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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姐姐我的运气一向很好。}余当当继续得瑟。

    隋旭初回{看来,游泳池今天放的是热水,有人沸腾了。}

    余当当气乐了,想骂他来着,忽地想起在游泳池里他推着她往上的情境,心里有一点点感动。却又恼人的忆起,那晚在榆树林里“他”掐着她的脖子。一种莫名的恐慌袭上心头,这是一种很不好很不确定的感觉,他现在对她很好,若是有一天他又像原先那样对她不好了怎么办?

    大凡女人都有很重的疑心病,余当当也不例外,她试探着给他发去了这样的一条信息。

    {你真的不记得了吗?余叮叮可是你的小情人。}

    隋旭初愣了半晌,随之自嘲地笑着。他肯定不会告诉余当当,上一世就是他的这个小情人一脚将他从天堂踢进了地狱。人大都有很大的弹性,若是你生来便在地狱,那么地狱也就不会那么可怕,甚至还能媲美天堂。但若你早就习惯了天堂的美丽,突然间就去了地狱,那地方可真的就是修罗地狱了。

    想起前世最后的那段岁月,隋旭初不由得心底生寒。

    他扯着嘴唇,在暗夜里无声地笑着。

    这时候,余当当收到了隋旭初的短信,惊吓得差点儿咬到了舌头。{其实,我喜欢的一直是蒋晔。}

    噗,他居然好男风。

    这尼玛是个多震撼的消息啊!她一定要想法子告诉蒋晔。

    不是有句话叫…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

    一大清早,刘真芹顶着一双又黑又大的黑眼圈守在余叮叮的床边,思索着要不要将余叮叮带回刘家小住一段时间。

    这期间,余叮叮已经醒过来一次,告诉她事情的原委,当然自动隐去了和蒋晔的事情。刘真芹和余叮叮想的一样,这事儿当然全怪余当当。哪怕是上一次余叮叮将余当当推下去,那也是余当当自找的。

    这要放在以前,她肯定不是在思索回不回去,而是已经付出了实际行动。

    但经过昨晚,她害怕了。

    她害怕她和余叮叮这么一走,万一回不来了怎么办?

    老太爷昨晚说当当也姓余,这明显是在警告她。

    若是她仍旧恣意妄为,后果真不敢想象。

    她可不像余兰芝,可以堂而皇之地住在娘家。她父母早亡,大哥当家。大哥虽然疼她,但大嫂却不是省油的灯。回家小住还行,仗着余家大少奶奶的身份大嫂也不敢怠慢于她。若是她脱了余家的身份,回家常住,哼哼,依她那大嫂的性子,刘家也要翻天的。

    人呢,活着真是难!她在余家要仰仗着刘家的身份,回了刘家又何尝不在利用余家这层保护皮呢!

    刘真芹的心里真的是恨得要死,奈何却寻不到可以两全其美的办法。

    这时,老太爷派人来了,说是要接余叮叮去洪医生的诊所做个全面检查。

    刘真芹只道是老太爷仍旧疼爱叮叮,又惺惺作态就似受宠若惊了一般,收拾了一下,就跟着余叮叮一道去了。心里头却仍旧盘算着怎么找个机会,在老太爷面前把所有的责任推到余当当的头上。

    而余当当那边,则是由安雨晴伙同隋旭初一道陪同。

    刘真芹搀扶着弱不禁风的余叮叮走到众人面前,抹着泪指责余当当道:“当当,你害得叮叮好苦啊!”她以为会哭的,在外人看来一定是弱者。

    余当当撇了一眼一旁的余老太爷,并不辩解,相反却很真挚地道:“大伯母,我真的很羡慕叮叮姐姐有你这么个好妈妈。”

    刘真芹呆愣住,心道这丫头的嘴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利索了。偷眼去瞧,余老太爷似乎没听见方才的对话似的,和颜悦色地拍了拍余当当的手。刘真芹知道她再说什么都无济于事,遂一把掐住了余叮叮的后背,阻止她正要脱口的反驳的话。

    毕竟拉人去泳池边的是余叮叮,挥手打人的也是余叮叮,余当当再一口咬定了推人的是余叮叮,又有余江民这个证人,她们母女再说什么都是颠倒黑白是非。

    或者先忍忍,才是上策。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一直野生未被包养”的评论,感动的我眼泪哗哗的。

