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节
一个纤细美艳泼辣的年轻女人,不论说什么都是赏心悦目。
曹操、曹丕也要她弹:“久不闻魏乐。”
“不必害羞拘束,左邻右舍都是熟人。”
郭氏沉吟了好一会:“并非我故意推托,实在是许久不练,早已生疏了,容我练习几日。”
扶苏和刘盈下船走进帝镇时,忽然听见竹林中一阵快而不乱的琵琶声,从一开始的缓慢到弹拨自如。扶苏:“胡人不分男女,都喜欢在马上弹琵琶。”
“他们闲的开始自力更生了,我有些想念刘欣。”想念他的嘴欠,想念他挨揍的样子。
扶苏对此不置可否,现在有工作多充实,比过去看刘欣闹事快乐的多。
琵琶声过去,看到刘邦家里还在蹴鞠,皇帝们彻底敞开了,一个个赤膊上阵,只穿着绔,互相冲撞。皇后们在旁边美滋滋的看着,觉得自己的丈夫除了稳重威严之外多了些激情。
曹叡被一个健壮的胖子毫不留情的挤开,差点摔倒,纤细的美少年就是在体型面积上吃亏。
二人看了一会,悄无声息的进了宅子,找到张嫣。小姑娘正在入静,现在的样貌是十几岁的样子,格外清幽雅丽,粉面桃腮,格外的优美动人。头发简简单单的绾了一个垂髻,穿了一件赫赫生辉的银白色锦衣,也不知道衣服和人哪一个更白。
扶苏要伸手拍她的手,叫醒她。
刘盈把璎珞搁在桌子上,手里的羊肉串……像一束花一样插在花瓶里:“且慢!咱们把阿嫣悄悄搬走怎么样?带她去蜃楼,看看她过多久才有反应。”
扶苏想也不想:“不好,突然醒过来一看换了地方,小姑娘会害怕。万一她拿起金砖招呼过来呢?”
刘盈后怕的擦了把冷汗,是哦,这已经不是能逗着玩的小丫头了。
张嫣慢慢悠悠的睁开眼睛:“别怕,碰我时我就醒过来了。你们都不忙么?”
扶苏摸摸她的头:“再忙也能抽空回来看看孩子,你长大了。怎么?有喜欢的人?”
张嫣:我是说刘盈号称很忙,还有时间捉弄我?无所谓了。“一个人住,长大一些安全。”
扶苏席地而坐:“我记得你好像从来不去蜃楼地狱,刚建设好叫你去看看,你去过一次,后来这些年再不肯去。夫人没劝你搬过去么?那里不好吗?”
张嫣答道:“你们感觉不到?那里……满是痛苦的气息。”她还能隐隐约约听到无数鬼魂的呐喊哭泣声,还有那些受苦受罪的鬼魂所散发出的浓浓仇恨、敌意。那些花木比人间的更繁盛艳丽,正是在这种怪异气息的滋养下。她还能感受到这些鬼魂发誓,一旦逃出生天,就要用最残酷暴烈的手段折磨这些可恶的女人和狱卒。不知道为什么,蜃楼地狱中的鬼魂的怨念比肉店地狱的更高。
或许是因为肉店地狱那些罪鬼怨恨的是花钱的客人,而蜃楼地狱中所有的怨念都凝结在吕雉身上。
扶苏和刘盈面面相觑,根本感觉不到啊,就觉得花好看,饼好吃,去的时候自己带上酒肉。可能这就是差距吧。
“带了些肉串和茶叶。”
“这是新买的小首饰。”
张嫣试了试层层叠叠的璎珞,搭在肩膀上,挺好看。只不过菩萨是直接光膀子穿璎珞,她穿在锦衣外头,抻了抻锦衣的袖子:“张春华最近有些怪怪的。”
扶苏:“嗯,先不要管她,当今的皇后之中,褚蒜子算是优秀的,只是生性恬淡退让,夫人为此惋惜。烤肉串吧,阿盈去看看存着的酒坏没坏。”张春华嘛,自从那次司马懿告状之后,他就觉得这女人并不可靠,很有可能知情不报,在之后由于父亲的报复,他们祖孙四人都出去‘工作’了,张春华的两个儿子也在其列,她肯定会恨自己。
刘盈先弄了一桶水,准备在误喝酸酒之后洗舌头用。封存了十多年的酒坛子搬出来,拍开封泥闻了闻,(⊙o⊙)?酒呢?酒怎么不见了?又开下一个,咳咳咳咳酸了,闻着就酸了!再开了几个都是这样,直到最后一个,噢,哦吼,居然很香?
