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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36节

      “二夫人,你怎么来了。”

    “这院子是曹府的北院,我是这府里的二夫人,你总管既来的,怎地,我来不得?”安蓝童口气带几分挑衅的意味,苏木低下头:“苏木没这个意思,那二夫人赏好,苏木先告退了。”

    “丫鬟们说闹鬼的院子就是北院吧。”安蓝童突然说,苏木脸色一紧,否认道:“丫鬟们胆小多疑,这世间昭昭,何来的什么鬼?”

    安蓝童妩媚一笑:“人死了,怀着巨大的冤屈,就会变成鬼。他会回到他生前居住的地方,或者去往他的仇人家里,折磨他们,让他们生不如死。”

    苏木笑笑:“二夫人说笑了。”

    苏木贴着安蓝童的身边离开,安蓝童却突然抓住了他的手,苏木整个人僵住了。他手里安蓝童的小手冰凉的像是冬日深潭里的潭水。

    “我的手凉吗?”安蓝童问,她的目光始终笼罩在苏木脸上。

    “凉。”

    “我觉得我快变成鬼了。”安蓝童噗嗤笑了,苏木也跟着笑了笑。

    一人幽然的身影也走进了北院。她是曹府的大夫人,曹家真正的女主人,简沉。

    “蓝童,苏总管,你们是在赏花吗?”简沉望向两人脚边的紫色繁星花,安蓝童悄悄松开了苏木的手,苏木赶紧说:“夫人,苏木没有功夫赏花。老爷还找我有事,我先走了。”

    苏木急匆匆的走了,简沉走到安蓝童身侧,望着安蓝童年轻美丽的侧脸:“年轻是好啊,在年轻的时候看任何事、任何人都是美丽的,不像到了我这个年纪看到什么,就只剩下回忆了。”

    “姐姐说的是哪里的话。您可比年轻的女孩美貌多了,就连我也觉得姐姐高贵美丽的像是天上的仙子。”安蓝童微笑着,像是不韵世事的小姑娘。简沉看不透她,只能笑了:“蓝童就是会哄人开心啊。”

    “我哪里有哄姐姐,我哄姐姐又有什么用。”安蓝童大眼睛里带着一抹流动的水气:“我想得出,当姐姐是我这个年纪的时候,一定会比我快乐。”

    “会吗。那个时候我已经生下了曹磐,整日里就只是想着如何照顾曹磐,怎样治好他的痴病。”简沉淡淡的说,目光同安蓝童交汇,两人静默了好一会儿,安蓝童才转了视线:“姐姐,赏花累了,我回去了。”

    “嗯。”

    “对了,姐姐,你也莫要在这里呆太久。”安蓝童压低了声音,神秘的说:“这个院子里闹鬼。”

    “闹鬼?”简沉微惊。

    笼罩了这座美丽蓝色城池三天的阴雨有了退散的趋势,少许的温暖从乌色里透露出来,落在了天蓝城城墙根一个深深的小巷里,这小巷的最深处除了有肮脏的垃圾外,还有一间小的不能再小的酒坊,以及一个醉的不能再醉的酒鬼。

    黎斯来到了小巷里,找到了酒鬼。

    酒鬼睁开了醉眼朦胧的眼睛:“又醉了!我竟然看你这个陌生人也觉得眼熟。”

    “你觉得我眼熟,是因为咱们曾经见过。”黎斯要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

    黎斯将面推倒酒鬼眼前,酒鬼也不客气,狼吞虎咽吃光后,他长吁一口气道:“我想起来了,我在县衙的堂里见过你。你是官?”

    “官怎么了,我现在只想听你讲故事。”

    “呃,什么故事?”

