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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

      可恰恰是因为这样闭塞的地形、分布极广的山民,黎州的风气,反而比京城与江南要松快许多。

    这里民风淳朴,男女之防不大重,高门大族在这方面的规矩,并不会比平头百姓严苛多少。

    姑娘们可以随意上街,寡妇也可随意再嫁,自立女户是极平常的事儿。

    黎州本就物产丰富,可以自给自足,所以总是充满宁静祥和,人人安居乐业。

    就像个与世隔绝的桃源地。

    宜臻从京城千里迢迢而来,在黎州城外下马车的那一刻,就对这偏角僻地抱有十分大的好感。

    她曾想过,若是有朝一日卫珩大事落败,还能有幸保全性命,她就和卫珩在黎州隐姓埋名地过完下半辈子。

    低调朴素地做一对平民夫妇,也极好。

    她是打心底里这样觉着的。

    方才,在垂钓之时,小姑娘脑子里想的就是这事。

    她甚至都已经想到几十年后,她变成了一个老妪,耄耋之年,和卫珩大爷相互搀扶着在河岸边蹒跚前行,遥看垂柳山风,倦了就乘一叶扁舟

    结果下一秒,她还未回神,就听见亭钰的喊声。

    少年从马上翻身而下,神采飞扬,眉目高挑,仿佛炫耀般地与她说:“五姐,你晓得吗,卫珩大哥来黎州了。”

    宜臻不晓得。

    但她忽然就有一种从梦里生生被人拽醒的恍惚感。

    她为何落泪,不是亭钰以为的激动,也不是喜悦,更不是难过低落。

    而是一种不知所措的茫然。

    对于宜臻来说,安稳和宁静来的太难得,太稀罕了,好不容易触及到,就像抓住了什么稀世珍宝,她实在不愿放手。

    可她也清楚,卫珩绝不是甘于平庸的人。

    他压根儿也无法做一个平庸的人。

    宜臻是想嫁给卫珩的。

    极想嫁。

    但她总在思考,父亲当年求娶母亲时,也是喜爱她的,然而不过几年,他就有了妾室通房,对母亲只余敬重,剩不了多少情意。

    男人的情谊变得太快,嘴里的承诺一大半儿都是不可信的。

    倘若浓情蜜意时,你真信了他的好话,日后苦的只会是自己。

    ——母亲这样说,大姐姐也这样教导她。

    那倘若有一日,卫珩对她也没了情意,甚至有了更喜爱的姑娘家,她便是真成为了地位尊崇的皇后,被困在那深宫后院里,又有什么意趣呢?

    还不如在好山好水的黎州闲逸一生。

    毕竟如果到了那时,卫珩对她真的就像父亲对母亲一样,只剩下对主母的敬重,她又无法轻易卸下身份行游山水,那就是鱼和熊掌皆失。

    如今,亭钰说卫珩来了黎州了,是为了处理什么私贩精盐的盐商。

    宜臻不置可否,但心里如明镜似的,知晓这绝无可能是真实的理由。

    因为在西南一带私贩精盐的,根本就是卫珩自己的人。

    他应该是来求娶她的。

    一年多前他送了聘书来,最终两家订下的日子就是两月之后。

    按照规矩,宜臻早在年后便该上京了,毕竟两地相隔甚远,不早些启程送嫁,她根本无法及时在吉日完婚。

    但卫珩派鹰送了信来说不用。

    他说自己开春后会来黎州一趟,不如直接在黎州完了婚,而后再启程往越州。

    在越州本家敬了长辈酒,记入卫家族谱,也不用再来来去去舟马劳顿。

    祝二太太自然是乐意至极的。

    只是如今他真的来了,宜臻却烦乱的不行。

    这时刻,她站在抉择的关头,不知该往那条道儿走,满心尽是茫然和惶恐。

    是惊慌失措,是战战兢兢,脑子里充斥着旁人无法感同身受的不安。

    她无人可倾诉。

    因为宜臻知道,她就是把自己的心情告诉了母亲和大姐姐,她们也只会说她一句矫情。

    可她是真的,不想和这世间的大多数姑娘一样,做个大门不迈二门不出的内宅妇人,最重要的事儿就是相夫教子,处置内宅阴私。

    她想成为燕姐姐、松先生,甚至是卫珩这样的人。

    做的是自己喜爱的事儿,活也是为自己而活。

    而不是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她不想这样。

    少女深吸一口气,也没理身后聒噪好奇的亭钰,抬起眼眸,迈步走进府里,唇角微抿,眼里已经多了几分坚毅。

    她要与卫珩说清楚。

    她是极喜爱、极喜爱他的。

    但是比起与他在一起,她更想要自己活得自在和快活。

    说她自私也好,狂妄也罢,她祝宜臻,就是这样的姑娘。

    .