    还有,就是,继续求评啊亲们。。

    18养汉子

    洪医生的诊所离余家并不远,说是诊所还真有点儿委屈了这个很是气派的四层小楼。

    据隋旭初说,洪医生的这四层小楼,完全是靠余老太爷的资助盖成的,却不曾要过一分的股份。所以洪家父子才会忠心耿耿,随叫随到。

    但熟知人心运用法则的余当当以为,不要依仗着有别人的忠心便随心所欲的去挥霍。

    她面对洪医生的时候,便愈加的尊重起来。毕竟人心不古,像这种知恩图报的人越来越少见了。

    而余叮叮,她可是余家的大小姐,对待余家的仆人,她需要讨好巴结吗?更何况,和余当当这个小贱人相对,却不能发作,她的心情实在是好不到哪里去。

    才一会儿,几乎整个诊所的护士小姐都知道余家大小姐来了,果然是有钱人的毛病多。

    有随诊的护士,找洪医生投诉余家大小姐太难搞。温和的洪医生能说什么呢,只能报以歉意的微笑。

    又恰逢,余叮叮也找上了门,说是有个笨蛋护士抽她血的时候,扎了两针,指着洪医生的鼻子,指责他拿着余家的钱尽养了一群废物。

    那个被骂作笨蛋的随诊护士,哭着跑了出去。

    洪医生也被骂的来了气,面上虽未作表示,心里对这个大小姐却是愈发的不满起来。

    检查很快结束,刘真芹带着余叮叮不打招呼就先回了余家。余当当好容易出来一次,不甘心就这么回去,可怜巴巴地瞅着隋旭初。

    隋旭初便道:“姨妈,我一会儿想去书店买几本参考书。”

    安雨晴略有些犹豫:“今天是大年初一,书店会开门吗?”

    隋旭初想了想,“咱们去金鼎吧,金鼎二楼的书店一定不会关门。”

    “那也好,我和当当还能买买衣服,然后再去顶楼的意大利餐厅吃吃牛排。”安雨晴这么安排完,又往余家打了个电话,跟余老太爷汇报了行踪,而后由她开着车带着两人直奔金鼎。

    金鼎是本市最奢华的综合型百货商店,凡是那里头卖的东西用一个字形容是“贵”两个字形容是“死贵”。

    当然对新世界还在探索期的余当当并不知晓这些。

    然而对于穷的只剩下钱的安雨晴来说,也没有意识去提这些,像这样没事逛逛金鼎是她这个前明星现煮妇,打发无聊生活的唯一乐趣。

    而很缺钱很缺钱的隋旭初在听到安雨晴要带着余当当买衣服时,眼皮一跳,心疼了。好吧,其实他早先有一个打算,便是想将余当当的压岁钱全数骗过来,他要用这些钱去做一些谋划了许久的事情。

    他开始后悔去金鼎这个不利己的提议,但已无反悔的余地。

    于是,一到金鼎,他随便买了两本书,便牢牢地跟在安雨晴和余当当的身后,准备适时地提醒余当当不要胡乱花钱。

    但古往今来,从这天下有了第一个女人算起,大凡是女人都有两个病,一个是见钱眼开,第二个就是衣服、鞋子、包包……一切有关于提升自身装扮的装备她们都非常非常的热衷。

    现在,安雨晴正带着余当当逛着某品牌内衣的旗舰店,马仔外加搬运工隋旭初,一手挂了好几个袋子,另一手还拎着两杯咖啡,很是尴尬地跟在她们身后。

    导购小姐倒是很热心地围着这一大一小两个女人,不停地介绍着款型,什么可以托胸,什么可以聚拢,还什么可以不影响发育。

    隋旭初觉得自己双眼都喷火了,尼玛一个奶|罩要万字出头,放在上一世,他一定会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直接扔出金卡——买。但现在他满脑子都只有一个念头,怎么不去抢啊,金|奶|罩也没有这么贵啊!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终于挑好了款式,趁着安雨晴去付钱的当口,隋旭初戳了戳余当当的肩膀,道:“喂,你不能花这么多钱了,你得省钱。”

    余当当捂着自己的钱袋子(其实是钱包),不解地问:“为什么?”

    “因为你要养我啊!”某人大言不惭地说。

    “为……为什么?”一想起将要流血的小金库,余当当说话有点儿结巴。

    某人笑笑,大尾巴狼似的,还是大言不惭地说:“小爷我现在可是你余家二小姐的人,帮你挡灾,帮你害人,还教你学习,不用给辛苦费的?再说,小爷没你零用钱多!”

