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说实话,我丝毫看不出甄巧有不舒服的地方,但我只能僵笑着起身告辞。甄巧在我走到门口时说了一句,下次不管什么时候来,直接到楼上来找我就行了,这整栋楼都是我的产业。
听到她的话,我差点儿跌倒,这整栋楼竟然都是属于她的!
我迷迷糊糊回到家里,刚开始还震惊不已,后来一想也释然了,能用得起千工拔步床的岂能是普通人?世界上有钱的人多得是,说起房子,我觉得那修家那套四合院带给我的震撼更多。
新居的舒适度比起原来的房子差很多,但是住在这里心里比较踏实。半夜的时候我突然惊醒,下意识朝窗口看了看,还好并没发现偷窥的脸,我想搬家是对的,我应该安全了。
第二天正好是休息天,我本来计划回百草镇,可是总是惦记着甄巧没讲完的故事,所以决定先到纤云茶庄听完故事再说。
到了纤云茶庄,屋里站着几名客人,小甲正在柜台上忙碌。看到我来,他毫不惊讶,只是指了指休息室的门,让我上去找甄巧。
我冲他感激地点了点头,径直上楼。我来到昨天那个房间前敲了敲门,里面半天才传来一声:“进来吧。”
我进屋的时候甄巧正坐在圆桌前摆弄一个东西,我靠近一看,那是一只比手掌大不了多少的白毛狐狸玩具,做工很精细,狐狸身上的毛像是一根根黏上去似的,惟妙惟肖,憨态可掬。
“好可爱的玩具。”我欣喜地在狐狸头上摸了一把。
甄巧摇了摇头:“这可不是什么玩具,它是我们族里用来测吉凶的工具。”
我讶然地看着甄巧,她的样子不像在开玩笑。于是我突然来了兴趣:“我能测一下试试吗?”
甄巧犹豫了一下,然后让我坐下,并告诉我集中精神把右手放到狐狸头上,眼睛要盯着狐狸的眼睛,不能离开。
可能由于过度专注,我恍惚了一下,仿佛看到狐狸的眉眼快速地动了动。然后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狐狸的白毛突然迅速变红,一眨眼间我面前的白狐狸就变成了红狐狸!
我吓得差点儿栽倒在地:“甄姨,这是怎么回事?”
甄巧的面色变了变,然后朝我安抚地一笑:“没事,可能时间太久没用,出现故障了。”说着她随手把狐狸放进一个金属盒子里。
我心有余悸地瞅了一眼金属盒子,甄巧手里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东西?
我一回头,甄巧正用一种古怪的眼神打量着我。
“小洪,你为什么这么爱听纤云绣坊的故事?”
我干笑了一声:“那是因为甄姨讲得太好了,我像听评书似的,欲罢不能,只好老来打扰你了。”
“你能来,其实我很高兴。”甄巧微微一笑,如百花绽放。
接着甄巧又开始给我讲故事。
纤云绣坊虽然失去了弄巧,还接连遭逢意外,不过幸好老天又派来了一个和弄巧手艺差不多的玉绣。玉绣干活儿虽然远不如弄巧卖力,不过她的手艺是极好的,纤云绣坊的招牌刺绣失而复得,郑玉窃喜不已。
他的心里其实还打着另一个如意算盘,玉绣虽说是个寡妇,但是手艺好,长得也漂亮,他郑玉也到了该成家立业的年纪了,把玉绣娶到手,再想办法让她把罩头绣和引马针传给绣坊里的其他绣娘,纤云绣坊就能长久兴旺下去,财源滚滚。其实前一阵他起意要娶弄巧,只不过弄巧长得实在是太一般了,他一直在犹豫,现在没有任何让他犹豫的理由了!
