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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30节

      诸葛无庸也是如此。

    其余的人不是第一次饮用茶水,不至于当场出糗。

    目送二人离开,黑夜望了清月一眼,见她依然沉浸在见到宋雨涵的喜悦当中。不愿煞风景,到口的话又咽了下去。

    出门游历的事情,来日再提吧。

    ……

    “古木阴中系短篷,杖藜扶我过桥东。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黑夜脱了棉衣,在朝阳下散步。从百草谷出来,四处都是忙碌的景象。春天的气息真好,草木经历着枯荣转化,麾下的民众也显得生机勃发。

    一天之计在与晨,一年之计在与春。

    毫无疑问,死亡谷的春天是异常忙碌的。

    精壮的劳力,都被派去劳作。居家的老人,在谷内做些轻巧的农活。打些桌椅,编织些箩筐匾盘。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朗朗的读书声传来,那是宋一凡在教导死亡谷的孩子。幼童启蒙,让他们朗诵战争的诗篇。管中窥豹,这宋一凡看似文雅,其实内心未必如此。

    赵一彪的儿子王韬,发出的声音最为响亮。此子自幼习武,又得王秀慧悉心教导,文韬武略已有所长。眼下教学内容,对他来说,过于简单。但这诗他却颇为喜欢,朗诵得比别人都起劲。

    在他的身上,早就烙下了属于黑夜的印记。假以时日,这些孩子成长后,将都变成王韬一样。服侍明主,逐鹿天下。

    妖湖北侧,一路向东。朗诗声逐渐远去,被叮叮当当的打铁声所取代。

    那是霍克的兵工厂,铸造钱币,打造兵器、铠甲。前些时日,则侧重于铸造农具。

    铁牛背负着巨石,从黑夜身边路过。他放缓了速度,向黑夜行礼。黑夜略一点头,示意他继续努力。

    兵工厂已经被高墙围住,门口设有岗哨。

    见到黑夜前来,守门的兵士立刻调整了姿态,立正行礼。

    霍克这货,圈下的地盘还真不小,足足有小半个明日城那么大。由清月动手刻画晶力阵法的熔炉高耸,晶能与人力混合催动的风机正在运作。

    五六十个壮汉正在忙碌,有烧火的、鼓风的、有运材料的,也有打下手的。已有十来个学徒,站在一排铁砧前,动手打造农具与兵器。

    从人群中,黑夜一眼便发现了熟人:“门栓!”

    “唉!主公。”门栓也认出黑夜来了,他连忙把手里的活计交给其它人,快步跑了过来。

    “有没有想家?”黑夜微笑道。

    “木有,要是俺回去,肯定被俺爹撵出来。这里挺好,吃得好,睡的香,霍克大爷还给我安排了重要差事,让俺领十个人哩。”门栓有些小兴奋地回答道。

    他的父亲为清月所救,把他遣来跟随清月。后来发现他对火系的亲和力较好,所以成为了霍克的御用烧火工。

    “嗯,好好干。”黑夜勉励道,随后又随口问起:“霍克去了哪里?”

    “霍克大爷在洞里头呢,他发现了一道暗河,水质奇特,准备进一步挖掘,弄些水上来淬火。”门栓老老实实应答。

    黑夜朝他挥了挥手,脚下朝洞口走了过去:“你先去忙,我进去看看。”

    霍克是个懒人,他的兵工厂并未建造房屋,所有工人的吃喝住都在山洞内解决。一进洞内,便是一股浓重的汗骚味。好好的山洞,竟被他糟蹋成这个样子。

    捏着鼻子,朝里头前进,约莫深入六、七十米后,便看到了光着膀子的霍克。他带着五、六个壮汉,正在朝下方挖掘。

    “霍克,有没挖到大块的金子啊。”黑夜出言调侃。

    霍克听到熟悉的声音,连忙回过头来,看到是黑夜,顿时露出笑意:“小师弟啊,你来得刚好。俺这回可是挖到宝贝了,瞧见没,最上等的淬火液。”