    但是这样厉害的祝五姑娘,在最开头就遇着了阻碍。

    ——她不晓得卫珩的行踪。

    宜臻不是没想过问亭钰,但这家伙就是个天生胳膊肘往外拐的小叛徒,死活不能透露一丝一毫。

    平日里那样藏不住话的跳脱少年,这回居然真的瞒的死死的,甚至为了逃开她的追问,这两日都不知跑去了哪儿,连个人影也不见。

    也不知卫珩究竟给他下了什么蛊。

    深觉胞弟被抢走的祝五姑娘陷入了巨大的惆怅和烦恼之中。

    可她没得法子。

    好在这日,是御史夫人办春日宴的日子。

    祝二太太非逼着她换了衣裳出席宴会,左磨右磨,让她暂时把心思收了一些回来。

    御史夫人办的春日宴,也叫赏花宴,赏的是牡丹。

    如今虽然还是早春三月,却也有不少牡丹已经开花了,御史夫人酷爱牡丹,府里花房不知收录了多少品种,如今愿意拿出来供人观赏,可见她又多花心思在这次的春日宴上了。

    祝二太太倒是提了几嘴,道此次赏牡丹,黎州城未婚的年轻公子姑娘们大多都会出席,往年也这样,好多桩婚事都是在这场春日宴里定下来的。

    这么些年惯例下来,早就成了黎州世家官太太圈子里心照不宣的相亲宴了。

    既然是相亲宴会,姑娘们必然都要费尽心思好一番打扮的。

    马车驶到御史府门口时,祝二太太一掀车帘,就瞧见门子处的一圈姹紫嫣红。

    她放下帘子,叹了口气,冲着身旁的宜臻无奈道:“说了让你换件衣裳,你不听,喏,现在好了,不知道,还以为你是上门打秋风的呢。”

    宜臻今日穿了件半旧的湘妃色褙子,发髻上只戴了两只钗环,面上妆容也素净的很。

    乍一看,倒真像是御史家的一门穷亲戚。

    但少女自己并不这么认为。

    她合上手里的书,弯唇道:“我的衣裳首饰,旁人想要还买不着呢,识货的人自然懂得。御史夫人不会觉得我不尊重的。”

    “话是这么说.......”

    “话又说回来了,我一个已经订了婚的姑娘,真要打扮的花枝招展的,人家背后还不定怎么说我呢。”

    “......”

    这话说的也有道理,祝二太太默默住了嘴。

    如今,她对卫珩这个女婿是满意的很。

    自身才干出众,品性又上佳,先不论成婚后如何,最起码如今,他身边连个通房也未有,嫁过去后还不会有苛待媳妇子的婆婆。

    莫说黎州,便是打着灯笼在京城里找,都找不出一个更好的了。

    那又何必在这样的宴会上和人争奇斗艳呢。

    平白降低了自己的格调。

    祝二太太这样一想,就顿时平了心,眉眼带笑地挽着宜臻下了马车。

    她们行至侧门处,立马就有人迎了上来,是御史家的二媳妇,前年秋天从郓城那边儿远嫁过来,如今也不过是二九的年纪,瞧着和宜臻差不多大。

    也不知是年轻面皮薄,还是祝二太太在黎州名声太盛,让她不敢造次,一路上,她都是羞赧的,怯生生的,问一句说一句,声音细若蚊吟,一点儿也不像个高门世家的媳妇。

    到了厅堂门口,趁着人没注意,祝二太太还小声警告了宜臻一句:“你日后可千万不要学成这副样子,小家子气的,平白惹了人笑话。”

    宜臻乖巧地点头。

    没有人晓得,她心里其实正在琢磨着,如何才能终身不嫁,做个单相思的闲散自由人。

    ......

    因为出发前,宜臻还因衣着打扮的事儿,和母亲拉锯了好一阵,所以她们到的其实有些晚了。

    步入厅堂时,里头已经坐满了人。

    今日,御史府办的不仅仅是赏花宴,还是曲水流觞宴。

    宜臻记得,几年前她还在京城时,也赴过那么一场流觞宴。

    场面更盛大,宾客更富贵,连用来引流水的曲渠,都比眼前这道精致许多。

    只不过那时,她还只是个不起眼的伯府小姐,坐在角落最尾处,周遭都是认不得的生面孔,偶尔抬了头,还能遥遥望见坐在最前方的二姐姐祝亭霜。

    而今,她被安排在主桌,还未落座,御史夫人就亲和地冲她招了招手,让她去她身边坐。

    真是时过境迁,世事变幻,让人内心五味陈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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