人了,才低声同他说了玉坠的事。
慕韶华听不太懂,但妻子素来不会在他面前藏事,也信她不是在安慰自己,长松一气,又紧张问道:“那玉可放好了?不要弄丢了,你总是爱丢东西,可要好好看管。”他简直是恨不得自己看管,可是不行。
方巧巧认真点头:“嗯嗯,定不会糊涂的,我将它缠了好几股绳子挂在脖间,贴着心口。”这东西,就算是有人拿刀架在她脖子上也不给,虽然不知道能撑多久,但起码是等于异界签证延期了。如此想着,越发开心。
翌日,因胖叔胖婶也去京城。便两家同路,回去时分外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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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校场有四,慕宣最常去的就是东边校场。
阿月头一回来这,四周事物都新奇得很。
慕宣牵着她,见她四下好奇看着,问道:“阿月喜欢这?”
“嗯!”一切新奇的玩意她都喜欢,虽然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慕宣又看向两个孙儿,慕长青目不斜视,甚至是眉头微拧。与念书时全然相反的神色,和他爹一样,做文臣的料。再看慕长善,倒同阿月一样,满眼的好奇。
士兵操练刚刚结束,校尉见到慕宣,快步上前:“末将见过将军。”
慕宣说道:“不过是来看看,无需多礼,你忙自己的去吧。”
校尉也不磨叽,得了话,立刻退下。兵将在外在内,都已养成一语得令的习惯,绝不拖沓虚情。
回到京城看惯了每每寒暄都要半日的大人,阿月又觉新奇了。耳畔听见有马蹄声响,循声看去,却瞧不见,心里痒得很:“祖父,阿月想学骑马。”
慕宣说道:“骑马并非易事。”
阿月仰头笑着:“总学一加一这样太简单的也不好玩,难些也好。”
慕宣面露笑意,无怪乎他最是疼阿月,不仅因她眉眼像凤娘,更是因为阿月的脾气最合他心意,当即点头:“好,待会祖父就去买匹小马驹给你,每日让元德带你去练马。”
那元德是追随慕宣多年的人,肯将他“借”出,府里除了老太太还无人有这福气。阿月欢喜点头,开始记挂就要属于她的小马驹,这校场的玩意儿对她的吸引就小了。
慕宣到了靶场,寻了弓箭给慕长青和慕长善,教他们射箭。在旁看了好一会他们的姿势,心中更是明了。
傍晚,领着三个孙儿去酒楼,菜也不点多,过惯了边城苦日子的人,也见多了流离失所的老百姓,慕宣为人素来不奢侈,菜够吃就好。等孙儿都吃饱了,才说道:“你们三人,有谁愿意同祖父习武?日后做将军?”
慕长青一顿,他最长,比然要先表态。可是他不愿,但可要忤逆祖父?这似乎是大逆不道。正苦恼着,阿月问道:“祖父,练武辛苦吗?”
慕宣淡笑:“定会十分辛苦,每日晨起习武练剑,肩挑百斤,骑马射箭,缺一不可。”
阿月拧眉,对哥哥说道:“大哥还是不要去了,娘亲说哥哥跟爹爹一样,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日后做文臣的好。”
慕长青真是越发喜欢这妹妹啦。
慕宣也点头:“长青不喜习武,也不必勉强。”
慕长善是喜欢那些,但一想到要那样辛苦,又不想去。见祖父盯来,大了胆子说道:“长善也不想。”
慕宣瞧他,这孙儿一看就是习武的料,就是有些公子脾气了,玩起来一日都不会累。但要他做些“苦活”,却生了怯意,日后这样可不好,教的偏了,只怕要变成纨绔子弟。想到慕正林,他便觉心痛。往日他没做好丈夫,做好父亲,日后,再不愿这样浑噩,撒手不管家中事。
等儿子和儿媳从利州回来,就同他们提提罢,只愿不要再吵起来。
七月,慕韶华和方巧巧终于回到京城。在城门口胖叔胖婶因要先去弟弟家,先拜别了。方巧巧还特地叫了个京城本地的下人领他们去,免得跑错了路。
阿月今日要上学,爹娘回到家的消息还不知。趁着休息,拿了母亲临走前给她拧的新红绳,和宁如玉勾着玩。
宁如玉说道:“明日不用来学堂,我去你家住好不好。”
阿月挑起尾指将线勾出,手指接连勾绳,再接回手中,已成了新图案:“好呀,我们还可以一起去喂小黑。”孩童的词汇甚少,更不会绞尽脑汁取什么有含义的名。基本依照第一印象取名,好记就行,阿月就是如此。叫那只歪脑袋歪鼻子的熊丑丑,叫这手中绳子小红,那黑色的小马驹,自然就是小黑了。
宁如玉用力点头,她也想养一匹来着,但家里不肯,说她一个姑娘学骑马做什么。提及阿月,爹娘便说那是将军家的女儿,当然不同。唯有放弃,只好常跑到阿月家去过眼瘾。
作者有话要说:签证延期!
