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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孟新堂的计划是初五离开,因为正在做的新型号任务重,所以要提前回去几天。不光是这样,孟新堂还坦白地说,这次会直接去基地,不在北京了。也就是说,两个人会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见不到面。

    沈识檐勾了勾嘴角:“那可有的想了。”

    好像很轻松的,两个人就敲定了即将到来的离别。沈识檐开始真的没有什么感觉,他也不是个谈起恋爱来黏黏腻腻的人,只是到了临走的那天,他看着孟新堂往行李箱中装了正在穿的冬装,又装了春装、夏装,才对这次离别的时间有了客观的感知。第一次,他意识到怕是真的会有那么一阵子,觉得孤单。

    “大概要去多久?”

    孟新堂停住动作,抬起了头。

    “顺利的话,半年、一年?” 他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是不会超过十五个月。我接手的是之前那位前辈的项目,因为之前有些特殊情况,所以我立了军令状。上面给我的这个阶段的期限就是十五个月,这段时间出不来成果的话,也就失败了。”

    沈识檐打了个愣,怀里的两件衣服迟迟没有被装进行李箱。孟新堂见状,起身,从他手里把衣服接了过来。

    因为孟新堂的工作性质问题,沈识檐从来不会去问他工作上的事,孟新堂也不会提及,所以沈识檐并不知道孟新堂已经重新回归了之前的项目,而且听他的意思,这次他成了领头人。沈识檐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他想象不到,在这种情况下接手这样一个项目,会顶着怎样的压力。他忽然记起很久之前他们喝酒,孟新堂曾淡淡地说,该做的事儿必须要做完。

    “那个啊……”沈识檐皱着眉头想了想,“失败了怎么办?”

    “失败了啊,”孟新堂笑了一声,“失败了就换一种方案,继续做,如果上头还给批的话。我们都觉得这个目标是可实现的,只是要寻找到正确的方案,可能会花一段时间罢了。之前前辈的方案其实有希望,但又不得不换掉。新方案前期的准备工作我们也已经做了很多,总之努把力,希望能做成吧。”

    “万一做不成呢?”

    其实沈识檐是想问,万一做不成,会不会给孟新堂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或者麻烦,可没想到孟新堂却在阖上行李箱的同时,叹了一声气。

    “做不成啊……那说明,这不是我能力范畴之内的事情。”孟新堂依然是淡淡地笑着,他站起身,抻平了上衣的下摆,走到沈识檐身边,“那我便管不了了。说得矫情一点,洒了我这一捧血,自有后来人接收。我做不成,总有人能做成,我就当个铺垫好了。”

    说完,不待沈识檐从这句话中回过神,他就已经被紧紧抱住。孟新堂把脸埋在他的脖子处,放轻了声音说:“放心,我会努力工作,尽快回来。好好照顾自己,我担心你太累。”

    沈识檐回抱住他:“这好像是我该担心的。”

    孟新堂笑了,拿刚出了胡茬的下巴蹭了蹭他的脖子,痒得沈识檐不住地躲。

    孟新堂离开后的第二天晚上,沈识檐正坐在书桌前做着今天的剪报,手机提示音响了一声,收到了一张图片。来自孟新堂,是与天空连成一色的戈壁滩。

    沈识檐看到那照片上的天空时,立马想到了一句“黑云压城城欲摧”。不知是因为阴了天还是本就如此,照片上的天空显得格外低,乌云格外厚,很直接地,给人一种壮烈深沉的感觉。沈识檐从没去过这样的环境,也从没见过这样的景色。他攥着手机,不知道怎么,就有一种保家卫国的自豪感,可明明人家孟新堂做的事,跟他没半点关系。

    沈识檐被自己的想法逗得一乐,跑到花房给孟新堂拍了张刚开的仙客来过去。

    孟新堂走的这段日子,其实时间过得说快也快,说慢也慢。沈识檐该上班的时候就掏空身体和精力般地上班,该休息了便躺在床上赖一整天。在春天和初夏的时候他还能跟孟新堂打个电话,聊个天,而到了盛夏之后,孟新堂那边进入了全面的封闭管控,很长的时间里,他们都没能取得任何联系。有时候沈识檐憋得慌了,仍会给孟新堂发几条消息过去,倒没有什么絮叨的话语,只是发了院子里新开的栀子花、茉莉花,还有去水边时拍到的小蝌蚪视频。