就这样,郑玉正式向玉绣提亲,玉绣说要考虑三天。就在郑玉焦急地等待玉绣答复的时候,绣坊里又出了事。三十几个绣娘在屋里刺绣的时候,屋顶突然大面积坍塌,一半以上的绣娘当场死亡,没死的也只剩下半条命。
郑玉为此损失了一大笔钱,一时间如丧考妣,郁郁寡欢。可是更倒霉的事情还在后面等着他,他在谈生意的途中摔断了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大笔生意落到了万珍手里。
郑玉郁闷得要死,可这时玉绣却答应嫁给他,不过条件是他们要好好在一起相处一段时间,以增进了解。从那以后,玉绣就开始每天进出郑玉的宅邸,对他嘘寒问暖,照顾他的腿伤。红颜媚骨,软玉温香,郑玉虽说不好女色,但也是个正常男人,哪里把持得住?可偏偏他摔断了腿,有心无力,只能每天看着玉绣干咽唾沫。
就在郑玉的腿伤渐好的时候,纤云绣坊接到了一笔相当大的生意,对方一下子预付了一半的订金,要在绣坊里定做一千件绣品。郑玉相当重视这笔生意,他决定等这笔生意完成后,他就和玉绣正式成婚。
可就在一千件绣品马上要完成的时候,绣坊在夜里突然着起了大火,大火无情地舔舐着所有的一切,绣品、房屋都渐渐地在火中化为灰烬。
郑玉几乎疯了,可是他的厄运还远远没有结束。
绣坊着火不久后,郑玉建在不远处的宅邸也突然着火了,他疯狂地跑回了家,干嚎着向火场里扑过去,这时一个身穿白色衣裙、头戴蓝色簪子的女人慢慢从一边走过来,手里高举着一支火把。她的美在火焰的衬托下更加得张扬,可看在郑玉眼中却形同厉鬼。
这个女人是玉绣。
郑玉难以置信地看着玉绣,难道他家里的火是玉绣放的?那一刻,他的心思百转千回,终于肯定了一件事。
“你是独绣还是万珍派来的?你要毁掉纤云绣坊是吗?”郑玉嘶哑着嗓音问道。
没想到玉绣摇了摇头,嘴角扬起一抹笑:“全错!我既不是你的冤家对头派来的,也不是为了毁掉纤云绣坊而来。我来……只是为了毁掉你!”
“毁掉我?放屁,我以前根本不认识你!”郑玉嘶吼。
玉绣一声冷笑,突然从身后解下一个大包袱,打开包袱后,里面赫然露出一张雪白的皮毛。那皮毛像是有自己的生命一般,在火光的映衬下光彩流转、煜煜生辉!
郑玉看到这张皮毛之后,脸色突然变得比刚才难看十倍!恐惧和仇恨同时交织在他眼中,十分骇人!
玉绣千娇百媚地笑着:“你以为你的地下钱库就算着火也烧不掉是吗?没错,它的确很坚固,不过我在放火之前已经把它给打开了,现在里面的金银恐怕已经化成汁了……”
郑玉听到这话顿时双眼发直,然后直挺挺地仰倒在地上,一口血喷了出来:“为什么……”
玉绣拥起雪白的皮毛,在脸颊上轻轻摩擦了几下,神情悲恸:“八年前,你为了一己私欲,带着人杀了我全家,并且剥了他们的皮,呵呵,那些皮是不是很值钱?我花了七年的时间一点点把这些皮都找回来,没想到最后一张在你这里……”
“……这一张是我丈夫的皮,你每次看着它,摸着它就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吗?”
“什么……”
玉绣的樱桃小口一翘,轻轻吐出几个字:“他的鬼魂一直附在上面啊……你瞧,他对着你笑呢。”
郑玉无比惊恐地看着玉绣手上的皮毛,嘴巴大张着,却说不出话。
“郑玉,没想到为了收拾你,我花了那么大工夫。你既不好赌也不好色,你只爱钱。为了让你享受到最大的痛苦,我帮你把纤云绣庄搞得有声有色,财源滚滚。郑玉,从天堂跌到地狱的滋味是不是很痛快啊?”玉绣开始大笑。
“你帮我把绣庄……”郑玉喃喃自语。
“有一件事你恐怕永远也想不到,弄巧其实是我的亲妹妹,她那个无缘的丈夫也死在你的手里,可她花了一年的时间也没能接近你,只有我来了。这样也好,亲眼看到你毁灭,我才能安心!”
当一切答案揭晓,结果是那么的丑陋不堪。郑玉的面孔在火光下不断扭曲着,最后他两眼血红地朝玉绣扑过去,想要将玉绣推到大火里,两人同归于尽!
玉绣只是轻巧地往旁边一躲,郑玉就扑了空,而且他已经收不住脚,只能哀嚎着跌到火堆里。一眨眼的工夫,郑玉的衣服就熊熊燃烧起来,他在烈火中剧烈地挣扎着,不一会儿就化为一具焦尸!
玉绣面无表情地看着郑玉的尸体,突然抽出头上的簪子,喃喃自语,“飞星传恨,飞星代表灾祸,其实我和弄巧早就告诉你我们为复仇而来,只可惜你太蠢,始终不明白……”说完玉绣将飞星点翠簪抛到大火之中,转身离开火场,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见过她。
甄巧的故事讲完了,她惬意地靠在椅子上喝茶,我却为这个故事震撼不已,没想到是这样的结局……
“甄姨,这个故事是真的吗?”
“我也是道听途说来的,真真假假谁又说得清楚?”
