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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61节

      光头老者双手合十,对我笑着鞠下一躬。

    “上香就免了,”我摆了摆手,“不过我有一点疑问想求得一解:为什么当地人这么相信动物仙神这些东西,难道这些动物曾经帮当地人解决过什么灾难祸端?”

    “你是外来人,不知道侗家人和动物之间的情义。等你在这里待得久了,自然就会明白,动物本就是和人一样平等,没有人畜之分,当人和动物和平共处的时候,你就会发觉人世间的无穷奥妙,情为何物,从而不再用异样的眼光排斥动物,到时你心中就会有一种大爱,这种大爱出自于人和动物交心之后的衍生之物……”

    光头老者果然不愧是忽悠大能,一句一句脱口而出,言语行如流水,仿佛每一个字里行间都夹带着极大的道理。

    我不禁佩服的抱了抱拳,然后低耸着脑袋,问:“敢问,您是这座庙宇的僧人吗?”

    “否否否。老衲只是负责管理这里的一介庙祝,”光头老者答道,“平时打理打理庙宇,掌管掌管这里的香火。”

    第二百八十三章 奇人异事

    一个庙祝的,在这大谈情为何物,心中大爱。真是有意思。

    我好奇的问:“你也是侗家人吧?”

    庙祝始终一副笑脸,回答:“原来不是,后来住在这里数十年,应该就算是了吧。”

    “原来不是?什么意思?”

    “老衲以前是一个被扔在路边襁褓里的孤儿,然后偶然被侗寨里的人捡到并收养,所以,老衲算是半个侗家人。”

    庙祝说着,眼里竟还有感慨的目光流转,叹道:“说来,收养老衲的那人,已经去世很多年了。”

    “好吧。你为什么不自称‘我’,而是要自称‘老衲’呢?”我感觉他说话怪怪的,好好的,用我字说话不就行了?非要一口一个老衲。

    怪哉怪哉。

    “古代人都谦称自己为老朽、老夫、老汉,老生……我身处庙宇,为庙神争一炷香,谦称自己为老衲,是为了尊敬这里的庙神。”庙祝单手为掌,十分礼貌的对我点了点头。

    我眯了眯眼睛,问道:“庙神是什么东西?”

    庙祝闻言,马上有一丝不悦的神色在眼前闪过,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

    他说:“庙神自是这一堂之神,高高在上,凡人见不得。”

    “侗家人都信奉动物仙神,”我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对方,“而你却信奉庙神。你可真是一个特殊例外。”

    庙祝似乎对此话大为不满,朝着门外做了一个驱人离去的手势:“施主若不肯上香,那来这破庙作甚?请!”

    “不用送。”我摆了摆手,笑呵呵的走出了庙宇外。

    刚出到庙外,就迎面看见走来前方一人:这人蓬头垢面,一身破衣,赤脚而行,浑身散发一股臭烘烘的味道。

    竟是一乞丐。

    我吃了一惊,没想到这种地方还会有乞丐?

    “你眼里有歧视啊,少年。”

    乞丐从我身边走过时,轻声细语的说了一句话。

    “靠。”

    我听着那声音,顿时更加惊奇了起来:没想到对方的声音竟然特别年轻,这位还是一个年轻乞丐?

    “这里的怪人怎么越来越多了?”

    我冷静下来后,摇了摇头,嘀咕一声迈步往前方走去。

    前有斗笠人,现在还出现了庙祝,年轻乞丐……

    这里的事情真是变得原来越有意思了。

    之后,我就一直在侗寨里游走,几次去到吴匣烛家门前,探望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无奈告退。

    吴匣烛还是没回来。

    连带那个老女人。

    二人如同蒸发了一般。

    ………………

    转眼午夜将至。

    天色暗黄,大地的光束在无限收缩。

    肚子饿了。

    我摸着肚子来到吴匣烛家,还是没有见到其人回来。

    “自己去弄点吃的。”

