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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等到午初时,云间书院的学子们下了学,陆陆续续经过谷阳桥头,纷纷进到闲云亭里,坐下来喝酸梅汤,吃茶果。有那眼神好的,看见一排青竹竹筒整齐地码在两张条椅支着的案板上,忍不住问:“里头盛的是什么?”

    汤伯见有人问起,方才细细地介绍起来:“这是新做的一款小吃,名叫‘心太软’。”

    话音才落,亭子里的学子们便此起彼伏的笑开来,“汤叟这小吃的名字,起得倒很别致。”

    “如何‘心太软’呢?”有学子好奇地问。

    汤伯取过一个竹筒里,取下上头的盖子,展示给众人看,“乃是以糯米釀在红枣里,用冰糖水煨熟了,又用井水湃过的,公子可以尝尝看。因为做起来极麻烦,所以小老儿今日也只有十筒之数,一筒两百文。”

    一众学子们一听,这么新奇的小吃,只得十筒,更是想尝个新鲜。这个要一筒,那个要两筒,不过一转身的功夫,十筒心太软便都卖了出去。学子们拿汤伯附赠的细竹签叉着糯米釀红枣,吃将起来。

    “果然清甜软糯,入口即化。”

    “哎呀,王兄,你抢我的吃作甚?”

    “别这么小气,为兄下手太慢,没买着,给为兄吃两个算什么?”

    “确实不负‘心太软’之名啊!”

    汤伯看了微笑起来。

    果然小姐说得对。

    倘使他一开始便迫不及待地推销这心太软,人道是什么卖不动的点心吃食呢。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若是无人问津,宁可一筒也不卖,统统带回去,自家吃了,也不自降身价。

    等到有客人问起来,这才向客人介绍这新做的小吃,配一个别致的名字,且只得有限的数量,足教这些镇日苦读的文人学子们好奇心大起,进而一试的了。

    所谓“奇货可居”,大抵如此。

    等方稚桐上了谷阳桥,身边走过两个才从闲云亭中出来的学子,他耳中正好飘进两句“心太软……甚美味……明日也要来吃”云云。

    方稚桐心间一动,加快脚步,下了桥,来在闲云亭前。

    果然看见朝思暮想的身影,在茶摊里忙碌着。

    方稚桐站定了脚步,嘴唇边上不由自主地浮起一抹微笑。

    几日不见,她仿佛比印象中,又长高了些。她穿一件半新的蜜合色交领襦衣,襟口用浅浅的绿色丝线绣着一圈苜蓿,连绵如同一片清新的绿茵,使人看了都觉着舒爽。下着一条浅淡如水的绿色马面裙,裙脚绣着一圈浅褐色缠枝莲纹的底襕。往常梳的丱发,今日也改做大户人家丫鬟常梳的双平髻,露出清秀的眉眼五官来,显得一张本就小巧的脸庞更是只得巴掌般大。

    奉墨在一旁看见少爷露出这种痴痴的表情来,又望了一眼在茶摊里忙碌着的亦珍,只觉得少爷这是着了魔了。在家里简单用过午饭,他便禀过夫人,说是出门找霍公子查公子到谢公子家看书,其实不过是到桥下来看一眼卖酸梅汤的小娘子的借口罢了。

    奉墨在心里不断祈祷,他的嘴巴一定要管得死死的,万万不能叫府里任何人知道了,否则老爷夫人非得扒了他的皮不可。

    方稚桐进了闲云亭,在靠河的一侧坐下,示意奉墨去买酸梅汤来。

    奉墨点了两盏酸梅汤并一个四色茶果拼盘,过不多久,亦珍端着托盘,将酸梅汤与茶果送进凉亭中。

    方稚桐觑了她两眼,见她面上白嫩一片,并不见红肿痕迹,只是仍不放心,淡淡问:“脸上可还疼么?”

    亦珍正将托盘上的碗盏果盘往亭中的茶几上放,听他这样倏忽一问,蓦地抬起头来,眼里有恍然大悟的颜色流转。

    “多谢关心,已无大碍。”说完执了空托盘打算往亭外走。

    方稚桐见亦珍要走,有心想多说几句,一时寻不着话题,脱口问:“适才听人说叫‘心太软’的吃食,也来一份罢。”

    亦珍微笑,“今日的已经都卖完了,客官若是想吃,明日单给您留一筒。”

    “那在下先谢谢姑娘了。”方稚桐眼睛一亮。

    亦珍却已经出了亭子。

    方稚桐一盏酸梅汤喝完,这才慢条斯理带着奉墨往谢府去。

    到了谢府,下人引了主仆二人进了谢停云的书房,霍昭已然先方稚桐一步到了,查公子还没来。

    奉墨被领到隔壁次间里,与霍昭的书僮在一处。

    “方贤弟请坐,看茶。”书房中,谢停云不知是闷在家中久了,还是怎的,整个人散发出郁闷的气息。

    “谢兄这是这么了?”方稚桐看向霍昭。

    霍昭摇了摇手中的折扇,表示他也并不知情。

    谢停云幽幽叹了一口气,双手交叠放在书桌上,一头歪在手臂上,“祖母打算给我说一门亲事。”

    方稚桐与霍昭面面相觑。

    这不是好事么?

