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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2节

      他带着银子,脸色有些无奈地回来,手上还多出了两道伤口。

    温常氏和温蔷吓了一跳,顾不上黑灯瞎火的,忙进忙出烧水给温钧处理伤口。

    “这是怎么回事?”

    温钧叹气:“路上摔了一跤。”

    他依次去了好几个人的家里要钱,路上耽误了点时间,走到半路天色就黑了下来。

    古代的路上又没有路灯,他只能摸黑赶路,结果不小心被绊了一跤。

    他反应还算快,及时避开了摔倒的命运,不过手却被路边的荆棘划伤了,流了点血。

    不过就这点小伤口,温常氏已经心疼得够呛,眼泪都差点下来了,责怪道:“说了让你早点回来,你不听话!你说说你,早点回来不就没这出了吗?”

    温蔷也教育道:“下次不准夜里出门!”

    “我知道了,我以后夜里绝不出门!”温钧在“凶悍”起来的娘子军们面前十分无奈,满口允诺,由着温常氏一边叨叨一边帮他清理伤口。

    他真的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倒霉,收债的时候遇到反抗都干净利落地镇压了,却栽在夜道上。

    第二天,温钧带着凑齐的六礼和脩金前往私塾,老先生也被他的手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温钧含糊解释:“昨夜出门摔了一跤。”

    “这……”老先生心疼不已,叮嘱道,“以后尽量别在夜里出门,你这双手还得用来写字。”

    温钧本来没什么感觉,被他一说,也有些担心自己的手,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不发达,要是真的双手受伤感染,他的学业就要彻底毁掉。

    想明白,他连忙点头答应,表示自己以后绝对不会在夜里出门。

    老先生摸了摸胡须,这才露出满意之色,示意温钧随他一起去书房。

    在书房里,温钧送上礼物和脩金后,正式拜师。而老先生收下礼物,勉励了温钧几句,交给他一本《论语》、一捆葱、一捆芹菜。

    葱代表聪明,芹则是代表勤奋,希望温钧日后读书勤勉,早日有成。

    拜师之后,老先生领着温钧去教室:“你放弃学业五年,虽然通读了四书,对这些书的含义估计还是不解其意,我先将你安排在丙班,你多与同窗交流,早点熟悉这些基础学识。日后学有所成,我再将你调去其他班。”

    温钧答应下来,往里面扫了一眼。

    丙班的教室颇为古色古香,镂空雕窗,素雅明亮。再往外看,窗外种着一排梅树,倒映在窗棂上,虽然还未开花,却也颇有几分趣味。

    教室里则铺着草席,每张草席上又放置着矮桌,十几个年龄相仿的少年盘膝坐在桌前,正在装模作样的看书。

    唯有一人,正满脸激动、激烈地冲着他挥手。

    真是令人头疼!温钧没想到竟然会和这人成了同窗,可以预见,他在私塾的这段时间不会安静了。

    赵博也是十分兴奋,他刚刚被先生从乙班调来丙班,还以为会错失和学霸同窗的机会,没想到先生竟然将学霸安排在丙班,这真是天助他也。

    只要抱上学霸的这条大腿,求学霸帮忙开开小灶,他的成绩就不会一直往下掉了!

    “同窗,快,坐这里,这里是你的位置。”

    今日温钧入学,老先生早就吩咐人准备了新的矮桌在教室里,就在赵博旁边。

    赵博殷勤地用袖子拍了拍草席,示意温钧快来入座。

    温钧面色无奈地走近,从身上的书袋里掏出书籍,盘膝坐下:“谢谢。”

    “不用谢!不用谢!”赵博乐得满脸开花,美滋滋地享用了这句道谢,挠了挠脖子,谋划着怎么和温钧的关系更进一步。

    温钧翻开书,深呼吸,两耳不闻窗外事,静下心继续背诵《诗经》。

    早在昨日,他就一眼看出了赵博有求于自己,虽然不明白求什么,可是温钧自我感觉他是个成年人,就算要适应古人生活,学古人寒窗苦读,也不想和这么跳脱的小孩子交好,所以并不想和赵博走得太近。

    希望这个活泼的少年早点想通,不要在他身上浪费功夫吧。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温钧安静看书,对于赵博送过来的话茬,十句只回应一两句,彻彻底底地表明了自己疏离的态度。

    可惜赵博是个粗神经,压根看不出来,还以为是新同窗刚刚入学,心里不安,对温钧更加热情起来。

    温钧:“……”

    结束了一天的学业,温钧拎着书袋起身,趁着赵博还没追上来,看似从容其实迫不及待地从门口走掉了。

    走出私塾范围,他又忽然一笑,觉得自己太幼稚了,随便一个热情点的小朋友,就将他逼得如此无奈。

    不行,他得镇定些,看看对方到底有什么目的。

    接下来十天,温钧冷静下来,只要赵博提出的话茬能让他感兴趣,他都会顺嘴回答两句,看起来就像是接纳了赵博这个朋友,把赵博高兴坏了,试探地将不懂的知识点划出来,找温钧求解答。

    在温钧的少年时期,每天上学都会发生这样类似的事,那时候他为了塑造好人缘,都会欣然帮忙讲解,这时候也不例外。

    他以为这是从古至今的传统,于是随口点播了赵博两句。

    赵博顿时乐疯了,遇见不懂的都来询问温钧。正好温钧也是头一次接触这些令人头大的古文,有些东西记忆也不深刻,需要多加复习,没有嫌弃赵博麻烦,欣然帮忙,顺带加强自己的记忆。