    “关于十几年前,怨灵地的故事。”黎斯缓缓说,酒鬼眼睛眯起来:“讲故事最容易口渴了。”

    “老板,来两坛上好的沉香。”

    酒鬼笑了,眯眼给黎斯讲起了一个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

    天蓝城常家原来才是这里的首富,拥有城南大片的土地和宅子,常家老爷常云生也是远近百里出了名的菩萨心肠的大善人,后来不知怎地,常家生意出现了问题,迅速的没落。这个时候曹冠洲来到了天蓝城,买下了常家大部分铺子,常家最后只留下了城南的老宅子。

    但贪心的曹冠洲却听信相士的话,认定城南才是天蓝城所谓的聚宝盆,于是想尽了办法要买常家的老宅,而常云生死活是要守住常家的祖宅,一来二去,曹冠洲没有了耐心,将买地买宅子的事交给了手下恶霸杨杰。杨杰还有他那狠毒的婆娘先是到常家辱骂常云生,但常云生打定了主意不为所动。

    就这样,十六年前一场诡邪的大火突然就烧了起来,烧光了常家祖宅,也烧死了宅子里没有逃出来的常家四十余人。常家的人都烧死了,宅子和土地自然就成了曹冠洲的了。

    “嘿嘿!”酒鬼冷笑两声,瞅了瞅小巷的出口说:“当年我王虎还不是现在这般丑样,那时候我还有家有业,就住在离常家不远的地方。那晚看到常家大火后,我跟几个朋友赶来救火,却晚了,大火烧的太大了,根本不可能救下来。不过虽然没救下人,但我发现了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黎斯被眼前酒鬼的故事勾住了。酒鬼摇了摇快被他喝光的一坛子沉香道:“怪了,还没喝几口,一坛子酒就没了。不痛快啊。”

    “哈哈。”黎斯明白了自己对于酒鬼多说无用,于是对酒坊老板道:“老板,今天这位爷所有的酒钱都算我的,管够!”

    “好咧。”酒坊老板高兴答应着。

    酒鬼眯着眼睛晃着脑袋,再次低声道:“我去救火的时候,发现已经有人到了常家,而且有不少人,为首的就是杨杰。但那些人一看就没有动手救火的意思,更可怕的是,我在常家的一侧院墙边,发现了大堆被丢在角落的大石头,我再回去看,发现原来在常家的大门上有许多划痕,像是被坚硬的石头划出来的。官爷,明白了?”

    “你是说,有人用成堆的石头堵住了常家大门,不让里面的人逃出来。”黎斯道。酒鬼摇头:“你说什么,我不明白,哈哈,喝酒,喝酒了!”

    黎斯笑了笑:“今天我才发现,跟别人打交道远不如跟酒鬼打交道痛快,来,陪你喝一杯!”

    黎斯回到县衙,将发现告诉了天蓝城父母官的辽宽。辽宽先是有几分吃惊,而后还是尊重黎斯的意见,派刘光去曹府询问了苏木这几日的行踪,刘光去没多久就回来了,回报说:“大人,苏木十九日下午跟着曹冠洲去百里外的佛楼镇谈了一笔生意,到二十日晚酉时才回到天蓝城。这期间曹府的伙计可以替苏木作证,苏木没有回过天蓝城。”

    辽宽听完刘光探听的结果,点头道:“黑脸死于二十日辰时,而苏木这个时辰还在百里之外的佛楼镇,应该没有杀害他的可能。黎大人认为呢?”

    “是。”黎斯摇摇头道,嘴上这样说,心头微微还是有些失落。

    黑脸看来果然是杀人劫财后,溺水身亡。

    未时,天蓝城县衙停尸的黑屋子。

    县城的仵作瞅了一眼黑屋子外阴沉沉的天幕,方才放晴的天空又被密不透风的乌云占据,乌云压头,让人不免心中有些堵塞。仵作关好了黑屋子的门,黑屋子尽头,黑脸的停尸石床侧,靠着一个老人,老死头。

    老死头闭着眼睛,神情没有丝毫变化,若非他是站着的,恐怕大多数人都会认定他也是一具冷透了的尸体。老死头道:“你陪我在这里呆了很久了,其实你可以走了。”

    “没事,我是个仵作,平时除了陪死人外,也没有多少事可以做。”仵作年纪也不小了,四十上下的样子。

    “你的家人呢?”老死头少有的询问起外人的家事。

    “有过,但当年老家发了洪水……就只留下了我一个。”仵作神情黯淡下来,老死头不再问了。

    一盏茶的功夫,沉默的黑屋子里,仵作重新打破了寂静。

    “前辈,你这么久盯着黑脸的尸体看,是不是觉得我对他的判断有误?”仵作鼓足了勇气问。

    “不是,如果我是你,我也会说出你说过的话。”老死头抬起头,道:“你不错。”

    “谢谢。”仵作道:“那为何前辈总盯着他看?”

