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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19节

      放下碗道:“直儿随我来。”

    重直听到这个称呼,眉头直抽抽。

    却也是呼啦两下把自己的面吃完,起身,随老爷子走了。

    老爷子虽然有时候很不靠谱,但是毕竟年纪摆在那,见识还是有的。

    到了冥河县,想象中的民不聊生,卖儿卖女,易子而食,土匪横行……居然全都~没~有~

    一片欣欣向荣,一片繁华热闹。

    要不是城墙脚堆满的枯骨,那些骨头还看着挺新鲜的,他们简直以为之前说荆军入侵的事情是开玩笑的。

    来了有一阵了,重知府也没有大动干戈,一切都还按照老样子执行。

    每天带着老父到处游玩,一副热爱山水的名士模样。

    实际上却是暗中打探消息。

    重家两父子,虽然没有出外做过官,但也不算是蠢材。

    经过他们收集资料,居然发现,导致这一切改变的都有一个影子,白骨村。

    “这个村子不一般,恐背后有人,恐怕有异心,今日你我父子,就探探这龙潭虎穴。”老族长一脸坚毅的道。

    重知府一脸牙疼。

    “爹,你明知道对方不对劲,我们就这样去合适吗?不需要调兵遣将,准备……”

    话还没有说完,一只鞋就朝他头上丢了过来,他跳起来把鞋接住了,恭恭敬敬的还给他爹。

    “跟你说,在外头不要喊我爹,喊我花兄就成。还有我们哪有什么兵将,这周围全都是那什么白骨村的人,连那典吏也都是如此,就靠我们那些软脚虾家仆,出了事,我们还得救他们,姓陈的不是交代你送申学入学通知书吗,你正好送去。”

    重知府听到老爹这么说,也很无奈,还好有个送信的借口。

    他这个家主没有倒下,那些个身强体壮的家仆,倒是纷纷倒下,据说这边地势高,身体越健康的人,越不适应这里,一个个头重脚轻的,面红耳赤,都像是不行的样子。

    他和老父身体向来一般,没有想到在这里,反而没有大碍。

    “爹……”

    “不要喊我爹,喊我花兄,我们现在是微服私访。”老族长眉头翘道。

    “花兄。”

    “哎。”

    “你鞋子穿反了。”

    “我打死你这小兔崽子,你敢嘲笑你爹!!”

    又一只鞋子飞了出来……

    重知府心累的,就这样带着热闹的老爹,一路搭车到了白骨村。

    他们还自以为隐秘,因为去白骨村的人很多,很热闹。

    他们以为自己两人夹在人群中,不会被看出来。

    实际上,这所有人都是白骨村的人,岂能看不出来外乡人的模样。

    先路过了白骨集市,繁华的让他们父子震惊,虽然上次来已经震惊了一次。

    大兴土木,人来客往,井井有条,一点都不像蛮荒小镇,还以为误入了都城的大集市了。

    路边别的不说,专门收集起来,骡马牛驼的粪便就是满满一车,据说每天这样的粪便就要装走几车。

    越看越心惊。

    重直父子按捺着激动,到了山顶。

    首先入眼的是那座花花绿绿红红白白的骨山。

    上面的绸缎多的都摞起来了,可是大风吹开的间隙中还是能看到那累累的枯骨。

    让重直父子心中一敛。

    接着忽然听到震天的喊声。

    “嘿……嚯……哈……”

    十分整齐,像是有千军在呼喊一般。

    把重直吓一跳,差点以为荆军又来了,拉着老父就要跑。

    无奈老父死沉死沉的,根本拉不动。

    回头一看,自己老爹拉着个豁嘴老汉在闲聊。

    “老汉,这是啥声音?”

    “这是山里的团练,每人都要参加的,上次荆军来了,我们白骨村男女老少都出战了,这场仗没完,我们时时刻刻都要练习,万一荆军再来,我们还要打回去,就是老汉我,也要出战的。”

    “那你怎么不去练习?”重直好奇问道。

    “我啊,我今天执勤,查看来往的不安好心的人,话说你们两干啥的,上山就鬼鬼祟祟,东看西看的?”

    重直没有想到自己堂堂知府居然被这样拦下来问话。

    可是看看身后那座人骨头垒的山,还是好脾气的道:“我们是来送信的,这山里可有鹿姓的人家,有人托我给他们送封信。”

    豁嘴老头问道:“信呢?”