    如此一来二去,虽然温钧自己没有感觉,可是私塾里的人都已经公认,他和赵博是至交好友了。

    这日放学,温钧从老先生的书房里出来,看见其他同窗都走了,只有赵博带着一群小子等在院子里,一看就是等他。而看门的小童却一脸“这很正常”的表情,他忽然回过神,明白自己在私塾这段日子八成要和赵博捆绑了,有些哭笑不得。

    “温钧,快点走啊。”赵博招手叫道。

    温钧无奈回应:“来了。”

    罢了罢了,多一个同窗好友也不是什么坏事,未来科举路上多一个援手。而且赵博这个粗神经的,就算面对他的疏离冷漠也毫不畏惧,还有什么可嫌弃的呢。

    事实上,赵博的学业并不差,是私塾里这么多同窗里面,温钧唯二看得上的同窗。

    赵博也不笨,只是脑子僵化,不会自主思考,只需要外人点播一两句,立刻就能恍然大悟,举一反三。

    培养一个将来的帮手,总好过一人单打独斗。

    ……

    这段时间,温家的积蓄银子已经差不多花光,每天的饭菜也越来越简单。

    温钧和赵博一行人在城中分开,傍晚到家,看见温常氏在水井边清洗野菜,觉得不能这样继续下去了。

    就算科举很重要,是他将来安身立命之物,也要先顾着点当下。

    饭都吃不饱,还说什么科举?

    “娘,最近家里的条件越来越不好,我们不能就这样等着坐吃山空。而且将来二姐嫁人,也要准备一份嫁妆。我觉得,还是得有点进益。”

    温常氏茫然了一下,脸色愁苦道:“可是娘不会种地啊。”

    温家没有其他的行当经历,倒是名下有几亩地。可惜都赁给了村里的人种,每年收一些租子,一时半会儿得哪里有进益?

    想要赚银子,还得另想办法。

    温钧沉眸思索了一会儿,可是举目眺望了村子周围漫山遍野的绿色,一时也想不到办法。

    到了晚饭时间,温家三人齐坐在堂屋里吃饭,温蔷随口提了一句,猪肉好像越来越贵了。

    温钧正在走神,思考日后温家如何生活,没注意听。

    倒是负责家里采购的温常氏很有感触,立刻接话:“可不是吗!听说是邻郡发生了猪瘟,死了很多猪,猪少了,猪肉也就涨价了。”

    温蔷点头:“原来如此。”

    她回想了一下猪肉的滋味,又想起家里最近状态不太好,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吃肉,忽然来了兴致:“既然这样,娘,我们自家养猪吧,我看隔壁林大婶家里也养了一头,每日不废什么事,那猪也在蹭蹭地涨肉。”

    温常氏迟疑:“那味道可不太好闻……”

    “老宅挺大的,我们可以隔开来,将猪养在左侧院子里。”

    这句话倒是没错,温家爷爷奶奶年轻的时候勤俭持家,算是村里的富户,建宅子的时候特意多圈了不少地,宅子修建得又大又高。

    现在老宅旧了些,不过在偏僻的角落里养几头猪,他们几人在正院住着,应该是闻不到味的。

    不过温常氏还在犹豫,儿子要读书,万一吵到了他怎么办……

    却听温钧一锤定音道:“养!二姐的这个想法很好。我明日就去收拾院子,隔开猪圈,去集市上抱几只猪仔回来。”

    第13章

    温钧说做就做。

    第二天刚好休沐,不用去私塾,他便花了大半天功夫,将老宅另一边整理了出来,在角落处用碎石堆出来一个简陋的猪圈。

    又趁着集市还未散,去抱了两头猪回来。

    一头小公猪,一头小母猪。

    两只小猪刚出生一个来月,粉红色的,小小一只,一进到猪圈里,就躲在角落里好奇地观察这个新家,半点不怕生的样子。

    温蔷好奇来看,逗了逗两只小猪,托腮迟疑起来:“看起来很可爱啊,我们以后要吃了它吗?”

    温钧正在干活,闻言眉角抽了抽,无奈道:“二姐,你对它们最好不要有什么感情。”

    女孩子就是容易心软,可是真的投入感情了,将来杀猪吃肉的时候岂不是要自我打脸?

    温钧告诫了一句,继续去做其他的事情。

    温蔷抿紧了唇,看着小猪半天,发现温钧还在整理东西,恋恋不舍地站起来,不再去看两头小猪,跟着温钧一起帮忙。

    她亲力亲为,很多小事抢着做。

    温钧后知后觉地发现,温蔷好像误会了什么。

    她似乎以为这两头猪是为了她而养的?

    那可就闹了一个误会。

    温钧养猪,是因为昨日温蔷和温常氏的对话,让他想起来自己穿的是一本小说。

    小说里,女主以经商天赋获得男主的青眼,其中有一条重要的情节是:元鸿二十五年夏,荆楚郡发生猪瘟,作为提供猪肉的大郡城,迫不得已扑杀了几十万头猪,导致猪肉价格不断上涨。

    次年,猪肉价格到达了一个寻常百姓吃不起的程度。

    女主有先见之明,从男主口中得知猪瘟的消息后,就提前让手下人建了庄子养猪,刚好在猪肉价格最贵的时期卖出,获得大笔进益。

    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而女主敢于在发生猪瘟的情况下养猪,是因为她懂得现代的一些消毒手段。

    温钧也懂啊,他懂得的东西比女主还多。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在这笔生意里插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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