    “说不清楚,我觉得他好像有话对我讲。”老死头自嘲的抽动了下嘴巴。

    仵作瞅见老死头身侧的油灯快要灭了,说:“我帮前辈添点灯油。”老死头没说话,仵作绕开老死头贴着石床走向里面,不经意,仵作的手臂勾到了黑脸的脖子。黑脸的脑袋扭到了一边,仵作赶紧将头颅摆回原位。

    这时,沉默的老死头突然发话了。

    “慢!”老死头走到仵作身旁,用双手按住黑脸的脖子,转回到方才一侧。老死头盯着黑脸的耳朵,对仵作说:“取银针来。”

    仵作取来了银针,老死头用银针轻轻刺入黑脸的耳洞,一点点刺了进去,不多会银针停住了,碰到了东西。老死头目光闪过一丝异亮。

    银针从黑脸耳洞里提了出来,仵作睁大了眼睛瞧着,银针一头竟然插着一只黑色的指甲盖大小的虫子,虫生有对角,四对足,十分丑陋还带着一股难闻的气味。

    “竟然是……它!”

    第六章 尸体开口说话

    白珍珠在驿馆里闷了两天,终于趁着雨势变小的功夫拉着黎斯出来了,黎斯瞥了瞥白珍珠说:“丫头,虽然雨小了些,但大街上也没人、没摊子。出来逛什么?”

    “大街上是没摊子,但两侧有店铺啊。我听驿馆的衙役说这附近有两家特别好的胭脂阁和绸缎庄,金州的香花胭脂可是出了名的,我怎么也得瞧瞧。”

    于是,小丫头逛完了胭脂阁和绸缎庄,最后肚子饿了,黎斯陪着白珍珠去了包子铺喝茶吃包子。白珍珠大口吃包子,黎斯瞅着包子却觉得脑袋有点大。

    “黎大人。”包子铺外进来一个蓝衣捕快:“大人你果然在这里。”

    “你知道我在这里?谁找我?”

    “是辽大人,不,应该是跟你同来的那位老先生找您。他说如果你不在驿馆,就一定会去长街后的陈记包子铺,我已经在包子铺旁等了你半个时辰了。”

    黎斯跟白珍珠准备回县衙,一扭头,黎斯忽的看到包子铺对面的一家店铺,是一家刚开张的店铺。黎斯瞅着店铺名字,眼神亮了一亮,对白珍珠道:“丫头,你不是还没逛够吗。这样,你接着逛,然后帮我一个忙。”

    “嗯,什么忙?”

    天蓝城县衙,停尸黑屋子。

    辽宽觉得有些气闷,虽然黑屋子里常年燃着熏木驱赶黑屋子里的冷气还有尸气,但对于不经常进来黑屋子里的人多少总会不适应。

    “老死头,我来了。”黎斯急切的声音从黑屋子外传来,眨眼,黎斯就来到了黑屋子里。

    “老先生,黎大人已经到了,可以说说你找我们来的目的了吗?”辽宽问。

    “嗯。”老死头用他特有的低沉缓慢的语调道:“找辽大人来这里,是想告诉你,黑脸并非自己溺水而亡,而是被人杀害。”

    “啊?”辽宽诧异问:“怎么可能?”

    “黑脸如果是被人害死的,那苏木就还有嫌疑。”黎斯接着老死头的话说道,刘光道:“黎大人,就算黑脸是被人杀害的,也不会是苏木,他没有杀人的时间。”

    黎斯将目光转向老死头,老死头等几个人的话音安静下来,才再次用沙哑的声音道:“苏木杀人的可能,存在!”

    “怎么会?”辽宽和刘光都不解,老死头继续说:“苏木不可能成为凶手的铁证只有一个,就是杀人的时间。黑脸死于二十日辰时,而苏木在十九日下午离开了天蓝城,到了二十日晚酉时才回到天蓝城。所以他不可能有杀人的时间,对吗?”

    “是。”辽宽道。

    老死头微微沉一口气道:“如果黑脸并非死于二十日辰时,那么所有的推论就都将会被推翻。”

    “请老先生说明白。”辽宽知道老死头并未危言耸听之人,于是聚精会神听老死头接下来的话,老死头于是道:“我跟县衙仵作在黑屋子观望黑脸尸体时,发现了一个从未被发现的线索。一个活的线索!”

