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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24节

      甚至拿出一张名片,递给钟玉,见他撇过头,目光不屑,也不恼,笑着说:“收下吧。终有一天,你会需要的。”

    钟玉皱着眉头,觉得他非常自大。

    一种笃定的自大。

    他竟还莫名的信服,什么状况?

    中邪了?

    他瞥一眼烫金名片上的名字,沈长黎,沈氏影视集团的总裁,这没什么了不起,申市发达,街边掉个招牌,都能砸到几个xx总的,关键这个沈字,让他想起了那位常在电视里露面的溪云省省长。

    好像也姓沈。

    还叫沈长旭。

    巧合吧?

    他出神地想着,还是没去接那张名片,有点僵持的尴尬——

    就在这时,耳边突然响起了一阵美妙的歌声:“……暖阳下的桥头旁,有这样一姑娘,她有着长长的乌黑发,一双眼明亮……”

    简单的歌词,不简单的歌声。

    空气突然安静了。

    什么叫开口跪?

    几乎渔灵才唱第一句,整个喧嚷的人群都停下手上动作,专注看了过去:台子上,一个娇小的粉红身影,她海藻般的乌黑长发披散到腰际,歌声甜美温柔,不看正脸,都知道那一双眼睛分外明亮。

    真好听的歌声。

    哇哇哇,这谁家的桥边姑娘?

    简直是天籁之音啊!

    在场的男人根本抵挡不住这美妙的歌声,一个个眼神都变了,如狼似虎的,冒着绿幽幽的光。

    渔灵还不知道自己的歌声魅惑着人的心,甚至把钟玉都给魅惑住了。

    这是自家妹妹?

    唱歌怎么能这么好听?

    “姑娘你让我心荡漾,小鹿在乱撞……”

    歌声还在继续。

    不知道多少人心中的小鹿要撞死了。

    就是钟玉,也有点不行了:这歌声太好听了吧!他这个便宜妹妹竟然唱歌这么好听!妥妥的小歌神了!

    沈长黎给了钟玉名片,本来转身要走的人,听到这么好听的歌声,脚步也慢慢停了下来。他回头看向台子上的少女,羞涩紧张,俏脸飞出两片红晕,有种天然的明媚娇艳。

    确实很漂亮。

    还那么小,就这么漂亮,再长几年,不是要成小妖精了?

    小妖精还那么会唱歌。

    他活了二十八年,还没听过这么好听的歌声。

    身边两个保镖都迷醉了,这歌声有股魔力,让人忘忧、忘我,有那么一刹那,身上轻飘飘的,如坠天堂。

    可惜,天堂与地狱,一线之隔。

    当她的歌声渐止,众人意犹未尽,纷纷呼喊:“太好听了!/再唱一首!/快,再来一首!”

    群情激荡。

    渔灵站在台子上,握着话筒,有点不知所措:她不会唱陆地世界的歌,就这首歌还是在她之前的那位参赛姑娘唱的。她觉得挺好听,就模仿着唱出来了。至于别的歌,她就是唱出来,他们估计听不懂。

    “谢谢。”

    她学着之前的参赛姑娘向台下的人鞠躬道谢:“感谢你们喜欢。”

    主持人终于清醒了,走过来,眼神贼溜溜的亮:“小姑娘学过唱歌吗?这歌声太好听了。能不能为大家再唱一首啊?”

    他也多听听她的歌声。

    太享受了。

    人间竟然有这种歌声!

    不虚此生了!

    “谢谢。”

    “我没有学过唱歌。”

    “就随便唱唱。”

    渔灵不知不觉间,无形装逼了。

    众人不觉得有什么,可在她之前的参赛姑娘不乐意了。她十七八岁,画着淡妆,一头红色短发,穿的很单薄,深v的长款米色毛衣搭配肉色丝袜,勾勒的长腿细腰,很吸引人。

    她就是唱《桥边姑娘》的人,本来反响很好,可渔灵也唱了这首歌,分分钟高下立见了。

    俗话说的好,没有对比,没有伤害。

    相比渔灵的天籁之音,她的歌声就有些不堪入耳了。

    真自寻丢人!

    参赛姑娘性子也傲,气咻咻要下台,经过她身边时,还故意撞了下她的肩膀:“装什么装?整个一白莲花!心机婊!”

    渔灵:“……”

    她不妨被撞,手中话筒掉下去,肩膀也被撞疼了,小脸皱巴巴的,眼神懵懵的,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

    白莲花?

    心机婊?

    什么意思?

    在场的人自然知道这几个词的意思,也看到了她被欺负的画面,纷纷指责那参赛姑娘:

    “这小姑娘看着漂亮,心思挺坏的!”

    “唱的没人家好听,就好好学学,怎么还撞人啊?”

    “就是!瞧把人家撞的,脸都白了!”

    ……

    他们声声维护着喜爱的小歌手,还嚷着让她再唱一首歌。

    渔灵摇摇头,不肯唱了。

    主持人见她态度坚决,便转向其它参赛人员:“让我期待一下其他朋友的歌声。”

    不用期待了。

    那些参赛人员在听到渔灵的天籁之声后,都直接弃权了:

    “我突然有点事,先走了。”

    “不好意思,我想上个厕所。”

    “不了,不了,我得回家给我娃崽喂奶。”

    ……

    他们躲开话筒和镜头,纷纷往台下跳。

    场面挺滑稽的。

    就这样,渔灵胜出了,拿到了那笔现金奖金——2000元。

    对于人生第一笔巨款,她很激动,下台后,找了商场一个僻静的角落,数了好几遍。

    真的是2000元!

    红色的毛爷爷,真可爱!

    她笑弯了眉眼,忍不住亲亲它们,表现得像个小财迷。

    钟玉靠着墙,看了个全过程,都有些不忍打断了。

    他错了,这年头,珠宝、衣服什么的,哄不了小姑娘。

    论哄人最佳法宝,只能是钱了。

    只不过,就这点钱,就把她高兴成这样,是不是太没出息了点?

    而且,为了2000元,就一声不响去跑去参加这种活动,还被人撞了下,是不是有点得不偿失了?

    得好好教育下了。

    “咳咳——”

    他手指点着下巴,咳嗽两声,吸引她看过来:“小渔,为了这点钱,你是不是把两个哥哥都忘了?”

    没有。

    渔灵摇摇头,把钱放回红包里,欢喜地扑了过来:“二哥哥,我挣钱了。你看,2000元呢,我也可以给你们买礼物了。”

    她自来到这个世界,几个哥哥都对她很好。

    她也想尽点心意,为他们做点什么。

    钟玉听她这么说,心里很感动,原来便宜妹妹在感恩呢,不过,面上依旧是傲娇的:“就这点钱,能买什么礼物?”

    “能的。”

    “礼轻情意重啊。”

    “而且,我以后还会挣钱的。”

    她本就是喜欢钱的,在窥探人类生活时,就觉得这种薄薄的一张红色纸可以买好多喜欢的东西,就觉得好神奇。而经过这件事,就更加喜欢钱了。尤其是挣钱。她有种人生价值得到实现的感觉。

    “二哥哥,你想要什么礼物,我买给你啊。”

    她仰起头,蹦蹦跳跳的,眼眸里是亮晶晶的笑意。

    简直要开心到飞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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