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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她穿着一件长袖的浅绿色连衣裙,颈上带着一串粉珍珠项链,手腕上有一只金手镯,金色的头发高高挽起,用一张镶满白珍珠的发箍网住。华美的衣饰衬得她美艳动人,颇有楚楚之姿。

    我上前两步,托起她的左手,行了一个吻手礼:“您好,马丁夫人,我祝您新婚愉快。没想到您居然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这真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黛西·马丁微笑着对我点了点头:“我也很荣幸,您回来前为什么没有写信通知我们呢?我和外子好提前为您接风洗尘。”

    “因为这是个惊喜。”我看了看安娜。

    安娜微笑着走到黛西夫人面前,向她行了个礼屈膝礼:“您这段日子还好吗?我一直都很挂念您。”

    “不,是我挂念您才对,我不该把您一个人留在家里,光顾着自己结婚了。”黛西夫人俯身拥抱了安娜,两人相视而笑。

    约翰租的是一幢新房子,装修非常典雅,边边角角都贴饰了上好的木料,屋顶上还有精雕的花纹。厨房和客厅里都装有铜制壁炉,在这种雨天,一刻不停的燃烧着木柴。沙发是藏青色的天鹅绒,地毯是厚重昂贵的波斯货,墙体四面还挂了许多壁画,像是约翰自己的作品。

    他们的房子里雇佣了两个女仆和一个男仆,都打扮的非常精神,勤快的为我们添茶倒水,一切都井然有序,看来黛西倒是个合格的女主人。

    当天中午我们一同用餐,度过了愉快的时光。下午,女士们去楼上说悄悄话了,我和约翰则来到了他的书房。

    “如果我问你为什么急着结婚,你会不会觉得被冒犯了?”我坐在约翰对面说。

    约翰点燃了一根雪茄,看着我说:“亲爱的亚当,你知道我永远都不会被你冒犯,你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之后他走到窗前,沉默的望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

    他看上去很消沉,完全不像有新婚的喜悦,反倒是满面惆怅。

    “你还记得我十五岁那年爱上的女孩吗?”他吸着烟问我,整个人被烟雾笼罩,有些看不太清楚。

    “当然,我记得。”我点点头说:“她死了不是吗?”

    “你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吗?”约翰的语气苍凉,带着一种深深的绝望。

    我皱起了眉头:“她的死因跟你有关吗?”

    “岂止有关,她是我父亲派人弄死的!”约翰握着拳头,重重敲在玻璃上。

    “我都快不认识父亲了,他简直是个魔鬼,怎么会做出这样可怕的行为,要不是黛西查到蛛丝马迹告诉我,我永远都会被蒙在鼓里。”

    雨滴打在玻璃上,小雨忽然转成大雨,声音噼里啪啦响个不停。

    “为什么要这么做?她能碍到我什么事?她怀了我的孩子!那是我的孩子!”伴随着一声惊雷,约翰大叫道。

    过后,他双手抓着头发蹲在地上,像个无助的孩子。

    “他应该是怕你那么小的年纪就有私生子,于名声有碍。”我叹息道:“马丁叔叔一直都想让你娶一位绅士的女儿。”

    我走过去蹲在他身边,搂住他的肩膀说:“既然你已经脱离了父亲,那么就好好跟黛西过日子,把过去的一切都抛在脑后。”

    约翰看向我,重重点了点头,然后靠在我胳膊上轻声哭了起来。

    傍晚之前,我和安娜从约翰家里告辞了。

    他们夫妇二人在门口为我们送行,安娜开心的跟二人挥手道别,不过却小小的叹了口气。

    “怎么了?”我笑着看她。

    安娜摇了摇头说:“他们……有些奢侈了,也许约翰先生比较有钱吧,可是……他只是个普通律师不是吗?比哥哥的年薪还少,我担心他们花费太大。”

    听安娜这么一说,我也担忧了起来。约翰花钱向来大手大脚,马丁叔叔从不亏待自己唯一的儿子,尽量使他像绅士子弟那样生活优越。可现在他已经跟马丁叔叔闹翻了,如果不学着节俭度日,恐怕凭他的工资根本支持不了奢侈的花销。

