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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51节

      刘盈看她不是很漂亮,却很英武矫健:“姑娘,恕我冒昧,校尉不都是男人吗?”

    “哈,不是啊,只是人间读书练武的女人少,所以阴间的女校尉也少。”

    扶苏也很好奇:“姑娘请坐,那些汉朝皇帝打到城门口了吗?”

    嬴政和抱着十几个竹简的吕雉一起走了出来。

    “打到城门口了吗?好家伙!”女校尉看到嬴政走出来,扑过去一把抓住他的手:“嬴政!我有件事拜托你!”

    嬴政见过很多热切的少女,但她们一般都更加美貌,也不敢扑上来抓自己的手:“你说。”

    “刘家那群混蛋打伤我姐夫,拜托你在治理他们的时候要严苛一点,好好折磨他们!”

    “校尉的姐夫是?”

    “就是被刘彻打伤的阎君!好家伙,那小子一箭就洞穿了我姐姐辛辛苦苦做的衣裳,还有我姐夫的膀子。”她说的就是那位怕老婆的阎君。

    阎君的妻子从小练武,小姨子更是身手卓越,只是脾气不大好,勇猛立功之后容易挟私报复,公心不足,又不够冷静克制,一直卡在校尉的位置上升不上去。

    嬴政点点头,微笑道:“你放心吧,他与我有灭国之仇,我在公允之余,也难免用些严刑峻法。只怕刘邦等人不安分,回来还要和我们起冲突,阎君派驻军在这里么?”趁机套话并勾她帮忙。

    “那可不一定。我叫阿薇,我抽空来看看,我可以帮你揍人。”校尉揪着他的手腕:“走了啊。”

    嬴政赶忙抱过吕雉怀里的一堆竹简,一句话还没说出来,吕雉还没套个近乎,风风火火的阿薇校尉就带着他御风飞走了。

    吕雉目送他们离开,只好叹了口气:“什么谋划碰上急脾气也不好使啊。”她本打算请她进去坐一会,聊一聊,趁机套话。看背影瞧见阿薇校尉背上背着一只大斧子,啧,诸多兵器之中,能选择使斧子,这位姑娘真是奇妙啊。

    阿薇校尉御风飞行的速度比韩都尉快,却不如韩都尉稳当。韩都尉御风能让人只听风声不觉得身子在移动,而她御风……嬴政只觉得自己龙卷风中卷的一块陨石,忽上忽下,眨眼间砸在地上。睁眼一看,原来是阎君殿。

    快步进了阎君殿。众人一见面,心绪之复杂难以言表。

    刘邦想:妈的!唉,嬴政这次得意了。

    刘启想:真特么丢人啊…祖父和儿子的心思都瞒着我。唉,嬴政这次得意了。

    刘彻:呵呵,不跟你们玩了。

    嬴政想:哈哈哈哈哈~~o(n_n)o

    阎君们想的事儿就多了,从嬴政的头发有点乱一直想到他居然能接受命运,平心静气的住在镇子里。“嬴政?”

    “正是。”嬴政几十年没对人行过礼,都是别人对他行礼,现在还是认认真真的拱手作揖。

    “给他搬个座儿。”怕老婆的阎君示意小姨子退下,趴在桌案上探头看着他,问:“始皇帝这些年不觉得无聊么?”

    嬴政不急着坐,平心静气不急不缓:“初时觉得了无生趣,慢慢静下心来却觉得很舒服。或伐木盖房子;或是读书习字,弹琴敲钟;或是读经静心,学着修心炼气;或是修史记事。来到地府数百载,有幸拜见阎君,没有别的好东西,只有我所修《秦书》《汉书》十二卷,权作觐见之礼。”

    是的,一般人见到君王时要奉上礼物,有啥拿啥,拿一把稻穗一条咸鱼都没有人挑理,只要送了自己的产出就很合乎礼节。

    阎君们懵懵的示意旁边的侍从去接过那些竹简,哇,史书都是史官记载的,头一次听说皇帝亲自修史,不知道秦始皇自己修秦史会写些什么,有意思。

    抱着猫的阎君说:“拿一套地府的法律给他。”

    他们七嘴八舌的说了目前情况:“你那封信我们看了写的不错,以后你就是镇长啦,管好他们。”

    “镇子里每个朝代有五个能出去赶集的名额,由你安排。”

    “以后镇子里有一年四季和日月变迁,风霜雨雪都会有,嗯,你要负责收税。”

    “嗯……好像没啥事了。”

    “等等有事,人间发生动乱或地府有鬼王作祟时所有地方都要戒严,到时候你们的屏障也会锁死,谁都出不来。”

    “对就这样了,再有什么事再派人去告诉你。”

    “且慢!镇长也应该有个印吧?”