ps有妹子提到,孔氏被休,那她的孩子也从嫡出变成庶出了吧?
答案是否=-=
孩子的身份是依照母亲当时的身份来决定的,孔氏还是嫡妻时生的孩子,就是嫡出,是以嫡出身份上的族谱。而慕韶华也类似这样,因为母亲被休前已怀了他,那时凤娘还是嫡妻,所以后来族人也以这个为他正名。
但孔氏被休再娶续弦,两个孩子的地位确实会受到影响,不过这点慕立成早就考虑到了,后几章会提。
☆、第40章 郎骑竹马远绕青梅
第四十章郎骑竹马远绕青梅
慕韶华和方巧巧进了家门就先去和老太太大概说了这一月的事,老太太不喜听这些淡而无味的家常,勉强听完,就让他们退下了。两人又去了明德院。
慕宣见了儿子儿媳,没见着瘦,还神采飞扬,心觉他们果真是不喜欢这,更觉那利州东村才是故土,一世不会变。面上神色不动,等两人问安后,说道:“你们先去歇着,休息好了,再过来,为父有一事想同你们说说。”
慕韶华说道:“我们并不累,父亲如今说无妨。”
慕宣这才说道:“我们慕家世代为将,你自小不在我身边,如今习武已太迟,也不适宜做武将。但我看长善,十分合适。”
方巧巧问道:“哪里瞧得出合适?”
慕宣说道:“他的力气比其他孩童都大些,脾气也豪爽,我领他去校场学射箭,只教一遍就会。让他耍耍枪,也有模有样。平日我看他念书就像个苦脸老头,进了校场就生龙活虎。我和他提过,问他可愿意。那小子眼里愿意,嘴里不肯,老夫瞧着,就是平日养的懒散了,生了公子气,这可要不得。”
方巧巧了然,前面的她不知,但后面的她也有这感觉。次子自小就不如长青阿月勤快,吊儿郎当的。关键时刻靠得住,但平日就是个不愿吃苦的主。有点小聪明,但不用正道上,带着村里孩童去偷摘果子的指挥能力就可见一斑了。
慕韶华迟疑片刻:“做了武将,日后可要去战场?”
慕宣一顿:“国家有难,需要兵将前往,定是要去的。”
慕韶华这可就犹豫了,沙场如炼狱,稍有不小心,那可……想的可怕,作揖说道:“容我们夫妻仔细想想。”
这一想只怕就是不愿意的了,慕宣暗叹,但又不想再强行做这要求,见两人告辞,忍不住说道:“你们好好想,长善天生就是吃军粮的料,埋没可惜。”
两人回到屋里,慕韶华越想越觉可怕,他的妻子刚刚“安定”下来,哪里安得下心送儿子去习武从军,一家人团团圆圆,才是最好。
方巧巧见他不安,说道:“大郎先别愁这事,等长善放堂回来,我和他好好说说。因地制宜,因才而用,也好。”慕宣肯同他们和和气气的商量,自己也不会总是冲撞忤逆他,若长善当真适合,那也无妨。
阿月从学堂回来,一进门管家就告知她爹娘回来了,喜的要往里面跑,又被朱嬷嬷拽住,打了手板。在学堂都没挨过打,可这半年被朱嬷嬷打了不少,教习嬷嬷太可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