那倒是,故事可以是编造的,也可能是从真人真事加工来的,这个故事讲的是民国初年的事,到现在已经将近一百年,谁能证明它的真假?更何况玉绣跟郑玉的对话里,似乎暗示了玉绣不是活人……
可是我实在不明白,如果这个故事就是“纤云弄巧,飞星传恨”所隐藏的真正内涵,那么奶奶传给我的口信,只是让我听这样一个故事吗?
我抱着脑袋冥思苦想,甄巧也不来打扰我,于是我俩一个喝茶一个苦思,室内一时沉静下来。
过了好半天我才想起自己今天还要回百草镇,于是急忙跟甄巧告辞。甄巧也没留我,只是随口问我要去哪儿,我说要回家,她起身在柜子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铁盒递给我。
甄巧一笑,解释道:“是新月伊春的茶叶,难得你说好喝,就送你一些。”
我对甄巧莫名感激,不是因为她送我茶叶,而是她对待我就像对待一个可亲的晚辈,让我倍感温暖。
一个多小时后,我回到百草镇。我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回来了,还真是挺想家。一路上我不断地跟镇里的人打招呼,小镇上的人就是淳朴,不管你离开多久,都没有人会忘记你。
每次回到百草镇的家,我心里都会泛起微微的酸楚,这里是我跟奶奶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有温暖,有欢笑,有幸福,也有痛苦……
我打开奶奶房间的门,看着那些依然如旧的摆设,眼泪禁不住簌簌地掉了下来,奶奶我好想你,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我坐在奶奶的床上,哭了一会儿,刚要起身离开的时候,脚下突然踩到一个东西。我一愣,低头一看,地上的东西竟然是给红木座钟上弦的钥匙。我记得它一直好好放在座钟的玻璃罩里面,为什么会出现在地上?
难道它自己长腿了?当然不可能,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有人偷偷进来过!
我的心开始狂跳不止,这个人会是谁?门锁并没有被撬开过的痕迹,况且我拜托邻居周大娘每天都来看一眼,如果有事就打电话给我。屋子里的东西基本都是我走时的样子,如果真的有小偷,他会翻完东西后,再小心地放回原位吗?
前思后想之下,我只想到一个可能,奶奶回来过。
奶奶回来过,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要团聚了?
我抱着奶奶的棉被又哭又笑,过了不知多久才慢慢冷静下来,这时我突然想到,奶奶为什么要回到这里来,难道仅仅是为了回来看看吗?为了证实心中所想,我把屋里屋外全都仔细检查了一边,却发现异常的只有我刚刚踩到的那把钥匙。
那把钥匙并不是随意放在地上的,它被很牢固地粘在地上。我思索片刻,然后相当仔细地把红木座钟检查了一边,可是并没有什么发现。我再次看向钥匙,奶奶为什么要把钥匙粘在地上呢?如果跟座钟无关……
我突然发现,粘在地面上的钥匙很像一个箭头,它的尖端指着一个方向,我按着箭头的方向看过去,那个角落只放着一个脏兮兮的塑胶皮球,是我小时候的玩具,因为没坏,所以奶奶一直舍不得丢。
我走过去把皮球拿在手里,皮球仍旧是那个塑胶皮球,没什么变化,只除了它没气,捏上去有些软趴趴的。我本来还以为奶奶会在里面藏些什么,可此时禁不住有点儿失望。我心不在焉地捧着皮球,眼睛四处看着,奶奶留下这把钥匙的目的是什么呢?难道说我猜错了?
就在我要丢开皮球的时候,突然发现皮球的表面有些异样。上面用蓝色圆珠笔写着几行歪歪扭扭的字,因为皮球是红色的,所以那些字并不显眼。只见上面写着:太阳光金灿灿,照得娃娃暖洋洋。小小树啊快快长,长大之后变模样。
这是首儿歌,在我的记忆中它并不陌生,我记得它是奶奶编的,因为朗朗上口,所以我小时候经常念,特别是给院子里的小树浇水的时候。可是这首儿歌为什么会出现在皮球上面呢?
我抱着皮球冥思苦想,突然间想到一个可能。于是我立刻跑到院子里,在院子的一角种着一棵海棠树,那是我爸妈去世前几年种下的,现在已经长成一棵大树,每年春天它都会开满花朵,风一吹花瓣四处飘散,非常美……
我摸着海棠树的树干,这里曾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如今却物是人非,真是令人伤感。我蹲下身,仔细检查着海棠树下的泥土,不一会儿果真看出了猫腻。在树下,有一块泥土的颜色比较深,像是被翻动过。
我抬起头四处瞅了瞅,确定周围没人才开始动手挖掘,不一会儿就从泥土里翻出一个很脏的金属盒子,我心中一喜,赶紧拿进屋里。经过清理,金属盒子终于恢复成原样,那只是一个很普通的饼干盒子,我使劲儿打开盒盖,从里面掉出一个东西,“咚”的一下砸到桌面上。
我拾起来一看,却是个形状奇特的东西,看不出是什么,细长的,手掌大小,有点儿像钥匙,不过一端却是锯齿状的,上面有条状的花纹,看材质竟像是某种石头雕成的。随着它掉落出来的还有一张字条,我展开一看,上面只简单写着一行字:东西千万好好保存,勿念安好。
字是奶奶写的,我高兴极了,奶奶安然无恙!