    然而当天我们回到家时,却遭遇了一个不速之客。

    “马丁先生!”我惊讶的看着面前这位一脸精明之像的中年男子。

    杰克·马丁先生笑呵呵的拥抱了我:“原谅我吧,我的孩子,我过来的太突然了,希望没有打扰到你们。”

    然后他又看向我身边的安娜,语气温柔的向她问好:“您好,我的小小姐,您又变漂亮了,已经是一位出众的淑女了。”

    “您好,马丁先生。”安娜拘谨的向他行了个屈膝礼。

    “去吩咐厨房,我今晚要宴请客人。”我对安娜说,把她支出了客厅。

    然后我看向马丁先生:“很抱歉,我昨天才到伦敦,也是刚刚听说了约翰结婚的消息。”

    当年如果不是马丁先生慷慨大方,一下子为我支付了四年的学费,我恐怕每天都会过的战战兢兢。600英镑不是个小数字,我的亲生父亲才只舍得每年给我花费4英镑。马丁先生可以说是我的大恩人,所以我一直都对他非常尊敬。何况约翰是来帮我照顾妹妹的时候跟我聘用的家庭教师勾搭上的,这里面似乎还有我的一丝责任。

    “喔。”马丁先生笑着摆了摆手说:“不关你的事,我儿子的事情我最清楚,他不过是又犯傻了,不久他就会明白过来的。”

    马丁先生是真正的穷苦人家出身,少年时代甚至根本不识字,长大后自学成才。曾经冒险出海经商,回国后又想方设法跟当政者牵桥搭线,然后开了一家大型纺织厂,有上百个工人每天为他工作。他最大的愿望,无非是摆脱下等人出身的帽子,让子孙们进入绅士阶层,从此再也不会受人鄙视。

    “可是约翰他们已经结婚了。”我说:“如果他得不到您的祝福,将来的日子恐怕很难过。”

    “我的孩子,你是约翰最好的朋友,我要问问你,你愿意看他娶一个下等女人,然后一辈子碌碌无为,永远受到上层社会歧视吗?”马丁先生忽然严肃的问我。

    作者有话要说:我想写一下当时商人阶级和权贵阶级的矛盾,约翰就是主角。

    第29章

    这个问题一下子问住了我,我甚至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

    我是个重生了一次人,重生后我费尽心机,就是为了一个绅士的名头。我当然希望我的朋友得到最好的,可首先他得幸福才行。

    “您知道,我今天去看望约翰了,他告诉我……一件事情,他似乎是因此纠结,所以才冲动结婚。”我犹豫着说。

    “呵呵,我了解,他只是为了向我示威,那个孩子善良又软弱,连惹我生气都只能用这样不痛不痒的方式。”马丁先生笑着转动手上的一枚戒指。

    “我信任你,所以不怕告诉你,是我派人做的没错。”他说:“我的本意只是要让她堕胎,可是她太年轻,没有挺过去,我很遗憾,但我并不后悔。我杰克·马丁能获得今天的地位和权势,双手从来都不是干净的!男人想要成功,就不能心慈手软,更不能犹豫软弱,否则永远都是个可怜的失败者!”

    他这番话说的极为无耻,难怪约翰会离家出走,对此我震惊不已,久久不能平静。我面前是个其貌不扬的小老头,他已经老了,脸上布满了沟壑,可一双眼睛却异常明亮,亮的像雪地里的野兽,永远充满野性和昂扬的斗志。这就是出生于底层社会的商人,他们野心勃勃,他们聪慧机智,他们有一颗绝不服输的高傲的心。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奋勇拼搏,抓住一切资源向上攀爬,像大海里的鲨鱼一样永不疲惫,也许可怕,也许残忍,可是你却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存在。

    “何况那个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通过挑拨我们父子间的关系来表现她的刚正不阿,她以为自己是谁,凭什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来评价我的为人处世。既然鄙夷我做事的方式,那么想必他们也不屑于我用各种手段赚来的钱,但愿他们能一直保持如此纯净高贵的内心。”老人说。

    “我这次来,其实有件事情要请求你。”马丁先生郑重的的面对我,双手交叉着撑在桌上:“如果你还感激我曾经帮过你的忙,我希望在任何时候,你都不要出手帮助我的儿子。”

    此时,天空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雨还没有停,壁炉里的火焰即将熄灭。

    我望着这位精明强势的老先生,心中一片惊骇,他想要干什么?