    谢停云轻喟。

    “我知道祖母的心思……”祖母想让他早日成亲,也好尽早为谢家留下一滴血脉。可他功不成名不就的,身子骨又不好,这时候成亲,岂不是害了人家?

    再说,若不是自己喜欢的,娶回家来,两两相对无言,又有什么趣味?

    霍昭已是定了亲的,吉日都已经选好了,只等今科秋试榜上有名,就将婚事办了,取个双喜临门的好彩头。在他看来,成亲乃是天经地义、水到渠成之事,如何会一副郁闷到极点的样子?

    霍昭理解不能。

    方稚桐却是能理会得谢停云的心理的。

    谢停云本就从小身子弱,性格文静内向,有什么事都藏在心里,不与人说起。又因谢老夫人宝贝他宝贝得紧,他素来少与人接触,要不是在东海翁处习字,结识了他们三个,大抵朋友也没有几个。

    他一定想多看看外头的世界,体会季节交替,人情冷暖。

    可是谢老夫人却桩桩件件都替他打算好,并不给他自主的权利。这亲事,恐怕也没有他置喙的余地。如此盲婚哑嫁,取个寡淡无趣的,或者霸道泼辣的,以谢停云的性格,两人相看两相厌,却要绑在一起生活下去,无疑是极痛苦的。

    “谢兄若实在不喜,小弟以为,还是要同谢老夫人明说了的好。毕竟谢老夫人极疼爱于你,终究还是要考虑你的心情的。与其将来怨怼,弗如现在就说开了。”

    谢停云抬起眼来,“这行么?”

    方稚桐一笑,“你不试一试,怎知不行?”

    霍昭却觉得有些不妥,“方贤弟莫要胡说。婚姻大事,乃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有我们说三道四的道理?”

    方稚桐也知道婚姻大事,自古以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是到底娶回家来是要过一辈子的,若娶了一个性子扭拧,脾气霸道的,往后白天黑夜常相见,心里不舒坦的,还不是自己么?

    倘使能娶个情投意合的回来那是最后,再不济,也得知道对方是否品性娴雅端良。

    谢停云却直起身来,“方贤弟说得有理。”

    “什么有理无理的?”查公子恰在此时一敲书房的门,走了进来,一边抬手抹汗,一边问。

    霍昭便将刚才的事大致说了一遍。

    查公子听罢,用折扇一敲手心,“我当什么事!这有何难?!”

    书房内其余三人俱将目光投向一副胸有成竹模样的查公子。

    查公子很是得意,“谢贤弟晚上恭恭敬敬到老夫人屋里吃饭,吃过饭,趁老夫人心情正好,只消说未有功名,不思儿女之事。但也知道祖母年事已高,所以愿寻一个温婉贤良的纳为妾室,在祖母跟前伺候。老夫人若是准许了,你自可以将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子,一一分说。”

    “这……”霍昭沉吟,“也不是行不通。既全了谢老夫人的念想,又留下可以周旋的余地。”

    方稚桐却微微蹙眉。未娶妻先纳妾,这叫今后进门的正室如何自处?

    谢停云却是眼睛一亮。

    他脑海里浮现出谷阳桥下茶摊里那个素净干净心思玲珑的女子来。家里的丫鬟谨慎小心,同他说话都是轻声细气的,生怕声音大了,惊扰着他。他屋里也有贴身伺候的丫鬟,只是总没人与他亲近。原是祖母管得紧,又再三敲打丫鬟们,若是谁存了歪心做下那下作事教她知道了,必定打杀了,绝不姑息。所以丫鬟们都敬着他,远着他。

    反倒是那茶摊上的小娘子,轻颦浅笑,心思玲珑,人生得也清秀可爱……

    方稚桐见他脸上若有所思,心知他是有了主意,遂将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殊不知恰恰是今日书房里的一番谈话,日后引起了不小的波折。

