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人生[快穿]_分节阅读_363
牧云闲想了一下:“我姓牧,叫牧云闲。”
于是因着牧云闲自称会医术,这两个人就把他给捎上了。
他们正好要去上辈子雇主记忆中兄弟两个一同发展的基地,倒是省了牧云闲再去想别的办法。此时距离牧云闲被莫芷潇暗算已经过去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也不知道他们那里发展成什么样了。据牧云闲想,应是不会混的比上辈子差。
上辈子雇主是在他们建立自己的队伍后才发现了戒指里的秘密,这回重生者早就知道了。她要是想借雇主哥哥的势,应该会用戒指好好辅助他。
这也是牧云闲为何要对外自称失忆的愿意了,他要接近他们,但他不想直接和莫芷潇对上。雇主是这么死的,当时车了停下来,众人下车休息,雇主听见不远处好像有什么动静,他就过去解决,没成想被莫芷潇暗算了。也就是说,知道他怎么死的,应该只有莫芷潇一人。
他们车队一行人到了城里,牧云闲舅舅打算和他们分开了。那群人还想挽留牧云闲来着,毕竟在这一路上,牧云闲的表现出来的手艺是真的不错。牧云闲自称还有别的事,就拒绝了他们。在他做什么之前,他要先打听一下,雇主哥哥的下落。
牧云闲来到基地里,和带他来的那队人分开后,打算先把那一袋子晶核换成通用货币,再去买一些东西。当他走到药店里时,引起了一个人的注意。
有个人在背后把他的手抓住了。牧云闲一用巧劲,将手从对方手里拿出来,回过身,向着对方轻笑:“你好,有事吗?”
这下反而是对方觉得奇怪了。牧云闲此时也认出来,刚才抓住他的人,正是上辈子被重生者怀疑,和她男友暧昧不清的女人。这人同时也是雇主哥哥的得力干将,叫丁晚晚。
他们在雇主一行准备离开城市到安全基地时就在一起了,理论上说,牧云闲——或者说是雇主,没有理由不认识她。他们一度是生死相依的同伴来着。
丁晚晚瞧见牧云闲脸上完全陌生的神情,动作迟疑了,她再度抓住牧云闲的右手,看见上面那个熟悉的烫伤伤疤时,又不知道说什么了。她犹豫了一下,问牧云闲:“你是从A市过来的吗?”
牧云闲说:“我不记得了。”
“你怎么会不记得!”丁晚晚急迫道:“你哥他一直在找你。”
牧云闲微笑了笑,说:“我好像确实受过伤,忘记过一些东西,但我真的不记得了。”他话音刚落,身后就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又有一个人拉住了他:“小铮!”
牧云闲回过头,对着那张和雇主有五六分相似的脸,表现出了恰当好处的疑惑。
。
失踪了半年多的人,完好无损的回来了,这对队伍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件喜事。
上辈子还没这么顺利,他们一开始只做最低等级的猎尸者,经常受欺负,这辈子由于莫芷潇在,雇主的哥哥提前建立了战队。他们从同一个小区里出来的一群人都聚在了一起,因着大家都有着经验,配合起来有感觉,崔弦的战队升级速度不慢,现在已经是安全区内很有些名声的战队了。
只是牧云闲说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听起来总是有些玄幻。当牧云闲把重明亮出来的时候,他们倒是有些相信了。凭着重明威武的外表,说牧云闲有什么奇遇,好像还好接受一点。
牧云闲坚持说自己不认识他们,他们也没法强迫牧云闲接受。崔弦最终决定,还是先想个办法,把牧云闲留了下来。因为牧云闲自称是医生,他就担负起了队伍里治疗的责任,之前这份工作都是莫芷潇在做。
莫芷潇其实上学时学的也不是医,只是她拿到牧云闲雇主的戒指以后,凭着里面的泉水,加上带有治疗功能的水系异能,总能唬唬人,说起来她现在也是基地里有名的医生了。
对于牧云闲的到来,她感到很是不安。上辈子她连丧尸都没杀过一个,杀人抢东西这种事,做起来总不是那么心安理得。而且牧云闲说他会治病,就让她更是不安了——她怎么说也是和这兄弟两个一块长大的,雇主有几斤几两,她还不知道?他上大学的时候学的专业,就和医学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在末世来之前,他连感冒吃什么药都不知道!
难不成在她害了牧云闲之后,牧云闲又有什么奇遇?
看见牧云闲身边跟着的重明,她更是坚定了自己的看法。只是重明就不那么喜欢她了,每次看见她就会飞走。重明对她的特殊待遇让战队里的其他人都注意到了,偶尔会有人开开玩笑,他们却不知道,他们开的每一句玩笑,都是在往,莫芷潇的心里捅。
牧云闲自称失忆的愿意也就在此处了。他要接近他们,但不想直接和莫芷潇对立——直接对立的话,莫芷潇现在就不似像这样自己惊慌了,她恐怕会一不做二不休,再找个机会杀了牧云闲。牧云闲这壳子修为不怎么好,估计还打不过她。
戒指被开启就等于是认主了,想要拿回戒指,非是前一任主人自动放弃,或是杀了他不可。牧云闲现在没法直接杀了莫芷潇,和雇主的哥哥说是莫芷潇害了他,让他杀人变数也太大,所以牧云闲决定换个法子。
牧云闲表面上尽职尽责的做着医生,在试探着莫芷潇接下来有什么动作,莫芷潇也在试探着他。相互试探了一段时间,莫芷潇觉得牧云闲真是什么懂不记得了,就稍微放下了些心来。
她现在是一点也不想离开崔弦的战队,不说她对崔弦心里还有点感觉,就说现在崔弦战队的发展趋势,整个基地里没有比他更好的了。她上辈子被崔弦提出分手时,崔弦已经是附近几个基地中最大的战队首领了,手里还握着解毒剂的资源,声望极高,要说夫婿,没有比他更好的人选。
如果勉强说有,那就是另一个人了,但要攀上他,莫芷潇也觉得现在离开崔弦不是好主意。英雄要配美人是不假,但他能看到的,是和他同一个高度的美人。她莫芷潇现在离开了崔弦的战队,就是个普通大夫,手里的泉水也不怎么好用了,因为要藏拙。
她这般想着,又打起了牧云闲的主意。她心里总在想,牧云闲是不是天生就是当医生的命,被她抢走了泉水,又有了另一段奇遇,居然还是和医术有关系。
这倒是正好便宜了她,她现在表现出的医术,都是通过泉水撑着的,不像牧云闲,能随口说出用什么药用什么药,俨然是个真正的大夫。
其实这也是牧云闲试探计划中的一部分。贪得无厌是没有止境的。牧云闲不相信,嫉恨别人嫉恨到杀人夺宝的人,再一次面对宝物会不动心。有一就有二,而且做过一次之后,再去做第二次就轻松的多了。
何况牧云闲的雇主很担心他的哥哥,让这么一个蛇蝎美人留在他身边,肯定是不行,无论如何,牧云闲总要提醒崔弦对莫芷潇提高警惕。
所以牧云闲就这样做了。
有一次他替一个病人治过病以后,随手就把一本书放在了桌子上。莫芷潇走过来,小声问道:“能给我看看吗?”
牧云闲表现的很是宽容大度:“可以。”
“这本书不是城里买的吧?”莫芷潇问他:“我能问一下这是哪里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