……
地府中人都在等晋国皇帝统一天下,他拥有淝水之战的胜利,虽然有点沉湎酒色,趁着王羲之王献之都死了尽力排挤王谢两家,和自己提拔上来的司马道子互相斗争,还宠信尼姑妙支音听凭其收受贿赂影响朝政……但司马家的确是最有可能统一天下的人。
最有趣的是,王猛的孙子王镇恶也投靠了西晋,看来他在乱臣贼子和敌国之间做出了选择。
又是漫长的几年加班,由于司马曜和司马道子的酗酒人尽皆知,阎君们感觉情况不太好。酒有微毒,喝多了令人浑噩、不饮酒时也头晕目眩,并且离不开酒。
璧上的水晶龙玦闪烁起来。
现在的晋国皇帝司马曜被他的宠妃捂死了。
阎君:“……”
“带他过来,皇帝被杀的遇刺的不少,头一次听说被捂死。”
“问问他到底怎么回事。”
“这是什么宠妃,是司马道子送去的奸细么?”
“难道是为家族报仇?”
“这比他乱吃丹药把自己毒死的亲戚(司马丕)还可笑啊。”
“咱们问死者,凶手为什么要杀他,这是不是有点好笑?”
“谁还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仇人?”
嬴政扶着桌子起身:“诸位陛下,我要休息一天。”这也太蠢了,不想说什么,也不想见到这个笨蛋。最近见了太多的蠢货,我得去看几个聪明人缓解一下。
第164章 道茂+武帝+突变
地府有一些史官记载人间发生的事,并尽量事无巨细, 以便阎君查看过去的事, 或是在某些地狱中的人被拎出来复查时, 拿史书和卷宗作为记录比对历史真相。那块和地毯相连接、能在桌子上显示出人生前功过的桌子是最简易的法器,但有一点不好, 那就是只能探查这个灵魂在八十年之内的功过,这对人来说够够的,对鬼来说还差不少。
嬴政被人蠢到了, 来看了半本史书洗洗眼睛, 史书中真是泥沙俱下、鱼目混珠, 聪明人令人啧啧称奇,事后再拿着当时的情况来看, 都觉得自己难以计划这么聪明的事, 只有谋臣才能出此良策, 蠢人就别提了, 真是蠢的令人耳目一新。这也正是帝王们不一定要用的原因,他们才几个人?把他们手底下的谋臣名将和一方大员都捞过来, 那是几十上百人。
屋子里原本有几个人, 又来了三个中年男子嘟嘟囔囔的走进‘太史’这这房子中, 手里都捧着书, 对史官打过招呼之后就去翻书。
“我跟你说我死的冤。”
“你一点都不冤我才冤。”
“让我看看到底谁更冤。”他们这是拿着人间的史书和阴间是史书作对比, 在加上自身感受,结合三方观点来看。
有人问他们的名姓,不过是曹爽的部将, 苻坚的从人,蜀国的县令而已。不在同一个时代,死后志趣相同交了朋友,说起自己生前的事,有俩人觉得对方小题大做,另一个人想看热闹,故而前来查书看当时到底怎么回事。部将和县令的消息并不灵通,很多事情主将不说,他们就不知道,而主将经常为了稳定军心激励他们,不说全部的实话。
其中一个人坐在地上开始啜泣。
嬴政正好看完书,就走了。很久没上街走动,今日到街上一看,地府的变化太大了。