    黑夜听他这么一说,好奇心也被吊了起来。莫非这打铁淬火的液体,也有什么讲究。

    第一百九十九章 惆怅又一年

    霍克叫几人停止了劳作,拿过一只系着长绳的木桶,放了下去。拎着绳子,上下起落,感觉到分量沉了,便拉了上来。

    拎上来的液体,似乎是一种介于油和水之间的物质。颜色介于乳白和金黄之间,有些奇怪的气味。

    “这是金火油和水的混合体,”霍克一脸专业人士的表情,朝黑夜得瑟道,“冷钢大叔曾经告诉过我。在自然界中,这是可以直接使用的,最上等的淬火液,或者叫做淬火油。”

    这金色液体究竟是什么,黑夜心中也有了猜测。如果地下储量丰富,这可是一笔难以估算的财富。

    黑夜连说了三个好字,憨人有憨福,霍克这家伙,真的发现了宝贝。不过这些东西,短期内可能还用不上,也只有霍克提取少量,用于铜、铁制品淬火。

    这是除了晶能以外的,另一种能源,利用得好,甚至可以做出一些超越时代的好东西来。

    “这个信息保密,”黑夜郑重道,“一会儿我让风铃给你送一大块金子来,爽不爽?”

    霍克简直要乐疯了,这些天来,见到的金子不计其数,但都是用来铸造钱币,他都是过过手。文钟盯得紧,他只贪墨了少许。如果再送他一大块,那就可以打造一个黄金的枕头了。

    一想到可以枕着金子睡觉,霍克便傻笑着出神了。

    黑夜也开怀畅笑,阔步离开。

    离开兵工厂向南,便是明日城。城里的商铺大批开张,人气也上来了。不过近日大批农民都到山外去种田了,所以比不得往日热闹。

    范青萍乃王室之后,博览众长。因此规划很有一套,街面整洁,房屋式样统一,甚至还栽种了大量的观赏性植物。

    哪里还有半点山寨的模样,纯粹是一座雅致的小城池。

    范青萍不在,找人一问,这才知道,他带着人手去开挖水道了。生活污水排放,不直接汇入妖湖,而是排向谷外。另外妖湖也要改造,至少打通一条通向外面的水道,防止雨季洪水暴发,将四周淹没。

    当真好个家园,如果能保证安全,必然是一处“桃源”。

    寻了匹马,黑夜出了山谷。

    一路上都有十八寨遣来的劳力在开挖山石,夯平路基。这些个劳力,脸上都挂着笑容,不管风云寨的药丸是否落入他们的口袋,但山寨的当家肯定许诺了他们不少好处。

    十八里磨刀岭南面,圈了百公顷良田。剩下的五十公顷,以及牧草种植的土地,都在北面的丘陵地带里。

    四四方方一公顷,十人耕种,搭建临时泥屋一座,以供他们吃饭、休息。每一公顷田,还额外分得几头牲口,待到养肥之后,他们可以保留半数。这一举措,无疑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青苗带领族人,在良田中间,燃起篝火,祭拜天地。

    这是他们部族的风俗,黑夜乐见其成。

    黑夜的眼神迷离了,恍惚间,这满眼灰褐的原野,变成了翠绿一片,然后由绿转黄。沉甸甸的麦穗随风飘摇,大获丰收。

    “要是我有一双能看透未来的眼睛,那该多好。”黑夜一声长叹,目光又聚焦到青苗那边。青苗一身绿装,身后十多人高举火把,正在跳一种看不明白的舞蹈。

    捷天麾下的高武奴隶,复活后已经恢复神智。稍作训练后,便以农田为中心,在周围十五里内潜伏。以此取代兵士的驻守,以保证农田安全为首要任务。

    万一有国主撕毁协议,有这些人在暗地里监察、捣乱,至少也能延缓他们的脚步。况且疯虎的酒肆也逐渐铺开,这是明的信息渠道。申坤的暗中情报机构,也开始运作,逐渐渗透到周边的势力范围内。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及时反馈。

    如果没有兽人入侵,形势一片大好。

    为了鼓励农民深耕细作,黑夜同青苗商议好,每一公顷良田中,都埋下两枚金币。只要耕作仔细,毫无遗漏,一定可以发现。发现的金币,便归耕作者所有。至于每组10人是均分,还是归于个人,则由得他们自己去了。