    余当当想了一想,觉得他说的也在理,上一世她用个丫鬟也得给人月钱呢,何况他还算是个教书先生。但心里仍旧是有个过不去的坎儿,苦着脸问:“那我一月得给你多少钱?”

    隋大尾巴狼勾了勾手指,叫她附耳来听。

    “刚刚姨妈说你卡里还有多少钱啊?”

    余当当不知其意,却打着虚报的心思道:“花了花就剩十来万了吧!”

    隋大尾巴狼冷笑了一声,那里头到底有多少他还能不知道,刚刚刷第一次卡时他刻意看了一下余额还有一百八十九万,除去刚刚买的衣服,怎么说还应该有不下一百七十万。再加上每月余海民名下的信托基金会自动到账十万,余老太爷给零用钱五万。

    隋大尾巴狼道:“就这么点,那你把银行卡直接给我吧!”

    “噗”,余当当刚刚喝下的一口咖啡直接喷了出来。

    恰逢这时候,安雨晴付完帐回转,道:“怎么这么不下心,呛着了没?”

    说着,便去轻拍她的后背。

    隋旭初很适时地接过安雨晴手里握的银行卡,冲还在咳嗽的余当当道:“当当,钱包拿来,我帮你把银行卡放好!”

    紧接着隋旭初便做起那正大光明抢劫的勾当!

    此时的余当当欲哭无泪,她终于晓得为什么上一世她那表哥的得宠小妾月月得到大把的银子,还总是无银可用。敢情,养个汉子可不是一般的费钱。

    说多了都是泪啊!

    ·

    余家两姐妹的检查结果都很好,当然这是表面上的。洪医生准备了另一份报告,专门呈给余老太爷。

    余叮叮的简单,的确如洪医生所说已非完璧。这个是即成的事实,余老太爷生气也无济于补,暂且按下不提。

    余当当那厢呢,慢性毒药什么的实属余老太爷多虑。想想也是一个无父无母向来不被他重视的孩子,自然也不会引起别人太过多的重视,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一方面打磨了当当的心性,一方面引不来别人的攻击。

    如是想着,余老太爷又瞧了瞧余当当的身体体检报告。

    身体不太好倒是真的。

    检查得知,她乃是血瘀、气郁质的体质。

    中医的说法是,气行则血行、气郁则血瘀。

    简单的说,就是长期精神压抑,导致了心情不快,从而影响了身体机能。

    不过也不是什么大病,调理一下就好。可以少量地饮用红葡萄酒、糯米甜酒,多吃山楂,等等一些有助于活血化瘀的食品。

    余老太爷记下了这些,又看了看余叮叮的那份非完璧的报告,觉得自己也应当多饮些葡萄酒多吃点山楂什么的,未免自己气行不顺导致血瘀。叹了口气,将手里的两份身体报告放进了碎纸机。

    从这儿起,每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余老太爷总要喝上小半碗江米甜酒。余家的其他人没这特别的爱好,倒是颇为好甜的余当当每天必得厚着脸皮要上小半碗。此正中余老太爷之计谋,祖孙俩开怀畅饮。

    当然这是后话。

    作者有话要说:  求评~想上分频月榜的孩子打滚儿求评~

    19摆谱的

    初二这天,余天民一家回了刘真芹的娘家。刘家虽然也是大富人家,却不比余家早些年便买下了半山坡上的那块福地,自个儿开发了那片宅子。刘家的别墅虽然高档,但并不特别,也就是混在城南的富人区里。

    像这种左边是某某老总的家,右边是某某主席金屋藏娇的地方,说实话余天民是打心眼里看不上的。

    就像是刘真芹的大哥刘斯谷瞧不上他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没继承家业一样,这种互相的看不上眼,也是一种另类的心心相惜。

    余天民的汽车刚进了刘家的大门,刘斯谷这厢已经泡好了茶。

    刘真芹只道这是大哥有话要同自己男人讲,一进门便拉着余叮叮去了后花园寻她大嫂韩琦心了。

    刘斯谷给余天民满上了一杯茶,手指点了点桌面,示意他坐下。

    余天民的内心有点儿不满,其实若不是非得按刘真芹的叫法,他的年纪还要比刘斯谷长上两岁。他最看不惯的也就是刘斯谷在他面前摆谱充大哥。刘斯谷也就是比他命好一些,娶了前省委书记的女儿,有一个现任市长的妻大哥,外加自个儿的老爹嗝屁的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