    “对。拿块铜过来。”

    嬴政瞪大眼睛,眼睁睁看着阎君从桌上抄起一把刻刀,拿着铜用毛笔勾了线稿,然后用刻刀一顿狂挖,铜屑如头皮屑一样纷纷落下。

    他一直都以为自己那儿算是最朴素的,扶苏削竹简,刘盈和吕雉编竹简;两个皇帝一起挖壕沟,朕亲自跳到沟里插竹签子。没想到阎君连刻印章都自己做,,,这还有什么可心高气傲的?他站起来,调整好心态,恭敬的接过铜印。

    阎君嘱咐道:“太忙了,刻的仓促,有点割手你回去自己磨的圆润点。”

    这话太不套路了,搞得他不知道该怎么接才好:“多谢阎君,关怀。”

    又有人飞快的写了使用说明:“拿回去自己一个人看,看完收起来。”

    这个印章盖在人身上,就能让人自由出入一次,咒语特简单。印还可以闩上绳子轮起来打人,别看就是二两紫铜,打在人身上重若千钧。

    阿薇蹲在门口等着呢,看皇帝们都被送出来,唯独嬴政抱了一大卷写满字迹的白绢,怀里揣着印章。“阿猜你比较稳当,你送始皇帝回去,其他人跟我来嘻嘻嘻嘻嘻~~”

    嬴政站在地上,看这位背着斧头的校尉一跺脚,平地起了一阵狂风卷起几个人,像龙卷风一样打着旋直奔远方,不由得头昏:“我也是这样来的?”

    “不是,薇校尉喜欢这样御风,尽力平稳也稳不下来。”

    ……

    “鬼魂去投胎时,大多会忘记前世的事,一切从头再来。除非是提前做了申请,只是去试一试投胎的滋味,还想在灵魂中保留一世记忆,等回到地府之后重新开启,那才能喝这碗汤药。喝吧,喝完之后投胎去人间时什么都不记得,回来之后仍能忆起。”

    刘彻骄傲又愉快的端起碗闻了闻,味道竟还不错。回头一看:“卫青和刘据不来送我?”

    “都忙着呢,人间开始乱了。快喝吧喝完我也得当差去。”

    旁边有个路过的鬼忽然抽风似的笑了起来:“为什么去投胎?人间处处是地狱。”

    刘彻端起碗来一饮而尽,这味道有点像中药汤,忽然看到卫子夫的影子在远处影影绰绰的露了一面,他越发得意,喝了药,头也不回的奔着美好的新生活,跳下了轮回井。

    他打算的很好,凭自己的头脑和性格,无论到了哪里都能干出一番天地。

    很可惜,他投胎到崇山峻岭中一个村子里,整个村子二十多户人家,秦末逃难到这里,互相婚嫁,与外界隔绝音信,也不给皇帝缴税,也不和外界买卖,更不知道外界的变化和文字书籍。一般的山民至少需要买盐,他们这里却有一个小小的矿洞,产出一些岩盐。

    刘彻就投胎到这里,成了一个女孩子。

    他刚出生那年,另一家一个明明在树上掉下来摔死过去的男孩子忽然又活了过来。

    等刘彻半饿不饱的长到十二岁,有了初潮之后,就嫁给了那个男孩子。

    丈夫倒是很沉默,在同村人中算是最温柔的,做事也很谨慎,耕田养鸡很卖力气。

    两年后生了个儿子,一连生了三个女儿之后,才二十岁的小媳妇,就因为产后风不幸死了。

    刘彻在阴间再一睁眼,回忆起两世记忆,差点被再气死一次。

    朕这辈子居然大字不识一个,从出生到死都没离开那个村子,吃粗粝的食物,穿粗布衣裳,夏天在河里洗澡?