发现多了不少秃子,满街上几十个光头算是闪耀夺目,各自身佩念珠,买不起念珠的人就串一挂大山楂挂着,离远一看这洗的干干净净的大山楂真像是奇怪的东西,做僧妆打扮。还有一些人,头上戴了铜镀金的头冠,冒充王谢子弟。身上的衣服样式也很奇怪,还有不把衣服好好穿着,故意系的很松散,拖拖拉拉的甩着袖子。
女人们打扮的倒是好看,上身穿一件紧紧的绣花半袖,胖胖瘦瘦的胳膊上都戴着臂镯手镯,披着长长的披锦。若用心观察一下,就会发现满大街的女人各不相同,再也不是秦汉时那种简单端庄朴素的打扮,各种扭动的、夸张的发型层出不穷。
头发多的女人做一个灵蛇髻高耸灵动,那些头发少的也要东施效颦,只能在脑袋上顶一小坨。还有一些人用胭脂在脸上画了奇怪的东西,乍一看像是疤痕。
嬴政的注意力不在女人的头发和这些明显是镀金的首饰上,他看着不远处一对年轻夫妻在闹别扭。这可不是年轻人,是拒不工作的王献之,那美人不认得,大概是籍籍无名。
两人的相貌都停留在被迫分离的那一刻,郗道茂是被迫离婚后没有改嫁,抑郁而终。王献之是为了抗拒离婚把自己的脚给烧伤了,之后留下点残疾,心疼,脚疼,脚和心不论哪一个开始疼,都会引发另一个的痛楚,他不好总和朋友说自己伤心难过,也不喜欢写怨妇诗来伤感自己被拆散了,只好给每个朋友喋喋不休的说我脚疼啊脚疼。
临死前对着道士忏悔时还说,这辈子没有别的事不好,只有和姐姐离婚这一件事。终生只能鸿雁传书,又收不到回信,见面也只能徒增伤感无计可施,皇帝司马曜一直在和名门望族夺权,公主的婚事算是他开刀用的借口。公主并不值钱,重要的是皇帝的态度。
到地府之后总算得以团圆,没有强势的皇帝压迫,也没有权利家世的拖累,重新在一起了,都得偿所愿。至于硬要插进来的新安公主,没有了强势皇帝和曾经当权的太后保护之后,她被拒之门外。王献之嘱咐公主:“你快去改嫁,不要留恋我。”反正你也不是第一次改嫁了。
本来夫妻俩十分恩爱,快活如少年时,可是今天逛街时突然产生矛盾。
郗道茂想买一套衣服,这套衣服没什么不好,街上时常能看到人穿,是上古之风的衣服。有多古风呢?炎帝黄帝那会的风格!露胳膊腿和肚子,真丝仿虎皮小抹胸,还有虎纹锦的半裙,店家倒是好意思穿着露出两条毛腿走来走去,门口高挂幌子‘尧舜衣’,吸引了很多人来看热闹。
没有什么能挡住勤劳又喜欢虎皮的人们,既然地府没有大老虎,那就染出来、织出来。
王献之对此感到崩溃,坚决阻挠:“姐姐,姐姐……三思啊。”
郗道茂说:“买回去收着玩呢?父亲现在收了那么多鹅的图画。”
王献之还是觉得不好,万一她接受了现在的风气,穿了呢?就在门口僵持起来。
刚刚有一对气质不凡的夫妻走了过来,看气质很不错。
王献之拦住他:“请留步,这家店卖的古风服饰,你见过么?是不是有些过于狂放?”
虽然礼教管不了名士,但也是有限的。名士可以吃了五石散之后去裸奔,名士的夫人不会这么做啊!!
刘病已&许平君异口同声:“咦,我觉得挺好啊。”
王献之惊愕不已,看他们穿了汉代衣冠,男子高大英武,女人温柔,穿的不仅传统还很端方,看起来就是君子,还有点古板那种,这才拉住他们询问。
郗道茂高兴的抿着嘴笑。转身就要进去买东西,可惜袖子还被王献之抓着,又被拉住了。
王献之惊得问:“看你夫妻颇为不凡,你会让夫人穿?”