    这一年的中秋,沈识檐有些后知后觉,他只记着到了秋天,却没在意到底过到了哪天。直到许言午拎着一堆吃的喝的给他送过来,他看到那一匣子他爱吃的月饼,才发现竟然已经是又是中秋了。

    也是,院里的花都已经又快开了一个遍,屋里的琴谱也早已不知道弹了多少回合。

    他和许言午都不会做饭,只好跑去下馆子,许言午给他买了个生日蛋糕,像模像样地祝他生日快乐。等吃完饭回来,圆圆的月亮已经挂在了天上。胡同里开了几枝桂花,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香味,沈识檐抬头看了一眼,觉得今天这景真的是应了一句花好月圆。

    快走到门前,突然被人叫了一声,沈识檐抬了抬眼镜,看清了蹲在门口的人。

    “新初?你怎么来了?”

    孟新初跳下台阶,三步并两步跨到他面前,举了一个小袋子到他眼前:“生日快乐啊男神,我这不奉命来送东西吗,等你半天了,微信也不回。”

    沈识檐顿觉抱歉,大中秋的,让人家姑娘一个人在这坐了一晚上。

    “抱歉啊,手机没电了。”

    “没事没事,这是小姨子应该做的。”孟新初嬉皮笑脸地把袋子塞到他手里,“喏,我哥托人带回来的生日礼物,包装盒是我帮他买的,你……看看么?”

    孟新初最后的语气有些奇怪,沈识檐挑了挑眼梢,狐疑地看了她一眼。他掏出里面的小盒子,拿在手里端详了半晌,才挑开丝带。刚要掀开盖子,却被孟新初一把摁住。

    “哎,”孟新初的神情变得有些严肃,“你可千万别嫌弃我哥。”

    沈识檐好笑地抬头:“怎么会。”

    盒子里躺着一个小小的玻璃瓶,瓶颈缠着一条牛皮带子,瓶身还贴着一面五星红旗。

    “你说说,你过生日,他就送一罐沙子!他是不是搞研究搞傻了?”

    一罐沙子。沈识檐琢磨了很久,不太确定自己心中的猜想是否正确,但却已经开始期待。

    晚上,两个人时隔很久再通了电话。

    “礼物收到了?”

    “嗯。”

    “还差一幅字,之后我补上。”

    沈识檐靠着书桌站着,把小瓶子举到灯下,晃了晃,看沙砾合着灯光乱撞飞舞。

    “这沙子……有什么深刻寓意?”

    “你打开闻一下,看闻到什么了没。”

    “什么味道?”

    沈识檐依言打开,将小瓶子凑到鼻子下,好像是有一点点特殊的味道。

    “第一次试打成功的硝烟味。”孟新堂在电话那头说。

    沈识檐一下子站直了身子:“成功了?”

    “嗯,目前算是。”孟新堂的笑意掩都掩不住,“其实这个礼物,还有一层意思……”

    连沈识檐自己都没意识到,在孟新堂说这句的时候,他的手已经在不住地摩挲那个小瓶子,然后越收越紧,指节泛白,像是一个在等待着老师宣布分数的小学生。

    “什么?”

    “很快,我就会回来了。”

    放了电话,沈识檐在安静的夜色中第一次这样和自己的思念短兵相接,且弃甲曳兵,独留一地月光。

    孟新堂回来的时节,秋风扫了一地落叶。

    沈识檐休假一天,昏昏沉沉地睡了一下午,醒来之后便摸了根烟,披了件毛衣外套到了院子里。他打了一壶水,一边不紧不慢地吸着烟,一边给那两排已经没什么花朵的花浇水。

    突然觉得这样的傍晚有些过于安静萧瑟,沈识檐便拎出了那台收音机,调到了一个音乐频道。

    浇完水,他懒洋洋地蹲在在台阶上,听着地上的落叶被风吹得沙沙地响,打着圈,仓皇地逃到墙角。不知不觉中,晚霞已经露了面。沈识檐半眯着眼睛抬起头,直勾勾地看着天边大坨的艳丽光亮。好一会儿过去,破天荒地,他点了第二支烟。

    是在他刚吸了一口的时候,院门忽地被打开。“吱呀”的声响拨得他眼皮一颤,他从天边挪开眼,将目光投至大门。光亮的转换使得他的眼前不甚清明,只觉得明暗交错间,好像是看到了那个刚刚还在想着的人。

    沈识檐发怔的工夫,孟新堂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他没带行李,穿了一件黑色的大衣,沈识檐抬头望着突然从天边到了眼前的人,有点迟钝地,说了句老套又珍贵的话。

