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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节

      石崇扫了他们一眼,几个穷鬼,两个丑女人。判官们本来戴着面具,互相之间能看清楚面容,只有少部分人天赋异禀,能看到他们的脸,石崇就是其中之一。

    “哎?石崇长得还行啊。”

    “我还以为富豪都是丑胖子呢。”

    “你想啥呢,他爹石苞‘美无双’。”

    “还行吧,还是嵇康更漂亮。”

    “我觉得石苞挺好看。”

    “要说起人美心善,还是咱们阎君更好。”

    当一群穷鬼对自己不在人间的老父亲评头论足时,石崇能做什么呢?他现在不能说话,也不能动,只能用杀人的眼神怒视这群人。

    嬴政真有心抓个人过来替自己算算术,这账目太清楚琐碎,今日杀了一个人,明日征地死了一个人,五天后喝酒时杀了一个美人,算来算去,全是+1+2+1+1+1+2+2+3+1+1+1+1,数的他眼花,还难以差账。真不如那种打仗时死多少人清清楚楚的事。只是一想到有另一个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就觉得心中不适,算了自己算。

    这账目还得算一会,判官们在旁边从嵇康什么时候才能再弹琴,谈到嵇康不愿意做匕首只喜欢做农具,又说道过去忙的时候想回家,这次放假被母亲揪着耳朵相亲八次,好累,母亲非要给他娶个媳妇照顾他,才能放心再去投胎。

    又说起人间之乱状,贾南风到底丑不丑?丑和不丑分为两派,争论不休,正方论点是‘皇后或许不好看但肯定端庄’,反方论点是‘都说她丑,你又没见过,她却要说她不丑?’。

    嬴政忍无可忍:“贾南风很丑。”

    “咦?她一死就被扔到帝镇了,你怎么见过她?”

    “嘘嘘,以为赢兄为什么能占据最好的位置和最大的厅堂?他超厉害哒!”

    “手眼通天吗?”

    绿珠是坠楼而亡,死后送到城隍那儿一审,好么,她本是白州人,石崇做交趾采访使时买回去了,吹的好笛子,又善舞,美艳无双,自从到石崇身边之后,万事顺从石崇,温柔娇媚,深受宠爱。石崇每次设宴款待朋友,就叫她出来歌舞一番,看众人为之目眩神迷分外高兴,炫耀一件活宝贝。细查其平生善恶功过,约等于无,这倒也是,眼看着石崇因为客人不喝酒就杀了几个美人儿,她敢说什么敢做什么?

    好好的送到了地府中,鬼差一路上碎碎叨叨:“你为了石崇殉情值得吗?你真喜欢他?”

    绿珠能说什么,石崇都把话说清楚了‘我今日为你惹祸’,那就是暗示自己去死,他焉能让孙秀占了自己去?因何在楼上设宴?石崇性格暴躁高傲,她是知道的,他什么时候会生气,她也知道。换句话说,即便石崇肯送她到孙秀那里去,以美人自保,去了之后的下场又会如何?美人之薄命,鬼差不会懂的。“唯有一死已报。差爷,我听说鬼魂青面獠牙,我的相貌怎么没有变?能不能改换容貌,变丑一些?”

    鬼差心领神会:“啊,你不想被人认出来啊。改换容貌不难,当上鬼差可以戴面具,唔,医馆哪里在做奇怪的实验。”

    绿珠问清楚方向,拜谢而去。用手帕捂着脸,路上看到有人卖斗笠,赶紧过去。她跳楼时身上有些首饰,也不问珠子的贵贱,拿耳朵上的明珠铛换了一个斗笠。

    “等会。”刘备数出一把钱来找给她:“你身上没零钱啊。拿去。多的我也没有了,你再拿个蒲扇?要草鞋吗?”

    隔壁卖木簪的少妇震惊了:“我可真没想到,居然真有鬼买斗笠?”

    刘备心说我这买卖原本是独一份啊,谁说鬼就不需要挡住脸呢?谁不需要躲着仇人?这人真没见识,自从出来卖斗笠,卖了几百个了,现在卖斗笠的人多了。

    往后一躺,靠在一捆稻草上,静静沉思。还是不爱看书啊。

    绿珠压低斗笠,举着扇子挡住脸,鬼鬼祟祟的溜到医馆门口,进去之后摘下另一只耳环,去找看起来最年轻脸嫩的:“医官,请问,我听说这里能改变容貌?”

    华佗心不在焉的点头:“能啊。你有什么问题?”

    听完绿珠的诉求之后,他也不问为什么,掏出两瓶药搁在桌子上:“这是新研制的药,正要找人来尝试,不要钱。我实话和你说,这两个都是毒药,一个吃了之后能让人皮肤发青,唇甲皆黑,另一个能让人喝进去的水都排不出去。你不必害怕,鬼不会死,但是吃完之后有点疼。”

    好多人问有没有办法改变容貌,他们懒得天天糊一脸浓妆,华佗和张仲景不胜其烦,就开始研究这种药。

    绿珠摘下斗笠来,众人为之惊艳,但不至于看呆:“我都要,该怎么吃呢?”