    “受人之托,需要当面交付才可。”重直坚定的道。

    “我看看,要不然怎么知道你们是不是骗子。”

    豁嘴老头一边说,一边招呼旁边一个小孩过来。

    那小孩鼻涕老长,走到跟前,要见人了,连忙一缩,那长长的鼻涕,又被缩回去了。

    看的重直和重花脸都一抽抽。

    “阿大,你喊我干啥?”

    “你看看这信封上写啥?”

    小孩探过脑袋一看,“上面写着鹿神佑亲启。”

    小孩说完,被老汉一脚就踹走了:“好了,好了。”

    重直和重花愣住了,没有想到这个鼻涕老长的小屁孩居然识字。

    要知道,虽然申国重文轻武,可是真正能识字的人,也是不多的。

    读书,从来都是一件神圣的事情。

    “老汉,这孩童居然识字,这可是人才啊!你为何如此对识字的孩童?”重直作为父母官,惜才的心理上来了,虽然那顽童甚是邋遢,可是这样乡下的邋遢小孩都能识字,这说明什么?

    “什么人才,我们山上所有小孩都识字。不识字要挨打哩,行了,我带你们去见人。”豁嘴老汉说道。

    同时又踹了那顽童一脚:“狗子,看好了,别让坏人混进山。”

    重知府欲言又止,那可是读书的苗子啊,就取名叫狗子,太随便了吧!!!

    第124章 他乡遇老祖

    自以为隐秘的重直父子,犹如黑夜中的两个大灯泡一般,闪闪发光。

    当然,他们自己还不知道。

    还一副装模作样的样子。

    蛮荒草原被荆军屠杀了一遍,能活下来的人要么是被白骨村的人救回来的,要么就是主动来投靠了白骨村。

    这也是为何蛮荒草原能发展这么迅速的原因。

    整个发展,都是由白骨村统一调度安排的。

    都是一群劫后余生的人。

    大家都摒弃前嫌,尽最大的努力,活着。

    荆军大举进攻的时候,朝廷没有派来一兵一卒,早就让这些原本对朝廷印象就淡薄的人,更加淡薄了。

    蛮荒草原名义上是属于申国的,但是地貌险峻,产出稀少,又在国与国交界处,申国并不太重视。

    如今他们朝廷指望不上,只能靠自己。

    所以人人都很卖力。

    重知府和老父两人跟着豁嘴老汉一路走,越走越惊心。

    先是看到了一条巨大的峡谷。

    那小道十分细小,估计从上头丢下一个大石头,就能把他们父子给砸绵了。

    重直觉得很是危险,不应该就这样走过去。

    可是父亲却和那豁嘴老汉聊的开怀,压根没有注意那峡谷一般。

    “老汉,你们村真的有好多孩童都识字?不可能吧,据我所知,农家事多,孩童也要做很多事,哪有时间读书,而且先生也不好请,识字的先生愿意来你们这偏远的山村教学吗?”重花对刚刚那识字的流鼻涕小童印象深刻,忍不住问道。

    申国重文,也因为重文,导致了学习成本非常高,请一个识字先生,那束脩是寻常百姓绝对交不起的。

    就像那胡家旁支,在京城也不算是太穷的人了,可是居然也因为请不起先生,远赴蛮荒行商。

    豁嘴老汉似没有什么心机一般,大大咧咧随口就道:“我们山上的孩童也是要做事的,一天就学半天,至于先生么,山上多的是,我们山上的娘子,个个都是识字的,厉害的很,当然最厉害的还是我们郭先生,料事如神,简直了。”

    白骨山上的人的确是没有太大的心机的,因为原本都是盗匪出身,还是觉得如果对方是坏人,一棍子敲晕就行。

    后头跟着心惊胆颤过了峡谷的重直,这会子忍不住反驳道:“料事如神?那是神棍吧。”

    说起料事如神,还有谁能比得上他们重家。

    他们重家老祖,前国师重芳若是还在,他们重家何至于此。

    豁嘴老汉听到他的话,也不气恼,只是继续走,走到了一个山崖跟前,停了下来,道:“前面是藤桥,风大,摇晃,客人小心喽。”

    重直看的两腿都在打晃。

    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