    “别担心,我不会做过分的事情。”也许是看到了我惊讶的表情,他主动告诉我:“我只是担心有人妨碍我的行动,你能明白吗?”

    我迟疑了许久,还是抬起头,坚定的对他说:“阁下是我的恩人,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会拒绝您的要求。可约翰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对我而言,他比您更重要,倘若我的朋友上门请求帮助,就算拼着跟您作对,我也不会放着他不管的。”

    说完,我直视着对方。

    马丁先生却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傻孩子,你想到哪儿去了?如果约翰真的上门求你帮忙,你怎么做都没有问题,我的意思是你不能主动向他提供帮助。我的儿子我还是了解的,也许他胆小怕事,可他看重自己的尊严,如果真的遇到了丢脸的事,他不会像个乞丐一样四处求人的,因为他是我的儿子!”

    当天晚上,马丁先生跟我们兄妹二人共进了晚餐,他还乐呵呵的喝了几杯红酒,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忧愁的事。

    他离开时送了安娜一个精致的人偶玩具,用某种浅粉色料子制作的玩具娃娃,有美丽的金发和蓝眼睛,身上还穿着一件精致的小裙子。安娜喜爱的不得了,一个劲的向对方道谢,他离开后,安娜还高兴的跟我评价道:“这位马丁先生真是招人喜欢,听说他当初资助过哥哥上学?我们应该多去他家走动,表达感激才是。”

    我心想的确如此,这位老奸巨猾的商人如果没有几分手段,也就没有今天的一切了。不过我跟他走动就行了,你还是免了,省的被他卖了还帮忙数钱呢。

    第二天,我带妹妹去霍尔男爵家做客。

    我离开的日子,听说他给了很多关照。毕竟家里只有一个17岁的小姑娘,要融入当地人的社交,还是需要贵人引见的。

    霍尔男爵是整个小镇上地位最高的绅士,他心怀仁慈,交游广阔,很有威望。他和夫人共同孕育了一子一女,我们去拜访时候,他们一家人都在。

    安娜向男爵一家行了个屈膝礼,动作很谨慎,结果却没站稳,差点就歪倒了。我急忙扶住她,发现小姑娘的脸红的像熟透的李子一样,她小心的向卡洛斯先生望了一眼,然后迅速垂下眼眸,退到了男爵女儿邦妮小姐的身边。

    男爵的大儿子卡洛斯今年二十六岁,还未婚。他身材修长,英俊十足,从剑桥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家里帮助父亲照看产业。同时他也游弋在各种舞会和社交生活中,是个活在万众瞩目下的男人。

    邦妮小姐很有贵族小姐的气派,一身精致豪华的淡粉色长裙,裙摆上镶满了层层花边,虽然只是日常服,却也带着长长的包裹手臂的白丝绸手套。身上的首饰倒是简单,只带了条银十字架挂坠项链,头上绑了一条粉色发带。她向我行礼后就迅速退下,之后再也没有正眼看过我。

    男爵夫人高高瘦瘦,站立的时候身体笔直,还高高仰着下巴,看上去像一把挺直的步枪。面容也十分严肃,似乎从来不苟言笑。我走上前向她问好的时候,她高傲的伸出一只手,我急忙接过来,谨慎的行了个吻手礼。

    卡洛斯先生衣着打扮完美无缺,脸刮得干干净净。他神态自若,英俊的脸上总是带着微笑,一举一动都潇洒优雅。难怪那么多的女人都迷恋他,不光有个好皮相,还有个好身家,对很多女性来说,他简直是梦寐以求的丈夫人选。

    作为一个经常出入宴会,在各种社交场合如鱼得水的男人,他表现的八面玲珑,对我和妹妹关怀备至,但又不显狎昵,距离感把握的非常好,即使对尚未踏入社交的安娜,也殷勤交谈,丝毫不让她感受到冷落。

    “安娜小姐有很久没来过了,难道身体不舒服吗?”他带着迷人的笑容问安娜。

    安娜小脸通红,用眼睛看看周围的人,然后迅速垂下,低声说:“我……最近有些不舒服,不过已经好了,多谢您挂念。”