    老死头望了身后的仵作一眼,仵作会意的从一个黑箱子里取出了一个铁盘子,上面有一只蠕动的黑色怪虫,两角四对足,黑虫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臭味。

    “老先生,这是你的证据?一只虫子!”辽宽闻到了臭味,用手捏住了鼻子问。

    “这不是普通的虫子,这是尸虫。再准确的来讲,它是一种存生于水中的尸虫,名叫水盘虫。”老死头夹起来黑虫,黎斯等这才看清楚黑虫四足下有许多细小的毛足,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毛足像吸盘一样吸附在死尸表面,让虫体蚕食尸体,所以才有了水盘虫这个名字。老死头将虫子放回盘子里道:“这是一只幼虫,大水盘虫会将虫卵产在死尸体内不易被破坏的角落,比如脑内,比如耳骨中。这只幼虫就是从黑脸的耳骨里发现的,当我看见这只幼虫时就想到了黑脸的死存在了很大的问题。”

    “为什么?”刘光不解道:“不就是一只虫子吗?”

    “哼!”老死头冷哼一声道:“莫小看这虫子,人留下的证据都可以伪造,但这只虫子留下的证据就绝对不会欺骗你。”

    “水盘虫的虫卵孵化成幼虫的时间是固定的,是二十四个时辰,也就是两天。”老死头将最后的时间说的重些:“这只水盘虫幼虫是二十一日辰时孵化出来的,已经蚕食过一次尸体,那么大水盘虫产卵的时间就是二十四个时辰之前,也就是十九日辰时左右。那也就意味着,黑脸的死亡时间并非是二十日辰时,而是推前了一天,是十九日辰时左右。”

    “这个时间,苏木应还在天蓝城内吧?”老死头说完了水盘虫,望着众人。

    辽宽和刘光被老死头的一番关于尸虫的推论惊得目瞪口呆,刘光忙说:“是,苏木十九日早晨还在城内。”

    “那也不对啊。”辽宽又发现了问题,望着老死头道:“县衙的仵作曾经说,尸斑判断黑脸的死亡时间只有一天左右,这些尸斑又怎么解释?”

    “温度和湿度是影响尸斑产生、演变比较重要的两个因素,具体说,就是温度越冷尸斑出现的时间就越慢。现在是三月末,背靠大山的天蓝城十分寒冷,加上连续几天的大雨侵袭,温度是一降再降,这已经让尸斑的产生时间和演变速度变慢了许多,但这些还不至于产生太大的误差,让尸斑晚了整整十二个时辰。于是,黑脸在我迷惑不解的时候,告诉了我真相。”

    “黑脸?”刘光听老死头说的煞有其事,不自觉打了个冷战:“但他已经死了,他怎么会告诉你真相?”

    老死头嘴角挑了挑说:“黑脸不用说话,他就已经告诉了我真相。”

    “你们看。”老死头用尸检的银镊子夹住了黑脸的手指甲,轻轻一抽,手指甲就轻而易举的脱离了手指。老死头拨弄着手指甲,边缘角质已经变得疏软。辽宽不解的问:“老先生,手指甲怎么了?”

    “一般人死亡后五天到一周内,手指甲、脚趾甲开始边缘卷缩、硬度退化,而后才会慢慢脱离手指。而黑脸不过才死了两天,他的手指甲不可能软化脱落的这么快。”

    “怎么会这样?”

    “如果不是自然脱落、软化,就是有了外力促使它更加快速的软化。这种外力可以是很多种因素,我只说最有可能的一种,就是——水。”

    “水?”

    “不错,如果要达到死者指甲软化脱落的程度,死者至少需要在冷水中浸泡超过两天,或者更久。”老死头浑浊的目光渐渐露出了一抹光亮:“这也就是说,死者至少在水里泡了两天。天寒大雨再加上尸体在冰冷河水中浸泡了两天才导致了尸斑出现比正常时候晚了整整十二个时辰。”

    “原来如此,那他是怎么死的,在黑脸身上并没有发现别的致命伤啊。”刘光不解问,老死头道:“黑脸双脚处的瘀伤并不是磕碰留下的,瘀伤伤处齐平往下,应该是被脚下悬挂的重物坠压后留下的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