    我走进了吴匣烛家一楼。

    吊脚楼的设置一般都是,二楼为居所,一楼为食堂。

    进到一楼就见到了厨房的景象。

    这里的人们都是烧柴做饭。

    我在厨房里四处翻找了一下,结果没找到米,也没有找到食物,只在一口米缸里面看见了一根古怪的骨头躺在一扎稻草上。

    我取出那根骨头打量了一下,越看越觉得这根骨头像是一个什么玩意儿……

    像什么呢?像动物骨头,又好像……

    想到这时。

    我摇了摇头:不可能是那种东西,它应该就是一根普通的动物骨头罢了。

    而后。

    我把这根骨头放置原位,然后又在屋内搜寻了一遍,结果还是没有发现可食用的物品,顿时就大皱眉头:吴匣烛家竟然这么穷?

    饿得慌了,我实在没办法,于是硬着头皮跑到了斗笠人家外。

    斗笠人家中亮着烛光,显然对方:在家、未睡。

    我来到门口,轻声的呼喊道:“前辈,前辈。在吗?”

    很快,斗笠人开了门,对我招了招手,说进来吧。

    我马上钻进了其屋。

    刚进入里面,就闻见了一鼻子饭香,还有香喷喷的菜肴。

    “烧着饭,就等你来了。”斗笠人关上门,笑道。

    “你知道我会来?”

    我有些惊讶。

    斗笠人摇头不知道你会来,但猜测你可能会来。

    “您是怎么猜测的?”

    我越来越觉得斗笠人神秘了,简直料事如神!

    “你在这里无朋无友,要想到别人家去蹭吃可没那么容易,你大可去吴匣烛家,可是他和他妻子都是吃素食的,而且不吃隔夜饭,没有储粮的习惯,都是当场拔下萝卜当场吃。”

    说到这,斗笠人看着我笑了一下,问:“你去他家找过吃的了吧?是不是什么也没找到?”

    我哑口无言的点了点头。他说得几乎一字不差。

    “多谢前辈,多谢……”

    我现在终于体会到斗笠人的好了,提前准备饭菜等我来吃,这是得心地多善良的人才做得出这种事啊?

    “吃吧。”

    斗笠人去给我舀了一碗饭,取来筷子,放到桌上。

    我一脸感激的坐下,也顾不得洋相了,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喝水还是酒?”斗笠人又问。

    “还有酒?有酒最好不过了!好菜就得配点好酒。”

    “哈哈。有酒,是自酿的。当然,虽然酒好喝,但是也不能多喝。只此一碗,再多就没有了。”斗笠人大笑一声,走到一口贴着红纸的酒坛子前,打开坛盖儿,端起来给我倒了满满一碗。

    “好。”

    我心情本就不是很好,现在有酒解愁,没有什么事是比这更高兴的了!

    当即端起碗,咕噜噜喝了一口。

    “嘶……”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没想到这酒还挺劲爆!

    “呼,心情舒坦了!”

    我把酒碗放下,吐出一口浊气。

    酒精能麻痹人。麻痹便是消愁解忧的最好方式。

    这时,斗笠人戴上了斗笠,拎起了金环蛇放到肩膀上,然后对我说:“我要去巡夜了。”

    “巡夜?”我愣了一下。

    “嗯,”斗笠人点点头,“夜间也要到处走动走动,以免有什么不法分子潜入了寨子里,危害到大家的安全。”

    “那这……”

    我看了看一桌菜,那碗没喝完的酒。

    酒饭还没吃饱,家主就要走了,这怎么说?

    斗笠人马上笑道:“把这里当做自己家,你要是吃饱喝足了,你就随便收拾收拾,出门前把门关上再走就行了。”

    说到这,斗笠人想了想,又补充道:“这是二楼的门钥匙,要是想睡觉了,上二楼便是。”

    话完,斗笠人掏出一把钥匙放在桌上。

    “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看着斗笠人,感动的说道。

    我感动得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这个斗笠人对我……实在是太好了吧?

    好得有些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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