    作者有话要说:作为古代未婚男女,能让他们接触互动的机会真的不多啊~

    ☆、31

    第三十章一次相助(3)

    亦珍眼看天气一天热过一天,茶摊的生意因有了心太软和做成两爿翅膀状的千层蝴蝶酥,总算不错,家里存散碎银子的匣子已经装了满满一匣。母亲曹氏的身体也稳定下来,不必再用汤药,两母女还能饭后在自家院子里闲适地散步片刻。

    前两日隔壁的杨夫人带着宝哥儿回周浦镇娘家去了,临走之前,只说这家中镇日鸡飞狗跳,不利宝哥温书迎试。杨老爷这回正是鬼迷心窍,如何也不能从一次得两个儿子的牛角中钻出来,又想杨夫人在家里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万一惊得那丫鬟动了胎气便不妙了,遂拦也不拦,任由杨夫人带着儿子和贴身的丫鬟婆子,雇了辆马车,呼啦啦走了。

    只是杨夫人带着宝哥儿回娘家了,杨府上仍是不太平,两个姨娘都想着能趁太太不在家,将中馈大权揽在自己的手里。虽然肚皮不争气,没能生出儿子来,但若是能将中馈把持在手中,将来女儿出嫁,总能多替女儿置办些嫁妆不是?万一将来老爷去了,也不至于没有钱财傍身。

    一时间各种手段都使了出来,因夫人不在府上,无人管束下人,很快内宅这些事便传得街知巷闻。

    偏那大着肚子的扫地丫鬟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若让两个生了女儿的姨娘把持了庶务,待她肚子里这两个生下来长大成人,还能剩下什么?便放低了姿态,一边捉了杨老爷的手去摸她那隆得高高的肚子,一边劝说杨老爷:夫人虽然为人严厉,可是最公正不过,管束下人一向有方,该给她吃穿的,从来没短过。若是为了我肚子里的两个孩儿,弄得家宅不睦,倒是婢子的不是了。过两天等夫人气消了,老爷还是把夫人接回来罢。就当是看在这两个孩儿的面上。

    杨老爷一听,大是感慨:还是你好啊。

    那两个妾趁夫人不在,争来斗去,眼皮子浅得很,倒显得夫人持家有道了。

    亦珍有一句没一句地将杨家这些烂眼子事听了个大概,深深觉得,老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真心是千古颠扑不破的真理。

    单单她所知所见,英姐儿的亲爹,隔壁的杨老爷,招娣的爹,没一个是好的。她对自己早逝的父亲并无多少记忆,母亲也极少提起,可是亦珍这时颇不孝地想,如果父亲尚在人世,也是这样一个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的薄幸之辈,成日叫母亲伤心难过的话,那真不如像现在这样,两母女相依为命的好。

    不过这念头过于惊世骇俗,亦珍老老实实地将之烂在肚子里,只摇了母亲的手臂,央母亲答应她十五那天得西林禅寺去上香还愿。

    曹氏沉吟良久,做摇头状,亦珍以为母亲不许,整个人都偎在母亲身上,“娘亲,您就答应我这一回罢!女儿也不是出去玩的,还想顺便去收些青梅回来,好熏制乌梅。”

    曹氏假做被女儿央得烦了,“好好好。”

    亦珍一喜。

    “到时候叫汤伯雇了车,带着招娣一道去,路上不可耽搁。”曹氏伸手拂开女儿额前的碎发,露出饱满的额头来,“娘听说西林禅寺的素斋是极好的……”

    “娘亲等女儿从西林禅寺带素斋回来孝敬您。”亦珍闻弦歌而知雅意,当即抱着母亲的手臂,笑眯眯地保证。

    曹氏一拧女儿的鼻尖,“看把你得意的。”

    等到了六月十五这天,汤伯一早去车马行雇了一辆马车回来。

    曹氏在垂花门内目送女儿带着一脸欢喜的招娣,出正门上了等在门前的马车,放下车帘,车夫一扬马鞭,嘴里轻喝一声:驾!

    那褐毛的老马便不紧不慢地拉着车,往前行去。

    亦珍先去了县外的农户家中,付了五百钱的定银,约好两日后来收青梅。招娣跟在亦珍身后,小姐带她出门的新鲜劲头散去,她吸了吸鼻子,闻见久违了的泥土气息,倏忽就想家了。不知道娘在家好不好?爹纳了妾没有?那妾在家里,会不会和阿娘一道给娘气受?

    亦珍在去西林禅寺的路上,见招娣有些闷闷不乐的样子,问:“招娣,怎么了?”

    招娣只垂着头,盯着自己的鞋尖,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