    华佗又从柜子下面掏出镜子:“来,吃这个变黑的,盯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如果你觉得特别快乐,生前都没有这么快乐过,就能把容貌固定住!”他一向谦逊,不喜欢自吹自擂,但这一招实在是太绝太妙了!我真是个神医啊!谁能想到这种固定方式呢?

    然后又让绿珠抱着水缸喝水,喝一瓢就能胖一瓢。身轻如燕柳腰纤细的女人喝了十几瓢,胖了二十斤,还是是婀娜多姿,拜谢:“多谢神医救命之恩。”这下不会被人抢去或买去啦。

    华佗笑呵呵的点头:“好,若要恢复原貌,拿百合绿豆车前子各三两,炖一锅食之。”

    绿珠纤瘦修长的进来,丰满迷人的走了。

    (大概是从90斤胖到110斤。)

    朱砂痣阎君全程坐在边上抓好吃的药吃,蜜制陈皮真的很好吃,泡的杨梅酒也好喝,烤的脆脆的甜杏仁别入药了先让我吃两把,还喝了一壶清凉爽口的川贝枇杷露。“恭喜。成功了一个。真有意思啊。”

    华佗又从柜子下面拿出账簿,在成功的半边记了一道。喝水变胖的药很灵,但是让人变青黑的药通常会失效,或是不是特别成功。毕竟是以砒*霜为主药,他自己试过几次,砒*霜的药效用在鬼身上,过一日半日就会完全消散,成功的程度完全看心情。变胖药原本是治尿频的,剂量加大竟然能让鬼魂锁住水。

    喝水更要锁水啊。

    朱砂痣阎君玩了一会,就回去视察,走进判官厅的时候,众人都觉得不对劲。

    嬴政:“嗯阎君的朱砂痣……”

    “换了个白玉,漂亮吧?”朱砂痣阎君得意洋洋的说:“我有全色系的玉石可以贴!”

    其实不好看,他是皮肤洁白,和羊脂白玉一样,所以贴上去根本不显,还像是长了个面疮(痘痘)。

    但是,这种时候只要礼貌的点头就好了。

    “哎你们怎么都在这儿?”朱砂痣阎君气的皱眉:“我进了好几家,都不见有人,原来都在这里看热闹。有什么好看的?”

    判官们像是一群鸽子被人惊着一样,飞快的全部溜走了。

    他找了个地方坐了一会,陷入沉思中:“我好像有件事要做,什么事儿?”

    嬴政继续算:+1+1+2+1+1+1

    “阎君来复查对石崇判决的对错?”

    我感觉我八年没出过错的记录要被打破了,刚刚好像少算了一条人命?又好像没有?以后再算这种细致的账目能不能给我一个善于数数的小吏?

    “那肯定不是,我什么时候这样勤快过。哦,想起来了,那个谁,那个谁想娶蔡文姬,又一次见了面就一见倾心,宴会上是他力排众议请蔡文姬来弹唱胡笳十八拍,没想到吧,要不然喜庆日子里听拿个幽咽凄惨的曲子干什么。蔡邕的态度很含糊,蔡文姬在等她父亲表态,我那位同僚要我帮他成全美事,交给你了。才女真是不愁嫁,我但凡想娶妻也去找才女,地府可真好!不管什么时候的才女都能见到。”

    嬴政一抬头,碰歪了搁在桌案上的尺子,完了,瞬间就找不到自己现在算到哪一行。“好,待我算完石崇的平生。”

    “你约莫一下随便写就得了,不就是要阎君审么?拿来我给你通过。本来就是罪人,量刑多少有什么关系,多煮几年少煮几年一样的。往多了写,多的就当是送的。”

    “阎君不可。”

    “有什么不行的,这是咱们地府,就许人间胡作非为,地府的君王官员就得傻呵呵的累着自己?图什么?累着也不会天下太平,上有神仙为助力,下有禁军十万,把能惹是生非的人都关起来,这就是太平万年!”

    始皇更生气了,如果这样上下勾结着偷懒作弊,整本阴律都会化为乌有,坚持这么久的法治,还有重新改的法律又有什么意义?直接让刘邦来掷骰子不就得了?接下来是洋洋洒洒十分钟的、尽量柔和但非常坚定的‘论法律的重要性’‘我觉得神仙都是正直的傻白甜,我不可能傻白甜,正直还能坚持一下’,其中一个主要的例子就是地上的石崇。

    朱砂痣阎君一开始像个糖人,听完之后听成了融化的糖人,躺平在地上枕着胳膊:“嗯嗯,对,好,行,嗯,我走了。”

    嬴政叹了口气,继续:+1+1+5+1+1,快了,还有三年石崇就死了!

