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替美女埋单
王珍珍点头,说道:“三楼就有,恰恰在小玲对面。”
叶秋道:“就那间了,先租三个月,报个银行卡账号给我,我马上就打电话让人把钱给你转过去!”
王珍珍笑道:“这个你得跟我妈去说,她才是包租婆。”
叶秋道:“既然如此,那你等我一会儿,等我把这里收拾一下就跟你去。”
说着,叶秋立马起身,端起空盘空碗向厨房走去。
直到叶秋的背影消失在厨房之中,王珍珍才开口道:“小玲,我觉得这个男人很不错哦,既会烧菜做饭又有钱,你可要好好把握机会,千万别错过啊!”
马小玲道:“你喜欢就让给你吧。”
王珍珍道:“别啊,我跟你说真的,我看你们两挺般配的。”
马小玲站起身,看了厨房一眼,微微叹了口气道:“珍珍,有很多事情你都不懂,我是马家唯一的传人,在没有杀死将臣之前是不能顾及儿女之事的。算了,不说了,说了你也不懂,你等我一会儿,我去梳理一下。”
说着,马小玲朝着自己房间走了过去。
王珍珍眉头蹙起,总觉得自己姐妹心事好重,想了想,她也跟了过去。
女人打扮起来还真是一件麻烦事,叶秋收拾好碗筷之后,在客厅里边等了足足半小时,马小玲这厮才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走了出来。
看到马小玲的那一刻,叶秋突然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半个多小时的打扮果然没有白费。
她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披风,这件披风就像是一件大号的裙子,从脖颈处一只延伸到臀部,下身是一条白色超短裤,足有42寸长的美腿上仅仅只穿着肉色棉袜,完全将那条大长腿的线条呈现了出来,这条美腿可没少让叶秋觊觎。
瞧见叶秋那略显呆滞的目光,王珍珍当即掩嘴笑道:“小玲,我就说吧,你这么漂亮,怎么会有男人不对你侧目?嘻嘻,连叶大哥也傻眼了哦,这下你输了!今晚归你请客!”
马小玲没好气地瞪了叶秋一眼,埋怨道:“贱人秋,你就不能争气点,原本还以为你是个好男人来着,这下好了,我又得破费了!我不管,今晚的花销必须由你来承担!”
“.........”
叶秋感觉自己委屈死了,无缘无故中枪,这什么世道啊,我又不知道你们两个下了赌注,况且,你打扮的这么漂亮,我要是不多看几眼那我还是男人吗?
唇红齿白体透香,此刻的马小玲足以当得上如此称赞。
见叶秋不说话,马小玲心里顿时就不满了,“叶秋,你吱个声啊,今天出去玩,愿不愿意替美女埋单?”
叶秋翻了翻白眼,这女人还真是钻到钱眼里去了,刚才只是为晚上的花销付账,这才过去几秒就变成了今天的全部消费,好吧,埋单就埋单!
“埋单没问题,不过,我可没时间陪你们去玩。”叶秋说道:“我哪有你们这么悠闲,待会儿租好房子之后就得离开嘉嘉大厦去工作。忙的很!”
“这个可以有。你忙你的,我们玩我们的,不过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啊,我的信用卡早就被刷爆了。”马小玲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大笨蛋,这世上竟然还有人会主动给自己埋单,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她还真有些不敢相信。
叶秋道:“把卡号告诉我,待会儿我跟你打钱过去。不过,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
一听这话,马小玲眼睛顿时就亮了,她急忙问道:“什么条件?说来听听,可别太过分。”
她也是一个很有底线了人,若是这个男人让自己陪睡,那她绝对会毫不犹豫地一脚把他踹飞!
叶秋想了想道:“一有僵尸的消息立马通知我,遇到了什么奇怪的事也立即给我打电话,你要知道一点,我比你更希望杀死将臣!”
“没问题!”马小玲当即拍板,她头一次发现,原来这个叫做叶秋的男人这么好说话啊!
叶秋站起身,淡淡道:“既如此,那我们就别再耽搁时间了,去珍珍家吧。”
休息了一晚,精力养足,叶秋觉得,自己也该行动了,再浪费时间,老天估计都要骂自己堕落了。
一行三人立即出门,乘坐电梯向第五层行去,王珍珍一家所住的房子就在第五层。
王珍珍的母亲是个很好说话的妇人,叶秋没用多少时间就把马小玲对面的那间房子给租了下来,而且当场就付了三个月的租金,连带着马小玲那三个月的账也被叶秋给清了。
马小玲这女天师也一点都不见外,还一本正经地把自己的银行卡账号报给了叶秋。
叶秋当然也不会小气,反正钱对他来说就是一串数字,若是这串数字能让身边的人开心,他也不介意大方一回。
于是乎,他立马就转移了一百万港元到马小玲户头上。
做好一切,正要出门,门铃声突然被摁响,王珍珍急忙跑过去,打开门一看,竟是是熟人。
“况大哥?你怎么来了?”王珍珍惊讶道。
来人不是别人,恰恰就是之前把王珍珍从日本带回来的香港警察况天佑。
看到王珍珍,况天佑也是一愣,他轻出了一口气道:“没想到你会住在这里?”
王珍珍道:“发生什么事了么?”
警察上门,王珍珍可不认为他是来看自己的,因为对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住哪?
况天佑伸手入怀,取出自己的证件展示给王珍珍看,旋即沉声道:“警察局接到举报电话,这座大厦发生了一起蓄意杀人案件,你就是这座大厦的主人吧?我想了解一下情况!”
“杀人?”坐在沙发上正在与叶秋交谈的嘉嘉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迅速站起身,她急忙走到门口,焦急道:“谁死了?”
况天佑道:“你随我来看看就知道了,死者的母亲哭得太厉害,还需要你们这些邻居好生安慰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