虽然高兴,可是我心里还是埋怨奶奶,既然写了一张字条留给我,为什么不多写几个字,起码让我对她现在的情况多了解一些。
我叹了口气,把那奇怪的东西拿在手里摆弄了一会儿,然后随手放进皮包里。
我挽起袖子开始打扫卫生,虽然现在屋子没人住,但是我不想让它脏着。兴许是奶奶的字条激励了我,我干劲十足,等我终于直起腰的时候,天已经微微地黑了,所以当晚我并没有回沿江市。
我简单吃完晚饭,早早地爬进被窝休息。虽然没有高床软枕,但是舒服得令人叹息。我满足地看着干净的房间,等奶奶回来了,我就用最近攒的钱给她那屋换几样新家具,或者陪着她到外地玩几天……
我越想越美,禁不住笑了。头挨在枕头上,触感是那么的熟悉。今晚我一定会做个好梦吧……
舒舒服服地睡了半宿,我被一声闷雷惊醒了,我迷迷糊糊地看向窗外,外面正在打雷闪电,一个接一个,震得人的耳膜都微微地发痛。
因为天热,所以我把窗户敞开了一条缝,不过有纱窗挡着蚊虫进不来。我起身下地关窗,手刚碰到窗户的时候,一个闪电照得人眼前一亮,一张雪白的面孔突然出现在纱窗外,死死地瞅着我!
我被吓得魂飞魄散,失声尖叫起来。慌乱间退后,却被椅子绊倒在地下,脑袋重重磕在床脚上,痛得我一阵发昏。
闪电过后,周围又是一片黑暗,那张脸也突兀地消失了。我揉着头上的包,手忙脚乱地打开灯,再向纱窗看过去的时候,那里什么都没有,好像刚才那一幕只是我的错觉。
不,不可能是错觉!
我从床底下掏出一根棒槌,打开纱窗向外探了探头,然后紧紧地把窗子锁住,抱着棒槌一直坐到天亮。
天亮后我才敢到院子里查看,因为下过大雨,所以院子里什么痕迹都找不到。我不死心,又把整个围墙都仔仔细细查看了一遍,后来终于在西面墙上发现半个泥鞋印。
看来真的有人进来过,这个人会是谁?我联想到在出租房半夜曾经见到的脸,这两者之间会不会有某种联系?
我头痛欲裂,真不知最近走了什么霉运。我平日里循规蹈矩,从不与人结怨,而且也不是有钱人,怎么会有人盯上我?我想到报警,可是怎么说呢?难道告诉人家,无缘无故的,半夜有人偷窥我,请你们成立一个专案小组调查或是派专人保护我。
这么说的后果,估计我会被直接轰出来。
我叹了口气,最近我常叹气,就算是花季少女估计也快愁成老太婆了。还是像那修说的,小心出入,才是自保的方法。
回到沿江市以后,我特地从网上订购了一种防狼药水,喷雾式的。据说这种药水喷到人的身体上除了会让人疼痛难忍外,还会臭闻十里,而且经久不退,实在是教训色狼坏蛋的好帮手。我天天把防狼药水贴身带着,心里头踏实了不少。
即使有了护身的东西,我也不敢太掉以轻心,老老实实地在新家里待了几天,除了上班基本上哪儿都不去,吃喝都在楼下的小超市内买,小超市里的东西比市场贵上许多,实在不符合我勤俭持家的经济原则,但是为了小命,再大的牺牲也要忍。
我从百草镇回来的第三天,那修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不用问,他肯定是从山子那知道我电话号码的。电话里他仍然和平时一样酷,只简短地问了我几句话,当我说到回百草镇老家,半夜有人偷窥我的时候,那修竟然莫名其妙地挂断了电话!
我皱着眉,久久才放下电话,那修这个人性格真古怪,他的举动总是让我摸不着头脑。
在新家里住这几天,我每天半夜都会起床偷偷掀开一角窗帘看向窗外。选房子的时候我特地选了较高的楼层,而且窗外都没有任何附着物,即使有人想要偷窥我,也是有心无力,当然前提条件是偷窥我的是人,而不是什么鬼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