    朱砂痣阎君回去之后往竹塌上一躺:“唉,下次试探人别让我去,我的神仙形象都毁了!”

    “刺探人这种事都要由新人去做。以你的脾气秉性,说出这种话不会引人怀疑。”

    他气得要命:“我只是懒不是混蛋啊!”

    ……

    没过多久,韩都尉又给帝镇送来一个人。

    “司马伦死了。”

    司马衷复位的诏书和祭文也随之送到。

    张春华刚抽空捅了司马懿一刀:“咦?”

    司马懿一脸幽怨:“高兴了吧?我疼,给我揉揉。”

    “滚滚滚!”

    第145章 宴会+4/8

    司马伦是司马懿之子,司马师和司马昭的异母兄弟。他篡位后尊司马衷为太上皇, 看到这儿就知道这人有多糊涂了。他是司马衷的爷爷那辈儿。

    他还让孙秀装神弄鬼, 在邙山修了司马懿的庙, 谎称司马懿让司马伦称帝。

    为了收买人心,滥封官员, 甚至不需要举荐,更不需要看的顺眼,以一种一键批量通过的状态给人升官。搞得天下间的名士文人, 但凡要点脸的, 都觉得为司马伦做官很羞耻。封官实在太多, 官帽上要用的貂尾不够,就用狗尾巴来代替, 留下了千古著名的‘狗尾续貂’。

    他的作用不仅在此, 还让帝镇中的本就势单力孤的晋朝势力差点分崩离析, 把司马懿单独踢出去。司马师虽然没有儿子, 只好让弟弟的子嗣来继承一切,但那也不能是别的女人所生之子!况且他一贯看不上司马伦。对于自己奋斗的结果, 被妾室之子夺取, 大为恼火, 去骂司马炎, 连带着对司马懿的态度都有些冷淡。

    死后不比生前, 倘若司马伦能持有几代江山,那他们当初还不如继续做曹家忠臣!当初为了这几个小妾,逼得母亲几乎绝食自杀, 现在还被她们的子嗣窃取权柄,实在是恨得牙疼。

    司马懿看得出来,俩儿子都为此恼火,冷淡,还不常上自己这儿来,都团聚在张春华身边报团取暖。皇位上坐着谁的子孙非常重要。再加上三国皇帝都很机智,一看要祸起萧墙,就彻底不来进攻,让司马家没有危机感。失去危机感,就要开始内斗!现在司马伦一死,自己倒是安全了。不就是被张春华捅了一刀吗?不重要。

    “咱们的子嗣是皇帝,你还生气么?”

    张春华看得出他在讨自己欢心,这倒是很好笑,他真是能屈能伸啊:“生气啊,你一日不死,我的怒气一日不灭。”

    “何至于如此。”

    张春华心说是嘛,我当初绝食时你不为所动,继续享乐,儿子陪着我绝食你才当回事,我又不是傻乎乎的小姑娘,不是随便哄两句就能回心转意,被你利用。若不是舍不得儿子,我早就走了。

    去扶苏家里摘毛豆去,黄豆尚未成熟,豆荚却已经饱满,这时候摘下来就是毛豆。煮好了适合下酒。

    司马伦:“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韩都尉压根就不搭理他,看这里十室九空,都跑出去玩了,就连孙权也在河边假模假样的钓鱼。“扶苏,你知道么,现在卖斗笠的人可多了。”

    扶苏心不在焉:“唔这倒是有意思。你说往生池哪里,就不能做个驴的模子么?”

    司马伦:“喂!你们听不见我说话吗?”

    司马师和司马昭手挽手目不斜视的走了过来:“镇长,我娘呢?”

    “啊我看到了,打扰了。”

    扶苏说:“一会煮毛豆,自己带酒。”

    他不能因为讨厌司马家就刻意冷落这两个人,都住在这里,就算有远近亲疏,就算是开宴会时不请他们俩,人都过来了,只好得客气一句。

    “好,承蒙美意。”“善哉。”

    司马伦瞬间熄声,他认得这两个人!

    他出生的时候,大哥二哥已经快四十岁了,自幼看着就有点怕,后来俩人都死了,他可自在了。

    司马师想请母亲出来说话。

    张春华:“进来帮我摘毛豆。”

    “这,可以吗?”

    扶苏温和的笑了笑:“请。”

    两人快步走到张春华身边,谁也没料到司马伦死的这么快,现在就得探讨一下,前段时间集体冷落父亲,现在呢?黄豆的植株约有二尺、三尺高,张春华蹲在地上,能露出头顶。

    身旁那个可爱的小姑娘直接就被淹没了。

    以貌取人一直都很严重的,张嫣自从到地府之后,从来没有用幼稚的语气或小孩子的口吻说过话,声音有点稚嫩是不可控的,但举止和说话内容都合乎身份。可是从来没有人把她当过成年人。

    现在不一样,俩人一起谨慎认真的行礼:“张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