    从四岁开始养鸡,六岁开始纺线,十岁开始织布,十二岁就被人压在床上……还生了四个孩子?啊,想一想都觉得好痛。

    对孩子的爱意和‘朕居然生了孩子’的耻辱以及痛经、生孩子好痛的回忆交织在一起,他终于昏了过去。

    第41章 是谁+刘骜(捉虫)

    刘彻在三生石前头看了半天,鬼通常不记得自己的前两世, 这块石头能照映出来。他看到自己在未央宫中意气风发的指挥千军万马, 也看到刚生完孩子正试着下奶, 痛的浑身冷汗。

    一口血想吐,还吐不出来, 憋在心口难受的很。

    更可怕的事还在后面,小时候被人养的傻乎乎的,不觉得听人说隔壁的大哥哥死了又活过来, 性格也从活泼跳脱变得稳重有什么不对, 现在想想……这是借尸还魂吧?

    是谁跟我睡了几年生了四个孩子啊!去他妈的!是谁, 难道是卫子夫?不会是卫青吧?卫青应该很忙,可别是他。那到底是谁对朕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是谁……睡了我?

    是不是阎君故意害我?刘彻尽量理智的想了想, 应该不是, 书、诗经上写过民间的女人怎么生活, 大概就是这样。权贵太少, 普通民众太多,这就是随机的投胎, 十万平民和十个权贵, 随机到平民的可能性很大。还算侥幸, 没有什么苛政猛于虎, 不用交税, 也没被人买卖。

    我怎么会认为投胎之后更好呢!气的捂心口扶着墙发呆。

    卫子夫穿着漂亮的金丝鱼鳞纹裙,上半身却只用豹皮裹胸,露出圆润的胳膊和小肚子, 修长的脖颈上戴了一串彩虹色项链,脸上用胭脂画了一朵小花:“陛下?”

    刘彻蹦起来:“你来干什么?怎么穿成这样?”

    你为什么穿的这样诱人?肯定不是俩勾引我!你来嘲笑我?

    难道因为我杀了据儿,你为了报复我就跟去了?

    谨慎温柔能干活,确实像你。

    他妈的天天晚上折腾我,不对,你死回来了么?

    孩子们怎么办!啊呸那不是我的儿女!

    “据儿还在工作,今天没法来接你。查了生死簿,让我来等着陛下,送你回去。”卫子夫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打扮:“地府最近流行混搭,上古时期的兽皮配汉朝的裙子,项链也要不同颜色。”红橙黄白绿青蓝紫,她凑了自己有的珠子又和人买了一些,总算凑够红玛瑙、珊瑚、浅色珊瑚、染色砗磲、蜜蜡、珍珠、白玉、青玉、绿松石、青金石、水晶石等数十种,凑够了渐变色项链。

    她自从知道刘彻为了把儿子从阴山背后捞出来,自愿按照阎君的期待去谋反,心情就变得很复杂,被儿子婉转的探问能不能来接他,想了想也就答应了。

    刘彻非常怀疑那个借尸还魂的男孩子就是她,但是想了想,算了别问。

    要真是她呢,以后还怎么见人,如果不是她呢,卫子夫会觉得这件事很好笑吧?

    他开始问:“卫青也忙?”

    “嗯,原本每年有一天假,现在也没了,不知道怎么会这么忙。”

    “嬴政管理那镇子,管的好么?”

    “我没打听过,听说还不错,交的税里有素绢,有稻子,还有竹简,还有莲藕。”卫子夫忽然笑了起来:“听说他们现在不爱耕种了,不会脱壳,又不会做酱料,煮出来的饭不好吃。”

    刘彻心不在焉的点点头,也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他现在的记忆还有些混乱,外形也很混乱,一会是个瘦弱却精神的小媳妇,一会是个傲慢的青年男子。

    鬼的外形是根据内心认可来变化的,认为自己是什么,就是什么。

    卫子夫拽住他的袖子:“你的外形还在变化,先去吃些东西吧。”

    “我没带钱。”

    “我有。”

    于是刘彻就愉快的吃了一条街的小吃摊,把在地府几十年的空虚、在人间二十年的寡淡都补了回来,吃的卫子夫一袋钱都空了,卫子夫问:“能赊账么?我明天来还钱。我在地府做工。”

    “不成,我还不知道明天失去投胎了还是接着出摊呢。”

    刘彻才不太满足的舔了舔嘴唇,叹了口气,沉默了很久。

    他现在正在整理两世的记忆,把这些事都区分开。区分开之后更觉得讽刺,头一生几乎在白云乡中,以第二世的眼光来看,那是神仙日子。第二世我都干了些什么,不想不想不想!不要再想了!

    卫子夫在他对面坐了一会。

    刘彻忽然问:“你还怕我么?”

    卫子夫摇了摇头。

    “那你还恨我么?”

    她又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