    所以,兴致高涨的农民,大半都是奔着田头金币来的。能寻到金币,他们也就心满意足了。虽然不可能一夜暴富,但至少可以混得温饱。

    黑夜没有去打扰他们,骑着马匹,绕着十八里磨刀岭转了一圈。一路上遇到不少熟人,都是一些山寨的当家。他们春天的耕作,也已经开始了。

    黑夜抬头,望向骄阳。心头的思绪,却是翻滚不断。

    不知不觉,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一年。

    他先是困在巨蛋中,被小雀山的三人发现后,运回迷途者的“诺亚”母舰。一段时间后,他破壳而出,随后便在雀山里生存。刀耕火种,打猎捕鱼,与世隔绝。外出到达十里滩后,这才获知,他们是有任务的。

    深入山岭,猎杀魔兽,收服灵兽,遭遇地震。九死一生后,才返回居所,却又开始了新的征程。

    从十里滩开始,向北步行千里。干翻黑店的老板,收服了赵一彪,获得了第一批属下。停留鬼湖,攻打小山寨,击退萧云山来袭,还洗劫了他的一些庄园,获得了第二批人手。

    继续北上,过林零郡,到大周宗庙,袭杀守卫,获得巨宝。

    雪地里强行军,脱离郑国领地,再度跋涉千里,终于到十八里磨刀岭落脚扎根。

    探访神仙山,袭杀兽人,打退五家国主的进攻,换取了短暂的和平。其中的经历,几乎都在刀刃上游走,稍有不慎,便是万劫不复。

    羞涩的少男少女,终于成长。

    黑夜获得了最为神秘的空间操控能力,清月可称为木系晶力大师,捷天光暗能力交替,称为最优秀的斥候或刺客。霍克的土系晶能,为他带来一身蛮力。对于锻造的嗜好,又有了成为锻造大师的能力。

    入伙的小昕,掌控水系。火菱,掌控火系。文钟,超级智囊。高宁武,驭兽行家。青洛,武力卓越。

    麾下的头领,也各有所长,并遣派到位。

    乱世风云起,便到逐鹿天下时。

    “可我究竟是谁?为何我总觉得,生活在另一个人的影子当中呢?这个世界如此真实,却有可能是虚幻的。未来又会通向何方?”无数的念头涌起,黑夜心中五味杂陈。

    茫然地兜了一整天,回归山寨的时候,已是迟暮。一声春雷乍响,天色转为阴沉,牛毛般的细雨扬起。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常言说,春雨贵如油,期待今年能有个好收成。

    黑夜坐在自己的小竹楼廊下,茫然地望着外面的细雨出神。百草谷里火光点点,火菱和几个丫头还在忙碌。

    清月带着沉重的任务出去周游列国了,也许三个月,也许半年,也可能是一年。

    萧如萱也走了,余下的事情便杂乱了许多。要不是因为他带来的丫鬟中出了叛徒,黑夜也不会将她遣送回去。她现在约莫已经出了楚侯联盟地界了吧,不知道这一去她是否还会归来。

    黑夜心中有些悔意,但旋即又硬下心肠。

    他是一个势力的首领,不能凭借个人的喜好办事。处事不公,失去偏颇,最终失掉的可能就是人心。萧如萱是不错,但他御下不严,她也需要作出一些反省。

    轻巧的脚步声传来,打断了他的思绪。

    仅从脚步声,黑夜就听出了许多信息。脚尖落地,一步一跳,心情不错,这应该是风铃。风铃是威武侯的夫人赠与他的,与她一起的还有另外九名丫头。她同茉莉伺候黑夜,其余的小丫头暂时都跟着清月。不过清月走的时候,只带了两名丫鬟。

    “公子,”风铃的声音,羞答答地响起。

    这丫头但凡和黑夜独处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红脸。

    “什么事情这么高兴?”黑夜把心情转了回来,不管怎么说,眼前的最重要。不仅仅是清月他们,还有这个瘦弱、纤细的小丫头。

    “公子你看,”小丫头从廊下移步,向外走去。

    黑夜看着,看着,眼睛忽然直了。风铃竟然一步一升,在空中自由走动起来。她在细雨中信步,如同蝴蝶,翩翩起舞。

    这是什么技能?太神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