    “那么还请您时常来走动,我的母亲和妹妹都很喜欢您的陪伴。”他轻轻点头说。

    “是……是的,先生。”安娜说。

    仆人们端上了一套昂贵的茶具,是镶有金边的瓷器。瓷器上印有青花图案,画有充满异国风情的人物画像。

    男爵夫人轻轻摇晃着扇子说:“在我这里还请随意,不必拘束。”

    “感谢您的招待,夫人。”我恭敬的说,对方拿了一套非常昂贵的茶具来招待我,算是给足了我体面。

    男爵先生轻啜了口红茶,笑着问我:“听说您在印度已经待满了两年。”

    “是的,大人。”我回答。

    “有没有兴趣在附近的教堂里担任掌教牧师?您现在应该有这个资历了吧?”

    我迟疑了一下,心中犹豫。

    “其实我想拜托你接任我们弗农镇上的牧师职务,现在这位牧师年龄太大,已经不能胜任他的工作了,他的儿女们也希望他能够在家容养。可是要找一位当地教民都信任的牧师恐怕不容易,我向大家推荐你,大家都很乐意你来接管。”男爵说。

    男爵的话语谦逊有礼,我简直说不出一个拒绝的字来,生怕会弗了他的一片好意,说是大家赞同,实际上如果没有他的推荐,恐怕没人知道我是谁。如果我拒绝了他,恐怕会被说成不识好歹,今后就别想在这个圈子里混了。

    “感谢大人的推荐,那么我恭敬不如从命了。”我知道不能推却,只得鞠躬应下。曾经的想法在现在看来过于幼稚,人只要活着,就必须遵从社会的规则,这份不可抗性,不以各人的意志为转移。

    “呵呵,你太客气。对了,最近有没有打算回家看看?我听说你哥哥威廉似乎不太好,他赌钱赌的很凶,你父亲把他赶出了家门。他几次上门跟你父亲争吵,后来还发生了争斗。听说你父亲把他告上了法庭,虽然后来不了了之,可是事情弄得很难看。”男爵说。

    男爵的话让我忧心忡忡,直到坐上马车,我都眉头紧锁。

    安娜注意到了我的神色,担忧的问我:“你在担心威廉哥哥?他的处境很糟糕吗?”

    我把安娜搂在怀里,心里想着前世发生的事情。

    哥哥死于一场街上的殴斗,他被父亲赶出家门,依然不改赌博、喝酒、嫖|娼的恶习,然后在某天晚上,被人打死在了伦敦的街头。第二天一早才被人发现,连犯人都没找到一个,可说是死的极为窝囊。

    我思索了很久,告诉安娜,我决定去找他。

    “如果他很不好,你就把他带回家吧。”安娜说。

    不必安娜吩咐,我也会这么做,威廉小的时候并不坏,母亲尚在时,他也是个温和守礼的孩子,有时候还会带我一起玩。他的改变,是在父亲娶了珍妮夫人进门,然后对我们兄妹三人不闻不问开始。

    我一直都没有管过他,一是我年纪小,教育年长的兄长似乎十分可笑;二是他性格高傲,压根不听任何人劝诫,过去还有西蒙管家,可自从西蒙离开后,他简直成了个暴君。

    听说威廉住在治安非常混乱的伦敦东区,那里在伦敦的边缘地带,只有穷人们聚集在此。

    自从英国兴起圈地运动后,很多农民失去了他们的土地,迫不得已离开家乡,来到大城市谋生,因为这里有新兴的工厂,可以给他们工作。虽然工厂主异常残酷,让他们从清晨工作到夜晚,可人们仍然不肯放弃这唯一能谋生的机会。

    前世我就在东区一家纺织厂里当记录员,说实话相对于干体力活的工人,记录员简直是天堂一般的工作。工人们拼死拼活,一年下来最多能赚到两英镑,而我却足足有四英镑呢,这都要多多感谢父亲肯每年花四英镑让我念书,而没有直接把我赶出家门去要饭。所以,我对东区其实是非常熟悉的。

    但是我的仆人休斯却并不这么认为,听说我要去东区,他严肃的规劝我说:“先生,那里的治安太乱了,您是位体面的绅士,应该远离才对,会有下贱的人凑上来乞讨的,说不准还有小偷。”

    “我保证只坐在马车上。”我对他说。

    他见我执意要去,只好无奈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