刘病已当然不拦着她穿,只要别穿出门,别穿着见人就行,别有情调。可这话他不能说:“我穿。夫人想看,我就穿给她看。年轻人,你可以像我一样,为夫人代劳总是好事。”拍拍肩。
许平君帮腔道:“就是,夫君穿上可好看了,有上古贤人的风貌。”
王献之陷入沉思中,不知道应不应当接受这种事,这可以算是下策,就比无计可施好一点点。
夫妻俩坏笑着挽着手走了。
嬴政从书店里出来,没看到有什么好书,扶苏和吕雉总能及时把质量好的新书送给他,还有城隍们鬼差传书。上前拍拍他的肩:“你该出仕了。出仕之后好啊,夫人在家里穿什么衣服你都看不见,眼不见心不烦。”上次看见吕雉把嘴唇涂的娇黄,看起来像身染重病一样,女人为了美折腾来折腾去,反倒不知道什么叫美。说她像吃橘子皮她还生气,我这话还不够婉转吗?
王献之看到是阎君,就不好反驳,只是想到那一幕格外恐慌:“不不不,不必了,我宁愿在家长相厮守。”
“阎君万福,我只是说着玩玩罢了。”郗道茂不再坚持,打算等他不在家时偷偷来买。她想买也没打算穿,那多不好意思。
嬴政又提醒他:“你自己估算着年限,差不多该来服役就来,不要等鬼差上门去催。你父亲也快了。”
王献之假装没听见,主动出仕是不可能的,衣食无忧、又不是内外交困,为什么要去做一个小官?好不容易和姐姐重归旧好,我怎么可能离家不归?催催催,随便你们催,我是不会去的。
始皇说完就完事,不管他听不听,反正等到了时候,不论他愿意与否,他都得老老实实的来做官。去了蜃楼地狱。
吕狱尉出迎下拜,不等他扶就直起腰,伸手挽住他的手:“阎君~又来视察?”
嬴政心里有些嘀咕:你是认出我了还是没认出来?“嗯。”
吕雉好奇,现在虽然工作忙,人间惨淡凄凉,他的情绪也不必如此冷峻呀,这是怎么了。在心里默默的把人间的情况分析了一通,现在晋国是王谢两家后继无人,没有再出现谢安谢玄、王羲之王献之那样优秀的当世楷模,司马曜司马道子夺回权力之后还在内斗。那俩秦国要灭了?还是那四个燕国又出了什么事?
“出什么事了?你怎么不高兴?谁又惹你去了?莫不是帝镇的十年禁闭结束了?”
嬴政微微侧过头去,让她帮自己解开面具上细细的丝绳,这张普通的大众脸脱了下来,拿在手里看了看:“司马曜被他的宠妃捂死了。”你怎么总能一眼就认出我,即便穿着阎君的衣服也能认出来,这张面具只能骗骗陌生人吧。我方才太多心了。
因为他的袍子是吕雉做的,腰带扣也是她给系的,复杂而好看,简单的来说吧,他解不开这带扣和绳结非常正常,谁看了都觉得解不开。吕雉特意这样弄,有两个目的,第一是暗暗查证他没在别的地方脱衣服,第二则是为了在惊鸿一瞥时也能认出他。
“什么?”吕雉惊愕的表情就像第一次看见阎君的猫丈夫变成一个壮汉一样,就像第一次见到窝窝囊囊看起来有点呆的司马衷一样,太震撼了:“被捂死了?”
嬴政点头:“你也觉得不可思议是不是?我不想见到这个人,正好一年多没有活动,出来走走。”
这说明了很多问题,一个女人的力气能捂死一个正当壮年的男人?一个宠妃敢杀皇帝?她为了什么目的杀皇帝?皇帝难道没有觉察到危险?这妃子知不知道这件事会株连她全家?
两人面面相觑,喝了一碗香喷喷的肉羹,肉里加入了香料和一些煮熟之后也很香的花瓣,闻着很香,喝起来有点奇怪。
……
阎君们等到了司马曜,单刀直入的问他:“你死了你知道吗?现在我们是君,你是白身,应当有问必答。”
司马曜的头脑前所未有的清醒,灵魂脱离肉体之后,不受酗酒带来的影响。他知道自己是死了,对身份转变还没适应:“嗯?我怎么死的?”
阎君:“我们正要问你。”
“你是怎么被后妃捂死的?”
“谁有可能杀你,你自己应该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