    “呀,回来了啊。”

    孟新堂笑着蹲下来,抬起手,掖了掖他披在身上的毛衣。毛衣扎得脖子有点痒,真实又温暖。

    “又穿这么少跑出来,这种东西不扛风,还是要穿正经的外套。”

    沈识檐没动,就在那笑着看着孟新堂,从鼻子里发出一声漫不经心的“嗯”。

    他的目光落到孟新堂的肩膀上,那里有些尘土的痕迹,或许是落叶曾落到他的肩头,又随着他的行走而离开。

    沈识檐忽然就有了画面感,孟新堂穿着这身黑色大衣,穿过戈壁沙漠,穿过车流人潮,也穿过了一排排低矮的房屋院落。最后,他推开了这扇门,来见他。

    他笑着将手伸到他的肩头,轻轻两下,替他掸去了那处尘色。

    “抽烟呢?”孟新堂问完,就看到一旁已经有一个烟蒂,他有些惊讶地看向沈识檐,“第二支了?”

    沈识檐又笑着“嗯”了一声,他抬起手,将指尖夹着的烟递到孟新堂唇边。

    “来,尝尝相思的滋味。”

    孟新堂笑得出声,说:“那我恐怕早就烂熟于心了。”

    孟新堂曾听人家说,小别胜新婚。但此时觉得,别后的感情好像已经酝酿得比新婚还要热烈。他就着沈识檐的手吸了一口烟,烟味进入身体的一瞬,像是一下子回顾了那几乎横跨了四季的思念。

    广播已经换了一首歌曲,电台今天该是走了怀旧的主题,才会在这样的傍晚,放了这样的一首歌曲。沈识檐在听到前奏时就侧了头,愣了几秒,忽然看着那台收音机笑了出来,问孟新堂知不知道这首歌。

    孟新堂摇头:“很熟悉,但我不知道具体的歌名。”

    “《七里香》,是一种很香的花,白色的,很漂亮。”

    说完,沈识檐便有些出神地听着前奏,听着唱起。

    2004年,十九岁的沈识檐第一次听到这首歌,觉得它写得很好。通篇不过爱恋与思念,却是爱到眼中一切都可爱,仿似只用那一个爱情,一颗跳动雀跃的心,便绘了一整个烂漫人间。而整首歌中,其实沈识檐最喜欢的,是那段间奏。

    他忽然拉着孟新堂的胳膊站起来,那支烟还没抽完,他夹着烟取下了眼镜,掀起衣服的下摆蹭了蹭。

    “我第一次听这首歌时,就觉得其中的一段间奏很惊艳,直到现在我都很喜欢。”沈识檐重新戴上眼镜,金色的镜框架在他微红的耳朵上,很动人。他推了推眼镜问:“你知道为什么吗?”

    孟新堂轻笑着摇头,静静地等待着沈识檐来揭晓。

    “因为我觉得那里很适合跳舞,和爱的人。”

    歌曲已经到了第二段副歌部分。

    “可是我没有艺术细胞,从来没跳过舞。”

    “没关系,”沈识檐朝他伸出一只手,做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你只需要借我一只手。”

    风铃声响起,沈识檐领着孟新堂走下台阶,走过铺满秋色的院子,停在晚霞映照的院中央。

    即使孟新堂曾偶然间听过这首歌,也不会对它的间奏有任何印象。所以当提琴声骤然扬起,沈识檐执着他的手转开时,他像是突然天旋地转,好像触目所及的一切光亮,都在那一刹涌到了沈识檐的身上。他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他旋起的毛衣角、上面翘起的一层绒毛,还有他的指缝中,那尚未燃尽的思念。

    你从风尘萧瑟中走来,我在秋意正深处等你。

    【后记】

    孟新堂回来后的第二天,沈识檐记起昨天忘了做剪报,打算补上。彼时孟新堂正在院子里帮他做新的花架,他站在窗口看了半天,才哼着调子,翻开了那第二本厚厚的剪报本。可翻到书签处,沈识檐却发现那一页已经不是空白,有了日期,有了……

    一支茎,两朵花,三行字。

    看得出画画的人并不擅工笔,线条断断续续,有描摹的痕迹。但沈识檐很轻易地就辨认出了那两朵挨在一起的长形五瓣花,是可以在七、八里外闻到花香的那个。

    “想买束花给你

    可路口的花店没开

    我又实在想念”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