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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枭心人_分节阅读_10

      “你在生什么气?”那个叫黑德的白痴叫道,“我只是阻止了一堆闹事的无耻之徒!”
    洋桃公主冷冷道,“够了,在我看来,你才是在旅店闹事的家伙。叫这些卫兵出来是为了示威么?你挡住其他客人上楼的路了。”
    “你——”花公鸡面色涨得通红,我预感到他要对洋桃公主说出什么无礼的话,但在数十双眼睛的注视下还是咽了回去。
    “别太任性了,洋桃。”他走过公主身侧时,冷笑道,“惹恼了你未来的丈夫可不明智。”
    洋桃公主转身回了屋子。
    乞乞柯夫在后面悠然吐出一口烟,“老天,我有点喜欢这小丫头了。”
    芭芭拉怒不可遏地捶着我的腰,嚷道,“瞧瞧你!看那个女人时眼睛都直了!你这个臭不要脸的蠢东西!”
    我把她搡到一边,直接迈上了楼梯。
    第6章墓碑
    在所有的同行者中,我最欣赏的还是老头子乞乞柯夫。有脑子的人总是令人敬佩,比起野蛮暴躁的残废三兄弟,尖酸刻薄的芭芭拉,疯癫愚钝的波波鲁以及不谙世事的罗,乞乞柯夫就像一条吸在猛兽身上的水蛭,虽然个头不大,但专攻你身上薄弱的地方。当有一天你神不知鬼不觉地死去,八成就是他在背后搞的鬼。
    “那位黑德子爵是艾略特皇帝的侄子,从小就是个风流烂货。”他走在我身侧吞云吐雾,告诉了我想要的答案,“洋桃公主是他的未婚妻。但从他们的相处看来,两人之间并无感情,甚至算得上相互厌恶。这次他们到花牌镇来举行结婚仪式,大概是弑君者的主意。你瞧,已经有人在布置红心广场了,倒是挺大的排场。”
    “哦。”我漫不经心地应道,心想刚才为什么没有一刀宰了那只黑公鸡。乞乞柯夫说,“那位公主有金色的头发,她曾是你们索尔家族的一员,对么?”
    “算是我的表妹。”
    他点点头就不说话了。正好,他再问什么我也不想说,或许还会恼羞成怒地给他两巴掌。而他明智地选择了闭嘴,乞乞柯夫就是有这个本事。
    我们沿着彩砖砌成的小路向下走,走出了小镇的中心,越临近边缘,那童话般的城镇也仿佛肥皂泡一般逐次破碎。当棕黑色的土地踏在我脚下,久违的畅快,我一笑,滑下一处长满荒草的土坡。
    “当心点,乞乞柯夫。”我道,“这里可不是镇中心,随时都有宰割老人与小孩的恶犯……”
    就在这时,一个杂种朝乞乞柯夫扑过来,老头子惊叫一声“撒旦啊!”。我揪住那杂种的狗头,刀背横劈他的脖颈,一脚将其踩到地下!
    “该死的狗东西!”我啐了一口,把金发扯下,“瞪大你的狗眼看看,我是谁?”
    那杂种一身破烂的黑袍,颧骨高耸,脸色苍白,眼圈被黑煤灰涂得烟熏一般,板寸头被剃出好几道花纹。他看到我的红发,瘦削的脸顿时吓得惨无人色,尖声道,“他妈的,莱蒙·骨刺,是你?!你戴着那顶假发看上去就像个营养不良的病痨鬼。”
    我踢了他一脚,“是啊,不会比你这杂种过得更舒坦了。两年了,我要你们负责看管的人死了没有?”
    “没死。”那人道,“没死,但也差不多了。”
    “那可太好了,我最喜欢折磨吊着一口气的家伙,让他欲罢不能。”我说,“带我去见他,敢耍花样,我捣烂你们的脑浆涂面包。”
    两年前,花牌镇还是个充斥着犯罪与交易的无名小镇,“鼹鼠”的名字曾令所有人闻风丧胆。毒_药、暴力、性,以及诅咒,没有什么恶心的交易是这个镇子里没有的,而“鼹鼠”就是控制着这一切的组织。每个组织成员——也就是其他人口中的“鼹鼠鬼”,统一穿着漆黑的过膝斗篷,脸上抹着劣质的白_粉,用黑煤灰勾勒出两只黑眼圈,头发剪成板寸,剃出图案。自从弑君者重筑了小镇,鼹鼠的气焰自然得到了打压,从原本的地头蛇变为鬼鬼祟祟的强盗帮,地位一落千丈。
    但他们的窝点位置依然没有变。鼹鼠的人带我和乞乞柯夫来到一个粉红色的店铺前,里面挂着皮鞭、口塞、蜡烛、蒙眼布、贞_操带等各种乱七八糟的道具。我吹着口哨,随手拿起一条狗链端详,老板娘冲我抛了个媚眼,“你可真有眼光。用这个把你的人拴住,她一定跑不掉。”
    乞乞柯夫道,“链子对亡灵可不管用吧。何况就算没有这玩意儿,那家伙也会像狗一样跟着你的。”
    我咧嘴笑道,“倒不是为了让他听话。”
    乞乞柯夫又不说话了,这次大概是有点嫌弃我。密道的入口就在这间情趣用品店的货架上,开关是一根黑黢黢的——我猜正人君子不会想要碰它的,即使是我也不太想。那鼹鼠鬼扳下开关,一条黝黑的密道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端着蜡烛,踩着残破的台阶向下走,四面的石墙长满了苔藓,传来一股腐烂的臭味。
    “啊——啊……”
    一声声凄厉的呻_吟响起。我听得满心舒坦,感觉比听五六个技艺精湛的宫廷乐师合奏卡鲁采尼风琴曲还要舒坦。临近牢狱那鼹鼠鬼明显瑟缩了一下,转过头直勾勾地盯着我道,“就在前面,我可不能再过去了。”
    我点点头,抛给他一枚银币。那鼹鼠鬼像耗子一样溜出去了。我走出几步,乞乞柯夫还在后面待着,拼命想在这潮湿的地道内点燃烟斗。
    我笑道,“你在怕什么,乞乞柯夫。”
    “是你啊,小婊_子莱蒙!哟呵,当年的小婊_子回来了!”那呻_吟声骤然变成了尖刻的喊叫,“我还记得你那时的模样哩!比婊_子还贱的烂货!”
    乞乞柯夫站在原地,凝视着我,持着烟斗的手指僵硬得像块铁。他在害怕。我将斫骨刀系回腰间,对他笑道,“放心,我不会杀你灭口的,我没你想象得那么无聊。”
    他喉中逸出一声叹息,跟在我身后进了牢房。我一见到那个家伙,没等他狰狞地开口说话,当即拎起门口的一桶盐水朝他泼过去,把他激得凄声尖叫!
    如今在牢房里的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根“肉柱”。三年前我砍掉了他的四肢和下_体,只留着他的躯干和脑袋,用铁链和细线串钩着吊在牢房半空。肉柱下方是一桶淡红色的血水,多年来早被污染成腐水一般的黑红色。那里面溶了我的血。我嘱咐鼹鼠鬼们,一旦这家伙濒死或休克,就放下链条让他坠入这桶里泡一泡,以便延长他的生命供我日后回来反复折磨。
    我拾起一根铁棍,朝那悬空的人柱走去,呲牙笑道,“嗨,巫师,想我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